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化企业承包商有效性安全管理的实践探索
2021-11-12江勇
江 勇
(中国石化广州分公司,广东广州 510726)
随着炼化企业专业化的不断发展,承包商成为炼化企业生产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外部力量,但由于当前承包商安全管理普遍存在各类问题,也为炼化企业的安全生产带来更加不确定的风险。近5年来,某炼化集团公司级生产安全事故中,承包商事故起数占比一直超过65%以上,通过深入分析得出当前炼化企业对承包商安全管理的有效性不够,是导致承包商事故易发、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某炼化企业将承包商安全管理作为企业安全管理最薄弱的环节来抓,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落实强势管理,坚持对承包商体系化、系统性和全过程监管,从而探索出一条炼化企业承包商有效性安全管理之路。
1 炼化企业承包商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炼化企业承包商管理问题主要表现为分包与转包现象严重、管理上“以包代管”“一包了之”、内部管理体系未能有效运行、劳动力趋于老龄化、技术人员短缺、管理的传承与技术的传承缺失等严峻的形势,具体表现在管理上有效性的严重缺失。
1.1 承包商对安全工作认识不到位
盲目追求利益最大化,重进度、轻质量,重效益、轻安全现象严重,管理理念、安全意识、安全措施、队伍素质不能适应企业从严管理模式。
1.2 承包商自主安全管理力度不够
总承包商的自有施工力量呈现不断减弱之势,多由合作的小队伍负责,总承包商对分包商的约束能力不断弱化,各级承包商出于成本考虑,安全管理投入的自觉性和能力弱化。
1.3 承包商分包管理不规范
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管理失控现象,施工单位分包层级较多,管理要求层层衰减,施工队伍变化较快,造成管理目标、责任、措施出现断档和缺项的盲区现象,致使直接作业环节违章居高不下,屡禁不止。
1.4 承包商施工管理人员不足
施工作业人员年龄普遍偏大,综合素质偏低,对施工安全要求理解不透,落实不力,监护人员责任不清,监管不严,JSA分析重形式、轻实效,造成风险评估不到位,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比较普遍。
针对以上问题,某企业始终将承包商安全管理作为企业安全管理最薄弱的环节来抓实,详细制订“一把手”承包承包商安全管理的方案,并对照集团公司安全监管部门制定的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查体系运行、查制度建设、查“明责、知责、尽责”基础、查最薄弱的环节和顽瘴痼疾,突出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在承包商安全管理有效性上下功夫,注重创新,坚持以我为主,强势管理,不断夯实承包商安全管理基础。
2 加强基础管理,推进承包商内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承包商内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是保证承包商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安全高效的基础。
2.1 按照专业分工,持续完善承包商安全管理体系
从承包商(分包商)资质审查、合同签订、分包管理、现场管理与监督考核,对承包商管理的全过程进行分析,共梳理出承包商管理薄弱环节5类共37项,制订落实整改措施215项,进一步强化了公司承包商管理各环节的有效管控。
2.2 坚持问题导向,厘清责任主体,落实责任体系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细致排查分析,认定责任主管单位,抓实责任主体的管理责任。尤其是安全监管方面,按照“谁的业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各专业职能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定期分析,持续改进,全面提升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水平。
2.3 严格落实公司“一把手”负责承包制
印发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重大风险“一把手”承包工作方案,将承包商安全管理列入到企业重大风险进行管控。组织分析在承包商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承包商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承包商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2.4 压实责任,落实承包商考核体系
