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的翻译理念与实践述评
2021-11-11贾冬梅
贾冬梅
(安徽工业大学 外国语学院,安徽 马鞍山 243032)
胡适特别重视翻译。他认为翻译是传播新思想新观念,创造新文学的重要工具;早在澄衷学堂读书时,他已着手翻译,赴美读书后更是翻译了大量的诗歌、小说;担任中基会编译文员会主任后,他集中了一批精通外语的名家,拟定了宏大而务实的翻译计划。他在多篇文章中阐明了自己的翻译原则,对于翻译文体和语言,他也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一、通过翻译传播新思想新观念
胡适1904年到上海后才开始学英语。1905年,胡适在澄衷学堂因刻苦攻读,英语水平突飞猛进,这时候他不仅阅读了大量的英文书,也开始尝试翻译。
(一)翻译的宗旨是宣传一种美德
那段时间,胡适崇尚维多利亚的美德,如爱国、服从、责任等。宣传这些美德则成了他这一时期的翻译宗旨。
比如It is noble to seek truth, and it is beautiful to find it. 胡适将其翻译为“求真理,高尚之行也”。胡适在这里突出、强调追求真理的高尚(noble)的一面,而对“求真理”美的( it is beautiful to find it)一面则故意忽略了。胡适这里的漏译并非疏忽而是有意为之。
另一句:The desire of knowledge,like the thirst for riches,increases ever with the acquisition of it. 胡适将其翻译为:“天下之人,惟日与学问相习。求学之思,乃日以炽。”胡适增添了“日与学问相习”,在他眼中,这是学子应该做的事,而the thirst for riches(对财富的渴求)则被胡适舍弃了,一增一减,也是胡适有意为之,取与舍是为了更好地突出他想表达的内容。也就是借翻译传播新思想。
1805年,英军将领纳尔逊(Horatio Nelson,1758-1805)率领士兵以少胜多打败法国、西班牙联合舰队;英军所表现出的责任感与荣誉心让胡适大为欣赏、感动,15岁的胡适曾在日记中提及这个外国故事给予他的启迪:
是篇立论,注重责任心。因忆昔者拿坡仑与英名将纳尔逊战于脱拉发加Trafalgar,英军垂败矣,纳尔逊乃诏其军曰:吾英人当各尽其职守也England expects every man to do his duty,于是士气复振,遂大败法舰队及西班牙之舰队,歼焉。噫!‘责任心’Duty之权力固如是大耶!”
当时的胡适对外国作品的阅读与翻译,其宗旨是为了接受、传播新思想新观念。
1852年,“暴堪海舰”(Birkenhead)在南非触礁沉海时,船长让妇孺们乘救生艇逃生,官兵们列队站在不断下沉的甲板上视死如归。胡适读了这篇英文纪实小说,钦佩而感动,将其翻译成中文,这是胡适最早翻译的小说,发表于《竞业旬报》第五期。正文之前还有一段序语,道出胡适翻译此作的初衷:
“就如去年‘元和’船和今年‘汉口’船,失事的时候,满船的人只晓得逃命,不顾别人的死活。只可怜那些妇女和小孩子,在这几千人拥挤的时候逃又逃不动,又没有人来救他。所以这二船的搭客,逃出的虽然不少,然而那些妇女和小孩子,竟差不多都死于水火之中。咳,可怜呵!后来读外国书,看见了一篇故事,真正可以给我们中国人做一个绝好的榜样,所以把他译成白话,给大家看看。”
