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快递成毒品贩运新渠道
2021-10-29张宏羽
张宏羽
近年来,我国快递行业突飞猛进,成为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国家邮政局发布的《2020年中国快递发展指数报告》显示,2020年,我国快递业务量连续7年稳居世界首位,快递企业日均服务4.5亿人次,相当于全国每天有三分之一的人享受快递服务,人均快件使用量约59件。然而,快递给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在无形中成为贩运毒品的新渠道、毒品犯罪的新“帮凶”。
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赵某某通过微信收取袁某毒资,并为其联系上家购买冰毒,而毒品的贩运方式正是快递这一新形式。最终,法院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三万元。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九千元。
快递成为毒品犯罪的新“帮凶”后,对我国禁毒的堵源截流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据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共破获网络涉毒案件470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506名,缴获毒品856.9千克。同时,2020年共破获物流寄递渠道贩毒案件3011起,缴获毒品4.3吨,分别同比上升9.5%和1.1%。厉行禁毒是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和主张,也是检察机关肩负的一项重要职责。面对严峻的快递贩毒形势,检察机关主动融入禁毒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保持打击毒品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还充分运用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主动参与社会治理。
快递寄毒呈现新特点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向记者介绍,该院近年来办理的快递寄毒案件呈现出新的特征和趋势。
一是善于利用掩体伪装。根据检察院对现有案例的调查,很多犯罪分子会先使用自封袋包装,然后放入管状物、盒状物中,实现严密包装毒品。甚至还会利用食品、玩具、药品等各种物品进行掩护和伪装,夹在快递中予以隐藏。
二是使用虚假信息。快递收件人、发件人均使用虚假姓名和身份,地址不具体到门牌号,甚至电话也预留他人的号码,再委托他人转寄或者将毒品寄至快递柜、代收点等处,这些都增加了犯罪行为的隐蔽性和查处的难度。
三是毒品交易网络化。买家、卖家不再需要见面交易,只要通过微信、QQ等社交媒体联络,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方式付款,即可实现毒品交易。
四是利用大众对新型毒品的认识盲区,从而达到顺利使用快递寄送的目的。从该院办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来看,涉新型毒品(如莫达非尼、“犀牛G点液”等)占比15.3%,2019年涉新型毒品案件占比6%,2020年涉新型毒品案件占比25%,新型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
记者还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網络平台“点单”、同城“闪送”到家的形式也是毒品的新型交易方式。一些吸毒人员会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寻找大麻卖家,并通过快递拿到大麻,部分供自己吸食,剩余部分通过快递出售给朋友。在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俞某某贩卖毒品案中,俞某某自己吸食的毒品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其贩卖毒品便是通过呼叫同城“闪送”进行寄送的。可以说,网络的隐蔽性、快递的便捷性给打击查处毒品犯罪增加了难度。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毒品案件犯罪手法不断翻新,甚至出现了网购原料自制毒品的案件。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利用网络购买并贩卖自行配制新型毒品的案件。周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从网络上购买国家管制精神药品,并将管制精神药品自行混合配制成新型毒品,高价在网络上向他人兜售。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周某某提起公诉,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厉行禁毒的检察作为
在办理快递寄毒案件时,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两个作用”,确保办案质量。一是发挥追捕防漏作用。认真细致开展案件审查,深入剖析案情,主动发现并查明遗漏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二是发挥“捕诉一体”作用。针对毒品犯罪专业性强、隐蔽性高、取证难的特点,在着重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构罪、社会危险性如何、是否需要逮捕的基础上,提前考虑审查起诉阶段指控需要,捕后引导侦查人员进一步补强证据,并加强跟踪督促,为案件顺利提起公诉打下坚实基础。
文章开头所述的赵某某贩卖毒品、袁某非法持有毒品案中,在证据审查阶段,检察机关就利用本案中赵某某贩毒多利用手机微信、转账的特点,申请对公安机关扣押的多部手机进行恢复鉴定和勘查记录。在此基础上,对手机上的微信聊天记录、支付毒资记录、账目进行比对,形成认定赵某某多次贩毒牟利的关键证据。同时,通过两次退补,先后罗列补充侦查取证的15个方面内容,为纠正遗漏罪行打下坚实的基础。最终,检察机关成功追诉赵某某16笔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追加认定毒品140余克;贩卖毒品数量是移送起诉认定事实的175倍;追诉袁某1笔非法持有毒品的犯罪事实,追加认定毒品近70克,并对其数罪并罚,对严惩毒品犯罪,震慑毒品犯罪起到了积极效果。
此外,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还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在侦查前端,对公安机关办理的重大、疑难毒品犯罪案件实行快速反应,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共同分析研究案情,明确办案重点和取证方向,及时收集固定相关证据,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毒品类案件“案-件比”保持较低水平。
检察机关还坚持“前前后后”的办案理念,在办案中增强敏感意识,注重分析毒品犯罪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形式,延伸检察职能、促进堵漏建制。
快递在无形中成为贩运毒品新渠道 (图/视觉中国)
在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上家”通过微信收取毒资后,趁着夜色将毒品放入快递柜,吸毒人员收到通知后前往“取货”。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介绍,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发布、订购、销售毒品和制毒物品,网上物色运毒“马仔”,或通过物流寄递等渠道运毒,收寄不用真名,联络使用隐语、暗语,采用微信、支付宝、Q币等在线支付方式,交易活动“两头不见人”。对于此类案件,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一方面对毒品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另一方面针对已发现的可疑包裹和可疑人员,要求快递物流行业开展行业自查,找出管理疏漏之处,及时整改,堵住毒品犯罪的运输途径。
记者还注意到,面对快递寄毒愈演愈烈的形势,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快递寄毒专项综合治理。2020年9月,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与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奉贤邮政管理局签署《关于建立邮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动机制的工作备忘录》,就深化行政执法与司法信息共享,共同开展预防和打击寄递渠道涉枪涉爆涉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综合治理行动达成共识。
移动互联网带来的便捷性、新技术和新产品的不断推出,使得网络对未成年人的吸引力越来越大。网络贩毒、快递寄毒等新形式极易“围猎”未成年人,让其走向犯罪的深渊。
对于这种现象,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惩防并举,结合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与教育部门、社区、学校等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组织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的禁毒宣传活动,不断扩大禁毒宣传覆盖面。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工作,2021年以来,围绕毒品、电信网络、校园欺凌等主题开展活动14次,较去年同期增加366%。
金山区人民检察院表示,对于引诱、胁迫或者唆使未成年人参与毒品犯罪的行为将予以从重处罚。同时,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严格快递运输行业监管,对寄送物品加大查验监管力度,加强源头治理。进一步净化网络空间环境,注重与监管部门联动,加大对QQ、微信、陌陌等网络社交平台的监管力度,防止网络应用成为在校学生获取毒品信息的来源和购销链条。
此外,在办理涉毒案件时,金山区人民检察院综合考虑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性,将惩治、预防、教育相结合,体现宽严相济。对于学生涉毒犯罪,贯彻少捕慎诉原则,符合缓刑条件的建议法院适用缓刑。对未成年人涉毒犯罪,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附条件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