制定了公司建设项目承包商记分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并重新修订完善承包商HSE绩效考核管理办法。2020年1—4月对27家承包商进行记分量化考核,共计扣630分;对4家发包承包商共55家分包商进行记分量化考核共计387分;其中3名责任人被扣12分列入黑名单。通过压实责任,以铁的手腕,出重拳遏制承包商“低老坏”违章行为,坚决清除违反禁令的“黑名单”人员。同时,对重复性违章行为建立约谈机制,严格执行“一罚二停三清退”和作业人员“黑名单”制度,着力解决人员安全技能不合格、作业不规范、以包代管、现场监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2.5 加强审计性检查,落实承包商内部体系运行
定期组织承包商HSE管理审计性检查,促进承包商内部体系有效运行。通过查合同中的HSE协议书的签订、查总包与分包的资质、查承包商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查承包商内部监督检查机制的建立、查承包商关键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HSE经理)到位履职情况、查承包商内部HSE管理体系的运行等HSE管理审计性检查,杜绝承包商管理性的漏洞。
3 加强监管管理,提升直接作业环节过程管控实效性
承包商管理中直接作业环节又是安全管理最薄弱的环节,而目前直接作业环节的管控最为有效的措施是以我为主,强势管理。
3.1 抓日常性监督检查
企业安全环保监督大队对生产装置和直接作业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每天编制监督检查日报,每周编发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周报,通过及时发现和制止不安全行为,持续强化现场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直接作业环节的典型违章行为,在周生产例会上分析讲评、通报;对典型违章行为在考核承包商的同时,对属地单位、专业管理单位进行“挂钩式”的考核,切实保证直接作业环节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3.2 抓突出违章行为管理
安全管理部门通过统计分析承包商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信息系统汇集的数据,找出同类作业环节管理上的弱点或盲点,指导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监督管理,并通过分类分析“低老坏”违章行为,有的放矢,抓重点环节,抓突出违章行为,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得到持续改善。开展全员参与“低头捡黄金”查违章活动,并将查处承包商违章行为作为重点奖励事项,形成“人人要安全、时时想安全、事事抓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
3.3 抓重点环节监督管理
根据现场管理实际,重点抓实作业前的JSA分析、施工作业书面交底、许可票证的办理与过程监督等重点环节,并依据JSA分析情况,强制要求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双边”工程作业时,必须配戴可燃气与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
3.4 压实属地管理与专业管理责任
将承包商典型违章、事故事件纳入领导干部问责考核范围。建立了领导干部问责细则,承包商重复性违章行为或典型违章行为,将问责考核项目负责单位直接领导责任;同时,承包商发生任何事件事故,将问责追究属地管理与专业管理的责任主管领导,通过强化领导引领力,切实压实直接作业环节的属地与专业管理的责任。
3.5 强化现场高危施工作业管理
一是将目前直接作业环节存在典型违章多、风险较大的高风险作业(初始风险值大于20)判定为高危作业,提级进行管理;二是控制工程项目总数,降低现场作业的风险;三是加强高危作业项目的审批,必须经过专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环保部审批后方可开工;四是加强高危作业全过程管控,实行高危作业提前一天上传施工方案、作业安全分析JSA、项目开工许可证、HSE确认表,同时落实项目带班领导;五是加强监护人的管理,所有现场违章考核与监护人进行挂钩考核,在严格考核的同时,每个月评选优秀监护人进行表彰和奖励,通过严格考核和奖励,逐步扭转监护人“稻草人”的现象。
3.6 加强现场检查
对现场施工的承包商管理人员不到位、班组长或岗长不到位的,第一时间停工整顿。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做好现场检查工作,确保安全管理责任从承包商的管理人员层层落实到施工作业班组。包括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安全和技术交底要覆盖所有现场施工作业人员。2020年因违章施工停工整顿共54次,其中工程项目停工31次,检维修停工23次,停工时间一天及以上的11次。
4 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抓实承包商全过程安全系统管理
针对近几年在承包商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开发出承包商全过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涵盖了承包商资质审核与预警、HSE培训教育与考试、“双边”(边生产、边施工)工程的申报公示、特殊作业票证(火票)申报、作业人员“预约”进厂、作业风险分析与危害辨识、现场监护与监管、大检修装置网格化管理、违章按“五定”即:“定整改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措施、定验收人、定验收时间”自动跟踪整改、绩效考核与“黑名单”管理等模块,通过系统的有效运行,有效强化了承包商的安全过程管理。