可知,胡适翻译此作,就是为了给某些自私自利的人树立一个舍己为人的榜样,在此基础上改造国民性,塑造新品德。
(二)传播主义,输入范本
在胡适眼中,翻译是传播思想的重要工具之一。留学美国期间,在给好友郑莱的信中,胡适写到,人类成功地控制了自然,早该思考如何控制人们的思想了,而控制思想形成的方法,“主要依赖于如何系统地收集、翻译、传播生活之基本知识”。
1915年,胡适在一次演说中对“传教士的价值”有这样的界定:“一位外国传教士,好比一位学成归国之学子,总是带着一种观念,一种批判精神,回到故里”。
在胡适心目中,翻译如同“传教士”,如同“归国之学子”,能起到传播观念,宣扬“批判精神”的作用。
胡适早年深受爱国主义熏陶,对中华民族充满强烈而炽热的爱。通过翻译一些经典诗歌,胡适倾诉了他对祖国的爱,也宣传了爱国主义。
在中国公学读书期间,胡适翻译了英国诗人丁尼生的《六百男儿行》。这首诗歌颂了“六百好男儿”为国而战,慷慨赴死的大无畏精神。赴美留学后,胡适又翻译了英国诗人、革命家拜伦的名作《哀希腊歌》,这首名作宣扬的是反抗外族侵略,誓死保卫祖国的战斗精神。当时,日本对中国虎视眈眈,蠢蠢欲动,在这种形势下,胡适翻译《哀希腊歌》,其用意十分明显,那就是呼吁国人,一旦外族入侵,必须奋起抗争,不惜血战到底。
法国作家都德的名篇《最后一课》最早由胡适翻译成中文。译文最初的标题是《割地》。胡适用这个刺眼的标题突出亡国之痛,激发人们的爱国之情。
除了爱国主义,胡适早年还通过翻译宣传过人道主义。在中国公学读书时,胡适翻译了英国诗人胡德的《缝衣歌》,这首诗表现了一个贫苦女性“缝衣复缝衣”的勤劳和“穷饿何时已”的悲苦,体现了作者对底层人民的关切与同情。1918年,胡适翻译了苏格兰安妮·琳赛(Anne Lindsay)(1750-1825)《老洛伯》(Auld
Robin
Gray
),诗作以村妇口吻讲述了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一位贫穷之家的少女,虽有中意的郎君,但对方为生活所迫,远走他乡,谋生异地。少女为了家庭和父母,嫁给了一位虽善良却苍老的“老洛伯”。后来郎君还乡求婚,已为人妇的她只能“打发他走路”。这首叙述穷人不幸的爱情、哀叹贫女悲苦命运的诗作,字里行间浸透了泪水,被认为是世界第一首哀情诗。胡适原本是个激烈的爱国主义者,但赴美留学后因受到哲学家罗素等人的影响,一度醉心于大同主义、不争主义。那一阶段,他到处宣传大同主义、不争主义。当留美中国学生集会提议和日本血战到底时,胡适则认为,留学生当务之急还是努力读书,把份内的事做好。他当时创作多篇诗作,宣扬“不争主义”,比如这首《春日书怀》:
甫能非攻师墨翟,已令俗士称郭开。
高谈好辩吾何敢?回天填海心难灰。
未可心醉凌烟阁,亦勿梦筑黄金台。
时危群贤各有责,且复努力不须哀。
所谓“非攻师墨翟”,就是主张“不争”。
后来,当胡适意识到,面对丧心病狂的侵略者,“不争”意味着投降,意味着当亡国奴,就放弃了“不争主义”,转而宣传他“苦撑待变”的抗战思想了。
胡适赴美留学后,环境的变化,师友的影响,胡适由悲观转向乐观:
三年之前尝悲观:“日淡霜浓可奈何!”
年来渐知此念非,“海枯石烂终有时!”
