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诗“ 平仄 ”初步探究
2021-10-27王盈米
王盈米
【摘要】 律诗是诗的重要组成部分,律诗兴起之后,诗才有了严密的格律,得以与自由体诗相区分。王力先生的《诗词格律》作为研究格律诗的入门之作,对律诗的韵、平仄、对仗做了详细介绍。对律诗而言,调平仄是其灵魂,本文通过对平仄拗救的分析和探讨,旨在形成初步的诗词格律学的体系,提高对平仄拗救的认识。
【关键词】 《诗词格律》;平仄;拗救
【中图分类号】I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41-0028-03
一、格律诗和四声
格律诗,又称近体诗,顾名思义就是讲求格律的诗。王力先生在《诗词声律启蒙》中写道“自由诗的反面就是格律诗。”由此可见,格律诗一种篇式、句式和音韵都遵循一定格律规则的诗歌,其包括律诗和绝句,从每句的字数上又大体可分为五言和七言。
对于律诗而言,用韵、平仄和对仗是其最核心的内容,也是律诗的灵魂。而要想进一步深入研究用韵、仄平和对仗的相关知识,首先就要对“四声”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四声有“现代四声”和“古代四声”之分,现代四声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主要指现代汉语中的四种声调,即普通话中的“第一声到第四声”,现代汉语中的专业术语叫作阴平(即第一声,如“杀”)、“阳平”(即第二声,如“啥”)、上声(第三声,如“傻”)、去声(第四声,如“煞”)。古代汉语中也有四个声调,和现代汉语中的不完全一样,即平声、上声、去声、入声。古书中关于此有很多记载,唐释处忠《元和韵谱》中记载:“平声哀而安,上声厉而举,去声清而远,入声直而促。”明释真空《玉钥匙歌诀》也写道:“平声平道莫低昂,上声高呼猛力强,去声分明哀远道,入声短促急收藏。”顾炎武《音论》:“平声最长,上去次之,入则诎然而止,无余音矣。”古代四声与现代四声虽不相同,但是从发展演变上讲有一定的联系,即古代的平声到后代分化为阴平和阳平,上声到后代有一部分分化为去声,去声到后代仍是去声,而入声在普通话中已经基本消失了,并且分化到了阴平、阳平、上声、去声之中,仅有部分地区的方言还保存着入声。
平仄也是诗词格律中的一个专业术语,古人把古代四声分为两大类,“平”就是平声,“仄”按照字义解释就是不平,即上、去、入三声。在现代汉语中,“平”指的就是阴平和阳平,即常说的第一声和第二声,“仄”即为第三声和第四声。但是由于前文中提到古代的入声字为“仄”类,但是在现代汉语中有一部分混入到了“阴平”和“阳平”之中,伪装成了“平声字”。这成了区分平仄的难点之一。
“入派三声”之后,其中二分之一读为去声。近三分之一读为阳平,约15%读为阴平,6%读为上声。根据东南大学王步高先生的方法,可以根据现代普通话的读音帮我们辨别入声字:
(一)从现代汉语拼音辨入声字
1.声母b、d、g、j、zh、z 与全部韵母相拼的阳平声字。
2.fa 与 fo 的全声调字均为古入声字。
3.d、t、n、l、z、c、s、拼e 的全声调(实际只有阳平、去声有字)均为古入声字。
4.卷舌音聲母zh、ch、sh、r 拼-uo 的全声调字(实际上声无字)均为古入声字。
5.b、p、m、d、t、n、l 拼-ie 的全声调(“爹”除外)字均为古入声字。
6.全声母(实际只有n、l、j、q、x)拼-ue全声调字(除瘸、靴外)均为古入声字。
7.g、h、z 拼-ei的全声调(实际无去声)字,均为入声字。
另注:
1.凡以-n、-ng收尾的均非入声字。
2.z、c、s、拼-i的全声调字均非入声字。
3.凡以-er守卫的均非入声字。
4.凡以-uai收尾的全声调字皆非入声字。
根据上面的方法,大部分平声字都可以用普通话的读音来辨识,除此之外,一些不常用的可以通过查韵书的办法解决,只有掌握了入声字的辨别方法,才能进一步研究诗词的平仄和格律。
二、孤平与拗救
孤平和拗救是律诗中两个相辅相成的概念。先有“孤平”,后有“拗救”,“孤平”是律诗中的专用术语和禁忌,诗人创作律诗时要避免“犯孤平”,而“拗救”就是解决“犯孤平”的方法。
关于“孤平”,历来一直争议不断,当今形成了两派:以王力先生为代表的甲派和以启功先生为代表的乙派。
律诗中基本的律句: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王力先生认为,在五言律诗“平平仄仄平”句中,第一字必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字,就容易形成犯孤平,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下了一个平声字。启功先生的观点则是从“孤平”的字面定义的,即顾名思义“孤平”就是两仄夹一平,乙派定义的“孤平”并不限于五言,七言也包括在内,也不限于韵句(以平声收尾的句子),所以按照乙派的定义就能找出许多犯孤平的实例,只要是两仄夹一平,即为犯孤平。启功先生的定义虽然更通俗易懂,但是面涉及的太宽,所以副作用更明显。目前学界中占主导的是王力先生的观点。
如果按照王力先生的观点,即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一个字只能用平声,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三个字也只能用平声,否则就出现了“犯孤平”(因为七言第一个可仄可平,所以“平仄仄平仄仄平”句式也属于“犯孤平)。王力先生曾依照这种观点亲自组织了学者在《全唐诗》里寻找犯孤平毛病的例句,结果只有两个例子:
