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农业科技服务供给实践与探索——以浙江省“三位一体”改革为例
2021-10-29赵成伟刘冬梅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文/赵成伟 刘冬梅(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供销合作社主导下的农业科技服务供给是我国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供销合作社从产生开始,便在改革中谋发展,不断创新农业科技服务供给。尤其是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的“三位一体”改革,以为农服务为宗旨,集合生产、供销和信用功能,在发挥优势主导产业、整合科技资源、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和发挥集聚功能方面,为全国供销社的发展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完善了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扎根于农村,联结城乡经济,是我国生产、流通、加工等领域面向农业农村开展合作服务的重要组织,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级供销合作社、地级供销合作社、县级供销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5级组织机构组成。近年来,浙江省供销合作社不断发挥点多面广的独特优势,进行了“三位一体”综合改革探索,服务内容由流通领域向其他生产、信用等领域拓展,以“民富村美产业兴”为主攻方向,以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创新和数字赋能为动力,逐渐开展农技推广等服务,成为农业科技服务的一支重要力量。
一、供销合作社:不断创新农业科技服务供给
供销合作社在我国已有近百年历史,涉及农民、政府和市场,围绕“统”与“分”之间的关系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农业科技服务供给也不断完善,可以说其发展史就是一部改革史,具体如图1所示。
图1 供销合作社发展的三阶段图
第一阶段,从萌芽到成形,以统为主,农民和政府作为参与主体,供销合作社实现自上而下的发展壮大。供销合作社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以强调为农服务的社会主义性质为主,把小生产者和国家联系起来,兼顾引导农村进行合理化社会主义商品生产。
第二阶段,在国内大的发展背景下,经历萎缩期,以分为主,基本不再体现合作经济属性,以改革求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供销合作社吸收一定数量的农民自愿入股,探索统分结合的经营模式,一方面针对分散的小农户为其提供统一的系列化生产技术服务,另一方面统一收购农产品,解决农民“卖难”问题。
第三阶段,全面复苏,真正实现现代意义上的统分结合。农民、政府和市场三者有机结合,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双重作用下,供销合作社发展步入快车道,通过提供多元化的科技服务,引领乡村振兴。一是依托供销社农资经营等网络,通过大规模土地托管方式,开展产前产中科技服务;二是依托供销社农产品加工流通优势,提供产后冷链物流和精深加工技术服务;三是发挥供销社网络优势,搭建为农科技服务平台。
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基本情况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9年底,供销合作社系统共有基层社32,465个,比2018年增加673个,基层社经营网点32.8万个,覆盖了全国50%以上的行政村。此外,还有总社科技推广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多家职业院校,包括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培训类学校和干校等,既有全日制办学机构,也有非全日制办学机构,分布在全国各个省市,覆盖范围广。
二、科技元素渐次增加的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改革
(一)浙江省“三位一体”模式集合生产、供销和信用功能,发挥一体化平台作用
在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各行业部门的指导下,供销合作社系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取得了较快发展。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2006年10月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2019年,在浙江省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220万家,但是“僵尸社”的比例较高,同时存在单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弱、散”的现象,尚无法有效解决农业生产零碎化问题。针对此种情况,浙江省积极深化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进一步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势,积极探索合作社再联合的新型农合联模式(以下称农合联),构建了“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该模式结合供销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以生产、供销和信用服务功能为主体,结合现代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集现代农业、城乡商贸和农村信用三大服务为一体的现代农业合作模式。此模式最早可追溯到2005年,温州瑞安市将供销合作社、政府涉农部门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起来,组建农业合作协会,开创了全国先河,随即在全省18县试点,逐渐推向全省、全国。
(二)浙江省“三位一体”模式整合涉农相关部门、组织的运行情况
农合联是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省、市、县级农合联依托供销合作社组建,乡镇级农合联依托基层社或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组建。各级实行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县级以上设执行委员会,提供生产生活服务、综合管理服务和合作投资服务。此外,省、市、县三级均设立资产经营公司和农民合作发展基金。同时需要接受本级和上级供销社、本级和上级政府涉农部门指导和领导工作,协调各加盟组织间的利益关系,具体职能如下:
一是做好生产、供销和信用基本工作。其中:生产服务是基础,发挥技术优势和规模效应;供销服务是主导,推动小农户和大市场有机结合;信用合作是支撑,通过资金融通和其他金融服务,解决农民资金短缺问题。
二是做好各级农合联组织内部工作。各级农合联的经营性服务功能实行实体化运作,由作为会员的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行业协会、企业等实体承担和实施,同时要向上级汇报组织经营情况、反映农情民意、提出政策建议等。
三是接受政府及涉农部门的指导和领导工作。农合联还受政府及涉农部门委托,承担部分公共服务、政策执行、农情调查等工作。做好与本级政府涉农部门的沟通工作,同时向本级政府,甚至上级政府汇报相关工作。具体运行情况如图2所示。
图2 浙江省“农合联”服务功能及运行情况
(三)浙江省“三位一体”改革的农业科技服务成效
浙江省依托“三位一体”模式,从生产合作与流通(供销)合作天生的不可分割性出发,针对生产和流通(供销)要素的投入,创造性地整合了信用功能,使得资金要素有了保障。目前,全面完成了省、市、县、镇(乡)四级农合联组织构建工作,形成了由1个省农合联、11个市农合联、84个县农合联和961个镇农合联组成的农合联组织体系,覆盖全省6.6万个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将各类涉农服务主体全面组织起来。同时以共同利益为基础,吸引地方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及涉农事业单位等加盟,依靠现代科学技术,在生产、供销和信用三个方面为农服务。
