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贤参与下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探讨
2021-10-31管琼斯
管琼斯
中图分类号:D422.6文献标志码:B DOI: 10.19415/jcnkl.1673-890x.2021.08.001
乡村作为我国社会至关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乡村治理现代化不仅关系到村民的切身利益和前途命运,也关系到能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指明了乡村治理要有单一形式向“三治融合”转变,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了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1]。乡贤群体一直在传统乡村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又孕育出了一批具有知识、有资源、有专长、讲道德、讲情怀,愿意为家乡发展贡献力量的“新乡贤”,他们是村民的“楷模”,是政府的“智库”,是村民与村两委之间的“桥梁”,是“三治融合”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力量。
1 新乡贤参与“三治融合”的岭根实践
近年来,浙江省临海市东塍镇岭根村按照“三治融合”的具体要求,在2017年了成立了乡级“乡贤委员会”,逐步探索新乡贤参与“三治融合”的方式。全村新乡贤在村两委的带领下,积极投身到处理乡村事务、引领乡风建设、投资公益事业等各项活动中来,为家乡发展贡献乡贤力量。
1.1 新乡贤是“自治”的协助者
乡村自治由来已久,是乡村治理的基础,村民通过各种途径来管理乡村事务,促进乡村的和谐发展。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大量青壮年涌入城镇,致使农村呈现出了“空心化”,削弱了农村基层组织的自治能力。此外,国家权力的下放、农村社会矛盾的多样化和外来文化的冲击,使乡村治理环境变得更为复杂。基层组织无暇处理大量的农村事务,导致村民自治主体缺位,而留守村民又受年龄、教育水平等各种限制,管理能力较弱。而岭根村的新乡贤作为现代化乡村治理的补充力量,成为“自治”的协助者[2]。
1)新乡贤能利用自己的高声望和高影响力来凝聚农民,带动他们积极参与到乡村自治中,从而减轻基层政府组织的压力。岭根村新乡贤主要通过“志愿者服务站”和“乡贤委员会”的平台来发挥作用。当地聘用了70名有声望、有能力、热心家乡事业的新乡贤来参与乡村管理,在他们的感召下,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服务乡村的水平都得到了提升,激发了村民参与乡村事务处理的积极性,对营造出乡村自治的氛围起到了重要作用。
2)新乡贤热心参与乡村公共事业,能很大程度上帮助乡村基层政府提高治理成效。岭根村的新乡贤中不乏业界精英、企业家,他们经济实力雄厚,有经营渠道与市场连续紧密,又愿意反哺家乡,不但可以给村中提供各项建设资金,还可以给村民提供就业机会。面对各项公共事业、公益事业,他们有能力也有意愿带领村民加入其中,能极大地促进各种村级社会事务的处理效率,有效弥补基层政府治理弱化的情形。
1.2 新乡贤是“法治”的普及者
健全乡村基层法治体系对于我国法治体系的重构有重要意义。但长期以来,村民习惯用“人情、面子、关系”来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重人情轻法治的现象十分普遍。再加上上至农村干部下至村民百姓,学法、懂法、用法的能力都十分薄弱,法治意识缺失严重。村干部忽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平性,在处理乡村事务时存在以自己的主观意识为准;村民遇到不公事件不知道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利益,也有村民由于法律意识淡薄[3]。如何推进法治建设,是乡村治理中的重点和难点,而新乡贤的加入有利于破解这一难题。
1)新乡贤能对乡村基础政府在依法管理上起到监督作用。新乡贤具备法律意识,又有正直的品行,他们参与乡村法治能对基层干部在执法过程中形成制约,尤其是在村民比较关心的领域,例如,村委选举、土地征迁、集体财产分配等问题上,能监督村干部尽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新乡贤可以利用自身的法律知识储备来帮助基层村干部、村民提升法律意识、守法理念。新乡贤中不乏教师、党员、机关干部、退伍军人、企业家等,他们的职业和经验使得他们具备法律意识和对法治的认同,在他们的日常依法办事的示范过程中能引导村干部、村民们去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从而形成风清气正的乡村治理环境。
1.3 新乡贤是“德治”的引领者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文化的侵袭,使得农民的思想日益多元化,传统的道德体系遭到不同程度的瓦解,原本尊老爱幼、兄妹团结、邻里和睦、乐于助人、诚实守信等传统美德逐渐被遗忘,取而代之的“金钱至上”“利己主义”盛行,这些文化现象使乡村治理失去了“德治”的重要支撑。而新乡贤身上的“德”是他们之所以能称之为乡贤的重要特质。
