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交谊典·乡里部》乡里关系类型
2021-11-10刍解张蒙冯述一臧莹
刍解 张蒙 冯述一 臧莹
一、 文本内容简介
《乡里部》被安排在《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交谊典》之下,可见在本书编撰的时代,编撰团队及上层统治者的认知中,“乡里”就是充满了各种人际关系的实体存在。《乡里部》共四卷(26-29卷),包括乡里部汇考(一、二)、乡里部总论、乡里部艺文及诗词、乡里部纪事(一、二)和乡里部杂录五大版块,基本搜罗了清初官方认可的有关“乡里”的所有文献(比较奇怪的是并未收入王阳明的《南赣乡约》),各部分内容各有侧重:乡里部汇考(一、二)集中呈现的是自三代到清初,经典和志书中有关乡里治理的规条和约定;乡里部总论收罗的是其他重要文献中对相关概念的概括和论述;乡里部艺文及诗词收入了自东汉至明代文人所写,与乡里及其延伸概念有关的文学作品;乡里部纪事(一、二)从历代史书和文集中摘取出与此话题有关的传记和轶事;乡里部杂录的文献来源更加庞杂,作为前几部分的补充。
汇考和总论部分是編撰者的叙述核心,其基本逻辑延续《图书编》中的观点:极推崇《周礼》乡遂之法,认为此法治理效果最佳,自周而下历代,仅摘录了少量宋代乡约和世范文本,如《增损吕氏乡约》,重点介绍明洪武时期制定的各种保甲乡约社仓社学制度,也暗含了编撰者对明初建立的乡里社会治理制度的肯定。
二、 文本中涉及的乡里关系类型
乡里社会的人际关系总体上分为血缘关系和非血缘关系。通读文本,发现其中涉及较多的是非血缘关系,包括婚姻、邻里、师徒、朋友、主仆、主佃等关系,又以邻里关系为重点。
1婚姻关系:
文本中涉及婚姻关系的记载非常少,仅有的几则,摘录如下:
(宋)郑至道《恤邻里》:王吉……里中为之语曰:东家有树,王阳妇去。东家枣全,去妇复还。
《兴化县志·李少师春芳订乡约事宜》一婚嫁。
非常值得注意的是,泰州学派士大夫主持制定的《李少师春芳订乡约事宜》把“婚嫁”列于整个乡约之首,或许在当时的乡里社会生活中,婚姻关系的地位已经得到了提升。
2 邻里关系
汉刘熙《释名》“释邻里乡党”条:邻:连也,相接连也。又曰此相亲比也,五邻为里,居方一里之中也。邻里关系涉及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此文本中对邻里关系的记录最为丰富,一定程度上可以体现出在历史时期的乡里关系中,邻里关系所占比重最大,文本中的邻里关系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类型:
2.1 日常生活
2.1.1合作与互助
《明外史·罗伦传》伦里居,畅行乡约,相率无敢犯……妻子贷粟邻家,及午方炊不为意。
《湖广通志》黄卷,麻城人,嘉靖己丑进士……服犊鼻裈,躬督田事,与奴仆同甘共苦,尝从邻舍借耒耜,乡人负送卷,曰:但借足矣,岂可复妨汝工,自负去。
《梦华录·民俗》凡有从外新来邻左居住,则相借徣动,使献遗汤茶,指引买卖之类,更有提茶瓶之人,每日邻里互相支茶,相问动静,凡百吉凶之家,人皆盈门。
2.1.2 救济与救护
自然灾害:水、火、虫害等
《宋袁采世范》:居宅不可无邻家,虑有火烛,无人救应,宅之四围如无溪流,当为池井,虑有火烛,无水救应,又须平时抚恤。
宋真德秀《浦城谕保甲文》:一家有火,不能自灭也,邻里毕至,则其灭必矣。
《彭利用传》邻家失火灾,利用往救徐望之,曰:“煌煌然,赫赫然,不可嚮迩,自钻燧而降,未有若斯之盛,其何可灭乎?”
