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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体经营者公共卫生信息素养培育机制研究

2021-11-11

图书馆界 2021年4期

蔡 培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上海 201418)

1 引 言

2020年5月27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明确指出,在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不将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2020年6月1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山东烟台考察时表示,地摊经济、小店经济是就业岗位的重要来源,是“人间的烟火”,和“高大上”一样,是中国的生机。但是,目前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使原本地摊经济、个体经济带来的公共卫生矛盾日益突出,而个体经营者公共卫生信息素养普遍低下,使我们意识到公共卫生信息素养培育刻不容缓。

2 我国个体经营者公共卫生信息素养的相关概念与存在的问题

2.1 相关概念

2.1.1 个体经营者。个体经营者,是指由个人投资,以个人或家庭劳动为主,从事经营活动,依法经核准登记,取得经营资格的经营者。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

2.1.2 公共卫生及公共卫生信息。公共卫生是关系一国或一个地区人民大众健康的公共事业。公共卫生具体包括对重大疾病尤其是传染病的预防、监控和治疗,对食品、药品、公共环境卫生的监督管制,以及相关的卫生宣传、健康教育、免疫接种等。例如,对新冠肺炎的控制预防治疗属于典型的公共卫生职能范畴。公共卫生信息是一个范围极广的概念,尚无统一认识和明确定义,其内容涵盖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动态管理等。

2.1.3 信息素养及其培育。信息素养的本质是人们在全球信息化中需要具备的一种基本能力。1989年,美国图书馆协会(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ALA)从文化素养、信息意识和信息技能三个层面定义信息素养。近年来,信息素养的概念和范式研究不断有新的成果,但其基本概念仍然受到普遍认可。信息素养教育从20世纪80年代在美国兴起并逐步走向国际,在许多国家正在形成一系列标准和多元化合作体系。其教学内容从信息技术走向与其他课程的整合,教育形式从课堂逐步走向社会,教育对象从学生等特定对象走向全民。

本文研究的“公共卫生信息”概念是指与“个体经营者”身心相关的经营理念、经营方式、经营环境的卫生管理和监督,疾病管理与防控等“信息”。本文使用“信息素养培育”概念,旨在强调信息素养教育的社会化、大众化,并非完全限于学校教育。基于这两个概念的“个体经营者公共卫生信息素养培育机制”研究,是我国后疫情时代,针对“个体经营者”这一特定群体,侧重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提升政府在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的处理能力与效率的长期政策研究的一个方面。

2.2 存在的问题

个体经营者的经营性特点决定了他们自身健康水平的重要性,他们的职业素养是公共卫生链上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到他人的健康。目前,许多城市、社区重视市场培育,放松市场环境建设和监管,个体经营市场的环境脏乱差,一些个体经营者公共卫生意识淡薄,忽视公共卫生经营过程中进货环节的防疫意识和保存、加工过程中卫生达标要求以及流通环节的接触防病保护,这固然与一些个体经营者只注重经营效益,“怕麻烦,嫌费事”不注意公共卫生环境人力物力投入有关,但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个体经营者公共卫生信息素养低,无意识疏忽和不自觉带来了公共卫生隐患。例如,2020年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首先暴发于华南海鲜市场有其偶然性,但也暴露了我国在市场管理和公共卫生管理领域忽视公共卫生信息素养教育培养和引导的问题。因此,研究个体经营者公共卫生信息素养培育尤为重要。

3 个体经营者公共卫生信息素养培育研究现状

3.1 “健康素养”及其相关信息研究快速升温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带来“健康素养”及其相关信息研究快速增长,推动了我国个体经营者公共卫生信息素养培育的研究。

2017年,“健康素养”“公共卫生信息素养”首次作为日常生活中的信息素养被强调,美国《图书馆2018研究报告》专门论述了图书馆如何为疫情的缓解和控制发挥作用。2018年,金燕等完成了我国公共图书馆健康信息服务现状调查与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王世伟研究了“信息疫情”的十大特征;吴祁研究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农村老年人防疫信息搜寻影响因素;封世蓝等则以新冠肺炎传播为例,研究人口基本素质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疫情防控。另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的公众需求模型、信息公开共享的协同机制分析与优化、微信平台上健康教育公众号“疾控U健康”的发展及其趋势分析研究方面都有一些可喜的成果。这些都为我国个体经营者公共卫生信息素养培育研究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3.2 信息素养教育规范化、协同化

