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契约链”绿色融资模式服务乡村振兴研究
2021-11-07左正龙
[摘 要]目前,中国乡村金融基础设施落后且难于征信,普遍存在金融排斥现象。在发展绿色金融助力乡村振兴中,依靠传统的“契约链”融资并不能有效杜绝违约的发生和解决征信问题,单一的“区块链”融资模式,其规模经济并不明显且难于组织。如创新“契约链”融资模式,在第三方中介节点,即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乡村工作服务组织引入“区块链”技术,则将因其可追溯机制、防篡改机制、共识机制与共监督机制而大幅提高绿色融资的社会性、客观公平性及效率;也将因创新型“契约链”融资模式可系统、连续、动态地展开信用评定而大幅降低绿色融资交易成本和信用风险,从而实现“区块链”与新型“契约链”融资的优势互补。
[关键词]产业链;声誉机制;绿色金融;智能契约
[中图分类号]F832.7;F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21)09-0081-08
乡村振兴的实现离不开金融的支持[1]。在倡导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绿色金融的提出高度耦合了乡村的现实需要。绿色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期金融部门履行绿色发展理念、建设乡村文明生态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内在要求。2016年10月工信部首次在《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中规划了我国应用区块链技术的标准路线图,习近平(2019)亦指出,积极探究区块链技术在社会求助、公益、医疗健康、精准脱贫、养老、就业和教育等领域的运用,推动“区块链+”应用于民生领域,为广大民众提供更加优质和更为智能的公共服务[2]。中央的这一战略部署为区块链服务乡村振兴作了可靠的“背书”,这说明了区块链在服务乡村振兴方面所蕴含的巨大发展潜力。随着新制度经济学的兴起,人们开始意识到“规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将契约理论引入区块链服务乡村振兴无疑将开辟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
一、文献综述
绿色金融是指为实现资源高效利用与节约、应对气候变化、支持环境改善的一系列经济活动,即对绿色建筑、绿色交通、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的风险管理、项目运营、项目投融资等提供的金融服务[3]。由于农业较易受气候和环境的影响,具有较大的气候和环境外部性,它无疑是绿色金融服务的重要领域。国内学者就绿色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展开的研究主要有:杨世伟(2019)通过分析绿色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过程中所存在的障碍、掣肘因素及难点,认为绿色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践理路在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创新驱动、完善配套政策机制及明确金融机构职能[4];王四春、许雪芳(2020)認为应提高金融机构的绿色服务意识,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以实现乡村振兴与绿色金融的有效对接[5]。
自张五常(1969)的《佃农理论》出版以来,契约理论得到了空前的发展[6]。我国学者也不自觉地将该理论应用于“三农”问题研究。米运生等(2017)的实证研究表明,通过降低当期收益和提高声誉资本损失,专用性资产可强化声誉效应、确保乡村互联性信用契约的自我履行[7];周明栋、陈东平(2018)从授信农户与农商行之间关系型交易特点切入分析,构建了农户信用借款契约缔结与履行的“第三方治理”分析框架[8];黄惠春、范文静(2019)以安徽与山东试点为例,比较分析了“政银担”农业担保信贷契约模式的运行机制[9]。随着乡村振兴的推进,陈东平、丁力人(2020)基于契约理论,剖析了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现实困境,对解决乡村信贷市场失灵的可行性措施、构建内生性金融体系进行了探索[10];左正龙则基于新制度经济学大框架,分别就绿色金融机构产权、契约链融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和绿色金融立法分析了绿色金融如何助力乡村振兴[11]。
