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想天开
2021-11-11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吴泰山白成帅
中学时代 2021年12期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吴泰山 白成帅
2020年春天,新冠疫情肆虐,口罩等防疫物资紧俏,价格高涨,有的人就动了歪心思,想借这个“机会”发财。
因为疫情,学校改为线上教学,萧关中学的学生张金海便在上网课之余浏览各种网页。有一天,张金海看见有人发了一条求购口罩的帖子,他想:我已经长大了,也该凭自己的本事挣钱了。于是,张金海谎称自己是某口罩生产厂家的业务主管,该厂有大量口罩库存,要求买家先付50%的货款,收货后再付另外50%。
双方商定后,买家当天下午就把5万元预付款打到了张金海指定的银行账户中。收到这5万元钱,张金海高兴得一夜无眠,心想自己的名字取得很好——“金海”寓意着能发大财,“钱”程似锦,于是越发飘飘然,天天想着发大财,再也无心学业。
眼看交货的日期临近,张金海却没有口罩供货,便在网上玩起了失踪。无奈之下,买家报了警。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张金海很快落网了,并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此后,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经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张金海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文中人名为化名)
检察官的话:
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张金海图财心切,无视法律,利用网络发不义之财,自以为瞒天过海,到头来身陷囹圄,本来大好的青春年华却要在牢狱中度过,令人惋惜。
广大青少年应学法、懂法、守法,坚守道德和法律底线,培养高雅的生活情趣,努力奋斗,不负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