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权益的实现
2021-11-10段皓腾
摘 要: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在逐渐改变着我国的人口结构,人口老龄化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在老龄化日益严重的背景下,老年人生活保障及其权益实现问题日益凸显。目前我国在老年人权益实现方面还存在着法律保障不到位,涉老法律体制不完善,尊老敬老意识有待提高等问题。老年人无论在身体素质方面还是精神智力方面均处于弱势,需要社会公众的关爱,让老年人回归家庭,发挥家庭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中的作用,对于解决当前老年人口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老年人权益;法律体制;家庭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得到了高速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老年人口比例的不断提高,我国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典型的老年型国家,这一趋势的出现不仅给我国的社会发展造成影响,还反映出了诸多社会矛盾,老年人群体的生活也面临新的问题。
一、家庭视角下老年人的权益
在我国,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即这一群体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应当享有的各种权益。对于老年人的权益,我国《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家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均做了规定。在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规定,老年人依法享有我国公民的一切权利,除此以外,还拥有包括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获得赡养的权利、得到司法援助的权利、继续受教育的权利等权利。
老年人同未成年人一样,在整个社会中属于特殊群体,自身缺乏维权的能力,需要的到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帮助。一方面,老年人自身身体素质、心理素质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衰退,各种老年疾病的出现更是导致了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难以实现生活自理,思想及心理上也遭受着生活、社会的压力,老年人出现心理问题的现象层出不穷;另一方面,老年人在整个社会中虽然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尊重,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年轻群体的生活压力不断增强,在日常生活中对老年人生活的忽视已经成为常态,老年人的权益也变得更加“特殊”。
二、家庭视角下老年人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
当下,随着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老年人的权益问题也呈现出了不同的表现。
(一)权益易受侵害
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群体的问题逐渐变得明显,老年人在身体、年龄方面均处于弱势,由于年事已高,身体机能减退,接受新知识与新信息的能力明显弱于一般社会群体,其社会参与能力和参与度也明显小于中青年人。在现实生活中,老年人权益问题涉及的问题大多为邻里关系、家庭纠纷等问题,掺杂着过多的家庭要素和伦理要素。由此引发的案件当事人心理上会受到很大程度上的道德影响,所以大多选择沉默,保住老年人的颜面。即使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了处理和调解,涉案当事人及家人也不愿配合,只想着息事宁人,老年人的权益维护在这个时候就不显得那个重要,老年人的权益遭受侵害也变成了常见的情况。
(二)权益实现成本大
老人在家庭中虽然已经不属于家庭支柱的角色,但是在老年人的生活中,亲情要高于一切,基于这一原因,老人往往极力的维护家庭,维护自己的子女,愿意舍弃自身的利益,在年老体弱的情况下继续为儿女付出,面对子女侵权的情况,选择一再的退让。在家庭遇到经济、财产等问题时,子女理所当然的认为父母应到照顾自身需求,不做任何退让的强迫父母继续为他们“付出”,维护亲情、家风、家庭和睦的重任往往落在老人身上,由于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影响,老年人的权益维护被套上了沉重的枷锁。所以,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老年人权益的保护需要付出的成本不仅仅是经济、制度成本,还存在很大一部分的精神成本,其维权成本是巨大的。
(三)老年人需求特殊
与其他社会群体相比,老年人的社会需求想的尤为特殊,而且在当今社会,老年人的部分权益还没有被社会公众所接受。诸如再婚的权利、要求精神赡养的权利、婚姻自主权等,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老人在晚年的生活会对子女及整个家庭造成影响,子女为了维护“声誉”或者自己的继承权,往往会选择和老人对立的立场上,阻碍老年人权益的实现。如今,老年人的需求更加多元化、多层次化,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需要多样化的应对措施。
三、家庭视角下老年人权益实现的几点建议
通过分析老年人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秉承“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我们需要进一步推进建设法律体系,调整保护机制,同时要提高对老年人精神、心理生活的关注,才能真正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一)完善法律體系,构建有效的权益保护机制
要以《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为权利载体,以其他法律法规为补充,注重老年人特殊群体法律保护,构建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体系。鉴于老年人权益问题的所涉及到的自身素质问题、伦理观念问题、维权成本问题等,在建立健全老年人实现机制时,应当秉承“家庭为主”的观念,让老人回归家庭,让老年人权益问题在家庭层面得到更好的解决。家庭是一个人生命的发源地,也是一个人最终的归宿,只有重视家庭在老年人权益实现中的重要意义,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年人权益问题,让老年人既能得到权益的保障,还能享受天伦之乐。法律体系的完善不仅需要补足现有体系中对家庭观念的疏忽,还需要加强对特殊老年群体特殊需求的关注,保障老年群体的特殊需求。
(二)强化家庭职能,发挥家庭子女的监护作用
当下处理老年人权益问题,实现老年人权益保护,要发挥各有关部门职能,同时强化家庭职能,发挥好家庭子女对老人的监护作用。政府机关在处理老年人权益问题时,要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强调家庭的作用在审理类似案件的时候,需要保持最大的耐心,加强对事件严重程度的判断能力,对轻微的不足以大动干戈的事件可以让对方在调节下达成共识。对于老年人权益实现,让老年人融入家庭,让老人获得精神赡养的同时,不仅能够增强子女对于老人问题的关注程度,还能够给老人提供更加完善的保护,在出现权益问题时,能够及时寻求帮助,权益的实现也得到了保障。
(三)进行普法宣传,增强老人的权益保护意识
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城乡的实际发展情况,要具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这就需要相关部门通过演讲、讲座,或者拍一些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普法剧播放,让老年人和社会都有这种法制意识,促进老年人权益的法律保护得以实现。老年人对于不断完善的法律体系的学习和认知能力相对较差,只有不断普及法律法规,提高老年人群体对法律的了解,才能贯彻落实普法、守法、用法的国策,增强老人在自身权益遭受侵犯的时候能够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维权。
(四)发扬传统文化,营造尊老爱老的社会氛围
在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的过程中,我们要端正态度,不能进行盲目的复制粘贴,而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具有甄别性的面对传统文化。开展道德教育活动。在社会上树立“敬老”“爱老”的风气。同时,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难免有不适应的情况出现,在处理现代社会问题,学习和传承传统文化的过程中,要积极与当下时代特点相融合。“孝文化”是中华民族任何时候都不能割舍的文化精粹,在现代社会,我们要不断继承和发扬传统孝道,在整个社会营造一个尊老爱老的社会环境,为老年人创造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
作者简介:
段皓腾(1996—)男,汉族,山东枣庄人。聊城大学法学院2014级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聊城大学 山东聊城 25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