论点
2021-11-12
在执行异议之诉时应当废除一般买受人排除强制执行的法律地位
不动产买受人执行异议之诉涉及买受人、申请执行人以及债务人三方利益的权衡,实体与程序交织,效率与公平互现。“执行异议复议”赋予不动产买受人与商品房消费者优先于债务人的金钱债权人的法律地位,无法透过事实物权说、法律物权说、中间权利说以及物权期待理论进行正当化阐释,是司法实践为回应长期以来不动产登记现状而采取的合乎实质正义的权宜之计。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确立,在执行异议之诉时应当废除一般买受人排除强制执行的法律地位,保留商品房消费者在法定条件下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以保障住房消费者的生存利益。在借名购房的情形中,尽管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在实体法上存在较大分歧,但在程序法上基于执行异议之诉的实质审查原则,借名人对被执行标的享有的权益足以排除金钱债权人的强制执行。
——武汉大学教授冉克平
建议完善国内立法以确认铁路提单的基本性质和功能
参照海运提单制度并结合铁路运输特点,铁路提单应是集运输合同证明、接收货物凭证和提货凭证于一身的运输单证,并具备流转和质押功能。由于相关立法的缺失,铁路提单在使用过程中仍存在提单签发人信用监管制度不健全、铁路提单签发救济手段缺失、铁路提单持有人货物控制权实现风险以及无单放货风险。建议完善国内立法以确认铁路提单的基本性质和功能;积极推动有关铁路提单的国际条约的形成,解决铁路提单与现有以铁路运单为基础的国际铁路规则不兼容的问题;建立健全铁路提单签发者信用监管制度以降低签发者的信用风险。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张虎
运用多维度有效措施正视《欧盟外资审查条例》对我国的影响
2019年,欧盟出台了《建立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框架条例》,从其立法动因和内容看,该条例将会延缓我国的对欧投资,并进一步波及我国的技术发展、企业产业链布局和对外投资政策等。为消减这些负面效应,我国政府和境外投资企业可根据欧盟条例的脉络,综合运用多维度的有效合理措施。企业可充分利用欧盟成员国的外资审查缓解措施,采取合作的方式进行投资,在关键技术等领域选择欧盟之外的投资替代增加正向技术溢出。政府可优化对外投资政策,以符合国际法的方式管理对外投资,保持竞争中立,调整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的策略,在政府层面加强与欧盟的投资合作。
——山东女子学院教授李军
应构建体现公平效率价值的中国特色退休制度
中国退休制度在刚柔相济之把握、平等性之追求、权利塑造和法治化等方面,存在着整体性制度缺陷,不能因循守旧、惯性发展、零敲碎打,必须做出全面的反思与检讨、整体性的改革与变革、系统性的顶层设计与完善。整体改革乃制度构造与关涉的逻辑要求、时代发展与社会变容的现实回应、克服制度整体缺陷的必为之举,通过整体改革的理念塑造和综合施策,构建回应经济社会变容、体现公平效率价值的中国特色退休制度。
——吉林大学教授冯彦君
网络互助法律地位亟须得到私法层面的明确
为妥善解决网络互助平台与网络互助计划消费者之间的民事争议,引导网络互助规范发展,网络互助的法律地位以及平台与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亟须得到私法层面的明确。就前者而言,网络互助既非公益行为亦非相互保险,将其定位为类似保险更是存在根本上的谬误。网络互助具备保险的核心构成要件,应将其认定为保险,将平台认定为保险人。就后者而言,在网络互助合同订立阶段,平台须对消费者履行建议义务和信息提供义务,消费者则须对平台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在网络互助合同履行阶段,平台对消费者负有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和审慎赔付义务,消费者负有费用分摊义务,平台无权单方变更互助计划条款;在网络互助合同终止阶段,平台不享有任意的合同解除权,其对合同的解除须符合民法典和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则享有任意解除权,且平台须对此提供保障。
——武汉大学大健康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员赵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