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双碳”目标的广东低碳发展实践与新使命
2021-11-08于文益赵静波晏为谦张佳銮
文/于文益 赵静波 晏为谦 张佳銮
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导致世界经济低迷、逆全球化趋势愈演愈烈的形势下,积极推动经济绿色发展、能源低碳转型、降低碳排放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我国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设置了清晰的阶段目标。广东作为我国的经济大省和低碳试点省,更应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立后破、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以下简称“双碳”)各项工作,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扎实做好能耗双控工作。
广东自2010年11月启动国家低碳试点省试点工作以来,积极探索经济、能源、环境等绿色低碳协同发展的多元化路径,结合能耗“双控”重大决策,布局了多个低碳能源产业集群,有效提高了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降低了能源活动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果。同时,推动探索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国家低碳产品认证和低碳市、县(区)试点以及低碳社区和碳普惠等方面工作,为碳达峰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力争成为全国绿色低碳发展的先行地。
一、广东省低碳发展实践
(一)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阶段性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能源安全新战略的科学指引下,广东能源消费需求增长从与经济相互促进增长步入了优化调整、绿色动能驱动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十三五”时期末,广东能源消费总量约为3.4亿吨标准煤,年均增速逐步放缓至2.8%,单位生产总值(GDP)能耗比“十二五”时期初累计下降33%,能源消费弹性系数降低至0.37,电力消费系数略降至0.9左右。受制于清洁能源资源匮乏,煤炭等化石能源因其具有成本、价格优势,一直在广东整体能源消费总量中占据主导地位,但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绿色发展理念指引下,广东以增量为主的能源和经济发展模式得到了有效转变,非化石能源比重由2010年的14%提高到2020年的30%左右,天然气及清洁能源电力消费快速增长,煤炭消费量在2011年达到峰值后逐年稳步下降,核电、海上风电、光伏等绿色电源装机规模增长到约4500万千瓦~5000万千瓦,占全省装机容量34%,以清洁能源为主的多元能源供应体系初具雏形。
(二)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制度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联合印发《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再次明确提出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及碳排放控制要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的盲目发展。能耗“双控”制度是通过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下降两个目标来倒逼能源结构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机制。近年来,广东统筹兼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性和能源利用效益水平,建立了能源总量控制的分级、分类指导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紧扣以提高能源效率为主线,保障合理用能,鼓励节约用能,控制过度用能,科学分解控制目标,推行差别化能源政策,提倡煤炭洁净高效利用和非化石能源利用。广东在淘汰落后产能、严控煤炭消费规模、加快发展新能源、大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重点耗能行业节能技改和“煤改气”等多项工作中不断开拓与实践,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十三五”期间能耗强度累计下降17%的目标。
(三)能源经济低碳发展特征显著
据初步测算,广东碳排放变化趋势与能源消费呈现高度正相关,但二氧化碳排放增速基本低于能源消费增速,说明近年来广东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含碳能源比重逐年下降。2020年,广东煤炭和石油化石能源燃烧碳排放量占全社会碳排放量比2010年降低了5个百分点,仅用占全国5.7%的碳排放量支撑了占全国10.8%的经济规模;人均碳排放量约为4.8吨,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9.3%,比浙江、江苏和山东等省份分别低约30%、42%和46%,略高于国际平均水平(4.4吨二氧化碳/人),明显低于大部分经济发达国家水平。
(四)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实现预期目标
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是指基于现有低碳试点的工作基础和技术成果,在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采用各种技术、方法和措施,以及增加森林碳汇、购买自愿减排量等碳中和机制降低碳排放量,在评价边界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逐步趋于零并最终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综合性示范工程。
2017年1月,广东率先发布《广东省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基本概念、示范领域和建设思路等基础理论框架,开展广东省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总体技术路线图研究,研究制定指标体系与试点遴选机制,汕头市南澳县、珠海市万山镇、广东状元谷电子商务产业园、中山市小榄镇北区社区、佛山禅城岭南大道公交枢纽站等五个项目成为首批试点项目。从2018年6月正式启动首批试点项目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项目预期目标,广东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研究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指出,要推进低碳试点示范,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十四五”期间,广东将采取积极措施,继续挖掘温室气体减排潜力。
(五)碳交易机制稳步构建
