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瘦西湖新苑三期汉代墓葬发掘简报
2021-10-29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内容提要:2009年,扬州瘦西湖新苑三期地块发现汉代墓葬群,经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抢救性发掘,清理出3座保存较为完好的西汉晚期墓葬,出土一批陶器、漆器、铜器。这些墓葬的发现为研究西汉晚期扬州地区社会文化、经济、丧葬习俗等内涵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
扬州瘦西湖新苑三期位于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东、江都北路西、鸿福路南、上方寺路北,沈家山附近区域,西距汉代广陵城2千米(图一)。
图一//墓葬区位置示意图
2009年,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对瘦西湖新苑三期拆迁安置小区地块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此次发掘共清理墓葬25座,墓葬编号顺接瘦西湖新苑一期、二期所发掘序列。墓葬整体保存较差,大部分墓葬已被破坏,仅留存墓坑或残留棺椁痕迹,出土极少量随葬器物。2009YSXM54、M55、M59(以下简称M54、M55、M59)3座墓葬位于此次发掘区中部,相距较近,保存较好。其中M54保存完整,未发现盗掘痕迹,M55、M59保存相对完整,出土器物也较多(图二)。
图二//墓葬分布平面示意图
3座墓葬均为竖穴土坑木椁墓。墓坑呈长方形,坑壁竖直,四壁修整较平。坑内填青膏泥,经过夯打,较坚实,青膏泥细腻,黏性较大,厚度不一。葬具均为木椁木棺,椁底平铺于坑底,椁顶则用木料平铺。木棺均为长方形匣状。骨架均已朽,不见痕迹。
随葬器物主要分置边箱内,也有少量置于棺内。材质包括釉陶器、泥质陶器、铜器、漆器、琉璃器等。釉陶器为此次发现数量最多的器物,包括壶、盒、罐等,火候较高,质地较硬,胎呈灰白色,外施青黄釉,不及底。其余器物发现较少,铜器发现有镜、樽、甑、牌饰、行灯等。漆木器因保存状况不佳,仅留痕迹,从痕迹判断大多为外髹黑漆、红漆,内髹红漆、黄漆,木胎。
一、M54
(一)墓葬形制
M54为长方形墓圹,坑口长4.7、宽3.4米,墓向10°。一椁双棺三边箱,分为北边箱、西侧边箱、南边箱;北边箱与棺间由隔板分隔,棺与南边箱间由棂窗分隔;棺位于中部、东侧,双棺紧邻;棺椁内填有青膏泥。墓葬整体保存较差,骨骼已朽。
椁盖板由6根木条拼合而成,总长超过椁室长度,南北总长4.34、东西宽3米。椁盖板木条由北向南分布,东西长均为3米,南北宽度分别为0.64、0.8、0.7、0.8、0.7、0.7米,厚0.3~0.36米,现存墓圹开口距地表2米。
椁室南北总长3.9、宽3、外高1、内高0.92米,由4块木板榫卯拼接而成。北椁板东西长2.4、厚0.19米,东西两侧椁板南北长3.9、厚0.3米,南椁板东西长3、厚0.22米(图三)。
图三//M54木椁平面图
北边箱内长2.4、内宽0.3米。北边箱与棺之间的隔板底部总长2.4、厚0.18米,组成隔板的木板高约0.87、厚约0.03~0.05米。北边箱保存器物较多,共20件,包括陶器、铜器、漆器等。
