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医融合示范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2021-10-30田学礼赵修涵
田学礼,赵修涵
体医融合是实现健康身体、健康环境、健康经济、健康社会,并最终实现健康中国的关键[1]。近些年,随着《“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体育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的颁布,体医融合正逐渐成为全民健身以及全民健康领域研究的热点。为进一步发挥体医融合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相关学者以及体育和医疗卫生部门在融合的内涵、融合机制、融合路径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在实践探索过程中,多个地区已将示范区建设作为推动体医融合工作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并逐渐建立了“体医融合示范区”“体医融合示范点”“体医融合创新中心”等不同类型的体医融合试点,济南、赣州、重庆、三亚等一批具备医疗和康养环境的城市已开始积极向中央申报示范区[2]。示范区建设对探索体医高质量融合的可行路径和模式具有重要意义,未来将有更多的城市进行建设,但“炒概念”“有名无实”等问题也在建设过程中逐渐暴露。因此,示范区到底应该如何建设、评价已成为当前必须深入探讨的问题。
体医融合示范区建设评价体系是规范示范区建设,加快体医融合工作步伐,实现最终发展目标的重要基础。梳理文献可以发现,当前有关体医融合示范区评价的研究并不深入,尚未形成统一适用的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更多的只是在体医融合路径的研究中提出融合的关键点,仅有王春艳、付强等学者从服务业标准的角度提出了体医融合服务标准体系的建设思路和建议,但也未给出具体评价标准[3]。基于此,本文在界定体医融合示范区内涵的基础上,构建体医融合示范区评价指标体系,以期从理论上探讨体医融合示范区建设评价的合理框架,为各地区规范体医融合示范区建设,推动体医融合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的评价手段与工具。
1 “体医融合示范区”概念界定
“体医融合示范区”是由“体医融合”和“示范区”构成的复合词,因此,对其内涵的界定应该从体医融合概念的本质和示范区建设的意义入手。
“示范区”是一个在社会建设实践中形成的概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多个领域的发展中试行了示范区建设,例如在生态保护领域,国家选取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资源环境禀赋,建设了有利于总结生态文明有效做法、实践经验、推广模式的“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4];在自主创新领域,国家设立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此外还有“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国家现代化农业示范区”等多个领域的示范区,历史经验表明示范区建设已成为我国推动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从不同领域示范区建设的实践操作,结合“示范”一词的内涵来看,示范区是为促进某一领域发展,所设定的进行先行先试、探索实践经验、完善运行机制、提炼推广模式,起示范作用的区域。
“体医融合”这一概念目前在学界尚未形成共识,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解释。从体医融合的定义、本质、目的、参与主体和实现路径5 个方面可以将其界定为体育运动元素科学地融入医疗的各环节中,是体育运动与现代医学理念、技术的有机结合[5]。也有学者认为体医融合是体育和医疗全方位、深层次的协调发展,重视运用医学知识进行指导和监督运动以及在医疗系统中发挥运动强身健体的功能[6]。从要素融合的角度看,体医融合是将体育元素融入预防、治疗和康复三位一体的健康链条中,推动体育与医疗卫生两大行政管理系统的深度配合与补充[7]。基于“运动是营养”理论则可以将体医融合界定为是体育和医疗联合对疾病进行干预的模式,包含技术融合、资源融合、话语权融合[1]。在实践层面,多个地区在推动体医融合工作时一般也都围绕部门间协作、场地设备、专业人才、服务内容等方面开展,如杭州市在推进体医融合试点工作时,对领导机构、服务内容、人才库建设、场地设备等作出了部署[8]。上述分析表明,体医融合是体育与医疗卫生相融合进行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的一种模式,至少包括健康干预理念融合、组织机构融合、人才融合、技术融合、场地设备融合。