《常林传》林避地上党,耕种山阿,当时旱蝗,林独丰收,尽呼比邻,升斗分之。
人祸:盗贼、争斗
《宋袁采世范》:有士大夫平时多以官势残虐邻里,一日为仇人刃其家,火其屋宅,邻里更相戒曰:若救,水火息之后非惟无功,彼更讼我,以为盗取他家财务,则狱讼未知了期。
从这条史料可见,这种救济行为并不是强制的义务。一旦出事,邻里对“救不救”有自己的考量和权衡,会综合评估受害者平日作为以及现场的状况,考虑救与不救对自己的影响,宁愿受罚而不救的情况也广泛存在。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也表明,即使有赏罚分明的制度措施,但是在社会生活的实践层面,当事人根据环境,根据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好坏,依然有很大的操作空间,政策和制度并不能得到100%的贯彻执行。
2.2 常见纠纷
2.2.1产权的划分与纠纷
《襄阳耆旧传》齐韩係伯,襄阳人也,事父母谨,种桑树于界上为志。係伯以桑枝荫,妨他地,迁数尺,邻畔随后侵之,係伯辄更改种,邻人惭愧,还所侵地,躬往谢之。
《宋袁采世范》:比邻山地偶有竹木在两界之间,则兴讼。
2.2.2家畜、孩童引发的纠纷
《高士传》管宁,邻人有牛踩踏其田地,宁为牵牛著凉处,自为饮食,过于牛主。牛主得牛大惭,若犯严刑。
2.2.3财物丢失与纠纷
《南史·沈麟士传》 麟士尝行路,邻人认其所著屐,麟士曰:是卿屐耶?即跣而反。邻人得屐,送前者还之。麟士曰:非卿屐耶?笑而受之。
《说符篇》人有亡鈇者,意其邻之子,视其行步窃鈇也,颜色窃鈇也,言语窃鈇也,作动态度无为而不窃鈇也。
3 生产关系
文本中涉及生产关系的记录较少,摘录如下:
3.1主佃关系
《湖广通志》黄卷,麻城人,嘉靖己丑进士,……服犊鼻裈,躬督田事,与奴仆同甘共苦。
3.2 主仆关系
《闻见杂录》记载:张乖崖布衣时客长安,屡次闻邻家夜聚,哭甚悲,……诣其主人,力叩之,主人遂以实告,曰:某在官,不自慎,尝私用官钱,为家仆所持,欲娶长女,拒之则畏祸,从之,则女子失节……这则轶事虽然涉及主仆关系,但疑点颇多,应该也不是古代社会生活中主仆关系的常态,更多想要表达的是邻里的帮扶和张乖崖的正义感,似不足为征。
4 经济关系
4.1借贷关系
《宋史·刘宰传》宰生理素薄,见义必为,既竭其力,藉质贷以继之无倦,若定折麦钱额更县斗斛如制,毁淫祠八十四所,凡可以白于有司,利于乡人者无不为也。
《圣训解》:婚丧必相资助,有无必相借贷。
由此条目可知明初已经将乡里的借贷关系纳入了制度层面。
4.2 买卖关系
较多涉及的是房屋、祖产等大额交易,购置邻里宅地以扩充自家面积等,如:
《行营杂录》:天台宋氏家本富,后贫,鬻庐于邻,价成,作诗曰:自叹年来刺骨贫,吾庐今已属西邻。殷勤说与东园柳,他日相逢是路人。富者见诗恻然,即以券还之,亦不索其直,乡人嘉其谊。
类似记载还见于《宋史·赵逢龙传》、《吕僧珍传》、《厚德录》赵阅道等条目。
5 公共关系
5.1乡里自治组织
宋代乡约
吕氏曾举乡约于蓝田,曰凡同约者,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有善则书于籍,有过若违约者,亦书之。推有齿德者一人为都约正,有学行者二人副之。约中月轮一人为直月。
宋代乡约,以《蓝田吕氏乡约》为代表,其核心是乡里自治,没有政府力量的介入,跟明代作為基层治理四要素的“保甲乡约社学社仓”中的“乡约”在本质上是不一样的。宋代乡约因为缺乏自上而下制度的保障,为一乡、一邑之试点,其推行和维系对乡里人际关系的依赖更大。故将其分入此类型。
耆英会
《陕西通志》温纯乞休抵家,与里中高年为耆英会,……若外府筑县北城,建石桥功大费繁破家,为之不惜也。
5.2 因教育活动而形成的师生关系
《遯斋闻览》罗可,沙阳之硕儒也。性度宽宏,乡人共以师礼事焉。
《宋史·赵逢龙传》逢龙,庆元之鄞人,家居讲道,四方从游者皆为钜公名士。
黄光国把中国人的人际关系分为三种:工具性关系、混合性关系和情感性关系。分别对应公平法则、人情法则和需求法则。如文本所举的诸例可见,乡里关系作为一个融合了亲戚、邻里、师生、朋友等多种关系的集合体,属于典型的混合性关系,其中既有乡里乡亲的地缘情感关系,也有期待互助的工具性成分。乡里关系与各尽所能的血缘关系不同,它对人际关系的报偿、互惠有更多的期待,这种期待可能并不一定是金钱利益方面的,更多的是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实际需求之中。
新乡市博物馆 45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