截至2017年底,我国区块链有关公司已达360家,在企业服务与金融领域应用中的比例已逾80%[12]。之后,工信部和信息通讯研究院又先后出台了《2018年中国区块链产业发展白皮书》和《区块链白皮书(2018年)》。2019年中央发布的“一号文件”《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再次强调精准扶贫脱贫的重要性[13]。在此背景下,杨明、郑晨光(2020)将区块链应用于精准扶贫研究,构建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贫困治理中的治理层、业务层和基础层框架[14];贾海刚、孙迎联(2020)针对“后扶贫时代”精准扶贫所存在的问题,创建了以区块链为基础的精准扶贫信息对称机制、智能契约机制、可追溯机制、共监督机制、防篡改机制与共识机制[15]。随着脱贫攻坚的决胜及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化,李阳、于滨铜(2020)从区块链技术属性入手,分析了区块链促进乡村振兴的功能优势、治理机制及现实局限[16]。
从既有的研究文献来看,最初的绿色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研究比较宏观,多为规范性论述。随着契约经济学的广泛应用,学者们一致认为,科学契约的缔结与履行能有效化解经济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并降低交易成本,契约理论的引入夯实了绿色金融服务乡村的理论基础。无论是生产合作中形成的产业链,还是其背后价值流动所形成的价值链,它们均以契约的形式存在并形成了传统的“契约链”,但它在服务绿色融资中存在诸多不足;“区块链”技术的推广,能有效增强经济活动的公平性与透明性,但普遍认为推广的成本较高。若构建“绿色金融机构+第三方中介组织+农户”的新型契约链融资模式,并在第三方中介组织引入“区块链”技术,则可有效化解绿色融资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并大幅降低交易成本。
总之,在金融领域如何实现区块链与绿色金融的有机契合并进行创新性应用,将成为金融科技兴村战略的重要目标。若将契约理论与区块链技术耦合于绿色金融服务于乡村振兴大战略,则可实现其优势互补,相得益彰。
二、“区块链+契约链”融资模式助力乡村振兴的现实困境
(一)绿色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现实困境
1.乡村绿色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目前,乡村金融机构难以满足农户生活及产业融资等多样化的绿色资金需求,乡村金融市场的机构主体主要为商业性、政策性及民间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主要有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为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17]。现实是,乡村金融市场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在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所开展的绿色融资业务占比少;政策性金融机构也没有实现绿色产业项目融资需求的全覆盖;民间金融机构因其高息亦不利于绿色融资。此外,城乡经济二元化特征突出,使得乡村绿色金融市场发展空间严重不足。传统的融资模式无法满足乡村对绿色资金的需求[18]。
2.征信难题掣肘乡村绿色融资
乡村融资中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加上农户缺乏合格的抵押担保品,从而隐藏了较高的信用风险,遂产生金融服务的资格门槛[19]。在金融供给端,由于征信工作需要消耗、占用大量人力,单纯依靠人工进行田野调查,展业人员很难对乡村居民或贫困农户的资信状况做出客观评价,主观性较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对乡村客户的信用评级。由于乡村绿色融资中突出的征信问题,不健全的征信、担保体系造成金融服务与金融市场风险、成本偏高,从而抑制了金融资源流入乡村的积极性[16]。这也正是本文把“区块链”和“契约链”引入乡村绿色融资体系的原因所在。
3.乡村普遍存在金融排斥现象