一哀一乐非偶尔,三年进德只此耳。
英国诗人勃朗宁终身持乐观主义,他的诗影响并强化了胡适的乐观。胡适翻译勃朗宁的诗当然是向更多的国人宣传这种乐观主义。胡适曾以骚体翻译了勃朗宁的“乐观主义”:
吾生唯知猛进兮,未尝却顾而狐疑。
见沉霾之蔽日兮,信云开终有时。
知行善或不见报兮,未闻恶而可为。
虽三北其何伤兮,待一战之雪耻。
吾寐以复醒兮,亦再蹶以再起。
胡适对自己以骚体译“说理之诗”很满意,说:“殊不费气力而辞旨都畅达。”他还自信地宣称:“今日之译稿,可谓为我辟一译界新殖民地也。”
在胡适看来,翻译可以传播新观念新思想,也可为新文学的创作提供“范本”。
胡适在给朋友的信中说道,创造新文学,“宜从输入欧西名著入手,使国中人士有所取法,有所观摩,然后乃有自己创造之新文学可言也。”
谈到翻译戏剧,胡适说得很明确,“在文学的方面,我们译剧的宗旨在于输入‘范本’。”
创造新文学,为何要从翻译外国文学名著入手,这一点胡适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中阐述得很清楚。
胡适认为,创造新文学,第一步是工具,第二步是方法。而最好的方法就是“赶紧多多的翻译西洋的文学名著做我们的模范。”
胡适说,这是因为西洋的文学方法,完备、高明。胡适列举了众多例子以证明这一点,比如柏拉图的“主客体”,赫胥黎的科学文字,鲍斯威尔和莫洛亚的长篇传记,吉本的“自传”等,“都是从不曾梦见过的体裁”;戏剧方面,胡适认为古希腊戏剧,结构、描写方面比元曲高出不止十倍,至于近代的莎士比亚和莫里哀更让中国戏剧家望尘莫及。对于西方的小说,胡适也推崇备至:“——更以小说而论,那材料之精确,体裁之完备,命意之高超,描写之工切,心理解剖之细密,社会问题讨论之透彻……真是美不胜收。至于近百年新创的‘短篇小说’,真如芥子里面藏着大千世界;真如百炼的精金,曲折委婉,无所不可;真可说是开千古未有的创局,掘百世不竭的宝藏。”
既然要为创造新文学输入范本,胡适对当时的翻译界提出两点要求:一、只译名家著作,不译第二流以下的著作。二、不用古文译书,所有作品都译为白话散文。
二、胡适的翻译实践及其在翻译领域的擘画与设想
(一)翻译实践与成就
胡适最早萌发翻译念头并着手翻译是在澄衷学堂读书时。那时的胡适只有15岁。1906年3月17日,胡适在日记中提到Arnold Jorster(阿诺德·乔世特)的《国民读本》(据江勇振考证,胡适把作者名写错了,正确的应是Arnold Foster)。胡适在日记中节译了“论选举”一段:
“选举之先数日,诸怀Member of Parliament【议员】之希望者,乃群集于选举之区,陈说其所怀抱之入议院后所行之政策于Voter(议员)之前。及选举之日,诸有Voter之权者乃入于Voting office【选举办公室】之秘室内,签X字于选举票(Ball of Paper)之上,此纸上即前欲为议员诸人之姓名,X字即签于此Voter最倾向之一人姓名之下而投于投票箱内。举毕而计其数之多寡,其得多数者,就被选矣。是名秘密投票(Ballot)。”
胡适翻译这一段表明他开始关注西方的选举程序。
同年3月21日,胡适又翻译了《国民读本》中两句“哲言法语足为座右铭者”:To rule oneself is the first step to being able to rule others.胡适将其译为:“自治者乃治人之第一着手处也。”另一句:We shall do no injustice to others nor suffer injustice ourselves.胡适译为:“毋以不义加人,亦毋受人不义之加诸我。”
4月15日,胡适在日记中花两页篇幅翻译了《国民读本》“所论法律之公例六条”。
1.Everyone is equal before the law. 胡适译为:凡人对于法律皆平等。
2.Every man is held to be innocent until he is proved to be guilty. 胡适译为:凡人未为他人证其有罪之前,皆当以无辜待之。
3.No one can be tried twice for the same offence. 胡适译为:同一罪名,不能经二次之裁判。
4.All courses of justice are open to the public. 胡适译为:公堂皆洞开,恣人观审。
