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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背景下商事法律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

2021-11-04朱瑞芳

教育教学论坛 2021年40期
关键词:商法网络教学改革

[摘 要] 21世纪的今天,是众所周知的互联网+时代,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影响着我们的生活,也极大地改善了教育教学环境,逐渐改变了学生学习和教师教学的方式,推动着教学进程的改革。通过总结一段时间以来商事法律网络课程的实际教学经验, 初步探索了网络课堂教学的规律,梳理、归纳出现代网络背景下法律教学的各种问题,分析网络教学的优势,同时发现网络教学存在的局限性,对今后商事法律课程网络教学的改进和完善提出了一些思考。

[关键词] 网络教学;商法;改革

[作者简介] 朱瑞芳(1970—),女,河北辛集人,法学硕士,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法律系副教授,主要从事民商法研究。

[中图分类号] G64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1)40-0066-03    [收稿日期] 2021-06-04

网络时代背景下的专业课程学习,越来越多地通过一定网络平台,以极其丰富的图文、音视频多媒体信息等集合形式呈现,学生在掌握一定计算机软件操作知识和平台学习能力的情况下,根据教师安排,借助相应学习平台通过自主学习方式,即可以从相关网络获取大量学习资源,如教师教案、课程视频、专家讲座和其他网络素材。这种方式能最大化地实现各种教育资源共享,充分展现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作用,无疑会很好地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推动教育教学改革进程的发展。而在法律类课程教学中,线下面对面传统教学模式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与网络时代大背景相脱节。商事法律课程(以下简称商法)是我院法律专业重点建设的专业主干课程,也是法律事务专业教学资源库中正在建设的首批在线开放课程,结合商法的课程建设,近两年我院开展了全面网络模式教学,在教学内容设计及教学方法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创新,将网络化、信息化功能引进教学全过程,线上、线下教学交叉进行,全程科学、合理地创设教与学的情与境,引导、激励学生主动参与学习活动,积极投入教学活动中,收到了较好的教学效果,总结一段时间以来的教学实践,笔者就教学效果有以下思考。

一、当前商法网络教学的优势

(一)教学的形象性、生动性和直观性

网络教学主要是通过一定计算机技术运用交互的方式,将相关的图片资料、文档、音视频等多种媒体技术融合,形成了一种声、文、图、像并茂,人机交互的教学方式。这种基于数字信息化技术的灵活应用,将过去相对静态、二维的教学方式转变为由文字、音频、视频等构成的动态、多维环境下的教学方式,整体设计生动、直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集中优化了课堂教学的过程。在商法网络教学中,通过利用这些技术,将以往比较分散的教案、法律法规规定、影视音资料集合起来,统一上传到网络课堂,根据教学进程分步骤、分层次使用,大大提高了实际的教学质量和教学的效率。

(二)多媒体的立体化应用

与传统教学模式相比,网络教学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多种媒体技术的立体交互使用。基于现代网络技术优良的立体交互功能,通过各种平台对于信息的存储与传送能力,使过去难以实现的非对应时空的远程实时教学活动变成了现实。在商法网络教学实践中,通过这些媒体技术的综合运用,不仅教师与学生之间可以实现跨时空的互动交流,便于教师随时掌握学生的学习实况,而且学生与学生之间也可以通过平台提供的网络空间进行问题讨论,发表个人观点,分析评价他人的观点,在每次课堂组织中,学生普遍积极参加讨论、随机调查问卷、头脑风暴、小组PK等活动,表现出比平时线下教学更多的主动性与兴趣,这样的课堂进程,更容易使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通过对某一问题的系列探讨从而最终取得較为共性的意见。所以,线上网络教学方式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兴趣,也促进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进行主动的、创造性的学习,使学生既能接受应知、应学的基本内容,又能基于自己的认知适当提高学习的难度、学习的维度。

(三)教学的智能性与自动性

在商法网络课程中,通过网络交互通讯(职教云平台)的方式,不仅可以实现学生作业批改与阶段测试评价的自动化,还可以通过平台提供的讨论、调查问卷等附属功能,与学生实现在线交流,在某种意义上弥补了在现实教学中因为教师精力有限而对学生关注不够的短板。而借助既有的平台网络的各种管理设置,任课教师也实现了对整个商法课程网络教学情况进行适时地跟踪把握,便于教师根据平台反馈的各种数据信息、统计资料等适时进行教学调整。

(四)教学内容的优选化

网络课堂上传的教学内容,通常由教师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安排讲授,通过不同形式的课堂内容安排,使学生对课程的学习内容能够产生浓厚的兴趣,吸引学生学习。而且,由于网络课堂存储信息量通常较大,使用灵活,教学内容既可以制成视频、音频等,又可以辅助以大量的图片资料,使得学生可以相对自主选择学习。同时,学生也可以在学习过程中反馈上传一些学习资料与心得。这样,教师、学生共同协作不断充实和丰富教学内容,拓宽和加深了本课程的知识,大大激发了学生主动学习的思维和创造力。

二、当前商法网络教学的局限性

(一)教学中情感交流时效性相对欠缺

学生在课程中往往需要长时间面对计算机进行网络课堂学习,不能像线下教学那样与教师进行真实的情感交流,也不方便与同学随时随地交流。网络课堂受其自身局限性限制只能进行简单的专业知识信息交流,对一些问题的社会认知态度、个人情感、内心想法在交互中体现相对较少,长期单纯依靠这种教学方式,很可能会导致学生形成比较机械的思维方式,影响学生全面价值观的形成。另外,如果网络课程的信息量太大,或者某些课程进程速度过快超出了学生的接受能力,可能会对部分学生形成一定的心理压力,因为学生长时间接触虚拟的网络世界,难免会产生无助感、不适感等,这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其与人相处的能力,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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