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社会支持政策对贫困家庭教育投入的影响:文献综述与展望*

2021-11-06郑林如

社会保障研究 2021年4期
关键词:贫困家庭子女政策

郑林如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北京,100872)

一、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通过实施精准扶贫战略,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伟大历史目标。但贫富分化所形成的社会再分配鸿沟,仍然严重侵蚀着社会公平的现实基础。居高不下的基尼系数所呈现的结果不平等境况的背后,实际隐含着不同阶层的发展走向。治贫先治愚,扶贫必扶智。教育在个人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保障贫困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对于治贫、扶贫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同时,在中国经济由人口数量红利驱动向人口质量红利驱动转变的当下,人力资本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关键要素,教育投资亦被视为最重要的人力资本投资途径之一。通过相关支持政策提高子辈的人力资本,阻断贫困代际传递,防止社会阶层固化,追求发展机会平等,已成为国家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亟须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于个人而言,不同经济地位的家庭在子女投入资源与输入文化资本方面存在差异,导致家庭教育出现“传输差别优势”(transmission of differential advantages)[1],这种差异奠定了子女未来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并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不断被复制和累积。教育结果的不公平在社会流动渠道窄化的影响下,最终产生了“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使教育问题扩散成为社会收入分化和社会公平问题。相关社会支持政策的引入正是为了阻断这一进程,通过外部条件的改善给予贫困家庭儿童公平的受教育机会,从而减少收入差距在教育层面的影响,弥补教育结果的差距。但家庭作为直接决定社会资源在家庭内部成员间分配和再分配的经济单元,其决策结果可能与相关政策的初衷相悖。已有研究表明,家庭成员的收入分配并不遵循“平均共享”的原则,社会支持政策在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帮扶时,一些家庭成员的利益可能被忽视[2]。尤其对于贫困儿童而言,年龄特点决定了他们在家庭资源获得上的被动性,成人几乎垄断了儿童的资源获得权利。由于贫困家庭的父母通常缺乏足够的认知,不能够理解这种权利剥夺对儿童的长远影响,在短期需求与长期发展之间发生冲突时,常倾向于牺牲儿童的利益。因此,即使政策惠及大部分贫困家庭,成人也不一定将相关福利收入用于改善儿童的生存与发展状况[3]。家庭资源的分配不能以儿童的需求为先,将导致贫困家庭儿童在家庭内部处于资源匮乏的状态,更遑论平等享受社会发展的共有成果。

由此可见,家庭作为人力资本投资的基本决策单位和行为主体,对家庭成员的资源分配情况直接关系到儿童获取社会资源的情况。社会支持政策不仅要强调外部干预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更需要重视贫困家庭儿童在成长中面临的家庭资源分配困境。因此,本文结合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研究,从两个方面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综述:总结影响家庭教育投入的微观家庭因素与宏观社会因素;从供需双方的角度探讨社会支持政策对贫困家庭教育投入的影响效应及作用机制。系统梳理和分析有关政府公共政策与家庭教育投入关系的文献,为制定可持续发展的贫困家庭儿童福利制度提供理论基础。

二、贫困家庭教育投入的影响因素

家庭教育投入是一个具有多重面向的概念,指家庭为子女发展所提供的一系列教育资源、活动和机会[4]。它既包括最直接的经济投入,也包括以父母教养参与为代表的时间投入[5]。因此,家庭教育投资决策不仅与教育投资成本和收益直接相关,同时还是人口特征和社会结构性特征约束的产物[6],受到家庭内部因素和宏观制度的双重影响[7]。