信息素养教育的规范化、协同化为我国建构个体经营者公共卫生信息素养培育机制指明了方向。

40多年来,国外信息素养理论与实践经历了从普适技能到嵌入实践的过程。在包含公共卫生信息素养的“健康素养”教育中,一些国家政府和社区,通过发展与公共图书馆的长期伙伴关系,全面推动面向社区居民的健康信息服务。目前,信息素养教育已经形成在不同性质图书馆之间保持良好的馆际合作关系的“馆间合作”,图书馆与其他信息服务机构的“馆构合作”,还有图书馆与医疗机构的“馆医合作”。大量研究表明,公众在寻求健康信息时大大受益于这三种合作,信息素养教育也在多元合作中呈现勃勃生机。我国从2005年“中国公众健康素养调查与评价体系建立”国家级研究课题的开展,到2008年原卫生部颁发《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再到2012年国家启动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都表现出我国政府对公民健康信息素养建设的努力。但从整体上看,全球公众信息素养教育存在三个突出问题:整体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研究滞后于实践。黄如花等呼吁为提升我国公众信息素养教育水平,建议尽快出台专门政策和标准,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力求覆盖各类受众,采取多种教学方式,大力培养师资,合作建设资源,搭建交流平台和传播中国声音,这也是形成我国个体经营者公共卫生信息素养培育机制的积极建议。

4 图书馆是个体经营者公共卫生信息素养培育的主导者

4.1 从识字到素养,信息素养概念和信息素养教育源于图书馆

“识字”与“素养”在英文里是同一个词汇“Literacy”,前者为单数,后者为复数。以前公共图书馆的任务是推进阅读,让更多的人识字并获得基本教育,现在,仅有识字能力已很难胜任岗位,图书馆尤其是公共图书馆的重心正逐渐从阅读向包括阅读在内的更广泛的素养转移。20世纪70年代,美国图书馆杂志《Library Journal》发表罗伯特·S·泰勒文章,建议将信息素养与图书馆员联系起来,充分发挥图书馆员具备多种信息管理技能的优势,并扩大其传播范围,随后,美国图书馆界率先将书目指导业务转型为信息素养教育,信息素养也成为图书馆情报学的重要研究领域。

4.2 从广义信息素养到各领域专门信息素养,理论与实践研究都与图书馆密切相关

信息素养的“体裁知识”概念,派生出“媒介素养”“计算机素养”“网络素养”“数字素养”。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IFLA)于2017年1月通过微服务,号召各国图书馆积极参与提升媒介素养。“信息素养实践”的概念使信息素养向“行动素养”延伸,美国图书馆学家泽考斯基就有专著专门论述过“行动素养”。从信息的内容性质角度看,“信息素养”还包含“日常生活信息素养”“健康信息素养”等,公共卫生信息素养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在国外,不仅有专业的医学图书馆提供健康信息服务,而且大多数公共图书馆和校园图书馆也开展多样化建设活动,以增加公众健康信息获取的服务能力。英国将健康服务作为公共图书馆基本服务;美国联机计算机中心发起“健康在图书馆”活动,设立健康信息馆员角色,以增强图书馆服务能力,提升服务社区的健康水平。

4.3 信息素养是图书馆员特有的职业素养,图书馆是最重要的信息素养教育机构

图书馆员的职业内容从业务辅导到参考咨询,从文献检索到信息服务,都需要较高的信息素养才能胜任,信息素养已经成为图书馆员特有的职业素养,信息素养也成为图书馆学的独特研究领域,信息素养教育更是图书馆的重要服务内容和实现其教育职能的重要途径。另外,图书馆的信息资源优势、空间优势还是承担公众信息素养教育的重要条件保障。2006年,澳大利亚图书馆与信息协会发布的《全民信息素养声明》就明确规定图书馆与信息服务专业人员具有促进政府、企业、专家、教育和工会部门以及全体澳大利亚公民信息素养提升的责任。刘靓靓等以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图书馆为例,介绍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公众健康信息服务举措及满意度调查,也实证了公众对图书馆提供的健康信息真实性、健康信息有用性、健康信息系统安全性和服务专业性满意度较高。