一是生产服务方面,延伸供销合作社科技服务体系新领地。通过构建市、县级农合联现代农业服务综合体、农业服务龙头、产业化联合体、农业区域公共品牌、专家团队等,组建产业农合联,提升和创新农业生产服务。开展“绿色农资”行动,推进特色产业专用肥料系列开发和定制生产,实施“肥药减量增效”行动,扩大测土配方配肥、统防统治统施服务。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服务,推广秸秆青贮和秸秆膨化、压块等饲料化技术,发展秸秆收储运和循环利用服务。发展土地流转、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生产作业服务,为普通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提供有针对性服务,构建“一业一团队”新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对农产品加工实行标准化生产,严格遵循质量标准,提高产品合格率。
二是在供销服务方面,打造供销合作社科技服务体系新高地。在市、县级农合联,建设管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仓储物流中心和电商平台等,鼓励社有企业、有条件农合联会员合作社及联合社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引导农合联会员龙头企业投资农产品配送物流企业,推动农产品集采集配、直供直销、淘宝主播行业发展。绍兴柯桥在全省率先成立农村电商共同配送中心,破解了乡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难题。大力实施农业品牌化战略,实行区域农合联、产业农合联合作运营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办法,构建以区域公共品牌为引领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体系。“嘉田四季”“三衢味”“湖州两山”等一大批区域公共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
三是在信用服务方面,打通金融机构服务供销合作社科技服务体系新通道。依托现代通信技术手段,推进互联网+金融、金融+互联网服务,构建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推进农村资金互助会建设,打造集资金互助、融资担保、小额贷款、便利支付为一体的农村信用合作体系。省农合联与省农信联社开展金融服务合作,确保农信担保公司健康发展,协助农信机构建立健全以信用评定为基础的农合联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为农合联会员合作社提供100万元以下免担保信贷服务,建立信贷风险补偿及损失弥补机制。实行农合联会员信用评定和授信服务,已向1.7万个农合联会员授信,涉及金额达百亿元以上,大大缓解了农合联会员合作社贷款难、贷款贵等问题。
三、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建议
目前,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供销合作社自我改革和创新步伐滞后于新时代要求。供销社系统内少数干部职工观念滞后,农技推广与服务主要依托农资经销门店开展农资推荐、使用告知等服务,技术服务也有向病虫害预防、测土配方施肥等前端拓展趋势,但较少直接进入田间地头、深入一线。供销总社虽然设立了科技推广中心,但其体系不全、没有下沉到基层,实际上并没有承担技术推广服务职能。二是社有科研院所、企业核心竞争力不足,还须进一步转型升级,以适应现代产权制度改革趋势,同时缺乏龙头企业,在企业创新能力方面,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缺乏统一的农资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水平不高,为农服务的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需要打造现代物流体系。
浙江“三位一体”综合改革实践是针对供销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在发展农村合作经济、提高农技服务供给质量方面的重要探索,此模式虽然不一定在全国各地都适用,但提供了很多可借鉴的经验。包括应重视利用供销合作社平台作用和集聚作用,发挥区域优势,提高面向农业农村的经营性、网络化、全链条科技社会化服务能力,推动农业科技水平和生产效率提升,促进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向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关注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高新技术在农业产业化中的应用。具体建议如下:
(一)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树立按市场需求提供科技服务的理念
供销合作社应围绕当地农业主导产业或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资源禀赋优势,以产业为导向建立专业化农技服务组织体系,为农民提供更及时有效的科技服务。按市场需求提供科技服务,不局限于提供单一技术,还要提供与技术配套的金融、管理、销售等全方位服务。同时,要与现代农业相配套,不局限于产量的提高,还要关注产品的品质、价值的提升服务以及为经营者提供增值服务。注重把公益性与经营性、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市场经营主体科技服务的积极性,达到科技服务促进经营,经营反哺科技服务的效果,形成农业科技服务供给的长效机制。
(二)发挥平台效应,进一步整合农业科技资源
探索搭建供销合作社科技创新服务联盟,以供销合作社为依托,整合“科技特派员”“农村驿站”“科技小院”等农村科技服务模式,培育更多创新联合体。支持发展农资综合服务平台,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农户提供经营性、信息化科技服务,以适应市场化的经营环境。依托供销社农资经营网点、电商平台、配送网点等网络,创新土地托管、庄稼医院、供销e家综合平台等服务方式,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能力。建设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发展农产品营销和加工业,推动形成各类农产品流通主体。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农产品网上大市场、网上产品销售馆。
(三)增强供销社系统科研院所、企业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
以农业科技需求为导向,深化本系统科研院所管理体制、分配机制、用人机制等方面改革,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激发科研创新工作动力。注重农技培训,组织农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举办技术研讨、科技成果展览展示和技术贸易洽谈会,开展国际农业科技交流合作。发挥供销系统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等的优势,鼓励开展农产品产后冷链物流和加工领域技术服务,推广“特色产业+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供销系统流通及销售网络”全链条服务模式。鼓励各类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提供增值性全程技术服务,提升供销社在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服务农民生产生活方面的科技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