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监管分析
2021-11-12安徽省安庆市消防救援支队安徽安庆246001
许 颖 (安徽省安庆市消防救援支队,安徽 安庆 246001)
随着城市功能综合化、规模扩大化和空间与流线组织复合化,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应运而生。一般来说,大型商业综合体是指由三种或三种以上的商业功能(主要包括零售、百货、餐饮、娱乐、办公、酒店等功能)组成,最终形成的一个由建筑空间、内部功能、交通流线相互有机结合的具备较大规模的建筑单体或建筑群。其特点是以数家大型核心主力店为主体,步行商业街贯穿其中,在建筑的中心或者商业街的交汇处有供人休闲的中庭等开阔空间。这些场所往往体量庞大、功能复杂、人员密集,火灾荷载大,稍有不慎会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给城市火灾防控带来一定的压力。
1 现状及火灾危险性分析
以安庆市为例,现全市有商场市场100余个,其中属于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有7个,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是日常火灾防控的重中之重。一般来说,大型商业综合体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1 火灾荷载大,扑救难度高
大型商业综合体由于复合多种功能,一般建筑体量较大,内部可燃物数量多,火灾荷载大。这些可燃物包括建筑内部的装修材料,还包括各类空间中的功能物品和设置,例如中庭内悬挂的广告条幅、休息区摆放的玩具、桌椅等,以及店铺内的各类货架和商品等。加之综合体业态复杂,商场、餐饮、娱乐、办公等作为单一功能时均有各自不同的火灾特点,当这些功能被放置在同一空间后,火灾特点相互叠加和放大,给火灾扑救带来困难。
1.2 建筑空间大,火灾蔓延迅速
大型商业综合体为设计人流动线,进行视线引导,组织各类功能,往往会设计多个分散的中庭等共享空间,这些空间通常从建筑底层贯穿到建筑顶层,且顶部采用玻璃天窗采光。一旦发生火灾,高大空间内的空气供应充分,热对流相应加快,燃烧猛烈,蔓延速度快,易形成立体燃烧。
1.3 场所内业态繁多,火灾诱因多
大型商业综合体内各类照明设备和电气设施多,用电量大,电气线路负荷大,后期店铺装修改造时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线路等现象,极其容易引发电气线路火灾。餐饮场所在用电、用气时操作不规范,也易发生火灾。加之有的区域营业期间擅自施工改造,违规动火、动焊,部分商户内的员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取暖、烧水,顾客违规吸烟等,都有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
1.4 人员密度大,疏散逃生困难
大型商业综合体中人员成分复杂,密集较高。一般大型综合体节假日期间每天的客流量可达到20万人次,部分区域营业时间高峰期每平方米可达到5-6人,大部分顾客对建筑的疏散出口分布和疏散路径,消防设施布置都不熟悉,加之商业综合体空间大、疏散距离长,从内部不容易直接看到安全出口位置,发生火灾后容易产生恐慌、拥挤和踩踏,在短时间内疏散大量人群难度极高。
2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2.1 设计缺陷导致先天性火灾隐患
建筑的安全性与它的先天设计结构和布局关系有很大关系。部分商业综合体设计单位经验缺乏,只考虑其使用功能,忽视其必要的抗灾能力,导致在设计时就存在很多隐患,建筑建成后整改难度极大。例如,在设计影院所在楼层时,未预留独立的疏散楼梯,导致后期需要利用室外疏散楼梯解决独立疏散问题;在设计人员流动较大的区域时,将防火门设计为常闭式防火门,导致营业期间防火门根本无法处于关闭状态。
2.2 二次装修改造产生火灾隐患
大型商业综合体店铺更新换代快,装修改造频繁,如果综合体内的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从招商到装修过程中,均会产生火灾隐患。一是商业综合体在招商过程中,由于不了解消防规范,也未与消防部门充分沟通,部分业态与原设计不符,导致防火分区面积、安全疏散的要求发生变化。例如将营业厅改为餐饮区,按规范要求必须缩小防火分区面积;将百货区改为儿童活动场所,就必须将该场所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二是部分商铺在后期扩大经营面积,出现打通分隔墙体导致破坏防火分区的原有分隔,将公共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口包在店铺内等一系列隐患。三是商业综合体运营单位为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将中庭部位出租作为儿童游乐场所、演出舞台、临时商品柜台使用,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庭不得设置可燃物的要求。四是店铺装修过程中损坏原有温感、烟感,遮挡喷淋系统的洒水喷头,未按规范要求敷设电气线路,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等现象均时有发生。五是店铺在装修时违章动火,施工现场灭火器材配置不足,易在施工中引发火灾进而蔓延至营业区域。
2.3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偏低
大型商业综合体因客流量大,全年几乎都处于满负荷运营状态,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维保工作不到位,就会导致消防设施出现大量故障。常见的有防火门因铰链变形或闭门器损坏无法正常关闭,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其持续照明时间不足,防火卷帘故障无法正常降落,防排烟管道漏风导致风量不足,排烟口阀门卡死无法正常开启等。
2.4 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被占用
