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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最后一片藤叶》中译本比较研究

2021-11-10侯朝琼王娜

科学与生活 2021年3期
关键词:亨利

侯朝琼 王娜

摘要:美国十九世纪小说家欧·亨利是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在他的众多短篇小说中,《最后一片藤叶》一直是其备受赞誉的短篇代表。该经典作品通过对小人物的准确刻化,展现出了人性的善良温暖之情,其典型的“欧·亨利式结尾”也受到广泛的称赞。作者原文也被不同时期的各个业界名家译为不同风格的译本。本文从当今市面上受广泛读者欢迎的中译版本中,选取了三个具有代表性的译本,除了著名翻译家黄源深这一译本,现在还有王楫、唐明强和刘捷的版本也质量颇佳。这三种译本选词各具特色,彰显出不同风格。本文选取这三种译本对《最后一片藤叶》进行对比和赏析,以拉近读者与原著的距离,让读者更好地感触并欣赏原作的感人情节。

关键词:欧·亨利;《最后一片藤叶》;译本比较

一、 引言

在著名短篇小说家欧·亨利的众多作品中,曾被选入中学课本的《最后一片藤叶》可以说是最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了。这个故事里,意大利老画家贝尔门在暴雨夜中画出最后一片“永不凋落”的常春藤叶,为穷学生琼西编造了一个善良且真实的谎言,挖掘出了小人物的伟大人格,展现了人性的美好之处。

欧·亨利的小说受到了世界范围内读者的喜爱,有王仲年、张经浩先生等人先后对《欧·亨利短篇小说选》进行了编译。二十一世纪以来,更是有越来越多译本出版发行,但是由于生活时代背景和翻译方法的不同,不同译本之间差异较大,小说的翻译质量也参差不齐。因此,本文选取黄源深、刘捷和王楫、唐明强这三种译本,借助其部分译文选段对《最后一片叶子》的译文进行对比和赏析,使读者更好地感触并欣赏原作的人物情节以及感情色彩。

二、《最后一片藤叶》中译本比较

(一)译本选词比较分析

选段1

In a little district west of Washington Square the streets have run crazy and broken themselves into small strips called “places”.

黄源深译:华盛顿广场西面,有一个小区,街道发了疯似的,分割成小小的长条,称为“小巷”。。

王、康译:华盛顿广场西面的一个小区,街道分布得乱七八糟,每条街道又狭又长,称做“胡同”。

刘捷译:在华盛顿广场西面的一个小区里,街道发了疯,突然岔进一块块条带状地段,即所谓的“街段”。

该选段为本小说的第一段,描述的是主人公琼西居住的环境背景,奠定了小说底层社会的大环境。本部分将主要对以上选段的划线词句进行对比和赏析。

三个译本首先对首句的“run crazy”翻译有所不同,王康二人的译本为“分布的乱七八糟”,对比上下两个译本的“发了疯”,用意译法将其内在含义解释出来,虽然和“crazy”本意变远,但是更加贴近读者的角度,让人读起来觉得顺畅自然,同时也就无法保留原文中该词组的简洁性以及其生动形象。因此笔者认为另外两个译本也有可取之处,保留词汇的原有意义,将译文的内容异化,更加贴近原作,简洁地概括出街道的具体特征,把思考的空间留给读者。

针对下文中的“strips”一词三种译本也各有不同译法,王康二人延续前文的意译法,将名词转换为描述性的四字形容词。而黄源深和刘捷在遵循原词含义的前提下,分别选择“长条”和“条带状地段”,其中后者看起来字义堆叠,读起来像某种解释性文本,不符合小说简单易懂的语言特征。相比而言,前者更加容易理解,并且译文长度也与“strips”相对应。

而最后一处对这种“长条”的叫法,译本选择的词汇也是大不相同。小说作者将其称为加了引号,说明“places”拥有除了“地方;空间”这个本意以外的特殊含义。黄译本的“小巷”和王康二人的“胡同”,均使用了归化的手法,让中文读者更加明白作者要表达的目的。但是这两个词汇加了引号后似乎没有新的含义出现。反观刘捷译本中的“街段”,就十分形象地表明了“places”的特征,并且根据上文提到的“街道”被分成了条带状的“地段”,在二词中各取一字的创词法来描述这个特殊的含义,与原作中想要表现得新奇感一致。

选段2

Mr. Pneumonia was not what you would call a chivalric old gentleman. Amite of a little woman with blood thinned by California zephyrs was hardly fair game for the red-fisted, short-breathed old duffer.

