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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生态治理(1927~1934)

2021-11-08林娜娜

学术探索 2021年10期
关键词:苏区生态

林娜娜,车 辚

(1.云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2.云南农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昆明 650201)

土地革命时期,尤其是1927~1934年苏维埃政权相对稳定的时期,中国共产党积累了丰富的局部执政和社会治理经验,既有“治”(ruling)又有“理”(managing):既有执政党和苏维埃政府的统治、管理、支配,又有社会和群众的自治、参与和互动。之前学术界对苏区的研究侧重于土地革命、军事斗争、政权建设、党的建设等领域,对于社会治理、生态治理关注较少,生态领域只有寥寥几篇文章,主要是研究农田水利建设、林业管理、林业资源,缺乏对山、水、林、田治理的总体研究。生态治理关乎根据地的经济力、老百姓的吃饭穿衣和红军的给养,是土地革命成果的延伸和具体体现。运用现代“治理”理论考察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山、水、林、田的综合治理,可以发现,治理和善治的基本特点,如合法性、有效性、透明性、科学性、责任性、法治、回应等在苏区的政治实践和社会实践中不同程度存在,这从一个侧面解释了“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

一、生态治理为中国共产党的局部执政提供了坚实的群众性基础

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依托井冈山、大别山、洪湖地区、武夷山、秦岭等自然地理条件在长江流域、珠江流域、淮河流域发展起大约13块根据地,苏区遍及赣、闽、湘、苏、皖、鄂、川、陕、粤等省,核心控制区往往位于远离交通线和重要城市的两省或数省交界区域。“到了1930年,大约13个苏维埃根据地使300个县在不同程度上处于共产主义者的控制或影响之下。”[1](P211)鼎盛时期,全国红军一度发展到30万人,相对稳定的苏区有10余个,治理的人口超过1000万,其中,中央苏区人口有250万。西方学者认为:“这一地区苏维埃政权的存在,以及特别频繁的内战和由此导致的军队的集中,说明了在苏维埃政权的建立和农民的痛苦之间,存在一种相关性。”[1](P211)就是说,越是人民生活贫困,就越容易建立根据地。但是,要巩固和发展根据地,就需要从治理中获得群众基础。当政权稳固以后,应采取旨在提高生产、促进贸易、公平税收的经济和财政措施。”[1](P197)围绕着农业生产的山、水、林、田综合治理在各个有条件的苏区蓬勃开展起来,能迅速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积极参与,说明苏区的政治社会秩序和共产党的领导权威被群众自觉认可和服从。

(一)苏维埃政府非常重视培植森林、涵养水源

湘赣、湘鄂赣、赣南、闽西、闽浙赣、鄂豫皖等根据地依托罗霄山脉、武夷山、大别山等山脉建立,属内陆山区,地狭人稠,山多地少,闽西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赣南也有“八山半水一分田”的民谚。山区生态治理首先要注意山林的管理和培育,尤其是经济林种,既能涵养水源、调节气候、防止山崩,又能提供产品。如“闽西山林出产杉竹最多,松茶次之,梓桐、樟、水果、香菇树等又次之,杉之种植除武北等处有大规模种植成林外,其余多附带在竹山或杂树林内”。[2](P390)1930年2月颁布的《土地法》第16条规定:“大规模山林不便分配的,归苏维埃管理。”[2](P379)1930年2月,闽西苏区在“土地问题决议案”中专门规定“山林问题”,涉及杉树、竹山、茶山、樟树、松树、香菇树、果树等,禁止任意砍伐林木。“杉、竹、梓,一律禁止砍伐,私人所有物准此。”[2](P393)除了禁伐还要植树,中央苏区各县、区、乡积极组织群众性的植树运动。1933年10月,江西省工农民主政府提出:“注意培植树木,保护山林,特别禁止烧山,同时要号召广大群众多多收集肥料,并准备来年春季植树运动。”[3](P476)1934年,瑞金在春耕运动中种树683746株,福建种树223784株,兴国种树389800株。此外,这些根据地地处中亚热带,地表水系丰富,地表年降水可达1600毫米,地下水年平均值有200亿立方米,防涝任务十分艰巨。1933年7月,中央政府内务委员会发出关于修理河道的训令。训令中专门指出:“沿河一带的树木须严厉禁止砍伐,以免洪水冲坏河岸遇(淤)塞河道,沿河一带区乡政府须切实注意领导群众达到保护河岸的目的。”[3](P676)