隔板由底部带孔的地伏和带榫头的木板组成。地伏长2.4、宽0.05、厚0.03米,设有榫眼,榫眼深2厘米。木板分3块,由西向东长为0.82、0.82、0.85 米 ,宽 为0.63、0.67、1.9米,厚均为2厘米。
两个棺在墓室中部东侧,双棺紧邻,间隔3厘米。在西棺棺盖上部覆有6块木条组成的天花板(天花板为椁盖板与棺盖板之间的木板)。这些木条长与棺盖宽度一致,为0.75米,宽则尺寸不一,由北向南分别为 0.44、0.46、0.15、0.5、0.28、0.33米,厚度均为3厘米。西棺总体呈长方形,棺盖修制规整,长2.38、宽0.75米,两侧板高0.6、厚0.11米,底板厚0.12米。每个侧板各有2个凹槽,与棺盖板凸榫卯合。西棺下由2根木条作为棺垫支撑,垫木宽约6、厚约5厘米。在西棺内发现铜镜、漆温明、琉璃塞、铁剑等13件。东棺尺寸比西棺小,棺盖制作相对粗糙。整体呈长方形,长2.14、宽0.66米,两侧板朽坏,残高0.53、厚0.1米,底板厚0.1米。在东棺内发现漆耳杯、铜樽、铜行灯、漆案等7件。东棺与南边箱之间放置了3件陶壶和1件陶罐。棺内尸骨已朽无痕迹。
西边箱内出土遗物6件。主要有铜牌饰、石磨和漆器、陶器的残片。
南边箱与棺之间的棂窗,也由底部带孔的地伏和带榫头的木板组成。地伏长2.4、宽0.05、厚0.03米,设有榫眼,榫眼深2厘米。插在地伏上的窗条长0.46、宽0.04、厚0.04米,每根之间间隔8厘米。隔板则由4块木板拼成,长均为0.46米,宽由西向东分别为0.18、0.24、0.22、0.18米、厚均为2厘米。南边箱内未见随葬器物(图四)。
图四//M54平、剖面图
(二)出土遗物
M54中随葬器物较为丰富,共出土陶器、漆木器、铜器、石器等50件。
1.陶器
16件。均为釉陶器,器形有壶、瓿、罐、枕。为清晰表述出土的釉陶器分型,对3座墓出土的釉陶壶进行统一分型。根据壶口形状可以分为两型,喇叭口为A型,盘口为B型。其中器形较小的喇叭口釉陶壶为Aa型,器形大的喇叭口釉陶壶为Ab型,器形较小的盘口釉陶壶为Ba型,器形较大的盘口釉陶壶为Bb型。详见下文。
壶 12件。分布于北边箱和东棺南端。形制基本相同,壶口呈喇叭状,微侈,短颈,颈下端有波浪纹,肩部附一对蕉叶纹耳,弧腹,腹部有弦纹,平底。外施青黄釉,釉不及底。按照颈部弧度变化及器型体量可以分两型。
Aa型 10件。M54︰14,颈部弧度较大。口径11、底径10、高17厘米(图五︰1)。同型釉陶壶还包括M54︰17、21、22、24、25、27、46、47、49。
Ab型 2件。M54︰23,颈部较竖直。口径16、底径15、高37厘米(图五︰2)。同型器物还包括M54︰26。
图五//M54出土器物
瓿 2件。置于北边箱。形制大体相同,平口,圆唇,斜沿,溜肩,鼓腹,平底。肩部有1对扁耳,耳上饰人面纹,肩腹部饰弦纹、波浪纹。外施黄绿色釉,釉不及底。M54︰18,肩与腹之间有3道弦纹。口径11、底径16.5、高26.5厘米(图五︰3)。M54︰20,肩与腹之间有3道弦纹,第一、二道弦纹上部饰有波浪纹。口径11.5、底径16、高28.5厘米(图五︰4)。
罐 1件。置于东棺南端与南边箱的棂窗之间。M54︰48,平口,圆唇,斜沿,溜肩,鼓腹,平底。肩部有一对扁耳,耳上饰人面纹,肩腹部饰弦纹。外施青黄釉,釉不及底。口径11、底径16.5、高10.4厘米(图五︰5)。
2.石器
石磨 1件。M54︰29,置于西边箱。白色砂岩制成圆饼状,由上下两片组成。直径16.3、通高5.5厘米(图五︰6)。
3.漆木器
10件。器形有案、几、温明、耳杯、盘、笥等。由于保存状况不佳,仅提取出漆案、木几。
漆案 1件。M54︰4,置于北边箱内。残,长方形,外侧髹红漆,内侧为黄漆。长48、宽24厘米(图五︰7)。