(一)微观家庭因素对贫困家庭教育投入的影响

尽管现代教育系统以所谓“能力”作为选拔教育优胜者的主要标准,但非能力的身份性特征仍然会对人们的受教育机会产生重要影响,尤其是家庭出身与教育获得之间的联系,几乎跨越所有国界而普遍存在[8]。贫困家庭缺乏对子女进行教育投资的物质条件,并且在子女的陪伴和情感方面也投入不足,这导致不同收入层次的家庭在教育资源的配置上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9]。在借贷约束的影响下,贫困家庭子女的辍学率远高于普通家庭子女[10]。此外,父母的经济地位也会通过教育期望对其教育行为产生影响[11],且这种影响的边际效应随着家庭收入的提高而有所增加。受“安土宿命观”的制约,贫困农村家庭对儿童的教育投入往往不足[12]。但与此同时,教育所具备的分流与筛选功能也引发了贫困家庭增加教育投入的强烈动机[13]。由于目前教育普遍被大众视为整个社会流动的重要机制,处于劣势阶层地位的父母为改变子女和家庭的现有窘境,表现出更高的教育期望和更为迫切的教育投入需求,这促使他们在分配家庭资源时更加侧重有助于子女学业表现的家庭开销[14]。叶忠等人的研究就证实,农村家庭表现出更高的功利性投资倾向,越是教育资源贫乏的地区,父母在子女的扩展性教育上投入越多[15]。父母的受教育程度与子女的教育获得水平之间的联系也已经得到广泛的验证。具体而言,父母的受教育程度往往对其为子女筛选合适教育资源的能力及教育观念产生重要的影响,在物质投资、教养参与和亲子互动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16]。但家庭的低收入往往与父母的低受教育水平相伴而生,由此产生的家庭教养能力差异直接导致成长于不同经济状况家庭中的儿童位于不同的发展梯度[17]。

家庭规模与结构同样会影响到贫困家庭的教育投入状况。Becker和Lewis于20世纪60年代提出了家庭子女“数量—质量”均衡模型,认为孩子的数量和质量相互影响,当多子女家庭面临资源稀缺的现实问题时,子女之间的利益相互冲突[18]。尤其是贫困家庭的父母在进行教育投入时,需要在子女之间合理分配有限的货币和时间资源。因此,在贫困家庭内部,人口结构特别是同胞规模、同胞性别结构、出生顺序、出生间隔等因素都会对家庭教育投入产生重要影响。在多子女家庭中,兄弟姐妹数量的增加会稀释家庭的教育资源[19],儿童的受教育年限亦会随着出生时间间隔的延长而增加[20]。已有研究表明,兄弟姐妹数每减少一人,儿童的受教育年限平均增加0.2年[21]。在中国,受到文化传统性别偏好与性别教育边际收益递减的共同影响,女孩相比男孩更可能面临教育关心程度低、入学年龄大、辍学可能性高的风险[22]。而与单亲家庭相比,双亲家庭通常有更多的可支配收入和时间来改善子女的福祉[23]。同时,贫困家庭往往带有“大家庭”的特点,人口数量的增加将导致家庭收入无法得到合理分配,因而贫困的扩展家庭在教育投入方面存在更多限制。但祖父母的存在也可能使家庭获得替代性照料和相应的经济支持,从而使家庭育儿成本降低、教育投入增加[24]。

除此之外,子女自身的主观需求和学业情况也关乎贫困家庭的教育投入策略。贫困家庭教育投入策略存在强化策略和补偿策略两种类型。采取强化策略的父母会更多地将有限的资源投资于潜力较强的子女,即当子女在家庭教育资源的利用过程中表现得更为主动,或者家庭教育资源的投入能够帮助子女取得更优异的学业结果时,父母提供的家庭教育投入会相应增加[25]。地位获得模型为此类观点提供了理论基础,它指出,父母通常会对天分较高的子女寄予更高的教育期望,这种期望会引导父母在心理层面和物质层面投入更多的教育资源[26],这样一来,贫困家庭的教育资源必然要向“优胜者”倾斜[27],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家庭内部教育结果的不平等。相比之下,社会经济地位较高的家庭则更多采用补偿策略,将时间和精力更多地投资于人力资本存量较低的子女[28]。已有研究表明,来自高收入阶层家庭的儿童即使认知能力低下,也能够获得质量较高的教育建议,从而这类儿童在早期参与方面的不足得以弥补[29]。可见,教育投资策略在阶层间的分化造成了阶层差距和教育差距的循环传递。

(二)宏观社会因素对贫困家庭教育投入的影响

从宏观角度来看,城乡身份、地区特征均有可能影响贫困家庭的教育投入[30]。经济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地区家庭对子女教育投入的观念。贫困地区更容易出现“读书无用”“技术无用”的错误舆论及与现代观念冲突的社会交往方式,导致这些地区贫困家庭的教育观念比较保守,阻碍了教育投入[31]。而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家庭则更愿意为子女的教育投资,且对教育投入的性别偏好较弱[32]。此外,由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引发的人口流动也对贫困家庭的教育投入产生影响。虽然父母外出务工提高了家庭收入,为子女教育创造了更好的物质条件,但由此产生的监管缺失问题却可能导致留守子女出现心理问题,影响其学业获得情况[33]。