(二)农田水利问题是农业生态治理的中心环节

中国共产党明确宣示:“只有劳动者的政府能够实行改良人工灌溉的方法,应用新发明的技术。”[4](P495)1930年2月颁布的《土地法》第15条规定:“河坝及大规模池塘,不便分配的归苏维埃管理,供给人民公共使用并督促人民修浚整理。”[2](P379)1930年6月中旬,毛泽东在长汀主持召开“南阳会议”,通过《富农问题决议案》,专门指出:“闽西农民既得了田,且是平均分配,每人都得一份,便把从前那种怠工现象完全除去,他们愿意深耕了,他们把大规模人力用在修坡圳,与地主富农剥削时坡圳不开大不相同。”[5](P9)1930年闽西早稻喜获丰收,龙岩、连城比上年增加二成,上杭、永定、长汀增加一成。1932年中央工农民主政府颁布的《经济财政问题决策》中提出:“苏维埃鼓励群众去办理开通水圳、修筑堤岸的种种水利建设事业”。[6](P216)在中央苏区,人民群众经过长期的生产实践发展出一套成熟的农田水利技术,包括引水、蓄水、拦水等。福建省工农民主政府提出的水利建设计划和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重点做好“水陂、水圳、水塘”这三小水利工程。在湘鄂赣苏区,各级工农民主政府特别注意加强对生产工作的领导,专门组织整理土地委员会,彻底检查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牛、农具的分配情况,并规定了兴修水利,选用良种,增施肥料,解决耕牛农具困难等增产的措施。

(三)河道疏浚、河堤修筑事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河堤修筑加固不仅事关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而且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历史上中央苏区、湘鄂西苏区、闽浙赣苏区、湘赣苏区、川陕苏区都处在长江流域,境内江河纵横,河道疏浚、河堤修筑、加固加宽的任务艰巨繁重。1933年7月,中央政府内务委员会发出关于修理河道的训令。训令中指出:“当此革命战争紧张与正值秋收的时期,修理河道,以利运输,是目前重要工作之一。”[3](P676)因此,中央政府命令各级内务部与当地苦力运输工会联合组建修理河道委员会募捐筹款、修理河道。1933年11月,毛泽东在长冈乡调查时,记录了乡代表会议讨论的议案,其中就有“修整河堤道路”一节。[7](P206)由于各级苏维埃政府高度重视修理河道、加固堤岸,中央苏区基本没有发生过较大的河道淤塞、堤岸崩坍的事件。洪湖苏区是湘鄂西苏区的中心,政权建立后,党领导群众搞土改、筑垸堤、建坝闸,兴修水利。1931年7月长江发生的特大洪水,洪湖是重灾区,监利、沔阳、汉川、江陵等县绝大部分地区均遭淹没,灾民近百万人,约占总人口70%以上,大部分被围困在堤上和船上。面对洪水和白军“围剿”的夹攻,湘鄂西党的第四次代表大会通过《关于土地经济及财政问题决议案》指出:“要发起修堤的革命竞赛,同时须注意开河凿沟之水利工程。”[6](P219)洪湖苏区沿江堤防修复工程总计约需二百五十万元,为解决经费问题,湘鄂西省苏维埃发行了三十万元的“水利借券”,同时还规定各级苏维埃政府在每月收入中抽出30%作为修堤经费。[6](P220)川陕苏区也进行了河道疏浚整治。川陕苏区境内分布着嘉陵江、长江水系多条河流,前江、后江、小江、通江、南江、巴河、州河、渠江等十余条河流,水利资源富足的同时也容易造成水患。1933年8月,川陕省工农民主政府先后发动五十万民工,劈山炸石,疏浚了巴中至江口、江口至苦草坝总长三百余里的河道,不仅保证了舟船的顺利通行,而且减少了巴河下游的水患。[8](P311)