5 个体经营者公共卫生信息素养培育机制

以图书馆为主导的个体经营者信息素养培育的实现,牵涉到诸多问题,根据国外信息素养教育经验,一个好的培育机制尤为关键。“机制”的内涵可以表述为“在正视事物各个部分存在的前提下,协调各个部分之间关系以更好地发挥作用的具体运行方式”。本文从基本保障、培育方式、准入管控、宣传激励与协同创新等视角讨论我国个体经营者信息素养培育相关机制并提出建议。

5.1 基本保障机制

5.1.1 信息素养培育政策与标准规范建设。我国现阶段缺乏科学完整的“信息素养教育框架”,政策法规视角的基本保障机制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展开:一方面,由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牵头,参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媒介与信息素养:政策和战略指南》(2013年)和《全球媒介与信息素养评估框架:国家状况与能力》(2013年)等权威文件,明确公众信息素养教育的对象、目标、任务、相关主体及其责任,以及实施保障措施与步骤、信息素养水平的测度与评估等方向性、原则性政策;另一方面,中国国家图书馆、中国图书馆学会、全国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等机构、协会可借鉴美国《高等教育信息素养标准》(2000年)、英国国家和大学图书馆协会《信息素养七大支柱:研究角度》(2011年)、美国大学与研究图书馆协会《高等教育信息素养框架》(2015年)等国外主要信息素养文件,整合信息素养定义,结合普适技能、情境化能力、嵌入实践式三种信息素养范式内涵和外延表述,提炼适合中国国情的公众综合信息素养范式并制订《中国公民信息素养教育框架》,形成指导各行各业信息素养培育和评估测试的执行标准或规程。在这个基础上,还可参考《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会同公共卫生部门遵循公共卫生信息的传播,利用规律,根据个体经营者特点,从培养和教育两个层面细化制订《中国公民公共卫生信息素养框架》,编纂《中国个体经营者公共卫生信息素养手册》等,形成培育对象、地域和行业分类清楚、培育机构和培育人员地位作用明确的一系列权威性文件。

5.1.2 个体经营者公共卫生信息素养培育基本数据建设与服务。个体经营者信息素养培育基本数据包括个体经营者人群基本情况(宏观信息素养概况、日常生活信息素养、健康信息素养及公共卫生信息素养状况),个体经营者信息素养影响因素,个体经营者接受信息素养培育经历等。要将这些数据与我国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卫生监督业务信息系统、电子健康档案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基本数据集、疾病管理基本数据集、卫生管理基本数据集、疾病控制基本数据集对接,根据个体经营者队伍的变化适时交互,政府可以授权各级各类公共图书馆,以图书馆网站为数据交互枢纽,图书馆在健康信息服务平台为相关职能部门和个体经营者提供信息服务。

5.2 培育方式机制

5.2.1 日常培养与集中教育并行。1)信息素养的日常培养。以《中国个体经营者公共卫生信息素养手册》为基础,根据个体经营者经营项目不同,围绕认识信息需求、定位和获取信息、比较和评价信息、理解与信息相关的经济、社会和法律问题,细化应知应会。由图书馆通过纸质宣传材料、手机App或者小程序提供个体经营者碎片式查询和阅读,使公共卫生信息获取更便捷化、日常化。让个体经营者从有意无意接受公共卫生信息到潜移默化时常关注公众卫生信息,并逐步吸收转化为信息知识和能力的公共卫生信息素养。2)集中教育与培训。以图书馆为主导,探索形成相对完善的公共卫生信息素养教育机制。可以参考IFLA《哈瓦那宣言:15项信息素养行动》(2012年),借鉴国内外公众信息素养教育经验,根据个体经营者信息素养培育影响因素和个体经营者接收信息素养培育意愿,针对他们工作、日常生活环境,制订相关培养方案、教育计划、培养目标等,探索系统化教育路径。近年来,国内一些公共图书馆在集中教育培训方面做了尝试,如湖南图书馆走进社区开设信息素养公开课,湖北省图书馆通过“信息素养月”活动举办公众文化素养、信息意识和信息技能系列讲座都受到普遍欢迎。