黄源深译:“肺炎”先生并不是一个所谓有骑士风度的老绅士。一个小不点女人,北加利福尼亚的西风吹得没有了血色,并非一个拳头通红、气急败坏的老家伙的对手。

王、康译:“肺炎”先生可不是你以为会向女人献殷勤的老绅士。一个可怜巴巴的女子,早已被加利福尼亚的西风吹得少了血色,哪里是这个拳头通红、气喘吁吁的老混蛋的对手。

刘捷译:肺炎先生不是你们常常称之为具有骑士品质的那种老绅士。一个被加利福尼亚的西风吹淡了血色的弱小女人,远不是这个长着红拳头,气喘吁吁的老蹩脚货的公平对手。

该选段为琼西得病的缘由以及身体状况。欧·亨利在处理时,是用拟人的修辞手法将其称为与“old gentleman”大不相同的“old duffer”,从一个侧面表明了那个时期人們对肺炎避之不及的心理。

三种译本对此的翻译也不相同,对于“chivalric”一词,黄与刘都保留了该词的原有意义,即“骑士风度的”,但王康二人的意译法在这里显得不太恰当,骑士精神并不代表一定会“向女人献殷勤”,虽然“献殷勤”可以把对肺炎的痛恨刻化的更加明显,但本词在这里形容“old gentleman”,译文应该具备正面色彩,笔者认为此译本有“过译”的程度。黄的译本中,将“short-breathed”译为“气急败坏的”,与“气喘吁吁”的原意不同,尽管可以增添“肺炎先生”的形象特征,但是“气喘吁吁”其实更符合患上肺炎的表现方式,因此笔者建议还原其原有意义更加合理。最后一处原文对肺炎的称谓也值得寻味。“duffer”字面含义为“笨蛋;骗子货;不明道理的人”,黄与王康二人分别将其译为“老家伙”,“老混蛋”,表现出了原作中对肺炎的痛恨之情,但刘捷译的“老蹩脚货”虽然也可以表达这种情感,但对于部分不了解故事背景的人来说,“蹩脚货”可能会造成理解困难,而且这类词汇也很少出现在小说语言中,在此处稍显不适。

(二)译本构句比较分析

选段3

“Well, it is the weakness, then,” said the doctor. “I will do all that science, so far as it may filter through my efforts, can accomplish.

黄源深译:“那么是由于虚弱了,”医生说。“凡是科学所能做到的,我都会尽力去做,用我的努力。”

王、康译:“噢,难就难在这里,”大夫说。“好吧,我会用科学所能达到的一切方法来治疗,只要我力所能及。

刘捷译:“嗯,这么说来是虚弱的缘故,”医生说。“我将尽我所学,凡科学能达到的,我都将做到。

此段为琼西的医生对琼西的朋友苏所说。医生在对琼西进行诊断之后,认为是虚弱的意念导致了琼西病情恶化的主要原因。本文将对划线句子部分的翻译进行对比赏析。

本句原本是一个简单句,中间被插入语割裂成了三部分,各位译者在分别采用不同译法的基础上,都将其分为三段陈述。笔者认为其中刘捷的译本最为简洁明了。虽然该译本与黄源深译本只是在语序上有出入,但就是因为语序不同,“凡是……都”这个固定结构之后,再加上“用我的努力”,显得突兀。按照中文表达习惯来讲,一般说话人的语序为:用某种方式达到某种效果。因此,刘捷译本读来顺畅自然,并且用“尽我所学”这个四字词语,更加符合中文读者的阅读习惯。而对于王康二人的译本,长度在三者中是最长的,但句子似乎也不够清晰。他们在主动添加“好吧”这一语气词的基础上,主句的翻译仍然与黄的译本有相似之处,将“只要我力所能及”放在句末,让整个句子有了一定的翻译腔。因此笔者认为,刘捷的译本为这三者中最恰当的译本。

选段4

Sue found Behrman smelling strongly of juniper berries in his dimly lighted den below.