(四)大力开垦荒地增加土地存量是发展苏区“经济力”的关键

在绝大部分群众缺吃少穿的年代,尽量让土地山林发挥出最大的生产量是执政必须要考虑的事情。人为的战争破坏加上自然灾害,在根据地内部存在大量的荒田荒地,急需组织人力开荒种地,修复农田、山林生态系统。1929年7月,中共闽西“一大”决议中指出,由于国民党的反动统治,闽西“田地荒芜日多,六县统计荒田占百分之二,尤其是杭、武二县有超过百分之三、四者”。[3](P463)1932年,福建省苏维埃政府统计全省尚未开垦的荒田荒地为数约计六万余担。[3](P467)因此苏区内粮食不足,米谷很贵,直接影响了红军的军事行动。各级苏维埃政府发布了有关垦荒的条例、训令和布告,宣传垦荒的意义,提出垦荒的措施。1933年2月,中央工农民主政府发布了《开垦荒地荒田办法》,其中第五条指出:“凡有荒田荒地的地方,该乡政府应发动群众,组织开荒队,有计划的指定地点与人数去开荒。”[3](P464)1933年5月,中央土地部发布了开荒规则和开荒动员办法。福建“全省六万担上下的荒田,已经消灭了一半,在才溪、红坊、新桥、大浦等区,差不多完全消灭了。”[3](P469)1934年中央土地部总结了上杭县才溪的先进经验,号召各地向才溪学习,为消灭四十万担荒田而斗争。才溪的经验主要是:组织开荒宣传队和突击队、成立开荒委员会、组建开荒合作社、移民开荒、开荒竞赛。通过上下齐抓共管,苏区开荒工作取得很大成绩。涵养山林,发展水利,大力垦荒的效果反映在农业生产上,就是粮食、棉花产量获得较好收成,福建、闽浙赣、赣南苏区粮食产量少的增加一成,多的增加两成。“在兴国县农作物增产总计达20%以上。”[9](P51)

二、生态治理证明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的有效性

“有效”的字面含义就是“能实现预期目的”。现代“治理”理论中的“有效”更强调高效率、低成本地实现预期目的,治理越科学、灵活、有效,成本越低,人民的负担越轻,幸福感、获得感、政治效能感就越强,善治程度就越高。从生态治理的角度看,中共治理的有效性来源于执政理念的适应性、执政目标的人民性、执政行为的高效率。