木几 1件。M54︰6,置于东棺内。残,长方形,两端各有两排孔,靠外端4个,内端2个。长115、宽19、厚1厘米(图五︰8)。
4.铜器
14件(套)。器形有牌饰、樽、行灯、鐎斗、熏、甑、釜、钱币、镜、洗、带钩。
牌饰 1件。M54︰28,置于西边箱。牌首为盘龙,牌颈模铸一翼马,牌身为长方形,镂刻S形云气纹,中有凤鸟,通体扁平,背面饰尖锥状乳钉。通长17.1、宽6.2、厚0.3厘米(图五︰9;彩插三︰1)。
1.牌饰(M54︰28)
樽 1件。M54︰2,置于东棺北部。口微残,器身为口大底小的筒,器身上部、中部、下部各有1条宽弦纹凸出,两侧有兽面耳,衔环,三短足,带兽面纹。口径10.5、底径8.7、高13厘米(图五︰10;彩插三︰2)。
2.樽(M54︰2)
行灯 1件。M54︰3,置于东棺北部。浅盘,直壁,盘内中心置一圆锥状灯扦,盘壁一侧有一扁平“Z”形长鋬,座呈喇叭口形,外饰虺纹。盘径9、底径6.7、通高9.5、通长12.5厘米(图五︰11;彩插三︰3)。
3.行灯(M54︰3)
鐎斗 1件。M54︰11,置于北边箱。盘残,仅剩上部环形,龙首柄上翘。环形直径10、通长21厘米(图五︰12;彩插三︰4)。
4.鐎斗(M54︰11)
熏 1件。M54︰12,置于北边箱。子母口,博山形盖,顶部立一昂首凤凰,半球形炉体,敛口,细柄,喇叭形圈足,置于圆盘上。底部盘直径12、熏口口径6.5、通高11厘米(图五︰13;彩插三︰5)。
5.熏(M54︰12)
釜甑 1套,由上甑下釜套合而成(图五︰14;彩插三︰6)。置于北边箱。M54︰15,甑,侈口,折沿,弧腹,圈足。腹部有1道凸弦纹。口沿宽约2厘米,直径22、高11厘米。M54︰16,釜,直口,溜肩,鼓腹弧收,卧足底。腹部有1周突棱,宽约1厘米。直径20、高9厘米。
6.釜甑(M54︰15、16)
五铢钱 若干枚。M54︰7、41,分别置于西棺、东棺南部。均为圆形方孔,直径约2厘米。M54︰7-1,无外郭,字铭较清晰(图六︰1)。M54︰7-2,全郭,字铭不清晰(图六︰2)。M54︰7-3,无外郭,字铭不清晰(图六︰3),M54︰7-4,外郭不全,字铭不清晰(图六︰4)。其余大部分朽坏。
图六//M54出土器物拓片
四乳四虺纹镜 2件。M54︰34、35,形制相同。置于西棺北部。M54︰34,圆形,圆钮,圆形钮座,外饰凸弦纹一周,两周短斜线纹之间饰主纹:四乳钉与四虺相间环绕,各虺纹外侧饰以雏鸟两只,宽平素缘。直径10厘米(图六︰5)。
昭明铭连弧纹镜 1件。M54︰44,置于西棺中部。圆形,圆钮,并蒂十二联珠纹钮座,外凸弦纹及内向八连弧纹,连弧间饰简单纹饰。在两周短斜线纹间镌铭文“内而清而以而昭而明,光而象夫日月而兮而以”,宽平素缘。直径12厘米(图六︰6)。
二、M55
(一)墓葬形制
M55位于M54东南7.2米处。
长方形土坑竖穴墓,一椁单棺,墓向280°。墓圹东西长4、南北宽2.35米。棺椁内填有青膏泥,墓葬整体保存较差,未见骨骼。
椁盖板仅在墓葬东部残存一根木料,长1.5、宽0.32、厚0.06米。椁外长3.52、外宽1.88、外高0.9米;内长3.3、内宽1.68、内高0.8米;椁侧板厚0.11米。椁底板是由8块木板使用半榫卯结构拼接而成,东侧两块缝隙较大。地板总长3.3、宽1.68、厚0.1米。随葬器物主要集中于椁内东部,主要有陶器、漆器、铜器等。
棺位于椁内西北角,长2.06、宽0.61、外高0.75、内高0.65米,棺盖已损坏,棺两侧帮板厚度0.08~0.1米。棺内底部有两根垫木,东侧垫木距棺东壁0.46米,长0.45、宽0.14、厚0.08米;西侧垫木距棺西壁0.32米,长0.45、宽0.13、厚0.08米。垫木西侧放置有1件青铜镜,垫木之间偏东的位置放置有铜钱。棺内尸骨已朽,无痕迹(图七)。
