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轻慢语文教学的常规和常识
2021-11-03曹勇军
曹勇军
最近,因为教学研究需要,我重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次颁布的语文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对比2017年版的语文课程标准,我发现,它较之从前更全面、更系统,对整个课程的基本理念和价值追求有了更具理论高度的表达。然而,在解读新课标高远理念、落实新课标卓越追求的过程中,出现了“层层放大”的现象,尤其是经过网络“剧场效应”的选择性传播,更形成了一种高高在上的气场,导致一些语文课的教学设计花样百出、叠床架屋,却丢失了日常教学的“烟火气”。这样的课,不要说对别人的指导意义,即便是执教者自己也只会偶尔刻意为之,价值几何?
语文教学,不可轻慢恒定的常规和常识。比如,历次教学大纲中都提到概括段意和复述课文的重要训练价值,指出编提纲“目的在帮助学生领会课文,训练学生的概括能力,发展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复述课文“目的在使儿童深入理解课文,提高他们的语言能力和思维能力”。因此,语文教学反复强调改写、扩写、缩写、写片段、写摘录等语言训练形式的重要性。再如,关于作文的重要性,1963年、1980年、1986年颁布的教学大纲都明确指出,“学生语文学习的怎样,作文可以作为衡量尺度”。又如,对整个语文教学的常规要求,1986年颁布的教学大纲中有这样一段话:“字要规规矩矩地写,课文要仔仔细细地读,练习要踏踏实实地做,作文要认认真真地完成。”据说,这五个“要”是叶圣陶先生在大纲制定过程中最后补入的。这真是历经时代变迁而不可移易的“金言”,是语文教学的根基。
新課标的高远理念和卓越追求,是建立在常规和常识的基础之上的。教师应当要有辨析各种说辞和各种声音的智慧,更好地用我们“怎么做”的教学探索,丰富新课标“应该做什么”的规定和要求。否则,就会对新课标的理念和追求造成误读和曲解,导致课堂教学扭曲甚至变形。
常识还告诉我们,学生的成长是一个曲折、缓慢的过程,语文学习要实事求是,要一步一步地来。比如,大单元教学如何实施?其实,并没有那么复杂。单篇文章没有搞清楚,整合在一起当然是“吃夹生饭”。因此,是不是要先指导学生把单篇文章弄懂?弄通单篇之后,再打通篇与篇,展开结构化学习,让学生的知、情、意获得整体性提升,并逐步培养高阶思维。这才是大单元教学的精髓所在。
回归语文教学的“根”,重视语文教学的常规和常识,才能更好地落实新课标的要求,真正为学生的发展服务。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市第十三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