2011年10月,广东申请成为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2013年12月,广东碳交易市场鸣锣开市。广东是我国目前体量最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涵盖电力、水泥、钢铁、石化、民航、造纸等六大行业的200多家企业。截至2020年年末,广东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达1.72亿吨、占全国碳交易试点的38%,累计成交金额35.61亿元、占全国碳交易试点的34%,连续七年稳居全国第一。2021年,随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加快建设,以及覆盖行业范围的扩大,全国碳市场开始平稳有效运行,发电行业作为首批开展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分配的行业,开启了全国碳市场的首个履约周期。
广东状元谷电子商务产业园
中山市小榄镇北区社区
汕头市南澳县
碳普惠是鼓励居民践行低碳生活方式与消费模式,并将之量化的自愿减排交易机制。近年来,广东稳步推进碳普惠试点工作。2015年7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广东省碳普惠制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在广州、东莞、中山、惠州、韶关、河源6市开展碳普惠试点。2017年4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管理的暂行办法》,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广东省森林保护碳普惠方法学》《广东省森林经营碳普惠方法学》等五个碳普惠方法学。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同意设立省级碳普惠创新发展中心,签发碳普惠核证减排量项目,建立全省自愿减排管理体系PHCER(广东省省级碳普惠制核证自愿减排量)。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于2019年和2020年两次修订完善《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等4个方法学,新增备案《广东省自行车骑行碳普惠方法学》,将非试点地区省定贫困村、重点革命老区苏区纳入林业碳普惠核证减排的覆盖范围,增加了扶贫地区的受益面。截至2021年4月末,广东碳普惠核证减排备案累计签发191万吨,提供资金超3100万元,其中来自贫困地区碳普惠118万吨,为贫困地区提供资金超2200万元。
(六)区域碳排放强度差异较大
根据公开数据测算,广东碳排放强度排前三低位城市分别为深圳、广州和佛山,约为全省平均水平的35.5%、80.0%和90.0%,其中深圳碳强度水平已低于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碳排放强度最高的韶关、云浮、清远等地市,碳强度水平分别是全省均值的3.6倍、2.5倍和2.4倍。省内各地市碳排放强度差异较大。
二、“双碳”目标下广东新使命
(一)加快构建新型电 力系统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引领下,广东应把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先行者”作为主要战略着力点,推动电力行业率先达峰。在能源结构调整和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齐头并进的同时,重视系统层面的灵活性、调峰资源发展。珠三角城市群要发挥经济发展核心区功能、能源电力高效配置区和负荷集聚区优势,提升调节能力,做好技术保障,完善市场体系,推动电力系统可调节、灵活性资源能力建设,支撑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并网运行。电源侧灵活性资源以具有较强负荷跟踪能力和调节性能的火电、水电机组为主,资源来源包括互联互济、柔性输电、微电网等;用户侧灵活性资源主要来自激励型和电价型需求侧管理。
(二)推进城市智慧能源发展
围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慧创新的现代能源体系,广东应以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促进能源流、信息流和物质层的深度融合,实现横向能源多品种之间、纵向“源-网-荷-储-用”供应环节之间的协同和互动,在能源革命的进程中迈出更为重要的一步。智慧能源是能源转型发展、新一轮电力新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结合的产物,随着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的发展,能源协同利用、技术变革不断推动能源运营管理和服务模式优化。为引领智慧能源发展,应充分发挥广州、深圳、珠海等城市负荷集聚区的综合示范优势,通过先进的技术支撑、高效的管理经验等推动分布式能源建设和多能协同优化运行,引导打造运行、服务新模式,提高城市核心区功能可靠性和整体能源利用效率,推进城市智慧能源发展。
(三)打造能源科技支撑体系
华润海丰电厂建成国内首个CCUS能源二氧化碳排放捕集装置
湾区氢能孵化中心
在迈向“双碳”目标进程中,需要充分发挥省内产业链齐全、新能源产业发展态势迅猛等优势,形成大力推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加快启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计划、深入推进产学研结合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总体能源科技创新格局。在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战略部署下,广州、深圳应充分发挥创新发展“双引擎”作用,珠三角城市群应展现沿海科技创新优势,将珠海建设成为国家级综合智慧能源创新基地、佛山建成先进能源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惠州逐步建设世界一流的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创新中心。大力推进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优化沿海地区创新平台布局,充分发挥重大平台对创新发展的载体和支撑作用。
(四)多城联动互补共建氢能产业
氢能作为高效低碳的二次能源、灵活智慧的能源载体、绿色清洁的工业原料,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率先实现“双碳”目标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氢能领域,要充分发挥广佛在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利用好周边氢气制备和资源禀赋条件,依托新能源(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基地和示范区较为完备的氢产业链条,研发制氢、储氢、氢燃料电池、氢能工业流程应用等产品和技术。优化氢能产业发展环境,探索建立氢能产业发展的市场化机制,强化区域协同发展,共促技术创新、共建产业生态,以满足粤港澳大湾区能源清洁低碳、创新发展的高要求,为全国氢能在交通、工业领域的碳达峰路径选择提供新的途径和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