1)乡贤是“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诚信友善”的传统人格品德和文化的传承者。乡贤一直以来因其“德才兼备”而广受村民们推崇。新时代的新乡贤在党的引领下,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他们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展现了高尚的道德情操,是村民们的良好典范。新乡贤应参与到新乡约乡规的制定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提升村民的道德水平,凝聚乡村振兴正能量。
2)“德治”不仅要内容上紧跟社会主义新时代,形式上也要以村民喜欢并乐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宣传。新乡贤可以将新乡约乡规编成戏曲、歌曲,普及给村民,也可以通过修建图书馆、完善文化设施、建立老年人、青年人活动中心,来丰富村民的文化生活,引导村民形成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新乡贤的“德治”是一种重要的治理手段,是教化乡里、涵育乡风文明的重要精神力量。
2 新乡贤参与“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建议
根据目前乡村治理的实际情况,不少地方新乡贤已经积极参与到自治、德治、法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并发挥了现实作用。但由于一些客观条件的限制,新乡贤在参与过程中也遇到了一定阻碍,未能完全施展拳脚。因此,必须多举措并进,推进新乡贤在“三治融合”体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1 大力弘揚新乡贤文化,增加群众认同感
“要治理好今天的中国,需要对我国历史和传统文化有深入的了解,也需要对我国古代治国理政的探索和智慧进行积极总结。”乡贤文化是优秀的中华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是乡村的根,是连接传统与现代的桥梁,是维系农民情感的纽带[4]。1)要做好乡贤文化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借助各种新媒体、新载体来宣传弘扬当地的乡贤文化,加强正面舆论引导,为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凝心聚力。2)各基层村委应在政府的带动下成立“乡贤会”,借助这一平台进一步联络在外的乡贤,让更多人愿意回到家乡、宣传家乡、助推家乡的建设。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开展优秀“新乡贤”评选活动,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扩大乡贤文化的影响力,让村民们对新乡贤参与“三治融合”治理打心底里认同。
2.2 搭建新乡贤参与“三治融合”的平台
新乡贤未能广泛参与到治理活动中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新乡贤参与机制与平台还未完全搭建起来。政府可以指导村级委员会根据新乡贤的特长在乡贤会中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如“矛盾调解小组…‘慈善公益小组…‘法律咨询小组”“扶贫就业指导小组”“乡风督导小组”等,让新乡贤能更有针对性地帮助到村民[5]。另一种做法是,新乡贤可以直接参与到乡村事务的决策中去,在民主选举、村务管理、乡村发展谋划方面担当参谋的角色,提高乡村治理的民主性和决策的科学性。
2.3 完善新乡贤激励机制,壮大新乡贤队伍
“新乡贤”的称号不是来自官方的加封,也没有相应的正式职位,要充分发挥新乡贤作用还需完善各项激励机制。1)在政策上要以大力引导乡贤返乡为抓手,创建联络平台,做好对接服务,动员在外乡贤返乡创业。为了吸引新乡贤回乡,应有相应的政策保障,从源头上畅通乡贤返乡之路,如土地使用政策、房屋转让租赁政策、税费减免政策等,全力打造“归雁经济”。2)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新乡贤的思想政治引导,树牢全心全意为振兴家乡服务的理念。同时,还要给予新乡贤各项教育培训的机会,提高他们参与“三治融合”体系的治理能力。
3 结语
“三治融合”治理模式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动力,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新乡贤作为“三治融合”治理体系的新兴力量,他们的加入既有历史的客观性,也有现实的必然性,建立健全自治、德治、法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离不开新乡贤的广泛参与。新乡贤既是村民与“村两委”的连接者,又是“三治融合”的重要践行者,必须大力弘扬乡贤文化,搭界工作平台,完善激励机制,加快促进新乡贤有效参与“三治融合”治理体系的进程。
参考文献:
[1]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N].人民日报,2017-10-28( 04).
[2] 杜赞奇.文化、权利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64-91.
[3] 吴小杰.新农村呼唤新乡贤:代表委员畅谈新乡贤文他N].光明日报,2016-03-13( 01).
[4] 何翠云.重新審视“新乡贤文化”的生命力[_N].中华工商时报,2021-04-08( 03).
[5] 王杰.新乡贤治村研究:文献回顾与探索展望[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0(02):27-35.
(责任编辑:刘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