综合以上分析,本研究将“体医融合示范区”界定为:经政府部门批准所设立的,通过创新体制机制,体育与医疗卫生在技术、资源、话语权相融合进行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并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的区域。目前与“体医融合示范区”相关的称谓较多,包括“体医融合试点”“体医融合创新示范中心”“体医融合指导站”等,如:北大医院、301 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等均已展开不同程度的体医融合项目,这些试点虽在规模、功能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但就建设的目的和意义而言,可以被视为体医融合示范区的不同形态。需要说明的是,尽管不同示范区在建设过程中的重点存在差异且级别不同(包括省级、市级、县区级等),但最终都是为了推动体医融合的发展,无论如何建设都不可脱离体医融合的本质诉求,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进行统一的评价。鉴于此,本文将确立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以期提供尽可能全面、客观的评价指标体系。
2 体医融合示范区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2.1 前瞻性引领示范区建设方向
体医融合的内涵决定了其示范区建设受组织机构、体制机制、人才培养等多个因素的交叉影响。目前各地区的体医融合示范区建设还处于探索阶段,但由于导向不清晰,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了融合程度不深、融合不够全面等问题。此外,随着人们对体医融合服务需求的变化,体医融合的发展也应该做出相应的调整,尤其是示范区建设本身就要求对体医融合的发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因此,在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时应当充分考虑体医融合的未来发展,所建立的指标体系应该能对我国体医融合示范区未来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指导和引领。例如科学运动指导师等一些指标非常重要,但目前并不属于国家标准职业分类,此外依据现有的资料还有部分指标无法获取数据,有待进一步完善,但从体医融合示范区的长远发展来看,这些指标应该被纳入指标体系。
2.2 兼顾示范区的共性和特殊性
从建设实践来看,不同地区所建设的体医融合示范区在项目属性、发展定位、重点方向等方面存在差异,形成了不同类型的示范区。但无论何种类型的示范区都不能脱离体医融合的内在规定性,即体育运动和医学交叉融合,协同提供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这种内在规定性决定了不同类型示范区又具有一定的共性。因此,建立评价指标时既要考虑能体现体医融合示范区共性的指标,能够对示范区建设的基本面进行考察;又要考虑到不同示范区的发展重点和特色,选取能够反映特殊性的指标。
2.3 指标具备可操作性
体医融合示范区建设是一个复杂的工程,涉及场地设备、专业人员、管理机构等多个要素,有些指标可以进行定量评价,如场地面积、仪器设备数量等,但有些指标无法用量化数据进行测量,如服务流程、宣传推广等。因此,在构建指标体系时,应尽量选择在实践中能够调查获得的指标,即使部分指标暂时不能完全实现,但也应在理论上有依据,待条件成熟后可以通过调查、统计等客观从统计出来。
3 体医融合示范区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3.1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方法
3.1.1 文献资料法
以“体医融合”“示范区”“体医融合示范区”等为主题、关键词,在中国知网、万方等期刊数据库以及政府部门官网进行文献资料检索,查阅有关体医融合示范区建设、发展以及评价的前沿学术成果,为评价指标体系的确立提供参考。
3.1.2 专家访谈法
在查阅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体医融合示范区建设的目标进行系统考虑、分解,并邀请相关专家对评价指标体系的框架和设计要点进行咨询,初步拟定评价指标体系。
3.1.3 德尔菲法
将初步拟选的指标体系制成专家调查问卷,通过专家对指标进行筛选。根据研究需要确定了30 位专家(体医融合体育领域专家8 人、体医融合医疗领域专家9 人、体育康复机构专家6 人,政府部门工作人员7 人)进行2 轮问卷调查。
3.1.4 数理统计法
问卷回收后,按照各项指标的重要程度进行赋分,运用SPSS 20.0 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分别计算各项指标的重要性、可操作性的平均数、标准差、变异系数,对指标体系进行分析。
3.2 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整体思路
本文主要运用了“目的树”分析和德尔菲法,对体医融合示范区的建设目标进行系统分解,在此基础上结合相关专家访谈的结果,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整个“目的树”分解为目标层、准则层、要素层和指标层。具体思路为先确定体医融合示范区的建设目标,围绕目标将其分解为若干的层次,然后推导出体医融合示范区建设的各个不同层级的子目标,最后围绕所确立的子目标,提出能够表达目标的最后一层的具体指标。
3.3 评价体系指标的筛选和指标权重的确定