(一)执政理念的适应性

所谓适应,就是系统能在变化着的环境中不断调适自己的结构、性质、能力甚至“内环境”,以期发挥最佳功能的过程。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具有强大适应能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适应性已经成为解读“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的核心密码。近些年来,一些西方学者从政治系统与环境的关系角度出发,认为中国共产党的“适应性”(adaptability)使其有效地回应了外部压力,另有学者使用了“弹性”(resilient)概念来解释中国共产党对环境的适应能力。美国学者李侃如(Kenneth Lieberthal)认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实践是从南方边远的山区农村开始的,“在两年时间里,他们在江西西部山区的瑞金建立了江西苏维埃政府,并着手发展使共产主义斗争适应农村根据地的运作技巧”。[10](P49)“如何治理中共控制下的地区”对毛泽东和他的战友们是一个全新的挑战,“中国共产党必须制定出一套领导农民政治运动,将其引向特定目标,然后巩固成果的办法。”[10](P51)毛泽东提出的山地、平地和河湖港汊地三种主要的根据地形式都离不开人口、资源、环境、产出等最基本的生态经济条件,这关系到“吃饭的经济基础。”[11](P425)“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并不等于放弃向自然界索取食物、能源、资源,而是因地制宜,根据当地自然、资源、禀赋条件走出一条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的路径,实现山、水、林、田、人和谐共生。中国古代朴素的生态理念、中国文化中“天人合一”的传统思想和马克思主义的生态观结合中国土地革命战争的实际,让中国共产党非常重视根据地的生态经济条件和给养能力。西方学者认为这是中共成功的“区位学”。[1](P209)除山区丘陵地带外,河湖港汊一般都是鱼米之乡,人口稠密,生物环境优良,非常适合开辟根据地。长江流域、淮河流域(长征前)和黄河流域(长征后)都是红军的主要根据地。红色政权的生存和发展既受制于所处的农田、山林、湖泊、池塘生态系统等生物环境的制约,又与自然和人工生态环境实现和谐共生。1930年,毛泽东在寻乌调查时发现,寻乌农民每年种田收入不敷衣服、油盐、社会交际(婚丧年节)的日常用度,不足部分便靠副业、手工业兼为资本家做工补贴家用。这些副业实际上是依托农田、山林、池塘生态系统衍生出来的产品,也是根据地经济力的重要体现,没有有效的山、水、林、田治理,农村中的庭院经济就失去了依托。

(二)执政目标的人民性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无产阶级政党,党在根据地的局部执政是先进性和人民性的统一,“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贯穿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各个领域。传统中国乡土社会、水利社会中,农民总是期盼着有一个圣贤的皇帝、清明的朝廷和一批清廉的官僚能够带来轻徭薄赋、国泰民安、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但是,“中国的官僚不但是地主和商业重利资本利益之政治上的代表,他们并且就是直接实行重利盘剥和大商业的本人”。[4](P490)在土改未进行前,苏区80%的土地和水利被地主、富农、乡族势力掌控着,乡村的生态治理主导权在公堂、家族手里。1929年7月27日,毛泽东指出:“农民穷,无力整顿水利。而樵采过甚,童山加多;因而水灾天旱年甚一年。所谓‘人穷山光,山穷水尽’,更使荒地发展,农产品急剧减少”。[5](P13)只有经过土地革命,没收一切地主阶级的土地和水利归人民,才能彻底摆脱“山穷水尽”的困境。苏维埃政府的生态治理不是代表少数人维持统治地位的治理,而是人民自己的生态治理。在分田、分地、分山林、分池塘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就可以发动群众治理山、水、林、田,创造出一个全新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执政模式,人民拥护共产党就是拥护自己的政权。据邓子恢回忆,土改以后,“水稻普遍丰收,农民收入增加,生活改善,农村中一片欢乐声,市场交易也日益繁盛。”[5](P10)向来喜欢污蔑、丑化、妖魔化中国共产党的西方历史学家利用传教士和外国记者当时写的第一手材料也不得不承认:“这些材料表明,土地重新分配的结果是农民积极并迅速地倒向共产党。”[1](P210)一些西方人在红军离开根据地进行长征后考察了这些以前由红军占领的地区,“他们发现,农民更欢迎共产党而不是国民党”。[1](P210)1933年11月,毛泽东在福建上杭的才溪乡、长冈乡调查时发现当地扩红的成绩很大,长冈乡79%的青壮年当红军,上才溪88%、下才溪70%的青壮年当红军。他得出结论:“只有拿经济上的动员配合着政治上的动员,才能造成扩大红军的热潮,达到如像长冈乡、才溪乡一样的成绩。”[7](P252)“以人民为中心”的生态治理体现出执政目标的人民性,这是最好的经济动员和政治动员,为着保卫红色政权,为着保卫生产的果实,人民踊跃当红军。