Uddin等(2014)认为,金融排斥是指金融在服务对象与地理上的指向性,将现阶段经营、信贷能力较弱的人群及技能水平低、贫困地区排斥于金融服务之外[20]。由于交易成本过高、信息不对称、金融知识缺乏等问题,造成我国乡村地区金融供求不平衡,金融排斥普遍存在[21]。在金融供给侧,由于农业投资回报率低、产业同质化严重,市场盈利空间小而缺乏核心竞争力,使得金融机构资金供给不足,乡村农户自身也倾向于把资金用于储蓄[22];在金融需求端,金融排斥则因某些群体无法获得融资信息或不具备应有的金融知识而引起[23]。
(二)传统的“契约链”融资模式服务乡村绿色产业的掣肘因素
无论各企业是因农业生产合作需要而形成的产业链,还是农产品出售后资金回笼至链上各实体企业所形成的价值链,它们均以契约的形式存在,在各个节点上缔结契约而形成“契约链”。单纯地依托这种传统的契约关系进行融资,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交易成本,但还存在诸多不足。
1.难以有效防范违约现象
无论是处于契约链中上游还是下游的农业企业,均可能出现违约。例如,在某些农产品领域,由于政府的过多干预而造成农业厂商对市场判断出现偏差,结果供大于求而使得原料产地出现履约率低的现象;同样,居于下游的农业销售厂商在市场萧条时也会因为产品滞销而放弃剩余提货权而出现违约。这些均可能导致供应契约链的中断,从而影响背后融资契约链的履行。
2.难以有效化解征信难题
契约链融资是基于其背后的信誉链而衍生出来的融资业务,链上各节点企业的信用水平及其背后的真实贸易关系是其运行的必要条件。受信息不对称及市场不确定性的影响,金融机构无法对链上所有企业的信贷风险及信用等级做出准确的评判;加上第三方企业如物流等,为了笼络客户而向金融机构提供虚假的资产估值或数据,这无疑将给金融机构带来更大的信用风险;此外,链上各节点企业亦并不十分情愿将自己的信用水平分享给整个契约链。这些均为单纯地发展契约链融资存在的不足。
3.传统的契约链融资模式较难防范经济中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
首先,传统的契约链融资存在合同有效性的风险。若上下游农业企业为了从金融机构获得信用而合谋提供虚假合同,金融机构将面临合同不规范或有效性风险。其次,抵押担保风险。链上各节点企业缺乏可用于担保的优质固定资产,且因农业本身的弱质性,农产品销售收入受市场风险及自然灾害诸因素影响,难于形成稳定的现金流以作还贷保障;金融机构在对动产进行价格监控、抵押物登记、仓储监管及物流追踪等方面遇到的挑战更大。最后,《物权法》《债权法》《担保法》在界定标的物所有权时并不一致,使得金融机构将面临抵押物变现困难、重复抵押或抵押物存在争议的风险。
(三)单一的“区块链”应用于乡村绿色融资的技术瓶颈
1.区块链技术难于推广,规模经济不明显
首先,因为乡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若单纯地在乡村地区普及区块链技术将面临较高的成本和较大的技术压力。如先进信息处理设备的购置、电力网络和通信网络等硬件设施的普及将产生高额成本,大容量的数据交易与即时存储使得区块链技术在推广时需要更高的技术。其次,农户金融知识的缺乏亦给区块链技术的推广带来了困难。罗荷花、谢晋元(2020)从金融行为、金融技能、金融意识及知识四个方面对农户金融能力进行测评,结果显示,农户平均金融能力得分为18.043,贫困农户仅为13.277[24]。这表明,农户整体金融素质较低。此外,乡村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有限,需要进行区块链技术培训,这亦为乡村地区区块链推广带来了困难[25]。
2.亟待打破区块链普及中的组织困境
按常规思维,区块链的乡村普及意味着用户主体的全覆盖,涉及政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与乡村金融用户等,这就要求搭建一个多元化主体参与的数据信息管理平台。但要突破信息的间断化、碎片化与局部化管理模式以實现信息的即时共享与统一管理,就应消除当前存在的“部门利益化”约束,即在信息报送或统计过程中,各部门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认为拥有数据就意味着拥有话语权,据此可引起上级关注并争取到更多的资源。若各部门数据均实现了共享,则意味着失去话语权,甚至以前虚报或“注水”的数据也可能暴露[26]。于是,各主体会产生对数据共享的抵制。因此,在普及区块链技术时,如何统一组织,实现多元参与主体对接金融信息网络系统无疑将面临挑战。
三、“区块链+契约链”融资模式服务乡村振兴的内在机制
(一)创新型“契约链”融资服务乡村振兴的内在机理
基于传统“契约链”融资模式的不足,若在绿色金融机构与资金短缺方农户之间引入第三方中介,如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乡村工作服务组织等,即构建“绿色金融机构+第三方中介组织+农户”的新型契约链融资模式,则可进一步化解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