图七//M55平、剖面图
(二)出土遗物
M55共出土遗物19件(套),包括陶器、铜器、漆器,其中漆器2件,器形为奁、案,均已朽坏,无法提取。
1.陶器
11件,包括釉陶器10件,泥质陶器1件。器形有釉陶壶、泥质陶灶。
壶 10件,集中放置于椁东部。根据壶口形状可分为两种类型。
Aa型 3件,喇叭口。M55︰8,口微侈,短颈,弧腹,平底。颈下端有波浪纹,肩部附1对蕉叶纹耳,腹部有弦纹。外施青黄釉,釉不及底。口径 7.5、腹径 12、底径7、高18.5厘米(图八︰1)。同型还有M55︰10、12。
图八//M55出土器物
Ba型 7件,盘口。M55︰7,口微侈,弧颈,弧腹,平底。颈下端有波浪纹,肩部附一对蕉叶纹耳,腹部有弦纹。外施青黄釉,釉不及底。口径9.5、腹径14、底径8、高22.5厘米(图八︰2)。同型还有M55︰9、11、13—16。
泥质陶灶 1件。M55︰6,两端平直,腹部外鼓。长40、宽16~22、高12厘米(图八︰3)。
2.铜器
6件(套),有盆、釜、铜钱、镜等,其中釜已朽坏。
盆 1件。M55︰2,置于椁东部。敞口,折沿,折腹,平底,素面。口径20、底径11、高7.5厘米(图八︰4)。
铜钱 3套。字铭均为“大泉五十”。M55︰3-1、2,圆形,方孔,有郭。M55︰3-1,直径2.6厘米(图九︰1)。M55︰3-2,直径2.8厘米(图九︰2)。
图九//M55出土器物拓片
禽兽博局纹镜 1件。M55︰17,置于棺西部,圆形,圆钮,圆形钮座。方格外分列8枚带座乳钉,将主纹划分为四方八极,分饰瑞兽和玄武、羽人和白虎、瑞兽和朱雀、瑞兽和青龙。外施环形弦纹、斜线纹,双弦纹间饰双玻折线,窄平素缘。直径19厘米(图九︰3)。
三、M59
(一)墓葬形制
M59位于M55南5米处。
长方形土坑竖穴墓,墓圹坑口长3.3、宽2.3米,方向80°(图一〇)。长方形土坑竖穴墓,一椁单棺,棺椁内填青膏泥。墓葬整体保存较差,未见骨骼。
图一〇//M59平、剖面图
椁长2.7、宽1.9、外高0.4、内高0.3米,椁侧板厚0.16米,椁底板使用5根木条组成,每块木板之间的缝隙较大,厚约0.1米。器物大多集中于椁西南角,以陶器为主,包括陶壶、陶灶。漆器、铜器则散布于椁东部。
棺位于椁的东北部,损坏较为严重,盖板、头端和脚端板不见。棺总长2.1、宽0.66米、外高0.3米,两侧帮板厚0.07、底板厚0.05米,残存深度0.3米。棺内发现有温明、铜镜、铁剑、铜钱等。棺内尸骨已朽,无痕迹。
(二)出土遗物
M59共出土遗物27件(套),包括陶器、铜器、琉璃器、漆木器、石器、铁器等。其中漆木器朽坏,泥质灰陶灶、石器、铁器残损严重,不具体介绍。
1.陶器
13件,包括釉陶壶12件,泥质灰陶灶1件。
壶 12件。均放置于椁西南角。器型相似,均为盘口,微侈,弧颈,弧腹,平底。颈下端有波浪纹,肩部附一对蕉叶纹耳,腹部有弦纹。外施青黄釉,釉不及底。但尺寸差距较大,根据大小可分为两型。
Ba型 1件,器形较小。M59︰15,口径9、腹径12、底径8、高22.5厘米(图一一︰1)。
图一一//M59出土器物
Bb型 3件,器形较大。M59︰16,口径12、腹径16、底径9、高25.5厘米(图一一︰2)。同型还包括M59︰17、18。
其余釉陶壶均破损。
2.铜器
6件(套)。包括带钩、铜钱、铜镜、铜洗等。
带钩 1件。M59︰3,置于棺中部,素面,器型为长条倒钩形,呈“S”状,长把短钩,前挺后弯。通长6厘米(图一一︰3)。
