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使命奋发有为 探索创新破解难题
2021-10-27蒋卓庆
蒋卓庆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五件法规。通过的《上海市水上搜寻救助条例》固化优化了本市水上搜救工作的体制机制,完善了搜救能力建设的保障措施,对全面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能级、建设国际一流水上搜救体系、筑牢城市安全底线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的《上海市慈善条例》对加强慈善事业专业服务机构培育、健全公众和企业参与机制、提升慈善工作便利度透明度、弘扬慈善文化等进行规范,将为促进上海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促进共同富裕、不断提升城市软实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通过的《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是加强人大监督职能的重要法规,条例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法律要求,加强改革举措的系统集成,紧密结合上海实际,对国有资本经营管理、重大投资项目预算资金使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等加强人大审查监督,以及更好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等作出制度安排。通过的《上海市浦东新区深化“一业一证”改革规定》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主体退出若干规定》是市人大常委會出台的首批浦东新区法规,是我国地方立法中首次以浦东新区命名的法规,也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与经济特区法规具有同等法律地位的法规,有重要的历史性意义。这两个法规根据授权,变通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创设了综合许可“单轨制”改革及强制除名和强制注销等制度,将为浦东深化“放管服”改革、全过程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五项监督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的本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是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在去年专项监督基础上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举措。相关委员会加强协同配合,围绕法院商事审判、知识产权保护、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华侨权益保障、促进就业、税费办理便利化等多个领域,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全方位贯彻国家和本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最新要求。
听取和审议本市旧改和旧住房综合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是在2019年专项监督工作基础上的再次监督。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成效,同时指出旧区改造资金压力大、旧住房成套改造机制还不完善、老旧小区设施设备改造水平较低、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任务还很繁重等瓶颈问题仍然存在,制约城市持续更新发展。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打好攻坚战,努力完成旧区改造和旧住房综合改造的艰巨任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听取和审议本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民生活富裕情况的报告在落实中央关于共同富裕重大部署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和来源,积极稳妥解决农村建房和农民集中居住问题,发挥新城建设对农民生活富裕的带动作用,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等。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继续扎实做好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大文章,不断提升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听取和审议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本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是一项具有探索性的工作。本次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法检查报告。这是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深刻吸取本市相关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开展的监督工作。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针对部门职责交叉重叠、部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整改力度,推动法律有效实施,更好守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9月12日至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栗战书委员长率执法检查组来沪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发表了重要讲话。下面,我就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委员长在上海调研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要求提两点意见:
一、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会都要深入学习领会委员长在上海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上海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奋发有为、高质量做好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上海人大工作。
我们要按照委员长的要求,进一步加深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论述的学习领会,对标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六个旗帜鲜明”的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国家和上海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关键时点上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职责使命,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充分用好浦东新区法规破解难题、创新发展,为上海高水平改革开放提供高质量的法治保障。
二、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会要以更大力度深化人大工作探索创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展现出来。
一是立法工作要增强开放性,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社会各方的期待。委员长肯定上海地方立法工作节奏快、首次多、重配套。要继续保持这一优势,我们还要努力。现在的立法涉及面越来越宽,专业性也越来越强,必须充分发挥社会智库、专家学者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运用好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智慧,体现法治的人民性和科学性,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常委会已经与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市律师协会建立合作机制,对充分发挥上海社科院、大学研究机构的智库作用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后在本市立法工作中应当更多采取专题研究、委托起草、专项论证、立法听证等各种方式,拓宽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途径,为提高立法质量打下必要的基础。尤其是浦东新区法规,这是前所未有的实践,必须把上海各方面的法治力量整合动员起来,用好各类法律顾问、各级人大代表、各方专家学者的资源,搭建平台,加强统筹,共同为浦东新区法规提高质量贡献智慧。
二是监督工作要扩大参与度,积极鼓励基层人大和各级人大代表参加。委员长肯定我们监督工作很有特点,围绕中心谋划,制发问题清单,重视督促整改。人大监督工作实际是法律巡视,要求查找和发现法律和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只有在基层才反映得最充分、只有贴近市场的企业才了解得最清楚。贯彻委员长讲话精神,我们要在今后监督调研中更广泛地运用“四不两直”、小型分散、暗访抽查的调研方式,提高监督调研的精准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我们要进一步推动全市2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向监督执法的深化,在人大监督工作中也建立民意直通车,帮助提升监督实效和质量。我们要继续加强市区人大监督联动,提升区、乡镇人大对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参与的质量和实效,把市区联动工作做得更好。当前,要重点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固废法》执法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要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加强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重点难点补短板项目建设的跟踪监督。要强化制度建设和机制完善,举一反三、系统治理,依托“一网统管”强化全过程监管,依靠科技推进资源化利用,朝着“无废城市”目标稳步推进。
三是代表工作要提高实效性,让人大代表有更多履职获得感和成就感。委员长肯定我们代表工作很有成效,肯定“家、站、点”覆盖上海全域,我们要进一步在实践中总结提高,要认真开展平台运行的绩效评估,促进“家、站、点”更好发挥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作用。代表工作小组是代表履职的有效载体,目前代表工作小组的总数已经发展至138个,要聚焦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形成更多社情民意专报,为常委会履职、代表履职提供有力的支撑。
四是要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内涵、实践内涵的学习研究,推动上海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委员长要求我们深入研究和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贡献智慧和力量。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论述是我们党百年来为实现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不懈奋斗的宝贵经验的深刻总结,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重大创新成果,是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上海作为这一重要论述的首提地,市人大具有特殊的责任和担当。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实施意见》,明确了一系列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到人大行权履职全过程各方面,建设好上海人大全过程人民民主研习实践基地,努力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上有更大作为。要加强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新闻宣传报道,通过今年本市区和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生动实践,讲好民主选举故事,讲好人大故事,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