(三)执政行为的高效率

苏区的执政体系是党政军民一体的有机体系,党既是领导核心又是军队和政权组织网络的串联者,红军是保卫苏区的坚强柱石,执政空间的边界长度是由红军的实力决定的,执政行为的效率是由党的组织力、政府的执行力、群众的创造力决定的。苏区的生态治理体现出非同一般的高效率,这与党组织的迅猛发展、政权体系的迅速完善密不可分。张闻天曾经对埃德加·斯诺说:“在赣闽苏区有三百万人口,党员占十五万。在长江流域的整个苏区(赣、闽、湘、苏、皖、鄂),以前党员总数大约是四十万。……在江西,党的威望最高的时期,中共党员几乎已达四十万。共青团员的数量则低于此数。”[9](P101)苏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各项建设都需要政府来领导,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也需要通过政府的施政来贯彻。中央、大区、省、县、区、乡六级架构的系统层级管理可以分解目标和任务,规范系统规模和对象复杂性之间的联系,缓解执政对象复杂性和执政系统能力之间的矛盾。体现在生态治理上,往往训令一颁布,群众很快就能动员起来。1934年3月29日,《红色中华》曾报道瑞金县武阳区“三天开好一只新塘”,“能灌田二千余担”。[12]像中央苏区这样大规模的水利、开荒、植树工程建设,没有科学的治理理念、政府的有效执政、群众的积极参与是不可能完成的,而且在战争如此频繁的情况下更是难能可贵。

三、生态治理的透明性说明苏区的社会治理“善治”程度很高

透明性就是政治信息的公开性,或者说人民群众获得政治信息的难易程度。人民越容易获得政府运作、监督、决策信息,法令、训令、政策信息,人事、资金、物资信息,就表明执政透明性越强。中国共产党在苏区的执政实践处于残酷的战争环境中,要求所有执政过程都透明公开是不现实的,尤其是涉及军事、政治、党务的领域,但在需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域如教育、卫生、生态、农业等则体现出很高的透明度,法令、训令、政策信息的发布和传达非常迅速,目的、手段、过程、结果也很透明。

(一)生态信息的公开发布

法令、训令、政策信息的发布一般通过组织手段、人际手段、宣传手段进行传播,会议、通知、报刊都是生态信息公开发布的载体。1936年7月28日,吴亮平在陕北曾经对埃德加·斯诺介绍过苏区的宣传工作:“宣传工作就是通知、引导和激励人们去行动。鼓动的目的是把宣传激起的热情与革命思想结合起来。没有宣传,苏维埃政府的政策就不能得到全面的解释,并为人民所理解。”[9](P59)宣传使用的载体包括马列经典著作、军事政治专著以及通俗普及读物如《二次大会文件》《革命诗集》《革命画集》《革命歌集》《民歌集》。当然发行量最大的媒体是报纸,据吴亮平称,洛甫(张闻天)编辑的周刊《斗争》(苏区中央局机关报),一个铜板一份,从1933年初到1936年,每期发行8000份;苏维埃政府的机关报《红色中华》,有小型报纸那样大,这是一种普通老百姓看的报纸,1932年在江西开始发行,发行量在50000份以上,在陕北仍在继续油印发行;《青年实话》是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刊物,1932年至1935年在江西出版,发行量15000份,已停刊;《青年知识》仍在按期出版;《红星》(注:邓小平在长征中负责主编)从1933年至1934年出版,发行量20000份;《苏区工人》是周刊,发行量3000至4000份,从1933年至1934年出版,长征时中断了;《时刻准备着》发行量4000份,1933年至1934年在江西出版,已停刊。[9](P60)今天,我们从《红色中华》《斗争》中都能发现不少有关春耕、农田水利建设、开荒、植树、疏浚河道的新闻报道和训令、决议、专文。

《红色中华》《斗争》中有关生态治理的新闻报道和训令、决议、专文

(续表)