在人力资本理论的框架下,教育具有正外部性和稀缺性。一方面,教育提升了劳动者的个人素质,并且作为生产力的重要来源,教育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强的正外部性,使个人、家庭、社会等多方主体共同受益。就此而言,教育是一种兼具“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特性的“准公共产品”,从“谁受益,谁付款”的利益获得原则出发,其成本应当由政府和家庭共同分担[34]。另一方面,教育资源的稀缺性又导致了激烈的竞争。如上述研究所言,社会经济地位较高的家庭能够为子女寻求更好的教育资源,而贫困家庭儿童则在教育竞争中落后于人。Heckman等提出“能力形成的动态模型”,认为人的能力需要多阶段累积,且具有两大特点:一是自我生产,即先前阶段形成的能力能够促进后续阶段能力的发展;二是动态互补性,即在能力形成的任意阶段进行干预或投资,结果都会受到先前阶段已经获得的能力的影响[35]。人力资本的动态发展特性决定了不同阶段儿童的发展态势,也进一步强调了社会投资的重要性,即在早期阶段未能获得足够投入的儿童存在“弱势积累”的问题,无法在下一个阶段进行公平竞争,这也是贫困家庭代际传递的重要原因。因而,教育同样遵循了能力支付原则,国家在义务教育方面的政策构筑了政府与私人在社会成员人力资本投资责任上的边界,而针对贫困家庭儿童的社会支持政策也反映出在教育补偿理论下公共权力对私人行为干预的合理性,由此,贫困家庭接受国家资金辅助具有正当性[36]。

三、社会支持政策对贫困家庭教育投入的影响效应及作用机制

教育作为一项“准公共产品”,涉及供给方和需求方。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政府都主导了教育资源的供给与配置,而个人及其家庭则是教育资源的最终需求者。政府干预教育的政策逻辑主要有两条:其一,教育的社会效益要求政府作为受益人之一分担教育成本,随人口增长而增加的公共教育支出虽然是“福利”支出的一部分,但并非国家的一种负担,而是国家对人力资本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长期投资[37];其二,保障公民基本的受教育权利,使公民个体平等地享有追求自身发展的权利,从而在教育公平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公平[38]。结合已有文献可以看到,社会支持政策主要通过两种不同的政策形式影响贫困家庭的教育投入。一种是财政政策,即通过公共教育的财政投入来调节公共教育的资源配置,增加已有的公共教育资源,保障弱势儿童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本文将这种政策影响方式称为“供方补给”。另一种是社会救助政策,即通过为困难家庭提供社会救助来增加家庭收入或降低入学成本,以减少儿童接受教育的障碍。本文将这种政策影响方式称为“需方补给”。

(一)“供方补给”:公共教育财政投入

作为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教育投入是教育事业建设的物质基础。公共教育财政支出是政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39],也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依托[40],有针对性的公共财政支出常常被视为最具减贫效应的战略[41]。相关研究已经证实,教育资源配置不均限制了贫困家庭儿童公平享有受教育机会的可能性[42]。而公共教育的财政投入能够通过补充教师数量、扩展教育用地、分配教育物资等方式对教育机会的总量和分配规则产生影响,进而补齐不同阶层儿童的教育资源短板[43],改善儿童的教育获得情况。然而,公共教育财政投入与家庭教育投入之间的影响效应存在群体异质性,不同收入、户籍身份、流动情况及儿童受教育阶段的家庭可能做出不同的家庭教育投资决策。同时,公共教育支出对家庭教育投入的影响也与家庭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地区,政府教育支出对居民教育投入的影响越弱,反之则越强[44]。

1.财政政策对贫困家庭教育投入的挤出效应

公共教育投入对家庭教育投入的挤出效应(crowd-out effect)是指公共教育财政投入的增长减少了家庭的教育投入。这种“替代”作用在中低收入家庭中表现得更加明显[45],公共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父母在子女学杂费和住宿费用上的花销,从而降低家庭背景对个人受教育机会的影响[46]。长期来看,针对贫困家庭的公共支出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贫困家庭的财务状况,使教育支出在家庭支出中的比例增加,进而贫困儿童的受教育机会也有所增加。因此,如果家庭经济资本或者人力资本投资面临较大的预算约束,公共教育支出就有可能促进教育代际流动。在美国,那些公共教育支出更高的州,代际流动性也越高[47]。针对OECD国家的长期调查也发现,公共教育支出的增加显著地降低了家庭的教育支出,并改善了儿童的学业表现[48]。