5.No one is a judge in his own cause. 胡适译为:凡人不能裁判关切己身之讼事。
6.No one has the right to take the law in his own hands. 胡适译为:法律不能以一人私之。
胡适将此六条译出,足见他对其的重视。其目的是希望中国法律界能借鉴其中的合理部分。
1906年下半年,胡适因故离开澄衷学堂,考入中国公学,学习期间他担任《竞业旬报》主笔,发表了多篇作品,其中也有一些译作,31期、33期分别刊登了胡适翻译的英国诗人托马斯·坎贝(Thoms Combell)的诗作《军人梦》《惊涛篇》;34至38期,刊登了胡适翻译作品《金玉之言》,译自美国马威克《真国民》一书;39期刊登了胡适译作《晨风篇》,原作者为美国诗人亨利·朗费罗(Henry Longfellow)。
《金玉之言》正文前有一节序语:“美国马威克所著《真国民》一书,中有Gemory Gems一种,因汉译之,名之曰‘金玉之言’,以为我国人增一种座右铭云尔。”
胡适说,《真国民》的作者是马威克,不够确切,此书为马威克与史密斯合著。全书分39章,每章开首都有五则格言,这些格言与本章内容密切相关。这些格言大多是马威克、斯密斯引用的名人名言,不完全是作者(马威克与史密斯)的原创。
《金玉之言》中有四句格言出自马威克之口。
We would rather say that courage does not consist in feeling no fear,but in conquering fear.胡适译为:“勇也者,非无惧之谓也,谓能胜其惧耳。”
Genuine courage is based on something more than animal strength; and this holds true always. Cowardly hearts are often encased in giant frames.Slender women often display astounding bravery. 胡适译为:“吾之所谓勇,精神之勇也。是故有以伟男子而中怯者矣,有弱女子而大勇者矣。”
The courageous man is a real helper in the work of the world’s advancement. His influence is magnetic. He creates an epidemic of nobleness. Men follow him,even to death. 胡适译为:“天下惟大勇之人,斯能立非常之功,人之从之也,亦视死如归,其感人之力,若磁之吸铁然。”
History and biography unite in teaching that circumstances have rarely favored great men. 胡适译为:“历史所载,自古至今,天未尝以优美之境遇赐伟大之人物也。”
江勇振认为,《金玉之言》中还有一句也出自马威克之口:Duty is the end and aim of the highest life;and it alone is true. 胡适译为:“高尚之生,其目的、其结果,责任而已矣。天地之间,惟此二字诚耳。”江勇振说错了,参看《胡适全集》中《金玉之言》,可知,此句出自司迈尔之口。
胡适选译马威克这四句格言,其目的是宣传、弘扬勇气与爱国精神。
由于胡适当时年方15,再加上中西文化隔膜,胡适偶有错译之处。这里仅举两例,一是“The child is father of the man ”胡适把它翻译成:“孺子亦人父也。”江勇振分析,这句话的正确翻译应为“从小可以看大”。第二句是:“The revolutionist has seldom any other object but to sacrifice his country to himself.”胡适把这句话翻译成:“所谓志士者,惟思牺牲其身于祖国而已,无他愿也。”江勇振说,胡适翻译此句时没有注意上下文关系,所以把意思译反了。这句话的前文是:“The love of freedom is willing, if necessary , to sacrifice himself for his country.”如果结合上下文,这句话的正确翻译应为:“爱自由之士,在必要时,愿意为国牺牲;革命分子的目的,则不外乎要国家为自己而牺牲。”至于胡适为何把“革命分子”译为“志士”,江勇振认为,这是因为胡适受梁启超影响同情革命。