1.有益于系统、连续、动态地展开信用评定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基于契约链上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链上每笔信用发放与回收情况均有纪录,这有助于对农业企业进行系统、连续、动态地信用评定,有利于文明乡风的酝酿和良好信用环境的形成。再则,若绿色金融机构对乡村中介(如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给予适当的低息激励,则可实现双方合作的商业可持续;由于农户与乡村中介缔结了生产合作型契约,若农户资金需求得到满足则可提高其生产效率与能力,在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的同时,也能给乡村中介带来一定收益,从而引导乡村走向共同富裕。
2.创新型“契约链”融资可有效降低交易成本
绿色金融机构依靠第三方中介组织进行客户甄别、贷款回收与监督的融资模式,实际上是一个由多方主体相互联结、内生于乡村社会的融资体系。其构建了一个联结供给与需求方的连接器,由多个契约共同组成 “契约链”。由于乡村中介内生于乡村社会,依托“熟人社会”机制比较容易获得农户的有效信息,其在契约履行与监督、客户筛选及信息搜集方面成本较低。当信用违约时,对于绿色金融机构不合格甚至不认可的抵押品,对于乡村中介则具备了有用性,更易于内化处置,这可大幅降低处置了结成本。绿色金融机构可选择拥有相对稳定产业链的农业企业作为融资服务重点,由于其结算方式简便、信用额度较大、业务相对集中而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
3.创新型“契约链”融资可有效降低信用风险
新型契约链融资模式有助于在与农业产业链上的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有信贷关系的绿色金融机构之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获取链上企业资金支付能力及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信息,及时掌握产业链的波动情况,从而保证契约链融资的高效稳健运行,同时也能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信用风险;根植于乡村社会的中介机构,相互了解并有互动,比较容易建立资金往来关系,因具有对称信息而可使得基于长期动态信息和声誉的监督机制发挥作用,从而降低信用风险。此外,多主体参与的契约链融资模式能有效防止多重委托-代理问题中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解决乡村信贷市场失灵问题。
(二)“区块链”技术引入绿色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科学性
区块链(Block chain)是互联网时代对加密算法、共识机制、点对点传输、分布数据存储和其它计算机技术的一种创新性应用模型[27]。作为区块链的基本单位“区块”,是人类在生产与生活过程中创造出来的浩瀚数据中的单个节点,区块间相互联结而成链条,故名“区块链”[28]。从纯数学角度看,区块链是计算范式高级发展的产物,它的精髓就是分布式地、可共同维护和去中心化地分享数据库[29];从商业角度看,区块链是一个无需中介就可实现个体之间交易、资产与价值转移的巨型交易网络;从法律意义上说,区块链正在以交易确认的方式取代传统的信用实体[30]。区块链所具有的安全隐私保护、智能契约的自动执行、去中心化的信用达成、强条件篡改的时序数据及高冗余的分布存储等技术优势,生成了它的四个原生机制:可追溯机制、防篡改机制、共识机制与共监督机制[31],从而使得区块链的引入能有效化解绿色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中存在的问题。
1.去中心化可扩大绿色融资服务的社会性
在区块链中,PoW(工作量证明)对各节点提交的B块格式有如下要求:
这里H是一种哈希算法,target为一个固定的数字,即整个块的哈希值小于给定的数字target。仅当满足该条件的“块”才是一个合法“块”,该“块”才能被其它节点所接受。并且当一个节点发现这样一个合法“块”时,它会得到一定量数字货币的奖励。整个网络使用最先找到合法“块”的节点数据,这就解决了非中心、多节点决策的问题[32]。各个数据库节点均分布在链上,节点之间自由连接,且相互间的关系为多主线非线性因果关系。各节点高度自治,即具有自动运行和识别的机制,任何人的干预终归无效,从而形成平等性、扁平化、开放式的去中心化系统。这种去中心化机制具有信息公开、全员参与和开放共享等特性[15]。而乡村契约链融资中存在着信息透明度不够、村民参与率不高,共享性不足等缺陷,若将区块链与契约链有机融合,则能实现两者在优势与不足之间的理论耦合,有助于扩大绿色融资服务乡村振兴的社会性。
