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类人力资源外包”的风险防范研究
2021-11-07蔡天骐杨宇嫣唐建芝赵帅彭芳
蔡天骐 杨宇嫣 唐建芝 赵帅 彭芳
摘要:当今这个时代是一个“互联网+”迅速发展的时代,“类人力资源外包”的业务也是越来越多,被“外包”的成员数量也在不断扩大,在这些快速成长的数据中,也逐渐出现了一些影响社会安全与平稳的事故,但是其中存在的风险却也在逐渐显露,与服务机构的合作风险,经营安全的风险,相关法律不完备不完善的风险,监督机制缺乏带来的风险,甚至还有实体与网络消费的风险,这些风险都是需要一一解决的危机或潜在危机,若是没有提前的预警与预防,可能会导致社会的动荡不安,人力资源的流失和人力资源管理发展的降速。
关键词:类人力资源;外包风险;风险防范
一、人力资源外包与类人力资源外包的差异
人力资源外包属于人力资源服务管理,所谓人力资源外包,指的是企业会把一些富余的、单纯事务性的、不涉及企业机密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外包给需要该业务帮助的机构,并支付相应服务报酬的一种生产经营方式。类人力资源指的是与企业平台签约,却并不算平台员工的人力资源。这些人员类似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但是并不受第三方单位管理。网络上所说的美团骑手、货拉拉、滴滴司机等网约工皆属于类人力资源外包这一类。
1.外包目的差异
人力资源外包是企业将自身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交由专业机构代理以此来降低人力成本,提高自身工作管理效率的一种方式;类人力资源外包指的是企业平台通过签约愿意提供劳动服务获取报酬的人群来为平台获取利益的方式。
2.外包人员差异
人力资源外包的外包人员是具有专业性的人力资源管理员工;类人力资源的外包人员则是企业平台通过互联网平台签约愿意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并以此来获得劳动报酬的人,又被称为“网约工”。
3.服务对象差异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对象的主体为需要人力资源管理代理工作的机构,具有一定的专一性;而类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对象更多的是不特定人群,而且大多为个体客户,无论是谁都可能成为服务对象。
4.监管方式差异
人力资源外包的监管可以由需要外包的公司和被外包人员的公司联合监管,但是类人力资源外包则会因为外包人员的工作大多为外勤工作,无法进行准时准确的监督,更多的是需要外包人员的自律。
二、“类人力资源外包”的风险表现
随着全球经济化的迅速发展,业务外包已然成为当代领头发展之一,而类人力资源外包更是其中翘楚,但是在当前“互联网+”形式下,网络本身还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和危险,类人力资源又是随着新时代发展而出现的行业模式,危机自然也就伴随着产生。
1.信息管理风险
“互联网+”的时代获取信息变得十分容易,但与此同时,信息的保存与保护也变得尤为重要。手动录入已经并不适合新时代下产生的信息录用模式,这可能会产生信息错误或者漏录。当下市场环境变幻莫测,业务数量也在快速增加,这导致了手动录入的方式的效率不足以完成每天的任务。将信息保存之后,信息的保护也会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工作,随着“互联网+”新兴产业的崛起,传统网络安全威胁已经加速向着工业网絡、系统和设备渗透。落后时代的网络保护系统已经不足以保护信息,现在的类人力资源信息保存具有相当的风险。
2.法律关系风险
类人力资源外包是随着我国经济条件不断上升而随着时代发展新产生的事业,在目前仍然处于处于发展阶段,与之相关的法律制度暂时没有做出相应的规定与调整,相应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类人力资源管理外包行业市场相对其他已发展多年的行业而言来说就比较混乱,再加上没有相关法律的约束,各个机构平台公司都仅按照自己的原则和标准展开业务,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还对以后类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工作的发展产生了阻碍。在没有统一标准的情况下,甚至会对类人力资源外包人员和客户带来一定的不便甚至危险,已然发生了多起因类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而发生的事故。
3.运营平台风险
类人力资源外包企业作为一个平台型企业,发展前期依靠大量资金的投入,发展前期这些业务很难在短期内实现收益,若是没有充足的资金保证,一个平台甚至熬不到回收成本达成盈利的那一天;类人力资源外包作为一种网络型业务,其不会脱离网络,而当前快速发展的“互联网+”模式,技术壁垒并不高的原因导致了无论是谁都可以“参一脚”,所以市场竞争将会相当的严重,而信息的不对称性,将导致客户在选择用哪一个平台时会每个尝试,从而导致全国整体下来甚至高达数百个程序或平台在一起竞争。
4.监督管理
平台企业与类人力资源外包员工的关系相对来说也是比较松弛的,这就导致平台企业在某些方面对旗下员工根本无法管束。造成以上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没有相关的监督机制进行约束。平台与类人力资源的合作缺少三方的监督干预体系,对协作风险性难以有效控制,不但让人力资源外包的服务水平以及效率降低,同时也削减了企业的综合能力。
三、预防风险的防范措施