从主编《竞业旬报》开始,胡适就开始陆续翻译外国诗歌,他的翻译诗体的变化,表明了胡适文学观念的推陈出新,化蛹成蝶。
胡适一开始翻译外国诗歌,用的是旧体诗,后改为骚体,直到翻译苏格兰女诗人安妮·琳赛的《老洛伯》(Auld
Robin
Gray
),胡适方采用白话诗的形式。此为胡适第一首白话译诗。此后翻译的《关不住了》(Over
the
Roofs
,作者Stara Teasdale,1884-1933)才真正确立了新诗的纪元,为中国新诗开启了一道崭新的大门。“以此为标志,胡适成为了中国白话诗歌原创与翻译领域的先锋开拓者。”王新禧概括了胡适白话译诗的意义与价值:“胡适的白话新诗和译诗为文学革命提供了良好的范本,为中国诗坛注入了现代性的血液,为新诗建立了符合自身特色的标准。”
相比诗歌,胡适翻译的外国小说数量更多,影响更大。他翻译的《短篇小说第一集》1919年出版,《短篇小说第二集》1933年出版。两本小说集均广受欢迎,多次再版,截至1947年,总销量达几十万册。胡适翻译的外国小说,都德的《最后一课》(原标题为《割地》)影响最大,流传最广。1912年的《大共和》,1915年春季号《留美学生季报》均刊登了胡适的这篇译作。1920年,《最后一课》收入当时的中学语文教科书《白话文范》,半年内加印三次;1923年新版语文教科书《国语教科书》再次收入胡适这篇译作,这本教科书总共印了112版。胡适翻译的《最后一课》应该是1949年之前流传最广的一篇外国小说了。
(二)翻译的设想与擘画
胡适对翻译的贡献不止于翻译外国诗歌与小说,还在于他对翻译机构的献计献策,翻译计划的设想与拟定等。
商务印书馆编译所所长高梦旦有意辞去所长一职,让贤于胡适。胡适虽然重视翻译,但他无法割舍北大,谢绝了高梦旦的好意。1921年7月,应高梦旦邀请,胡适冒着酷暑从北京赶至上海,对商务印书馆作为期一个月的考察。考察结束回到北京后,胡适给高梦旦写了一封很长的信,从设备、待遇、政策、组织四个方面谈了他对编译所的意见与建议。当时编译所工作人员待遇低工作累,留不住人才,胡适建议,增加月薪,缩短工作时间,每年让员工们享受两个月的假期,还要为年轻员工提供出国深造的机会。
胡适建议把编译所和图书馆放一块,“作吕字形,其一端为编译所,而一端为图书馆,中间可以沟通”。这种安排有利于编译所工作人员查阅资料。胡适还建议编译人员的工作时间限四小时为宜:“我以为每日若有四点钟为工作时间,余为自由读书时间,已很够了。脑力的工作不在时间的长短,而在能养成可以工作的态度与心境。得了可以工作的态度与心境,虽欲罢而势有所不能了;若无此种心境,虽终日伏案,也不过是装腔作势,其实无甚效果。”胡适具体详细的指导为编译所后来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
前文提及,胡适认为,创造新文学的最重要方法就是多多翻译西方的文学名著,为新文学提供模范。正因如此,胡适认为当务之急就是翻译西方的文学名著。
当时中国对西方名著的翻译,成绩十分惨淡,译出的名著不满200种,而且大多出自不通外语的林琴南之手。胡适认为,堪称名家名译的只有伍昭扆译的《克兰弗》和徐志摩译的《赣第德》。
鉴于此,1930年,当胡适就任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编译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手中掌握了资金,即准备在翻译领域大干一场,拟定了一个大规模的翻译计划,包括关琪桐负责翻译哲学名著多种,如培根的《新工具》,笛卡尔的《方法论》等;张谷若翻译哈代小说多种;罗念生翻译希腊戏剧多种;梁遇春翻译康拉德小说多部;陈绵翻译小仲马《茶花女》,另外《鲁滨逊漂流记》、《马可波罗游记》,莎士比亚全集的翻译均在计划中。