2.可追溯的强篡改条件可确保绿色融资的客观性
根据区块链算法,若将R定义为当前连接的边际,F代表系数,S定义为当前智能代币供应量,P表示当前智能代币的价格,则当前供应智能代币价值为SP,边际连接R为:
当购买dS量的智能代币时,用户需要支付PdS量的成本,这个成本也等于剩余连接的变化,即:
当F=1时,它提供了100% 的流动性,因此价格是无弹性的,并保持在一定的水平;当0 从上述推导过程及算法不难看出,若要篡改数据,则需支付一定的连接数量,也就是说必须购买一定的智能代币,相应地就须支付一定的成本。通常,必须达到51%或以上的全网算力才能做到,因此也称为强篡改条件,但此时的篡改成本将远高于篡改所获得的收益。该强篡改条件可确保融资过程的真实性,从而可有效化解绿色融资过程中的征信难题。此外,链上录入的每个数据均具时序性,并被盖上时间戳,使融资过程具有了可追溯性。而且区块链所具有的强篡改条件可由其拥有的可追溯机制施以反向约束[33]。 3.公开共监督机制可维护绿色金融资源配置的公平性 区块链所具有的共识机制能有效实现从绿色金融机构到资金需求方农户之间所形成的契约链中相关方节点的审批与共同监督。在区块链算法中,哈希函数产生的哈希值是随机的,对原始数据的微小变动均可使哈希值与前一个完全不同。目标值每隔一段时间会自动调整一次,以确保“块”的生成时间基本固定。例如,比特币可保证每10分钟生成一个新区块。假设哈希值的最大值为HASHmax ,则每次尝试找到有效块的概率为: 从式(8)不难看出,若目标值越小,则每次尝试找到有效块的概率就越低。比特币中每2016个块将通过公式(9)调整到一个新的目标值: 此处t2016 表示生成第一组2016个块所用的时间,时间越短,最新目标值就越小。由此可见,区块链的实时调整能有效实现数据的动态跟踪,从而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现场信息核实与检查成本,做到智能掌控的平台化[14]。这种“链”上数据的共监督与公开透明性确保了绿色金融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如根据国家政策给予农户的补贴)。在区块链框架内,信息系统对链上参与各方的交易数据和行为约束全部上鏈,从而确保了链上交易数据和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区块链的时序性分布式账本技术,可使非商业性机密数据在参与的每个节点均有备份,从而解决了“信息孤岛”现象;链上纪录信息的时序流转特性,可打破信息不能在链上自由传递的约束。区块链所具有的这种信息真实性、时序性与传递性,为公平配置绿色金融资源提供了技术支持。 4.智能契约的生成可提高绿色融资的效率 Nick Szabo在1995年首次提出的智能契约(Smart contract)是指在不依靠第三方证明的条件下进行可靠交易,从而形成凭借信息化的手段执行、验证或洽谈契约的计算机协议。区块链的出现则赋予了智能契约新的价值与意义[34]。区块链可通过脚本代码系统编程,创建出更先进的智能契约。而智能契约可驱动区块链数据账本中的计算机程序,管理与控制链上有价值的数据及各种资产,被动或主动地处理数据、响应预制、激发条件。智能契约的引入,使得链上的经济活动在满足条件时即可自动执行,从而降低了履约风险。 此外,在PoW中找到一个合法“块”需要大量的计算、电力和时间。为了加速块的生成,在区块链共识算法中又引入了PoS(权益证明),在PoW的基础上,PoS还考虑了节点所持有的数字币的份额。有多种不同的方法实现PoS,其中就包括一个使用账户余额来调整挖掘难度的混合模型,即在公式(1)的基础上有: PoS的显著优势除了安全可靠、可降低集中化风险外,就是能源效率。可见,区块链的智能契约技术能为绿色融资建立一套基于算法的执行程序。在条件满足时智能契约即自动执行绿色金融资源安排条款,从而减少人工操作环节,增强资金管理透明度,提高资金监管与分配效率。 (三)“区块链+契约链”形成的优势互补效应 1.双链融合可获得对称信息并最小化风险 随着乡村经济交往的跨村域扩展及城乡流动的加速,乡村已由传统的“熟人社会”演变成了“半熟人社会”,原先依靠“声誉”来维系信用关系的机制正在逐渐蜕化[35]。就是创新型契约链融资模式,金融机构所获取的信息也仅源于所融资的企业,很难了解整个链上的信息并预知行业的发展潜力,也無法监控整个链上节点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而区块链管理引入集成的管理理念,即把链上诸节点信息集成。