5.2.2 线上与线下同步。1)线上教学。目前,国内一些高校图书馆和图情教育机构陆续上线124门与信息素养相关的MOOC。其中,“中国大学MOOC”“爱课程”“超星慕课”“腾讯课堂”的信息素养公开课数量已经有一定规模。虽然这些课程还没有直接涉及公共卫生信息素养教育内容,但其中许多课程可以作为公共卫生信息素养教育的基础课,成为公共卫生信息素养教育线上课程的一部分。特别是一些线上优质教学资源,如武汉大学黄如花教授开设的“信息检索”慕课已经入选我国中宣部学习强国首批慕课,应重点推荐。各级各类承担个体经营者信息素养培育任务的图书馆应该在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上开设信息素养教育相关栏目,链接、导航此类课程,如西安航空学院图书馆的“信息素养:学习研究的必修课——系列在线精品课程推荐”和中国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网络书香讲坛”的“如何利用免费资源提升工作和生活质量”专题。有条件的图书馆还可以利用自身人才和资源优势,推出相关课程,如天津泰达图书馆档案馆的“数字易读·泰达信息素养公开课”。另外,网上还有一些国际组织和图书馆专门为信息素养教育建立的在线教育课程,如联合国教育科文组织的“在线媒介与信息素养和跨文化对话课程”,可供我国英语水平较好的用户学习,特别是对开设公共卫生信息素养教育课的教师有一定的帮助。2)线下教学。线下教学的主要形式是依托高校或图书馆面向特定群体开设讲座、办培训班和系统化学历、证书教育。为了扩大线下公共卫生信息素养教育的影响,图书馆和图情教育机构可以与知名信息企业开展合作。对我国个体经营者公共卫生信息素养教育而言,线下教育应与公共卫生管理部门、疾病防控部门开展合作,既可以扩大影响,也可以为教学实践、实证提供资源保障。另一种有规模、有影响的线下教育形式是行业学会组织的大型培训班和报告会,如中国图书馆学会2019年学术年会期间主办的“首届图书馆面向公众信息素养培训班”以及2020年5月中国图书馆学会与中国知网合作开展的“书香助力抗‘疫’、阅读通达未来——图书馆员业务能力提升”主题活动,邀请了国内信息素养教育名师作“公共图书馆如何开展信息素养教育”报告。在特殊情况下,武汉大学黄如花教授等为某一特定群体开设小型私有课程也是信息素养培育的一种很好的形式,可以借鉴其形式和经验,为特殊营业项目个体经营者开设针对性课程。

5.3 准入与管控机制

5.3.1 公共卫生信息素养水平是个体经营者的市场准入通行证。市场准入一般是指货物、劳务与资本进入市场程度许可。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给人们深刻的反思和警醒,货物、劳务与资本的市场准入需要更加严格规范,特别是劳务者的公共卫生信息素养应该作为市场准入的重要考量项目,绝不能因为发展地摊经济、个体经济而削弱。各地应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为蓝本,在《中国个体经营者公共卫生信息素养手册》未出台前,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分别从什么时候需要公共卫生信息、如何获取公共卫生信息、如何评价和有效利用公共卫生信息三个层面组织适合本地区的公共卫生信息应知应会内容,要求个体经营者参加公共卫生信息素养培训,领取信息素养(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与营业执照一并作为进入营业场所经营的准入证明。各级各类图书馆可以作为相应级别“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核定和发放部门。

5.3.2 管控措施落实是考量各级各类卫生管理和监督部门的成绩册。个体经营者的信息素养教育不但要有人教育,有市场准入制度控制,还应该有人监督、有人管理。党的十九大对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将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职责合并,设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从公共卫生角度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就是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三个放心”与个体经营者的公共卫生信息素养息息相关。因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将对经营者的公共卫生信息素养考量和监管纳入职责范围,并作为自身绩效考核的一项指标,确保公众信息素养的提高有人监督和管理。同样,疾病防控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也应该关注个体经营者公共卫生信息素养,形成全社会重视公共卫生信息素养培育的良好氛围。

