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的问题研究
2021-11-02王欢
王欢
摘要:健康既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条件之一,同时也是现阶段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在大学阶段的教育中,拥有健康的体魄则是每个学生进行各项学习活动的前提,所以必须强化学生体育锻炼来帮助学生塑造强健的体魄。大学生跑步问题一直以来是每个高校关注的问题之一,所以这就需要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以此来促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体育锻炼中。对此,本文分析了跑步问题并探究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跑步;问题;策略
近些年来,在我国政府的呼吁下掀起了全民运动潮,健康一时间成为人们热聊的话题。强健的体魄是人们从事各项活动的基础,而体育锻炼则是塑造强健体魄的有效途径,其中跑步运动逐渐地成为大学生锻炼身体素质的重要途径,但是在具体锻炼的过程中依旧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影响了跑步锻炼的效果。所以,现阶段高校研究跑步问题对于锻炼学生体魄、培育优秀体育人才都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一、大学生跑步问题
(一)参与人数比较多
目前,跑步已經成为诸多大学生参与锻炼的重要运动形式,在高校的操场上随处可见的就是学生跑步的身影。高校跑步热潮的出现使得参与跑步的人数越来越多,从其原因分析来看,一是由于跑步运动在技术、设备等方面的要求不高,且能够随时随地进行训练,二是因为大学生强烈的健身需求,三是跑步运动在锻炼体质和缓解心理压力等方面都有着较好的效果。尤其是现阶段各种跑步形式的出现,如夜跑、马拉松等形式,更是增强了跑步对学生的吸引力。
(二)跑步形式单一化
目前,大学生的跑步形式主要以绕操场跑圈为主,结伴跑步的现象并不多,由于跑步本就具有一定的枯燥性,单一的跑步形式就无限放大了跑步的枯燥性,最终导致学生难以长时间坚持下去。
(三)跑步效果不理想
从大学阶段的跑步运动来看,虽然参与人数比较多,但是大部分参与者对于跑步运动的认知不多,仅仅是停留在塑身健体层面,对于跑步的深刻意义却知之甚少。同时,很多大学生并没有掌握跑步运动的规律和技巧,仅仅是将跑步运动看作提升体质、减肥的有效方式,并没有获得良好的健身效果。由于学生对跑步存在的错误认知导致学生参与跑步的动机单一,难以进行持久性的锻炼。
二、大学生跑步训练的策略
(一)规范跑步锻炼技法
虽然跑步的参与门槛比较低,但这并不是说体育属于一项没有规律的简单化运动,若想通过跑步锻炼获得理想的运动效果则需要大学生遵循跑步规则,掌握跑步锻炼的技巧和方法,在时间选择、跑步频率等方面进行相应的调整,通过持续性且规律化的锻炼来增强跑步效果。因此,在跑步教学中,教师则需要为学生传授相应的跑步技巧和方法,帮助学生掌握跑步的规律,要求学生结合自身的发展需求与身体素质制定针对性的锻炼计划。首先,合理选择时间和地点进行跑步;其次,持续性且规律化的参与跑步;再次,结合身体情况控制跑步强度;最后,在跑步中调整自己的生理状态,通过调整呼吸,使得呼吸、动作变得协调一致,避免运动带来不必要的损伤。
(二)丰富跑步锻炼形式
从跑步的形式来看,其主要有短跑、中跑、长跑这三种形式,需要学生结合自身锻炼需求来适当的选择跑步形式。因此,在体育教学的过程中,既需要为学生传授跑步技法,还需要丰富跑步锻炼形式,才能够确保学生能够进行持久性的训练。首先,丰富跑步的锻炼方式。目前,大多数参与跑步的学生仅是在操场上循环着跑步,这种单一化的跑步方式自然难以获得良好的体验,所以学生可以参与“夜跑”“走跑交替训练”“越野跑”等跑步形式。其次,组织跑步爱好者团队。由于单独跑步比较枯燥,所以大学生在开始跑步时可以参与跑步团队,通过跑步运动的社交性来增强跑步的体验感。
(三)完善教学评价机制
在大学阶段的体育教学中,对于跑步训练也需要一个行之有效的评价机制作为支撑,对学生的训练效果进行检测。从高校传统的体育评价机制来看,其主要以终结性评价为主,然而这种评价方式并没有将学生的具体训练效果反映出来,更难以调动学生参与跑步锻炼的积极性。在新时期的教育背景下更为关注学生综合素养的培育,所以体育评价机制既需要能够反映出学生的成绩,还需要反映出学生的综合素质。因此,跑步测评的过程中,教师则需要引入过程评价,以此来确保教学评价机制的科学性,通过教师点评、学生互评、学生自评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为下一个阶段的跑步教学提供针对性的指导。
三、结语
总而言之,高校阶段是学生系统性参与体育学习的最后阶段,所以现阶段研究跑步问题的目的为了普及体育锻炼的意义,通过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来提升大学生跑步质量,通过科学的训练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跑步观念和运动观念。因此,在大学阶段的体育教学中教师则需要将跑步运动训练重视来看,为学生传授正确的跑步知识与技巧,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运动观念。
参考文献:
[1]刘双恩,闫慧.规范和优化大学生跑步体育锻炼的策略研究[J].吕梁学院学报,2018,7(03):88-90.
[2]严文.跑步教学关键性问题探析[J].成才之路,2018,(2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