黄源深译:休找到了贝尔曼,浑身杜松子酒气,待在楼下暗洞洞的窝里。

王、康译:苏艾在楼下那间光线暗淡、狗窝似的小屋里,找到酒气扑鼻的贝尔曼。

刘捷译:休在楼下贝尔曼那间光线黯淡的小屋里找到他时,他身上正散发着浓浓的杜松子酒气。

本选段所在段落为介绍完贝尔曼这个人物后,首次出现在小说中,也正能呼应上一段作者所描写的这位老画家的落魄生活。三种译本分别运用不同的语序和处理方法,将贝尔曼的人物形象刻化地更加真实生动。

这一句原文去掉修饰词后,其主干是“Sue found Behrman smelling of juniper berries”这一事实,“smelling”引导的部分作为宾语补足语描述找到贝尔曼时的场景和情况。而“in his dimly lighted den below”这一介词短语仅仅作为地点状语,并非主要成分。因此为了贴近中文表达习惯,笔者认为其位置灵活,既可以放在句首,也可以放在句中,放在句尾的情况虽然相对较少。但是黄的译本对此处理的非常灵活,他将此句分为三个短句,并且依照原文的叙述顺序,依次进行翻译,并且没有使用任何关联词,就让读者明白其中的逻辑关系。在最后的地点状语中,他并没有将其放在句首,而是在前面加了“待在”这一个显静态的动词。虽然上下句之间的主语好像并不相同,但这恰好符合了汉语重意的特点。寥寥几笔,便将整句话翻译地十分地道,这一驾驭文字的手法极为巧妙,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王康二人的译本将此状语放入句中,也符合中文阅读习惯,读起来没有晦涩之感。而刘捷的译本中,将原句的主干“找到贝尔曼”用作时间状语的前提,把“身上散发酒气”这一宾语补足语作为主语。虽然这种手法可以理解,但此句的译文比原文复杂得多,完全依照了英语中时间状语从句的构句模式,冗长而难懂。笔者认为,由于中文注重语感和逻辑而并非形式词语。如果“当……时”这一关联词之间的内容过多,则译者应该对其做适当调整,比如省去不必要的关联词,或者将其部分内容摘出。

三、结论

综上对比分析,三个译本都在忠实于原文的基础之上加入自己的理解,译文都较为准确达意,也能够较好体现《最后一片藤叶》这一感人故事背后,作者对人性的美好向往。笔者认为,综合看来,黄源深先生对驾驭文字的技法娴熟,因此其译文最为简洁准确,这种贴近生活化的小说翻译,增加了小说的可读性,也更吸引读者的兴趣,让人仿佛亲眼见证了这个故事中人物的起起落落。刘捷译文多用直译,字里行间充满了异国文化色彩。王楫、康明强二人的译本中遣词造句比较符合现代社会的语言环境,但由于个人理解稍多,很容易出现过度意译之处。

总之,译者应宏观把握原文的时代背景、语言特征、写作風格,并且洞悉作者的思想,仔细研究作者的文笔风格和写作特点,才能更好地理解并阐释原文的独特神韵,从而翻译出流畅的译作。

参考文献:

[1]任诚刚,王玉敏.杰作里的真正杰作——欧·亨利短篇小说《最后一片叶子》赏析[J].山东师大外国语学院学报,2001(02):51-53.

[2]石云龙.经典重译 旨求臻境——评黄源深译作《最后一片叶子》[J].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10,33(02):67-72+128.

[3]张曦.塑造语言的艺术美——从《最后一片叶子——欧·亨利短篇小说选》译本看如何翻译英语中的平行结构[J].新东方英语,2013(01):18-20.

[4]尹茜,王志茹.欧·亨利作品中人物个性化象征意义分析[J].青年文学家,2020 (05):120-121.

河北传媒学院 05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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