2.财政政策对贫困家庭教育投入的挤入效应

公共教育投入对家庭教育投入的挤入效应(crowd-in effect)是指公共教育财政投入的增加引起家庭教育投入的增加。这种效应在城市高收入家庭中较为常见,增加的投入主要体现在课外辅导等非必要性支出部分[49]。对于中产家庭而言,家庭教育投入通过满足儿童个性化的教育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家公共教育投入在市场化教育产业中的不足[50]。对于贫困家庭而言,公共教育投入的多寡反映了政府对教育的重视程度,并会影响贫困家庭对教育收益率的判断,从而影响家庭的教育支出。陈平路等通过分析30个省份2000—2009年的面板数据发现,政府高中教育经费对农村家庭教育支出具有显著的挤入效应,来自公共财政的教育资金分配缩小了城乡之间在高中教育阶段教育投入上的差距[51]。

(二)“需方补给”:社会救助政策

从需求方的角度出发,改善贫困家庭教育投入不足的状况,以及提高其教育投入的能力,应采取“上游干预”策略,即通过社会救助政策在儿童发展早期为贫困家庭提供相应支持,以加强这些家庭应对社会风险的能力,从而保证它们在生活维持与人力资本投资的权衡中采取更加合理的行动。

社会救助政策通常基于家计调查识别目标人群,通过将财富分配给贫困家庭,满足弱势群体的迫切需要,增进他们的经济福祉。该类政策在缓解低收入家庭当期贫困的同时,还为这些家庭提供资本来开展创收活动,通过鼓励家庭对子女的人力资本投资而达到长远的减贫目的。在世界范围内,现金转移支付(cash transfer)是旨在帮助个人和家庭改善收入状况和抵御贫困的非缴费型政策干预措施[52],已经成为许多国家社会救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53]。在传统的现金转移支付计划中,家庭获得现金支援主要是由于家庭收入低于某个特定的收入临界值或居住在某个需要公共支持的地理区域内。

现金转移支付政策的运行方式主要分为无条件的现金转移支付(unconditional cash transfer)和有条件的现金转移支付(conditional cash transfer)两类。无条件的现金转移支付的领取资格仅仅基于家计调查,没有其他明确条件与要求;而有条件的现金转移支付通常需要受益者遵守一系列行为要求。大部分有条件现金转移支付政策都要求家庭将更多的资源用于提升儿童的人力资本,侧重对儿童的早期干预,例如,确保儿童在学校的出勤率、保证儿童参加定期的健康检查等[54]。有条件的现金转移支付计划旨在改变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方式并提高教育服务利用率[55],鼓励父母投资子女的健康和福祉,从而使子女在成年后能够有足够的能力摆脱贫困[56]。

在当前中国的社会支持政策体系中,低保政策是最主要的无条件现金转移计划。它基于以家庭为单位的家计调查,通过现金救助为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贫困家庭“补足”收入,提供维持其基本生计所需的现金。而随着“自我脱贫”的发展取向策略逐渐取代“他人扶贫”的基本生活维持策略,我国的反贫困政策也愈加关注贫困儿童的人力资本。专项教育救助政策作为我国最直接的致力于提升贫困儿童人力资本的有条件现金转移计划,主要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教育补贴及教育费用减免等手段促进贫困家庭儿童教育机会的平均化。

社会救助政策对贫困家庭教育投入也存在两种影响效应——收入补充效应和成本降低效应。

1.社会救助政策对贫困家庭教育投入的收入补充效应

社会救助政策对贫困家庭教育投入的收入补充效应是指社会救助政策通过将资金分配给符合条件的福利受益人,直接增加其家庭收入,使这些家庭在经济上有能力为儿童人力资本培育投入更多的资源,而不仅仅能够维持生计。

绝大部分有条件的现金转移支付计划都在儿童人力资本培育方面提出要求,通过补充收入来影响贫困家庭的教育投入,改善儿童的人力资本和福祉。墨西哥于1997年建立的“机会”(Oportunidades)计划是典型的有条件的现金转移支付计划。该计划旨在通过激励父母对子女卫生和教育进行投资来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其现金转移形式有两种。第一种是以家庭成员获得预防性医疗为条件,为家庭提供每月固定津贴。该津贴可以帮助家庭改善消费结构,增加儿童营养方面的投入。第二种是以教育奖学金的形式,将补助提供给有小学三年级以上的儿童的家庭,获得补助的条件是儿童上学出勤率不得低于85%。受益儿童每年会收到一次或两次学校用品补助,且数额会随着儿童年级的提升而增加。同时,该形式在性别上更倾向于对女童的帮扶。根据政策评估,“机会”计划能够显著改善贫困家长的心理健康及家庭对儿童的照料、支持和养育状况[57]。