胡适打算请梁实秋、闻一多、陈通伯、徐志摩和叶公超五人,花五到十年来完成一部莎士比亚集的定本。用何种文体翻译莎翁,胡适颇费思量,决定试验一番,先由闻一多徐志摩用韵文试译,另由梁实秋陈通伯以散文体试译,试验之后再决定用哪种文体翻译。至于报酬,胡适允诺以最高报酬。为了使翻译莎翁工作顺利开展,胡适拟定了一个详细的方针、步骤:
“一、拟请闻一多 梁实秋 陈通伯 叶公超 徐志摩五君组织翻译莎翁全集委员会,并拟请闻一多为主任。
二、暂定五年全部完成。
三、译稿须完全由委员会负责。每剧译成之后,即将译稿交其他四人详加校阅,纠正内容之错误,并润色其文字。每人校阅一剧,不得过三月。
四、于每年暑假期内择地开会一次,交换意见,并讨论一切翻译上之问题。
五、关于翻译之文体,不便详加规定,但大体宜采用有节奏之散文。所注意者则翻译不可成为Paraphrase,文中难译之处,须有详细注释。
六、为统一译名计,每人译书时,宜将书中地名人名之译音,依原文字母分抄译名表,以便汇交一人负责整理统一。
……
译书之时,译者可随时用原本作详细之中文注释,将来即可另出一部详注的莎翁戏剧读本。……”
几年后日本侵入中国,胡适远赴美国任驻美大使,无暇兼顾编译委员会的事了,徐志摩一年后因飞机失事英年早逝,其他几位也因为时代巨变而颠沛流离,无心也无力完成莎翁翻译的工作。不过梁实秋却一直没有忘记胡适的这个翻译计划,1949年赴台后,终以一己之力,劳作数年,完成了莎翁全集的翻译任务。
曾孟朴在给胡适的一封信中写道:“文学的最终目的,自然要创造,但创造不是天上掉下石里迸出的,必然有个来源。我们既要参加在世界的文学里,就该把世界已造成的作品,做培养我们创造的源泉。”
他的这一看法,胡适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中早有更详尽的阐述。
胡适担任中基会编译文员会主任后,大力提倡并着手规划名家译名著,其意义在此。
三、胡适对信、达、雅有较为独特的认识
(一)胡适的翻译原则与具体做法
胡适对译文的要求是明白如话,流畅易懂。胡适曾对周瘦鹃说:“译作当然以明白为妙,我译了短篇小说,总得先给我的太太读,和我的孩子们读,他们倘能明白,那就不怕人家不明白咧。”
胡适在《短篇小说第二集》的译者序中说,一切翻译都应该做到明白流畅的基本条件,对于文学作品的翻译,胡适说:“但文学书是供人欣赏娱乐的,教训与宣传都是第二义,决没有叫人读不懂看不下去的文学书而能收教训与宣传的功效的。所以文学作品的翻译更应该努力做到明白流畅的基本条件。”
对译文,胡适一开始注重文字的晓畅明白,后来他也意识到,除了流畅明白,文字谨严也在考虑之列。所以,他特别欣赏伍昭扆的译文:“近几十年中译小说的人,我以为伍昭扆先生最不可及。他译大仲马的《侠隐记》十二册(从英文译本的),用的白话最流畅明白,于原文最精警之句,他皆用气力炼字炼句,谨严而不失为好文章。故我最佩服他。”
胡适认为,翻译的重要原则应该是细心体会作者的意思,然后“委屈传达它”,“换言之,假使著者是中国人,他要说这句话应该怎样说法?”
因为信守以上原则,胡适对信、达、雅有了较为独特的认识:“‘信’在今日应有两义:一、对于原意的忠实传达;二、对于原文文字上的忠实传达。‘达’在今日也有两义:一、能传达意义;二、能显示原有的文学风格。故‘信=达’。”
基于以上的原则与看法,胡适翻译时,往往采用以下五种做法:一、直译可通,则直译;二、直译显得生硬晦涩,则意译;三、有时意译而与原文字句形式相差太远,就加注释;四、译者可在原意范围,适当增减;五、译者要为读者着想,原文若不能改动,可适当以注释解释。
胡适在短文《译书》中强调译书之难,他在翻译时往往殚精竭虑,呕心沥血。胡适自称,他译书比“自己作文”难多了。因为,作文,只对自己和读者负责,而译书却有三重担子:“第一要对原作者负责任,求不失原意;第二要对读者负责任,求他们能懂;第三要对自己负责任,求不致自欺欺人。”胡适感慨:“这三重担子好重啊!”
胡适曾翻译过一首名为《希望》的诗。这首诗的原作者为波斯诗人莪默,美国作家费兹杰拉德曾将其译为英文:
O love! Could You and I with Him conspire
To grasp this Sorry Scheme of Things entire,
Would We not shatter it to bits, and Then
Remould it nearer t the heart’s desire !