5.4 宣传与激励机制

5.4.1 宣传形成常态。阻碍公共卫生信息素养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是公众的意识不够,培育公众的公共卫生信息意识与开展其他群众性活动一样需要强化宣传机制。一些全球性组织和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有不少可借鉴的做法。特别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2年设立的全球媒介和信息素养周(每年10月24—31日)和2015年设立的“普遍获取信息国际日”(每年9月28日),呼吁政府间组织、教育机构等相关组织在“信息素养周”围绕促进跨学科和专业的媒介和信息素养交流,在世界各地开展本地化活动,在“普遍获取信息国际日”以各自认为最为恰当的方式开展庆祝活动。此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展的“信息素养之星”“全球媒介和信息素养奖”等评选活动也激发了更多的个人和组织机构参与信息素养教育。我国关于这方面的国际动态和项目宣传还不够,借鉴这种确定活动日、评奖项的做法也还未见先例,建议我国图书馆和相关行业协会积极筹划旨在宣传提高公众信息素养的全民性定期式活动。各图书馆在已开展的阅读推广、参考咨询、读者培训、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中也应增加信息素养教育的内容,使公众信息素养意识宣传常态化。

5.4.2 激励促进发展。直接的激励机制包括对个体经营者和教育者两个方面。对信息素养考核优秀的个体经营者而言,如果他们能在经营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公共卫生信息素养,激励的方法可以是在准入政策上优先安排摊位,优先考虑生冷鲜活食品经营和涉众的项目经营。对教育者的鼓励可以从职称评定,绩效兑现角度制订政策,鼓励公共卫生信息素养意识成为公众的追求,促进公共信息素养在全社会的快速发展。反馈和评估是间接激励机制。可以通过反馈发现问题,通过评估找到差距。反馈机制应该是双向的,公众既要向信息素养教育者反馈教育的成功与不足,教育者更要向社会反馈公众整体信息素养的问题所在,以导向所需,确保图书馆和其他文化机构定期更新信息素养培育策略和教育规定,提高图书馆和文化机构专业人员必要的教育培训能力。此外,评估要与测试互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3份文件《媒介与信息素养:政策和战略指南》(2013年)、《全球媒介与信息素养评估框架:国家状况与能力》(2013年)、《数字时代媒介与信息素养的巴黎宣言》(2014年)对我国公众公共卫生信息素养培育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可以根据我国国情制订相关评估与测试标准,通过评估和测试的互动,激励公众和信息素养教育人员投入全社会公共卫生信息素养建设。

5.5 协同与创新机制

5.5.1 协同是个体经营者公共卫生信息素养培育落到实处的关键。从宏观层面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台的“全民信息计划”本身就是一个关于信息素养相关的政策、战略和实践方案的指导框架,是统筹协调各成员国确定行动方针的协同性文件,我国的信息素养教育应该积极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的国际合作网络,行动方针也应与有关国际组织协同。从中观层面看,个体经营者的公共卫生信息素养培育和一系列机制建设,本身已经跨越多个领域和管理部门,需要开展跨领域的主体合作。例如,政策制定数据互联中,国家层面的各相关部门协同;教育实施中,教育部门与网络行业协同;准入与管控中,图书馆与市场监督部门协同。从微观层面看,为提升公众信息素养教育的效果,教师、图书馆员、政府部门及其他领域从业者都具有合作教学与研究的责任。

5.5.2 创新才能使公共卫生信息素养教育充满生机。个体经营者公共卫生信息素养的培育本身就是信息素养教育领域的一项创新之举。其培育对象的特殊性,具有明确的问题意识,目标导向的针对性,具有强烈的时代印迹。我国个体经营者公共卫生信息素养培育只有立足培育方式创新,探索管控措施创新,以新理念指导宣传激励创新才能充满生机。例如,在教学组织上,可以根据国内外信息素质教育相关模式和教学方法、经验,遵循图书馆主导、社会多元协作教学组织原则,融合问题导向、合作学习、实践嵌入教学方法思路,在教育内容上注意引入批判性思维、虚假信息识别、多场景信息素养教育等,真正提高个体经营者的“信息活用能力”。

6 结 语

个体经营者是公众知识信息能力相对薄弱的社会群体,个体经营者的职业性质与公共卫生事业关系密切,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提醒我们,个体经营公共卫生管理薄弱极易暴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当下,对个体经营者公共卫生信息素养的培育更显其紧迫性。如果说20世纪50年代的一场“文化扫盲”带来了我国人口基本素质的提升,那么今天各行各业的公共卫生信息素养培育将是信息时代国民基本素养的“补课”,此举必将优化我国的信息生态环境,提高全民信息化水平,我国各级各类图书馆尤其是公共图书馆应具有责任担当意识,在这一专项信息素养培育中大胆探索,率先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