大型商业综合体一般建设于城市中心地段,交通繁忙,综合体周边的空地一般都作为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停车场使用,导致原先设计的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被占用,一旦发生火灾,消防救援车辆无法抵近开展灭火救援作业。
2.5 消防设施维保工作流于形式
消防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能力水平参差不齐,在每月的维保中走个过场,或未到实地开展工作,直接出具维保报告。虽然消防部门对中介服务机构出具虚假维保报告的行为及时予以处罚与督办,但整体中介服务水平仍然较低。一是未能做到全年设施维保全覆盖,每次仅检查固定地点或类型的消防设施。二是对损坏的消防设施不能及时排查到位并督促更新,导致消防设施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对已经存在的故障问题,仅依靠主机消音、设在手动模式等方式来应付,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
3 下一步工作对策
3.1 提高大型商业综合体前期设计的科学性
在大型商业综合体前期的立项、选址和设计过程中,结合后期使用功能,充分考虑商业综合体在投入使用后会面临的问题,合理确定建筑结构、楼层布局和功能业态的划分,尽量让后期的招商和店铺入驻能够在不破坏原有平面布置的情况下顺利完成。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图纸审查,住建部门要依照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把关,严禁超范围运用专家评审规避国家标准规范。经过专家评审并建设的商业综合体,也要逐条梳理特殊消防设计及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作为后期验收和检查的重要内容。
3.2 严格控制功能分区变更
在大型商业综合体投入使用后,原则上不应再对原设计的功能分区进行使用性质或使用面积的变更。特别要控制营业厅改餐厅、普通场所改儿童活动场所现象的发生,这些使用功能的变更,必然会带来防火分区面积、防火分隔措施、疏散距离、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布置等一系列的变动,也会涉及自动消防设施联动功能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稍有不慎就会产生火灾隐患,也给其他功能分区无形中增加了火灾危险性。如确实必须变更功能分区的,应将变动区域所在的防火分区总体报住建部门开展审核验收。
3.3 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运营单位以及内部各经营主体要分别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管理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每2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工作,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每年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特别是对正在进行二次装修的施工区域,要加大检查力度,做好施工区域与营业区域的防火分隔,坚决杜绝违规动火现象的发生。按照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装备建设,确保24小时有人员值班值守。定期与消防部门进行联勤联训,提高初期火灾处置水平。
3.4 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保作用
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直接关系到建筑的整体消防安全,综合体要委托具资格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维护,每年对建筑消防情况进行一次评估。鼓励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作为本单位的消防管理的专业人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同时,利用信息科技手段,搭建消防“大数据”平台,将综合体内的自动消防设施信号接入云平台,建立“智慧消防”模式,实现远程监管。
3.5 加强对商业综合体的监督检查力度
发挥行业部门监管作用,根据“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利用安委会或消委会两个平台,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会商、开展联合检查等方式,解决商业综合体消防难点问题。由消防、住建、供电、燃气等部门成立专家组,每年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一次全面的“体检”。对发现的隐患实行函告、督办、反馈机制,督促闭环整改。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以召开现场会等方式,推进试点先行,提升整体行业监管水平。
4 总结
大型商业综合体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同时,也对社会消防环境带来了诸多隐患,可以预见,在今后相当一段长的时期内,大型综合体都将是消防救援部门的重点监管对象。由于大型商业综合体这种建筑形式出现的时间还不长,我国针对它的消防的理论研究和技术规范的制定,仍在逐步完善中,这就要求消防救援部门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思考新问题,把握新特点,运用新科技,切实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整体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