铜钱 3组。大部分已朽,铭文为“大泉五十”。M59︰4-1、2,圆形、方孔、有郭。M59︰4-1,直径2.6厘米(图一二︰1)。M59︰4-2,直径2.8厘米(图一二︰2)。
图一二//M59出土器物拓片
禽兽博局纹镜 1件。M59︰1,置于棺东部,圆形,圆钮,柿蒂纹钮座。方格外沿施以四点菱形和三竖纹。八乳钉及博局纹划分的四方八极内分饰瑞兽与青龙、瑞兽与朱雀、瑞兽与白虎、瑞兽与玄武。其外一周阳文篆书铭文“尚方作竟(镜)真大好,上有仙人不知老,渴饮玉泉饥食枣”,两周锯齿纹夹双线波折文缘。直径16厘米(图一二︰3)。
3.琉璃器
塞 1套。M59︰26-1、2,蓝色透明,哑铃状,内腔中空。M59︰26-1,残长约1厘米(图一一︰4)。M59︰26-2,长约1.5厘米(图一一︰5)。
四、结语
此次发掘的是在汉代广陵城东侧发现的为数不多的汉代墓葬群。虽然大部分墓葬被破坏,但是保存较好的这三座墓葬依然提供了数量可观的遗物,为研究扬州地区汉代墓葬的变迁提供了依据。通过对墓葬形制及遗物形态的初步观察,可以得出如下认识。
1.墓葬年代
3座墓葬虽然没有明确的纪年,但是墓葬结构和随葬品的时代特征明显。这3座墓葬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宽大木料垒砌成木椁。木棺与木椁之间形成的空间作为边箱,放置随葬器物。这些均为扬州地区汉代墓葬的风格特点。
随葬器物主要为釉陶壶,陶器组合表现为釉陶壶、釉陶瓿、泥质陶灶,不见鼎这一类带有礼器性质的釉陶器。
M54、M55中所见的A型喇叭口釉陶壶如M54︰14、M54︰23、M55︰8与江苏扬州邗江宝女墩M104︰54[1]、邗江姚庄M101︰167[2]、江苏仪征新集螃蟹地M7︰42[3]壶形态类似,M55、M59中出的B型盘口釉陶壶如M55︰7、M59︰15与扬州东风砖瓦厂M6[4]中所出盘口壶M6︰4形态类似,M54中所出的两件瓿M54︰18、20与仪征新集螃蟹地M7中所出瓿M7︰40形态类似。此外3座墓葬中出土的四乳四虺纹镜、昭明镜、神兽博局镜等,都是西汉中晚期流行的铜镜款式。
出土的五铢钱,为西汉晚期五铢,同时出土的“大泉五十”为新莽时期常见,综合以上信息可以推断这3座墓葬年代为西汉晚期。
2.墓主身份
M54的椁长3.9、宽3米,M55椁长 3.52、宽 1.88米,M59椁长2.7、宽1.9米,木椁用料宽大扎实,M54内随葬器物在数量和种类上均要多于M55、M59,表现出M54墓主生前超出另二者的经济实力。其中M54中出土的铜牌饰M54︰28,其内容包括盘龙、翼马、云气纹、凤鸟等内容,与邗江姚庄M102︰87[5]、南漳城关M3︰8[6]这两件牌饰相同,有学者认为此类牌饰并非一般平民所用,墓主应为统治阶层。另外牌饰内涵反映出强烈的仙界意境,是承载墓主人升入仙界的凭证,与早期道教有一定关联[7]。通过遗物材料可推断M54墓主人应当是当时的中层官吏或经济实力雄厚的富裕阶层,与之相对,M55、M59应为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平民阶层。
3.发现意义
此次发现与先后发掘的佳佳花园、月明苑、童乐广场等墓葬群一道填补了扬州汉广陵城东部墓葬分布的空白。从目前的发现来看,汉广陵城东部地区在西汉早期有零星的墓葬分布,墓葬等级不高,到西汉晚期墓葬数量和规格则有所提升。这些墓葬的发现也从侧面反映出汉代广陵城附近地理环境变迁与人群活动的变化趋势。
(附记:本次发掘项目负责人束家平;发掘刘刚、吴宝春;绘图刘刚、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