胡适根据英文将其翻译成中文,收入其《尝试集》中:
希望
要是天公换了卿和我,
该把这糊涂世界一齐都打破,
要再磨再炼再调和,
好依着你我的安排,把世界重新造过!
胡适显然不太满意这个译文版本,后来多次重译:
版本一:
爱呵!要是天公能让你和我
抓住了这糟糕的世界
我们可不要把他全打破,
好依着我们的心愿重新造过么?
版本二:
爱啊!假如造化肯跟着你我谋反,
一把抓住了这整个儿寒伧的世界,
你我还不趁机会把它完全捣碎,
再来称我们的心愿,改造他一个痛快。
胡适最早翻译这首诗是在1919年2月28日,但直到1942年,胡适依旧没有停止对译文的修改。这一年的2月17日,胡适致信赵元任,让对方帮他对比一下自己的两个译文版本,提出修改意见。在信中,胡适抄录自己的旧译文:
要是天公换了卿和我,
该把这糊涂(后改糟糕)(最后改寒伧)世界一齐打破,
再团再炼再调和,
好依着你我的安排,
把这世界重新造过。
新译文则是:
倘使咱(们)俩能和老天爷打成了一气,
好教咱抓住了这整个儿天和地,
咱可不先要打破了这不成样子的东西,
再从头改造翻新,好教咱(?)真个称心如意!
胡适请赵元任对自己译文的两个版本从三个方面作“不客气的修改”:“一是白话的文法和习惯(idiom),二是音节。还有第三方面,就是译文的正确程度。”
有人说,胡适一辈子对自己行文有三大要求:严谨、合于文法、口语化。对胡适几个译文版本作粗略对比,也可看出,胡适对译文的追求也是如此:意思要准确,表达明白且通俗,尽量做到口语化。
胡适一开始把Sorry亦成“糊涂”,后改成“糟糕”,又改为“寒伧”,均不满意,索性不译。胡适的原则是宁可不译,也不愿失真。
“要再磨再炼再调和”,后改为“再团再炼再调和”,胡适仍不满意,确实,原诗中没有“磨”“炼”“团”“调和”等多重意思,胡适修改后,把多重意思改为一重“打破”或“捣碎”。
第一句初译为“要是天公换了卿和我”,太雅,胡适改为“要是天公能让你和我”,后又改为“倘使咱(们)俩能和老天爷打成了一气”,明显看出,胡适修改的目的,就是在不失原意的情况下,语言能尽量通俗,尽量口语化。
胡适为何要请赵元任来修改自己的译文,这是因为,赵元任的译文最符合他的要求。胡适一向认为,在文字“中国化”、通俗化、口语化方面,赵元任做得最好。1931年7月11日,胡适在北平小剧院观看了赵元任译的《软体动物》。这出戏是由赵元任翻译的。赵元任告诉胡适:“英文用调表情的地方,中文不是用调,而往往用副词或是助词来表示的。”胡适认为,赵元任翻译此剧的最大成功在于对副词和助词的出色运用。胡适看完戏,还写了篇观后感发表在《北平晨报》上,文章极力称赞赵元任的翻译之功,说,元任先生的翻译,是可以给我们做模范的。胡适在文中引用了戏中一些对白,夸赞道:“这些地方的副词和助词,哪一个是可以省略了的?本来虚字是语言的血脉神经,一切神气的表现都得靠他们的运用。翻译的困难不在那些三寸长的难字,而在这些‘一丁颠点的’小虚字。……所以我想元任先生的译本不但是翻译的模范,简直是编戏剧对话的人的顶好模范。”
(二)慎重对待译事,平息翻译界的争执与纠纷
胡适重视翻译,又深知翻译甘苦,对于有志于从事翻译的年轻人,他一再劝他们要买一部好字典。他提醒年轻学子,要想翻译少出错,一定要多动手翻字典。
王统照是著名作家,胡适偶然一次看到他翻译的朗费罗(Longfellow)的《克司台凯莱的盲女》,发现错误之多,不胜枚举。
在一条注中,This old Te Deum,王统照把Deum说成苏格兰的一个地名。胡适说,这真荒谬,因为Te Deum是一支最著名、最普通的颂圣歌。另一条注中,王统照把De Profundis翻译成“悲哀及烦郁之意”,胡适指出,这也错了,因为这两个拉丁字,也是一篇诗歌之名,可以译为“从深处”。
看到两个低级错误后,胡适把全诗细读一遍,大吃一惊,“错误不通之处,指不胜指”,原诗如下:
And,as I listened to the song,
I thought my turn would come ere long,
Thou Knowest it is at Whitsuntide.
