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这样保护债权人
2021-10-27陈鸽
陈鸽
债務人的继承人均放弃继承该咋办?别慌——
刘某同王某系大学同学,二人情同手足。大学毕业后,二人同时进入当地某事业单位工作,后王某辞职下海经商,同朋友一起开了一家建筑公司。因建筑公司对资金的需求量大,王某在资金紧张时,经常问刘某借款。刘某每次都义无反顾地将钱借给王某,帮王某渡过难关。王某每次借钱之后也能及时还款。
2017年底,王某以需要给工人发工资缺钱为由,向刘某借了50万元。2018年初,王某突发疾病去世。刘某得知后深感惋惜,热心帮王某家人料理完后事,拿着给王某的转账记录,告知王某家人王某借款事宜,希望王某家人能够归还王某借款。谁知,王某家人对此拒不认账。无奈之下,刘某于2019年初将王某儿子王小某、王某妻子郑某、王某母亲赵某告上法庭,要求三位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归还欠款。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刘某举证证明王某名下有一处房产,但王某法定继承人王小某、郑某、赵某辩称,他们都已放弃继承。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0条的规定,王某法定继承人王小某、郑某、赵某在诉讼中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那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就可以不负偿还责任,遂裁定驳回起诉。
请问,如果债务人的全部继承人放弃继承,那债权人的利益该如何保护?
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公民个人财富的积累,人们所拥有的财产种类、形式日益丰富,在出现遗产继承时发生的纠纷不断增多,诸如因权属不明、继承人众多、遗产无人管理、遗产被人故意侵占等因素,致使继承人权益受损。为了维护遗产价值、促进财富传承,《民法典》新增了遗产管理人制度,规定了遗产管理人的选定、职责等。《民法典》第1147条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等职责。《民法典》第114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合法的债务应该清偿,根据《民法典》的上述规定,遗产管理人应负责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王某的继承人虽然全部放弃继承遗产,但不影响他们选出遗产管理人,以王某遗产范围为限辅助清偿刘某借款。
【编辑:潘金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