“醉多适不愁。”(高适《淇上送韦司仓》)
“百岁老翁不种田。”(李颀《野老曝背》)
这说明,按照王力先生的观点,犯孤平的例子是很少见的,这也正说明“孤平”乃是格律诗的大忌。那么如果犯了孤平,就要采取一定的方法补救,这就出现了拗救。
一般来说,格律诗中不依常格的句子叫作“拗句”,前文提到的孤平就是“拗句”的一种,律诗中出现“拗句”,采取一定的方式进行补救,成为“拗救”,所谓“救”,就是“补偿”。凡是经过“拗救”的句子,就算是合律。
“拗救”大致上可分为两种情况:孤平拗救(也叫本句自救)和对句相救。
(一)孤平拗救
所谓孤平拗救,就是在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个字用了仄声,则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对于七言来说,就是第三个字用了仄声,则第五个字则必须用平声。
五言:例程 平平仄仄平
拗式 仄平仄仄平
本句救 仄平平仄平
诗例: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李白《宿五松山下荀媪家》)
七言: 例程 仄仄平平仄仄平
拗式 仄仄仄平仄仄平
本句救 仄仄仄平平仄平
诗例: 溪云初起日沉阁,山雨欲来风满楼。(许浑《咸阳城东楼》)
(二)对句相救
对句相救顾名思义如果出句是拗句,就用对句来补救,这种情况又分为两大类。
A.大拗必救
出句为平仄脚句型(仄仄平平仄),五言第四字拗,七言第六字拗,必须在对句的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用一个平声字作为补偿。
五言:例程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拗式 仄仄平仄仄,平平仄仄平
对句救 仄仄平仄仄 平平平仄平
诗例:况有台上月,如闻云外笙。(刘禹锡《秋日抒怀》)
远送从此别,青山空复情。(杜甫《奉济驿重送严公四韵》)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白居易《草》)
向晚意不適,驱车登古原。
七言:例程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拗式 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对句救 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诗例:江村清景皆画本,画里更传诗语声。(金·克怀英《渔村话图》)
B.小拗可救可不救
指出句平仄脚句型(即五言“仄仄平平仄”、七言“平平仄仄平平仄”句型),五言第三字拗,七言第五字拗,可以在对句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用一个平声字作为补偿。这种小拗可以不救。
“小拗”和“大拗”的区别在于“拗”字的位置不同,这里往往非常严格,如果第四字拗,则必须要救,即“大拗必救”,如果第三字拗,则是小拗,可救可不救。
诗例: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李白《赠孟浩然》)
(注:出句本应为“仄仄平平仄”,但是李白第三字用了“仄”声,属于小拗,可救可不救,但是作者还是在对句救了,对句句型由“平平仄仄平”改成“平平平仄平。)
行人半出稻花上,宿鹭孤明菱叶中。(范成大《初归石湖》)
(注:出句本应为“平平仄仄平平仄”,但是作者第五字用了“仄”声,属于小拗,可救可不救,但是作者在这里救了,对句句型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改成“仄仄平平平仄平”)
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李白《送友人》)
(注:出句本应为“仄仄平平仄”,作者第三字用了“仄”声,并且对句没有相救,仍为“平平仄仄平”句式)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大拗和孤平拗救同用,这样会出现两拗一救的情况。其平仄变化如下:
例程: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拗为:仄仄平仄仄,仄平仄仄平。
救为:仄仄平仄仄,仄平平仄平。(对句第三字救本句第一字和出句第四字)
诗例:高阁客竟去,小园花乱飞。(李商隐《落花》)
(注:出句中的“竟”为仄声字,系大拗,故用对句中的第三字“花”(平声字)来补救;同时,对句中第一字“小”为仄声字(必须用平声字),拗了,系孤平拗句,要用第三字来拗救,即 “花”字起了一字救两拗的作用。)
三、结语
律诗的平仄拗救历来被学习者视为洪水猛兽,本文列举的平仄拗救情况是在研究王力先生的《诗词格律》后同时参考王步高先生的讲解进行梳理整合而来。在查阅相关文献著作时,发现拗救的学问远不止如此,除去本文所列举的常见的基本拗救之外,还有许许多多的小细节和变式,正是因为这些细节和变式的存在,一些学者开始对“拗救”的说法进行溯源,质疑其真实姓,认为其是“无源之水”。由此可见,拗救作为诗词格律的必修课,本身便博大精深且争议不断,对于初学者来说,能够懂得拗救的常规规律,足以对研究格律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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