Thy cards forsooth can never lie.
王统照的译文如下:
当我倾听着歌声,
我想我回来的是早些时,
你知道那是在Whitsuntide那里。
你的邀请单可证明永无止息时;
胡适指出,turn 译为“回来”,错了;ere long译为“早些时”,错了;Whitsuntide根本不译,说明译者不懂这个词,这个词是指一个比较重要的节日;cards 译为“邀请单”,错了,应为纸牌;Lie,说谎的意思,作者却译为“止息”,错了;forsooth译为“可证明”也错了。可见这几句完全译错了,胡适给出了正确的译文:
我听这歌时,
我就想,不久就要轮着我了,
你知道我的日期是在圣灵降临节的。
你的纸牌(算命的用牌)是不会说诳的。
这首诗中还有一句是:He has arrived ! arrived at last! 王统照的译文居然是:他已来到!来到在末次!
胡适罕见动气了:“这样的句子尚不能翻译,而妄想译诗,这真是大胆妄为了!”
如果译者态度认真一点,像胡适要求的那样多动手翻一下字典,也不至于犯如此多且低级的错误。
胡适要求译者小心慎重,杜绝错译,但他也知道,翻译工作难度大,因各种各样原因,错译、漏译在所难免。所以,一方面,作为译者,要全力以赴,切忌草率;而作为读者,对译者的艰辛与努力也要尊重,对译文的不尽完美之处也应包容。对于那些吹毛求疵轻率指责别人译文的人,胡适往往劝他们不要出语伤人。郁达夫曾撰文批评余家菊翻译的《人生之意义与价值》,言辞激烈,态度蛮横。胡适仔细看了郁达夫所指出的译文错误,发现,余译固然不妥,而郁译则完全不通。胡适遂撰文批评郁达夫对余家菊的批评。在文章最后,胡适苦口婆心地开导郁达夫:“译书是一件难事,骂人是一件大事。译书有错误,是很难免的。……有话好说,何必破口骂人?”
1928年12月,张友松在《春潮》第二期发表文章批评徐志摩翻译的《曼殊斐儿小说集》。胡适看后,发现这位张先生根本不懂曼殊斐儿,他指出的徐志摩的“错误”竟完全是自己的错。胡适立即给梁实秋写了封信,为徐志摩“辩冤白谤”,在信中,胡适详细指出张友松所犯的错,并写下两句语重心长的话:“我们同是练习翻译的人,谁也不敢保证没有错误。发现了别人的一个错误,正当的态度似是‘宜哀矜而勿喜’罢?”“翻译是一件很难的事,大家都应该敬谨从事。批评翻译,也应该谨慎从事。过失是谁也不能免的,朋友应该切实规正,但不必相骂,更不必相‘宰’。”
梁实秋当时是《新月》的值班编辑,认为胡适这番话很“持平”,就把胡适这封信公开发表了:“愿以后我们学翻译的人谨慎从事,蓄意批评的人也别随便发言。”
胡适是新文化运动领袖之一。他的这一身份决定了他把翻译看成了头等大事。新文化运动的发起与推动,必须依赖翻译这个重要工具。要“重估一切价值”,当然要借助新思想,而没有翻译的渠道,新思想如何输入?创造新文学,当然需要“范本”,没有对西方一流作品的翻译,“范本”何来?要推广白话文,普及教育,译文的风格当然要明白晓畅,通俗易懂。结合新文化运动,结合胡适在新文化运动中扮演的角色,我们便理解了胡适对翻译极为重视的态度,理解了他恪守的翻译理念;他运筹帷幄规划翻译的蓝图,花费心血翻译大量欧美作品,其重大意义也就不言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