把区块链引入新型契约链,使得区域经济中的所有融资交易均上链,用户的征信和交易信息可查,自成完整的征信体系,可使契约链中的“声誉机制”更有效地发挥作用。实际上,双链结合形成了一个信誉链,从而实现链上参与者信誉信息的共建与共享。其不仅可强化银企间的纵向合作,还能加强服务于链上各企业的银行间的横向合作。通过双链融资模式,可使位于同一链条上所有节点参与者的边际信誉度都上升到链上核心企业或乡村中介组织的水平。这样,双链模式下的融资就具有了链式评价体系、生产与融资相结合的优点。 2.双链融合可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 如前所述,单一的区块链或契约链融资与以往的融资模式相比,均可有效降低绿色资金的融资成本。若要单纯提高契约链融资的覆盖面,则需依靠增设物理网点来完成。但高昂的增设物理网点成本将使其难于渗透到边远的乡村,而区块链的泛在性与广覆盖性能有效实现绿色金融服务网络普及的零边际成本,大幅提高农户绿色金融的可获得性,降低绿色金融的供给成本与服务门槛。若要单纯普及区块链技术于每个农户,同样也会产生高额成本。这是因为,一方面,需强化乡村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农户需接受区块链技术培训。如双链融合,则只需将区块链技术、设施普及至契约链的乡村中介组织即可,农户通过乡村中介的帮助即可获得融资,从而大幅降低交易成本。 四、“区块链+契约链”融资模式服务乡村振兴的实现路径 (一)区块链与乡村绿色融资的耦合 在区块链应用于乡村绿色融资的服务中,智能契约不仅能为去中心化的合格融资对象识别、巡察监督等提供创新性解决方案,还能提高政府支农资金分配的公平性。智能契约运用“情景→应对”算法规则,遵循“条件满足→响应判断”程序化逻辑,当融资对象具有真实交易订单依据的应收、预付账款及库存占款数据,及以往的诚信纪录等均满足设置在区块链上的共享数据、去中心化的程序代码时,触发融资条件,智能契约生效并激发预置规则,在资金短缺方申请的条件下即可就预置融资条件、资金用途及违约责任等达成线上融资协议。智能契约的可编程性,管理者可根据需要简化或添加更复杂的条款,各条件相匹配后即可形成一致判断并做出响应。其运行机制如图1所示。某些发达的乡村地区,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就创建了区块链平台,可率先在这些乡村地区进行试点,在后脱贫时代可继续用于绿色融资服务。 (二)契约链与乡村绿色融资的耦合 科层组织理论的奠基者Williamson(1985)指出,降低交易成本是所有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首要目标,优化经济组织结构实际上就是为实现某些特定目的而形成科学契约的问题[36]。其中交易不确定性、交易频率、资产专用性三项属性是交易成本理论与其他理论截然不同的主要观点。根据Williamson的经济思想,在所构建的契约链融资模式中,与乡村绿色融资密切相关的属性及与之对应的契约关系、治理结构如图2所示。第三方中介组织与农户之间资产的专用性低,发生交易的频率高,双方形成的是“双边治理”结构的关系型契约;而绿色金融机构与农户之间资产的专用性高,信用交易频率低,双方形成的是基于“第三方治理”结构的新古典型契约[37]。绿色金融机构与第三方中介组织产生的契约关系因中介组织的性质而异。中介组织若为营利性质的,如农业龙头企业,他们之间则存在利益共享机制;中介组织若为协作性质的,如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机构则可能承诺在农户归还信贷后对合作社理事在农资购买融资上给予低息优惠;中介组织若为服务性质的,如乡村工作服务组织,他们之间可能仅存在信息交流,但在这个节点为农户的交易及融资信息录入区块链提供了可能。 (三)不同中介组织的“区块链+契约链”融资模式 若在绿色融资“契约链”的第三方中介节点引入“区块链”,则可实现双链的有机融合。在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乡村工作服务组织为第三方中介的“区块链+契约链”融资模式中,农业龙头企业中介是目前最主要的融资模式,下面将重点分析。三种模式在全国各地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只是在某些地区某种模式占主导而已。 1.农业龙头企业中介的“区块链+契约链”融资模式 有些乡村地区企业较发达,这主要分布在我国东部沿海。其乡村经济较发达,除了大量的外资企业,还有许多自主创业企业,有着由生产资料供应及农产品生产、加工与销售构成的完整的农业产业链。农户基本不用外出务工,在家乡即可实现就业。由于农产品加工企业资金、技术雄厚,是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物流调度集散地与信息交换中心,扮演着龙头企业的角色,自然也就成了“双链”融资中的核心企业。