(二)生态治理的目的、手段、过程、结果透明

大型的生态治理工程如修建水库、挖塘开渠、疏浚河道、修筑河堤往往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在封建社会主管这些事项的职位如水部侍郎、漕运使是公认的肥缺,即使在乡村中负责此类事项的也往往是宗族、公堂中有势力的人物。苏维埃是人民的政府,政府主导的生态治理工程必须保证目的、手段、过程、结果透明才能取信于民。因此,加强生态立法,依法依规治理生态才能让各项生态事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具有透明度。苏区党和政府先后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土地问题党纲草案》《中共闽西特委关于山林水利问题决议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山林保护条例》等法律和条例。据现有的文献统计,从中央到地方,制定的有关土地、水利、山林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有数百份,涵盖所有权、分配、建设、维护等各方面。同时,苏维埃政府一直致力于推进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不断在苏区内部通过制度化设计(主要是三项制度:监察制度、巡视制度、审计制度)、群众运动开展节省经济、反贪污、反浪费的工作。而面向普通老百姓的《红色中华》经常充当了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载体。

四、生态治理的科学性证明中国共产党政治理念的先进性

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生态治理的理论依据、政策依据、制度依据、技术依据既来自中国历史文化传统,又来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观点,立足于人民群众的生产实践,这证明中国共产党政治理念的先进性、科学性和革命性,与国民党统治区的生态治理效能形成鲜明对比。

(一)继承中国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

中国五千多年的文明史中清晰地界定了自己的生态文明观和道德观,对天、地、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有着一套代代相传的伦理规范和逻辑准则,生态文明是中国古代政治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中通过不断地学术阐释和政权结构设计逐步深入人心,在朝野之间达成了广泛的、普世的“天人合一”的生态价值观。中国古代思想家和政治家普遍把敬畏自然、保护自然作为王道政治的起点,山、水、林、田都被纳入政府治理的范围,“谨守山林菹泽草莱”“封山禁渔”的法令常常由政府颁布。中国古代的治水生活秩序是由政府治理和乡村民间自治共同建立的,即使在政治衰朽、社会动荡、政府软弱的朝代也没有中断。“农村的治水组织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村民大规模联合,由政府出面组织,沿河修堤筑坝。另一种类型是由一个或几个村民组织构成,仅为自己的地域服务。这两种协作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参加者都是土地所有者;承担的费用和受益量与土地拥有量成正比(土地少的人家承担的费用和受益量也少);他们受一个治水委员会统辖,该委员会由一些富有经验的农民轮流履行职责。”[1](P276)组成“治水委员会”的这些“富有经验的农民”一般是掌握治水技术、在宗族中有一定声望的村民。此外,一部分官僚士绅、匠人、手工业工人(如泥工、木工、石工、河工、堤工等)也掌握着天文、气象、土壤、水利、建筑等具体的知识和技术。吸取精华、去除糟粕,进步适用的生态文明观、生态工程技术和执政文化为中国共产党所继承,不同之处在于人民政府保护自然环境、治理山水林田不是为的“一人一姓之家天下”。

(二)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实际相结合

1927年11月,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关于土地问题党纲草案的决议》中明确指出,传统中国的农业经济与土地关系与欧洲和西方国家“差异的最重要的前提,实在就是中国生产之自然界的环境与中国历史发展之特殊条件”。[4](P489)1927年11月,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关于土地问题党纲草案的决议》中明确指出传统中国农业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特点:“中国农业生产的方法上,有许多特点,使农村经济呈特殊的状态,这些特点就是:自觉的整顿水利之重要(必须人工灌溉),多量的调剂水旱器械与建筑之必须,中国本部之主要区域没有畜牧事业,农村经济中用以耕种的牲畜比较的少,多量的肥料之需要,绝对没有停耕若干时间以与地休闲之办法,必须耗费大量的徒手劳动。如此的农业生产方法,再加上商业重利资本的早期发展,防御游牧民族侵犯及水灾必须巨大的工程(如长城、运河、黄河河工、堤工等),应付天灾又须有种种救济组织,对于游牧民族要能征服他们,强迫他们变成农业民族;这些情形综合起来,便造成中国这样的社会经济制度——就是马克思列宁所称为‘亚洲式的生产方法’制度。”[4](P489)“自觉的整顿水利”既是政府的需要,因为“人工灌溉”构成“国家政权的物质基础之一”。“中国官僚制度的作用向来非常之大,这个原因便在于此。”[4](P490)“水利的使用上,也有极剧烈的阶级斗争。地主竭力抢夺灌溉水利的支配权。商人的公司或豪绅地主的公司往往掠取河流溪沼,而使农民付钱买水。农民方面,自己也知道各个小农经济没有能力改良水利,开辟水源,甚至于不能保存原有的天然水利(水利是农民生产最重要的前提),于是他们总是想望国家政府来解决这一问题。”[4](P495)苏维埃政府根据苏区农业生产的发展需要,专门在土地委员会之下设立了山林水利局。山林水利局的职能为:管理全国水利,如陂、河堤、池塘等水利的修筑与开发,水车的修理和添置,山林的种植培育、保护与开垦等。山林水利局的设立标志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水利事业在政府的领导下开始有章可循,有地可管,这是适应传统中国农业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特点的组织结构。