此外,相关研究表明,即使转移支付没有任何附加条件,也可在短期内对家庭消费和子代的教育程度产生重要影响[58]。由于政策使受益家庭获得额外收入,其信贷约束得到缓解,总体消费和用于提升儿童人力资本的消费均有提升,例如家庭为子女购买更多可以促进认知发展能力的物品,或是为子女购买高质量的食品[59]。这意味着,由社会救助所带来的家庭收入增加,将会使家庭资源再分配更有利于儿童[60]。马拉维于2006年起实行的“社会现金转移支付计划”(Social Cash Transfer Program ,SCTP)是典型的无条件现金转移支付计划,主要针对劳动力不足的极度贫困家庭,它根据家庭人口数量分配金额。参与计划获得的补充收入使父母有多余资源分配给家庭中的学龄儿童。政策评估数据证实,计划内儿童的入学可能性比未参与计划的儿童高12%,而辍学的可能性低4%[61]。该计划极大地改善了当地儿童的入学情况。

向低收入家庭提供的货币转移不仅增加了家庭对子女的经济投入,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父母教育参与机会的不平等[62]。比如,丹麦和比利时是通过收入再分配计划和针对低技能父母的充分现金转移支付政策来缓解低收入父母的“工作—家庭”平衡压力,并改善家庭中的性别不平等状况,从而减少各阶层间的育儿不平等现象[63]。来自中国的实证研究结果也表明,低保政策通过收入补充,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贫困家庭父母指导子女学习的时间,减轻了他们的精神压力,从而使贫困家庭建立起良好的家庭教养方式,促进了儿童的人力资本累积[64]。相比之下,在那些只能为处境不利的家庭提供有限支持的国家或地区中,技能匮乏的父母无法在不灵活的工作与亲子活动之间取得平衡,父辈间的巨大收入差异进一步导致贫困家庭与其他家庭在教育经济投入与时间投入方面的高度不平等[65],由此,各阶层儿童的发展状况也出现显著的差异。

此外,收入补充效应还可以通过改善父母的心理状态发挥作用。已有研究表明,家庭面临的经济压力可能影响父母参与子女教育活动的能力[66],过重的经济压力与父母的情绪困扰、恶劣的家庭关系、孩子的问题行为直接相关[67]。而来自社会救助的现金转移支付则能够帮助父母减少对经济状况的忧虑,并引导父母思考与未来福祉相关的投资,加强对子女的照护。研究表明,参与墨西哥“机会”计划的家庭对子女受教育年限的期望要比没有参与计划的家庭高出1/3个学年,这种教育期望的参与效应在有幼儿的家庭中体现得更加明显[68]。与之类似,始于1998年的哥伦比亚“行动中的家庭”(Familias en Acción)计划以儿童不低于80%的出勤率为条件,为有7~18岁孩子的低收入家庭提供不低于家庭月收入16%~25%的货币补贴。研究表明,在接受为期一年的现金转移援助后,该计划对父母和儿童自身的教育期望都有积极的影响。与未参与该计划的家庭相比,参与计划的家庭的父母对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期望高出11%,参与计划家庭的子女对自身接受高等教育的期望高出20%,且家庭经济条件越差,这种参与效应影响就越大[69]。

2.社会救助政策对贫困家庭教育投入的成本降低效应

社会救助政策对贫困家庭教育投入的成本降低效应是指部分社会救助以扣除或减免形式进行福利给付(如学费减免或对学校补贴),减少了家庭教育支出的自费部分,从而使儿童入学的机会成本相对降低[70]。由此,受益家庭有能力为儿童提供更多的教育服务,并可将节省的资源应用于其他有利于子女成长的项目中,削弱了家庭初始禀赋与儿童教育获得之间的联系。以中国的低保制度为例,低保制度本身基于无条件转移支付原则,根据家庭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之间的差距对贫困家庭进行福利给付。但同时,低保身份也意味着可以获得除现金支付以外的更多救助,因为其他专项救助计划的资格(如针对贫困家庭中学龄儿童的教育费用减免)都与低保身份直接相关。这类计划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低保家庭儿童的就学情况。王静曦等的研究表明,学生获得贫困补助使家长为其进行其他教育投资的概率提高了4.4%,平均花费提高了24.5%,贫困补助通过增加家庭的扩展性教育投入改善了学生的人力资本[71]。