若将“契约链”中形成的契约通过龙头企业中介均纪录在区块链中,则可相得益彰,实现“双链”融资的优势互补。 当农业产业链上游企业获得下游强势买方企业订单后,产生了应收账款而自己又急需资金时,可凭订单向绿色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在审核所上传的申请单据如运货单、增值税发票及采购合同等资料后,认为资金使用符合契约约定方予以授信,且专款专用。由于农产品具有常年消费、全年销售,而生产又具有季节性,因此链上企业基本上都存在库存占款现象。若农产品在售前不常流动而存放于专业的物流仓储公司,则可采取静态质押方式融资;对需不断进行出货、采购的农业企业则可采取动态质押方式融资。若处于产业链下游的企业在采购时需要向上游强势卖方企业预付货款,则可引入保兑仓融资方式,即以卖方承诺商品回购作保障,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若融资方仍未缴纳足够与汇票等值的保证金,则由卖方补足或承担资金差额。如图3所示。 2.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介的“区块链+契约链”融资模式 对于一些处于我国西部或少数民族地区的拥有特色产业的乡村,例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拥有闻名的水果、干果等特产和因天然牧草而发展起来的畜牧业产品。这些地区农户拥有自己独特的生活习惯和民族文化,大多愿意待在家鄉,较少外出务工,比较容易组织成立专业性合作社。因此,应积极学习并引入专业合作社发展得较好的山东和浙江地区的成功经验。这不仅能实现规模经济,而且可有效化解融资难题。合作社设立理事会,农户就是入社社员。由于合作社统一组织所有社员的生产资料购买及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活动,因此可实现农户每一笔交易均在社内上链,从而进入区块链融资模式。农户即使不懂区块链,但只要通过合作社的帮助即可实现融资,区块链技术只需普及至合作社理事层,即可大幅节约技术推广成本。 3.乡村工作服务组织中介的“区块链+契约链”融资模式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及城乡人口流动的加速,一些乡村农户大量外出务工,有的还通过购置商品房而留居了城镇,出现了“空心村”现象,这主要发生在我国中部地区。在乡村劳动力大量流失的同时,也为“留守”农户自主创业提供了契机,如专业从事养殖、种植,创办家庭农场等。若由村委会某个办公室派生出来,或由原先扶贫工作组织在完成脱贫使命后演变而来,成立乡村工作服务组织,专为创业农户搭建信息平台,为其生产、供应与销售提供信息服务,则通过工作服务组织中介可实现创业农户的所有信息上链,从而进入区块链融资模式。同样,区块链技术只需普及至工作服务组织即可,创业农户通过工作服务组织的帮助即可实现融资。 五、结 论 目前,我国乡村地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并且难于征信,金融排斥现象普遍存在,发展绿色金融以服务乡村振兴是科学的抉择。在乡村绿色融资中仅依靠传统的“契约链”融资,虽可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信息不对称并降低交易成本,但并不能完全杜绝违约、解决征信问题,并有效化解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而单纯引入“区块链”技术,其规模经济并不明显且组织困难。“区块链”所具有的可追溯机制、防篡改机制、共识机制与共监督机制,可大幅提高绿色融资的社会性、客观公平性及效率;在创新型“契约链”融资模式中,可系统、连续、动态地展开信用评定从而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和信用风险。若在新型“契约链”融资模式的第三方中介节点,即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乡村工作服务组织中引入“区块链”技术,实现“双链”的有机融合,则可进一步化解乡村绿色融资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并最小化交易成本,从而实现它们之间的优势互补。 [参考文献] [1]王 修华.乡村振兴战略的金融支撑研究[J].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9(3):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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