采用德尔菲法对所预选的指标进行了两轮筛选。第一轮筛选是将预选的指标分三级设计到问卷中,请专家对准则层指标、要素层指标和指标层指标做出“同意”“不同意”“修改及修改建议”选择。指标选择的表征为,当有67%以上专家表示“同意入选”,则该指标入选。第二轮筛选,采用李克特LIKERT 五分量表法,对所保留的每一项指标进行“很重要”“重要”“比较重要”“不重要”和“很不重要”的选择并分别赋予5、4、3、2、1 的分值,计算出各指标的平均得分、各指标的变异系数和一致性检验等统计参数。本文将平均分大于3.5,变异系数小于0.25,一致性检验结果小于0.05,作为指标选取标准,后形成包括6 个准则层指标、15 个要素层指标、54 个指标层指标的体医融合示范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权重采用层次分析法(AHP)法进行确定。向15 位专家发放权重计算的对比矩阵调查表,运用层次分析法计算出各个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根以及对应的特征向量,并检验了判断矩阵的一致性,由于本研究只计算下一级指标相对于上一级指标权重的大小,故省略层次总排序和一致性检验,具体示范区建设评价指标权重结果见表1。
表1 体医融合示范区评价指标体系各级指标权重系数Table 1 The weight coefficients ofindexes at all levels in th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sports-medicine integration demonstration zone
4 评价指标体系各指标分析及对示范区建设的启示
4.1 服务建设是体医融合示范区的核心要素
从所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来看,服务建设指标权重排在第一位,成为体医融合示范区建设的主要着力点。具体来看,服务类型指标是影响服务建设指标的最主要要素,其中慢病运动预防指标对服务类型建设影响较大,是影响服务类型建设的主要指标。服务流程中各指标权重较为均衡,对服务流程建设影响差异不大;运动处方制定技术对于服务技术建设的影响最大。
研究结果提示,在体医融合示范区建设中,首要任务是强化服务建设,重点是服务类型的供给。按照国家标准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划分,体医融合服务归类为服务行业,作为服务行业,服务建设自然是建设的核心和要点。那么,体医融合应该提供何种类型的服务是首先需要考量的。诸多学者对体育运动之于健康的作用进行了多学科论证,体育运动被证明是“治未病”的重要手段,体育运动对慢性病、亚健康等群体疾病的预防具有重要作用,在结合专业医学手段的情况下,可以起到治疗、帮助术后康复等效果,这既为开展慢病预防、疾病治疗、营养康复等服务提供了基础,也是体医融合之所以成立的基础。正如《“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提出:“发挥全民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9]。”因此,完善的体医融合服务体系是体医融合示范区能否成功的关键。在建设过程中应着力围绕运动健身、慢病预防、伤病防治、康复治疗和营养指导等方面开展服务,重点是发挥体育运动在慢病预防中的重要作用,从而最大化的释放体育的健康效益。科学运动才有益于健康,可现实中部分居民缺乏运动知识,运动的科学化水平较低,这无疑会降低运动的健康收益甚至导致伤病情况的发生。因此,就我国居民运动知识掌握情况而言,体医融合示范区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提供科学的运动健身指导服务,即围绕不同年龄群体、职业群体和运动项目特性,制作精准的运动指导手册,帮助居民提高运动的科学化水平,正如杭州在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将“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作为重点之一。除此以外,技术支撑和标准化流程是服务类型得以实现的基础。由于体医融合还处于初期探索阶段,在技术和服务流程上都尚不成熟,从服务类型所需要的技术支持来看,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必须具备运动处方制定技术、科学训练技术和临床技术,并探索不同技术融合的标准化流程。
4.2 组织机构和政策供给是体医融合示范区建设的关键要素
所构建的指标体系表明,组织领导指标权重仅次于服务建设指标和政策供给指标权重排在第2 位。具体来看,在组织领导领域领导机关更为重要,其中人民政府对领导机关指标的影响最大,所占权重最高,其次是卫生健康委员会,再者才是体育部门;参与机构方面,医院和健身机构所占权重较高,对参与机构指标的影响较大。政策供给也是政府支持的重要体现,其中基本政策的影响力度要大于保障政策,尤其是专门性的发展规划尤为重要。
研究结果提示,体医融合示范区的建设首先要有政府介入,提供政策导向和相关支持政策。近年来,国家层面颁发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政策文件推动体医融合发展,部分地区也出台相关的文件围绕地区发展实际制定体医融合的发展规划,这对于探索地方体医融合发展模式至关重要,北京、江苏等体医融合发展较好的地区便是例证。因此,在体医融合示范区建设过程中,首先应注重“顶层设计”。但在落地层面,参与机构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当前居民还普遍更加信任医疗机构的背景下,应该鼓励不同类型医院结合体育机构开展示范区建设。目前,济南等地区已经开始探索借助社区医院发展体医融合的模式。因此,在体医融合示范区建设中,可以先以医疗机构为主体,依托不同类型医院进行模式探索,随着居民意识的转变和体医融合程度的不断加深,开始实施以健身机构、康养机构等为主体的发展模式。