成本降低效应还表现为社会救助使贫困家庭获得信息的成本降低。在人力资本理论的框架下,信息的搜寻也是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形式。受社会经济地位的影响,贫困家庭往往存在社会资本不足、交往圈相对狭小的问题,通常只能获得同质性信息,并更容易受到舆论的负面影响,错误估计教育的回报率。由此,这些家庭很可能做出不利于子女未来福祉的错误决策,例如不愿将所掌握的资源用来投资教育。而社会救助可以加强受益贫困家庭与社区工作者及专业人员(如政府工作人员、教师、相关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互动,拓宽这些家庭的信息来源渠道,使其以较低的信息获取成本了解教育投资的意义和更多的家庭教育知识[72],从而提高他们对子女的教育期望,增加家庭对子女教育的投入。

四、结论与研究展望

根据已有研究,除了微观家庭场域内的各项因素,社会因素尤其是宏观政策亦会对贫困家庭的教育投入产生重要影响(见图1)。相关研究广泛证实了社会支持政策对贫困家庭教育投入的正向作用,但对政策的影响机制仍然莫衷一是。不同形式的社会支持政策的作用机制存在显著差异:从“供方补给”的角度来说,财政政策通过扩充教育资源总量对贫困家庭教育投入产生挤入效应与挤出效应;从“需方补给”的角度而言,社会救助政策则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对贫困家庭进行收入补充,并降低其教育成本。这两种社会支持政策均在相当程度上补齐了贫困儿童因家庭收入限制面临的教育资源短板,保障了该类家庭的儿童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权和发展权。

图1 贫困家庭教育投入的影响因素

然而,已有文献的研究结论也不乏矛盾与模糊之处。对此,本文认为今后应结合中国的现实情况,补充和完善已有关于社会支持政策对贫困家庭教育投入影响的研究,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更加深入系统的探讨:

一是进一步研究社会支持政策对贫困家庭教育投入的具体影响机制。首先,国内目前的研究在探讨贫困家庭面临的教育困境时缺乏宏观视角,更多是基于微观调查数据考察家庭内部因素对家庭教育投入的影响,鲜有文献将宏观社会支持政策视为影响贫困家庭教育投入的因素。其次,学术界对于社会支持政策(尤其是社会救助政策)的非现金福利效果尚无定论。举例来说,我国的低保制度不仅对贫困家庭进行福利给付,还赋予这些家庭低保身份,使其有资格获得其他专项救助制度的支持。这样一来,多种救助制度的叠加与捆绑导致社会支持政策对贫困家庭教育投入的作用机制变得复杂,不同救助制度的真实效应难以得到精准分析。再次,教育投入也不单指货币形式的经济投入,还包括时间投入,来自公共部门的转移支付不但能够缓解贫困家庭的经济压力,还能对父母的教育观念和投资行为产生相应影响。因而社会支持政策对贫困教育投入的影响路径是多元且复杂的。未来建立在实证分析基础上的研究需要对两者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进行更加审慎的分析,并综合运用不同的实证策略提高研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是对中国贫困家庭社会支持政策进行历史梳理,结合不同历史阶段我国社会福利政策的发展取向与价值理念,分析贫困家庭儿童的权利保护、生存保障和发展福利状况。在以家庭为本的儿童福利建设目标下,从福利体系顶层设计角度考量未来我国贫困家庭儿童福利制度建设,从而提升贫困家庭儿童的人力资本,真正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

三是在国际视野下,立足于福利政策的演进逻辑,以教育投入为切入点,比较不同国家社会支持政策对贫困家庭的作用,探析社会支持政策影响的国别差异。在此基础之上,提炼出契合中国国情的社会投资举措,形成可持续、可预期的儿童福利政策。

猜你喜欢

贫困家庭子女政策
政策
政策
为子女无限付出,为何还受累不讨好?
与子女同住如何相处?
三部门:将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全面纳入就业帮扶
将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帮扶
农民工子女互助托管能走多远?
助企政策
政策
上蔡县多举措助推计生贫困家庭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