(三)尊重人民群众的生产实践

人民群众中蕴藏着丰富的生态思想、理念,像二十四节气、农事谚语、天气谚语、气候谚语、诗词歌赋中都有大量的生态知识,涉及山、水、林、田与季节、天文、气象、物候的关系。这些知识一部分掌握在士绅、官僚手里,更多的涉及具体生产实践的地方性知识,如“泉流灌浸”“通沟渎”“畜陂泽”等则掌握在广大的人民群众手中,代代相传,历久不衰。由于中国自古以农业立国,发展出博大精深的农耕文明,在山、水、林、田四个相互依存的生态要素中,水居于中心环节。以水资源为中心环节的生态保护和利用是中国古代执政者最为重要的政治使命之一,因此发展出的数学、天文学、力学、建筑学、水利学等自然科学技术某种程度上都可称为生态技术。由于重文轻理、重农轻商的传统,生态技术实际上主要掌握在民间匠人、手工业工人和有经验的农民手里,举凡打井、开渠、挖塘、疏浚、分流等技术性工作都依赖他们。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苏区的生态治理既要回应民众的基本诉求,又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进行山水林田治理。1932年初春,瑞金县委、县苏维埃根据中央指示大兴水利,他们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就地取材、因地制宜,勤俭务实,以石头、黄泥、松树为主要建筑材料,石头代片石,松树代钢材,竹管当水管。在没有工程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的情况下,就请年长有经验的老农为师,自己测量,自己计算。[5](P219)1932年叶坪抗旱时,毛主席不仅亲自带头车水抗旱,还邀请有经验的老农商量抗旱保丰收。在老农的指引下,他们经过实地查勘,决定发动群众从石背毛屋引水,最终砌成几道水陂、开出几条水圳将水引到了叶坪。瑞金沙洲坝著名的“红井”就是1933年4月毛主席带领当地群众自己打出来的。选址、打井、铺沙石、垫木炭的知识其实都来源于人民群众的长期生产实践。这些例子说明,人民群众中蕴藏着丰富的生态知识,只要善于向群众学习请教,善于发动群众,生态治理并不难。

结 语

运用现代“治理”理论考察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局部执政,可以发现,生态治理的理论依据、政策依据、制度依据、技术依据既来自中国历史文化传统,又来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观点,立足于人民群众的生产实践,与国民党统治区的生态治理效能形成鲜明对比。中国共产党和各级苏维埃政府的执政模式在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的大背景下体现出治理和善治的部分特征:群众性、有效性、透明性、科学性等。而且这种治理的对象不只是社会生态系统——政治系统、经济系统、文化系统等,还包括自然生态系统、人工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山林生态系统、湖泊池塘生态系统等。中国共产党和红军所以能在敌强我弱、长期被封锁围困的形势下坚持土地革命战争达10年之久,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充分利用了有利的自然地理和区位条件,在苏区进行了有效的生态治理,实现了自然生态系统、人工生态系统、社会生态系统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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