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实施全流域大兵团治水
2021-11-08丁媚英
丁媚英
佛山地处河网密集地带,水系彼此联通,水质相互影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日前,佛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佛山市水环境全流域强统筹大兵团分层次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努力推动佛山在“十四五”期间实现水环境质量大提升。
坚持“四大原則”,全面整治黑臭水体
治水,向来是个复杂的问题。既有现实面上“九龙治水”责任难划清的困境,也有历史面上积重难返欠账难解决的问题。《方案》明确,佛山将以流域治理推进水质持续改善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科学治水、精准治水、依法治水,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水污染突出问题,坚持创新机制体制和强化科技支撑,深入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根据工作目标,佛山将全力保障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2025年年底消除市考劣Ⅴ类水体;全面整治黑臭水体,2025年年底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为实现水环境的系统治理,佛山提出了“全流域治理、强统筹推进、大兵团作战、分层次实施”四大治水原则,坚持全市一盘棋,推动水环境治理工作开创新格局。
全流域治理,即将全市划分为北江、西江两大水系和九大流域,以流域水系为单元,统筹好治水、治城、治产,科学规划、系统推进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水里岸上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强统筹推进,即市级统规划、统标准;区级统资金、统建设;镇(街)管征拆、管保障;企业管施工、管运维。一体推进“厂、网、河、园区”等涉水全要素建设,最大程度发挥污水处理系统效能。
大兵团作战,即全市统一认识、上下同心,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集中攻坚,实现全流域治理大会战。统筹打包治水项目,招选优质企业实施。优化治水项目审批流程,提速工程进度。
分层次实施,即依次治理支涌、干涌、河道、大江,注重提升干涌和支涌水质;依次从东向西、从南向北治理,重点围绕经济发达、产业集聚、人口密集、水网交织的东部和东南部区域,加大污水管网、入河排污口等整治力度。
实施“八大行动”,精准施策科学治水
治水如治病,需对症下药。在新一轮的治水行动中,佛山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开出科学治水“药方”,精准提出了治水“八大行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治水攻坚。
“八大行动”包括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工业和船舶废水减排行动、农业污染源头防治行动、黑臭水体全面消除行动、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行动、清淤治违畅通河渠行动、以水定地城市更新行动和科技创新智慧治水行动。
根据《方案》,佛山将一体化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3年年底前,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9万吨/日,在达标攻坚重点流域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氨氮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因地制宜处理农村生活污水,2025年年底前,自然村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在工业源治理方面,佛山将于2023年底前新增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能力5.5万吨/日,注重“村改总攻坚”中村级工业园环境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废水集中处理设施。以镇级工业园为整治对象,围绕“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污水全收集、处理全达标”的目标,202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而农业源头治理方面,佛山将重点推进畜禽养殖绿色生态转型,加快南海农业互联网食品园区等5个在建楼房式绿色标准化生猪养殖项目投产,强化禁养区管理,严防畜禽养殖污染反弹。开展渔业生态健康养殖及尾水治理,优先在18个主产镇(街)开展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2024年6月前累计完成10万亩池塘标准化改造任务。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提速治水工程建设,更快更好发挥治水效益,《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在履行法定审批程序的基础上,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例如,对水闸、泵站建设、湿地公园、中小河流整治等河湖整治,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等水环境整治项目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对于河湖管理范围内的沿河截污包管挂管、污水管网修复、清淤疏浚等水环境整治工程,简化审批手续。
强化责任监督,工作不力严肃追责
狠抓水环境治理,干部是关键的要素。为了压实各级党政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治水责任,佛山将《方案》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佛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加强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考核引导、工作跟进、暗访检查和督察督办,推动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各区作为责任主体,积极协调解决资金、用地、政策、人员等方面问题,推动重点工程建设。
聚焦水环境治理工作全链条,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实施干部专项考察,充分体现一线督战和贴身考核,实现干部干事创业“精准画像”。坚持从严管理与正面激励相结合,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良好氛围,打造一支在治水一线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大胆作为、成绩显著的干部队伍。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而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约谈、通报批评,严肃追责问责。
《方案》还创新性地提出,实施“一月三问”制度。即月初要“问任务”,围绕项目实施细化任务清单,明确阶段要求;月中要“问进展”,对照既定任务跟进进度,排除化解重点难点,全力保障任务推进;月底要“问成效”,每月评估水质变化,及时查漏补缺纠偏加压。
此外,为确保治水项目顺利实施,佛山财政资金投入将向水环境治理倾斜。通过创新投融资模式,促进多元投资,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同时,全面实施《佛山市排水管理条例》,加快完成《佛山市河涌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并组织实施,用严密法治保护好水生态环境。
在治理监督管理方面,《方案》 强调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加强对项目招投标、资金投入等全过程、全要素监督,严防腐败问题发生。坚决反对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和项目实施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搞好看不管用的面子工程,少搞只管当前不管长远的临时性工程,各级各部门要不断自查自纠开展整改,确保任务和项目落地见效。坚持走群众路线,引导全民有序参与,强化信息公开,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的监督作用,形成干事担当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