当今社会,提供服务的类人力资源人数在不断壮大,类人力资源外包业务也跟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快速发展起来了。可是在这种“互联网+”新模式下的用工关系,类人力资源的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却几乎处于空白状态,这使得跟随新时代诞生的类人力资源无法受到与传统劳动者相同的劳动权益保障。在通过对风险风险存在原因分析的条件下,给出以下几点建议。
1.优化信息收集
首先,信息化平台要基于内部管理,应当将各种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平台企业要制定科学的信息化发展方案。信息化平台要基于市场需求,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构建一个安全的信息化平台,除了要满足客户的即时性要求,还要确保平台和员工自身信息的保护。此外,平台企业还可以通过加强国内外类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市场供求信息检测分析,提高企业业务活动的可行性以及决策信息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2.完善法律规范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坚持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持续完善法律规范体制,通过类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具体情况,在对企业和客户反馈信息进行总结的前提下,在法律方面对双方进行必要的约束,在法律上对类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机构进行统一,如此就会要求企业和类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单位对有关法律进行学习,形成依法工作的意识,因此要加强法律教育的普及力度,也需要相关部门设置在法律层面为各方给予建议,有效规避风险。
3.平台专业管理
运营平台经济的治理应当健全评价系统,使其具有全面性和多样性,實现政府、提供商、平台企业、客户等多方的互动,使得平台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解决平台问题的系统,并实施多元化治理机制以促进发展,随着企业平台发展所处的市场环境和政策背景的变化,治理策略的针对性也需及时改变与强化。因此在后续研究中,基于现状和环境进行因地制宜,确认不同主体所要面对的差异化治理要素,形成具有系统性、目的性的治理机制。
4.政府辅助监管
政府构建类人力资源外包监督体系,将其服务效率质量和平台企业的贷款能力进行联系。其次,政府应当设置第三方监督体系,对双方情况进行客观性的监督与评价,如若出现双方违约行为,就需要施展其监督的职能,责令其根据合约条款进行赔偿,如果企业或是类人力资源人员不服从监管,经过调解无果或干预无效,就运用依法对其进行处理。最后,政府部门要充分施展其职能,着力打造优质的类人力资源氛围,从而引导类人力资源外包机制与时并进,有效规避双方协作的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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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朱佩佩.企业人力资源外包风险及规避策略探析[J].山东省青岛即墨区人社局.2021,(19):191-193
[3]蒋国银,陈玉凤,蔡兴顺,张美娟.平台经济治理:模式、要素与策略[J].电子科技大学(社科版).2021.(9):1008-8105(2021) -1106
作者简介:
蔡天骐(2000.12-),男,汉族,湖南株洲人,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商学院学生,主要研究:人力资源管理。
杨宇嫣(2002.02-),女,汉族,湖南汨罗人,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商学院学生,主要研究:人力资源管理。
唐建芝(2001.11-),女,汉族,湖南怀化人,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商学院学生,主要研究:人力资源管理。
赵 帅(2001.10-),男,汉族,湖南湘潭人,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商学院学生,主要研究:人力资源管理。
彭 芳(1987.08-),女,汉族,湖南澧县人,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商学院老师,主要研究:教育管理。
基金项目: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互联网平台类人力资源外包存在的风险与管理决策》(湘教通〔2021〕197号,项目编号:S202112303013);2019年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管理学原理》(认定)(湘教通〔2019〕266号);2020年省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管理学原理》(湘教通〔2020〕9号);2020年省课程思政建设课程《管理学原理》(湘教通〔2020〕233号);2020年省普通高校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湘教通〔2020〕301号);2021年省课程思政建设示范课程《管理学原理》(湘教通〔2021〕)。特别感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易想和副教授对本文的宝贵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