4.3 基础建设是体医融合示范区的基本要素
基础建设是示范区建设的基本保障。具体来看,人员配置指标对基础建设的影响最大,其中运动处方师数量指标对人员配备指标的影响最大。其次,场地设施指标权重也较高,成为影响基础建设指标的次要因素,其中体测仪器数量、运动仪器数量和医疗仪器数量对于场地设施的影响比较大。再者,信息化建设指标权重最低,其中数据共享系统建设最为重要。
研究结果提示,场所空间、仪器设备和专业人员是体医融合示范区得以建成的基础。体医融合服务需要在特定的场地空间内进行,从不同地区体医融合示范区的申报要求来看,场所是必备的基本条件之一,例如杭州市在体医融合试点工作通知中要求用于体测的场地面积不能低于100 m2。传统的医疗场所或者健身服务场所虽然可以用于开展体医融合服务,但必须依据体医融合服务对场所进行功能性改造,着重做好体测区、体检区、运动区等不同功能区域的划分,并保证使用面积。在传统模式下,医疗系统和体育系统的健康数据是互相独立的,制约了体医融合的发展,“促进体育与医疗两方数据资源的相互共享”是加速两者融合的必然选择[3]。围绕体医融合服务需求以及信息化服务的便利性,示范区的信息化建设至少应该包括体质监测数据、医学诊疗数据和运动监测数据系统,从而辅助运动处方制定与调整。与此同时,要注重不同数据的共享,建设数据共享系统以打破医疗诊断和体育锻炼之间的数据壁垒,这对于提高服务的效率具有重要作用。体医融合服务专业人才是服务的根本保障,体医融合的特点决定了其所需要的人才应该具有“体育+医疗”的复合型素养,但当前我国专业体医人才缺失[10]。因此,体医融合示范区建设需要围绕运动处方制定、科学锻炼指导、慢病运动康复指导和营养指导等方面进行专业人才培养,做好体医人才库建设工作。
4.4 管理建设是体医融合示范区的必备要素
体医融合示范区功能结构和空间形态的特殊性决定了必须配套相应的管理制度。通过对体医融合示范区评价指标体系分析可知,管理建设是影响示范区建设的第四大因素,其中协同机构建设是影响示范区管理建设的主要指标,其次是规章制度指标和宣传推广指标。具体来看,在协同机构方面,政府机构、医疗机构和体育机构的重要性相差不大;在规章制度方面,协同制度是主要影响因素。
研究结果提示,在示范区管理建设过程中应该注重协同机构的建设,长期以来由于体育、医疗卫生部门各自为政,互不融通,体育指导人员和临床医生缺乏沟通和对话机制[11]。因此,示范区管理机构主体的构成应从部门分离走向协同,设置政府部门与医疗机构、体育训练机构等多部门合作的模式,并厘清各主体的话语权,科学合理地进行权力配置,从而破除制约体医融合的体制机制障碍。管理更多的依靠规则制度实现,规章制度作为链接制度本身与制度运行的纽带和桥梁,是制度实施的前提与依据[12]。从指标体系的结果看,示范区的规章制度建设,除设置财务管理等一些常规性制度外,至少应该围绕体医融合服务设置人员准入制度、技术规范制度、参与主体的协同制度和各岗位的工作制度。此外,体医融合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必须强化宣传以加强居民的认知和了解,在宣传时应该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医院、体育健身机构宣传渠道以及公众号等信息平台扩大信息覆盖区域,并尽可能覆盖不同年龄群体。
4.5 安全建设是体医融合示范区的保障要素
保证安全是体医融合服务的前提,对体医融合示范区评价指标体系分析可知,安全建设对示范区建设同样也有重要影响,其中包括了保障过程安全的日常保障指标和应对突发情况的急救保障。具体来看,运动中生命指征监测指标对日常保障影响最大,急救人员配备指标对急救保障建设的影响最大。
研究结果提示,体医融合示范区以新型健康服务为导向,但要以安全为前提,在建设过程中,首先应该注重日常服务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包括了主动安全保障和被动安全保障。主动安全保障,即针对民众主动的体育健康促进观念和知识欠缺的情况,积极开展运动安全知识普及,提高居民运动安全意识,降低安全风险;被动安全保障,主要是示范区应该做好运动风险的评价检测和场地仪器设备的检查维修,并对不同疾病类型、不同健康程度、不同运动基础的人进行科学的运动中生命指征监测,根据所监测的数据随时调整运动强度,在进行运动的同时保证运动的安全。在急救保障方面,首先是配备具有急救技能的人员和设备以应对服务过程中的突发情况,在现场无法处理的情况下,应该做好协同调度,进行转诊处理,因此要搭建完备的急救网络指挥及通信系统,做好急救转运工作。
5 结语
“体医融合”是推进主动健康,促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着力点,但目前正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体医融合示范区作为经政府部门批准,在理念融合、部门协同、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技术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对于探索体医融合的可行路径具有重要意义。示范区的规范建设需要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本文试图构建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了6 个准则层指标,15 个要素层指标和54 个具体指标,有助于客观的评价示范区的建设情况,降低示范区“有名无实”情况的发生概率,但随着体医融合实践的不断深入,指标体系还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