4.1 强化承包商资质审核管理与作业人员组织归属关系的管理
承包商资质及分包商资质有效期到期前短信预警,过期后系统自动锁定人员禁止入厂。同时,建立了承包商内部的分包商及作业队、作业人员的组织归属档案,所有作业人员与相应管理人员挂钩管理,管理责任归属明确,便于问责考核。如2019年对9家承包商单位进行了安全资质复核,主要复核承包商的资质审批表、承包商安全资质确认书、HSE管理协议书、营业执照、HSE管理制度,承包商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企业负责人、安全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证书等,其中发现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没有提交安全生产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没有提交HSE协议书和安全组织架构等问题,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求重新提交资料,直至审查合格。
4.2 强化承包商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
承包商录入身份证信息进入教室培训,观看3D动漫标准视频课件,内容包括:综合管理片(应知应会教育)、7+1作业、射线探伤作业及个人防护、事故案例等,在培训满足相关培训时间要求后参加考试,考试采用电脑随机出题考试,考试合格并将错题全部回答正确,满分后才能取得培训合格证书。2021年以来,共对364名承包商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达87.34%。参加入厂安全培训的承包商人员高中以下学历占了76.81%、人员素质较低,针对以上情况跟相关单位进行了沟通,要求各承包单位加强对新员工的自身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针对不合格人员进行重新培训教育考试,严把第一级入厂安全培训关,保证入厂人员素质。
4.3 实施“双边”工程管理及作业人员预约进入厂区管理
项目发起单位将“双边”(边生产、边施工)工程项目的基本管理信息、风险辨识与评估等内容录入管理系统,作业人员在进行二级、三级教育时授权预约到该项目,项目实施方可出入门禁,无关人员无法进入生产厂区;作业人员到装置进行作业交底、票证办理、打卡出入装置等动态监管;安全教育与具体施工项目关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进行书面交底,实现对作业全过程的管控。同时,严格限制控制承包商入厂人员,对进入厂区的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全面人员状况分析,自2020年3月1日以来,凡是连续7天内没有入厂记录的承包商人员,均需参加公司入厂再培训,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厂。
4.4 承包商安全隐患及问题按照“五定”落实整改
所有查出的承包商违章,按照录入“执行管理”系统,系统会通过信息系统自动按照问题跟踪“五定”整改落实情况。同时,按照违章的严重程度与性质等,对查出问题人员进行奖励的“申报、评审、奖励核发”等管理,调动职工查承包商违章的积极性。
4.5 严格承包商安全绩效考核与“黑名单”管理
公司将承包商安全管理绩效与日常直接作业环节违章情况结合起来,将承包商、分包商、以及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绩效进行自动化统计,并建立了承包商绩效考核应用及“黑名单”制,将安全管理压力层层传递,形成了承包商内部管理的“倒逼机制”,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压力有效传递到基层、传递到作业人员。一方面严肃承包商HSSE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按照承包商HSSE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0年,2个承包商因超出2019年度核达的指标分,被暂停6个月承揽新的工程任务及参加招投标资格;1个承包商因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被暂停24个月承揽新的工程任务及参加招投标资格;还有1个承包商累计考核分数达到下达考核分数的2/3,由承包商单位主要责任人亲自制定整改措施,书面报公司HSE管理委员会,并在相关会议上进行自我检查发言。另一方面严格落实承包商“黑名单”管理要求。2019年以来,50名承包商人员因严重违章被列入“黑名单”,被永久清除出厂。
5 结语
承包商管理始终是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的难点和重点,只有坚持承包商有效性安全管理上下功夫,持续强化承包商管理力度,将承包商安全管理作为最薄弱的管理环节来抓实,持续完善承包商HSE管理体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承包商安全监管水平,才能有效确保企业安全平稳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