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CPTPP,机遇还是挑战?
2021-11-08周密
周密
《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于2018年12月30日正式生效,目前有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日本、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秘鲁、新加坡和越南等11个成员。据统计,CPTPP的11个成员2020年GDP合计为10.8万亿美元,约占全球GDP的12.8%。其中,日本的GDP在CPTPP11个成员中的占比就达到将近一半(46.6%),接下来分别是加拿大(15.2%)和澳大利亚(12.6%)。相比之下,中国2020年的GDP为14.7万亿美元,约占全球GDP的17.4%。如果中国加入CPTPP,GDP将超过现在CPTPP11个成员的总和。
9月16日,中国正式提出申请加入CPTPP,这将对亚太区域的经贸格局产生深远影响,这种影响远非单向的。尽管从谈判的正式启动到最后完成,可能由于各方的态度与利益考量,需要经过相当复杂的过程,但在这一过程当中,中国和相关各方就有关经贸规则进行磋商本身,就会促进相互理解的增强。事实上,尽管协定早就在2018年3月8日完成签署,但截至2021年9月,CPTPP的11个缔约国并未都批准该协定。按照时间顺序,批准该协定并正式生效的国家只有墨西哥、日本、新加坡、新西兰、加拿大、澳大利亚、越南和秘鲁等八个,其余三个国家(智利、马来西亚、文莱)由于社会动荡、政府更迭等种种原因,批准进程停滞,而秘鲁则是在今年7月才完成这一流程,协定于60天后(9月19日正式生效)。
CPTPP的前世今生
CPTPP的前身最早是2006年1月1日生效的《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P4),该协定由文莱、智利、新西兰和新加坡这四个國家签署。2008年9月,在奥巴马执政期间,美国贸易代表宣布美国寻求加入P4协议,并将该协定的名字去掉了“战略和经济”两个词,改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美国的这一决定迅速引起了其他国家的兴趣。澳大利亚、秘鲁和越南在几个月后宣布有意加入,马来西亚、墨西哥和加拿大于2010年加入谈判,日本于2013年加入谈判。谈判进程并未如初期预料的那么顺利,以至于尽管2016年2月4日12个谈判方在新西兰签署了TPP文本,但由于美国民主党已经失去参众两院的多数席位,协议未能在国会获得通过。2017年,特朗普上台伊始,就以行政令的方式宣布正式退出TPP。面对美国的决定,TPP的其余11国于当年5月在越南举办的APEC论坛期间同意继续就没有美国参与的替代方案进行谈判,并最终于2018年3月8日签署了新的协定——CPTPP。
在TPP谈判之初,奥巴马提出的目标是要完成“面向21世纪的高水平经贸协定”。该协定不仅要求加入协定的成员多数商品贸易接近零关税,而且协定还在众多领域实现了超出WTO的规则创新,被称为“下一代贸易协定”。与TPP相比,CPTPP暂停或更改了其中的22项条款,减少了对投资者国家争端机制的支持,在涉及知识产权的第18章进行了大量修订。CPTPP涵盖了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金融、知识产权、电子商务、劳工、环境、政府采购、竞争、国有企业、监管协调等国际贸易各领域,协定的内容相对更加精炼。与传统贸易协定相比,CPTPP协定中成员方的例外相对更少,各方大都需要在各领域做出积极且全面的承诺。如果各方都能严格执行协定,企业在CPTPP各国市场开展跨境经贸活动的成本会显著下降。在创新方面,协定强调了禁止缔约方施行数据本地化政策,禁止对电子传输征收关税;各方在服务贸易领域做出了负面清单的开放;对于政府采购和市场竞争等领域确定了更加详细和可操作的规则。
据海关统计,今年前八个月,我国进出口总值达24.78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7%。
有望为中国持续开放提供动力
作为全球经济体系的重要参与者,中国从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到加入WTO,通过开放,不断学习国际经贸规则,促进了国内改革进程的持续推进。据国务院法制办称,在中国入世15年时(2016年),自1999年开始的中央层面的法律法规制度按照立、改、废的计划持续推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改与贸易有关的法律21件;国务院制定、修改、停止执行有关行政法规约100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修改、废止部门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1000多件,而地方法规规章制度的调整约20万件。这种调整带来的好处是实实在在的,不仅显示了中国遵守入世承诺的态度,采取了实际行动,而且使得外国投资者对中国市场有更为清晰、准确的把握,更愿意与中国合作伙伴建立紧密的业务联系。
与WTO相比,CPTPP所涉及的规则更新,有望为中国经济的持续开放提供重要推动力。21世纪以来,全球经济发展迅速,技术的进步为更加多样的经贸合作提供了可能。面对服务贸易领域的拓展和合作深度的加大,服务于协调和平衡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国际经贸协定迟迟难以出现,这不仅阻碍了业务市场的扩大、降低了创新的效率,而且给业务链上的参与各方带来了不少风险。为了解决和适应发展中的问题,不少国家纷纷形成了自己的管理模式,而模式之间缺乏协调使得市场分割的情况极为普遍,跨国企业为适应不同地区监管要求而面临的“合规风险”越来越大。而CPTPP协议的达成,试图为有着类似协调需求的国家和发展兴趣的行业提供新规则的沟通平台,加强标准与规范、监管与支持政策的对接,降低市场发展的不确定。受美国贸易保护主义和新冠疫情的双重影响,全球供应链的不稳定显著增加,而通过加入CPTPP,参与国间的供应链重整有望显著增强全球供应链的韧性,符合各国的普遍利益。
也应该看到,经贸协定的谈判往往有着较大的差异。中澳自贸协定从启动到签署用了十年,中韩自贸协定只用了两年多。国家间政策和发展理念往往差异巨大,CPTPP由于涵盖不同类型和发展阶段的经济体,更是如此。经济体量、产业结构、发展阶段、发展诉求不同的经济体在协商各方共同接受的高标准规则时必然需要经过不少沟通,甚至需要做出必要的妥协。加入协定从来都不是最终目的,而是协定的缔约方表达自身发展态度、引导和支持企业把握发展机遇、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方式。中国在去年年底与东盟等国家签署了《区域全面伙伴关系协定》(RCEP),与欧盟完成了《中欧投资协定》谈判。这些经贸协定的侧重点各异,理念有所不同。但与CPTPP相似,这些协定都需要协定参与方根据国内产业发展能力和需求做出恰当承诺,并依照协定要求调整国内经贸管理规则。如果中国能够顺利完成加入CPTPP的进程,对包括中国在内的CPTPP各方来说,都可能需要做出积极和主动的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