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2021-10-25徐一千
徐一千
摘要:上市商业银行的业务多种多样,金融产品种类齐全,在经营盈利性、扩展性、创新性、规范性等多方面的吸引投资者。本文针对上市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改善的建议。
关键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上市银行
1.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1.1信息披露内容不全面
在对上市商业银行进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时,我国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式披露经营风险,来达到国家监管当局的法规及巴塞尔委员会的要求。目前大多数银行披露了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会计政策没有定量披露衍生金融工具带来的风险敞口,各个银行均对信用卡承诺进行了披露,资本支出承诺、债券承销及兑付承诺的披露明显不足。此外,上市商业银行也没有深入分析压力承受能力、情景状况,实际上应利用压力测试等重要风险分析法。表外业务的相关披露远远不足,更应引起上市银行对表外信息的重视,强化对表外信息的披露力度。
1.2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成本高
由于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信息可能会向公众传递出银行的负面信息,从而导致投资者的改变对上市商业银行进行投资的意向,进而影响上市商业银行整体业绩和高层的报酬,这样使得需要负责披露的主体在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的问题上,更喜欢“报喜不报忧”。还有一部分原因在于,上市银行在成本方面的顾虑,在披露成本预期大于后期收益时,即便是银监会等机构强制披露的要求下,银行也会尽量降低在披露的成本。
1.3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认识和需求的不足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依然存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被动、延迟、虚构性等问题,因为国内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滞后,上市商业银行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意识较为薄弱,并且缺乏系统全面的认识。大部分银行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的报道公开,只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进行概述,并不提及具体的执行。存款人对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需求不足。当代支付宝和微信里的基金投资走进千家万户时,在银行存款的几乎都是大额储户,这些存款人能够明确自己对银行经营情况的知情权,也能够很好的维护自身权益。但少部分人高估银行的稳定性,不主動了解银行的经营情况。甚至还有投资者、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认识不足,单纯的认为国有银行是国家的,不会出现问题,即使出现了国家也会调控的。但背后实际操作的是政府官员,只是代为行使权力。最后是债权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需求不足,相当一部分的债权人过于关注近期银行的经营风险情况,而对银行的未来发展潜力和风险毫不关心,也就是经常由于债权人目光不长远而造成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需求不充足。
1.4内外监督管理不佳
从内部因素来看,上市商业银行的执行力过低,管理技术层面水平不高。如果是商业银行的管理技术低下,自然披露的信息本身也会存在较多的问题。在没有有效的内部控制的情况下,董事会、管理当局、监管会和注册会计师不得定义如何处理有关内部控制的信息。模糊性目前是导致我国上市银行内部控制信息公开迟缓的严重因素、财产权缺陷、会计标准和非独立审计不完整、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低、市场受限。
2.针对我国上市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的措施
2.1改进我国上市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管理水平
银行在进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时要关注国外优秀成熟的内部模型,并加以引进。对于虚假信息的记载、重大的信息泄漏、误解信息的公开等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的法律制约,提高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公开的质量。但要根据国情以及具体的国内市场复杂情况,及时灵活地做出适合市场实际情况的改变,形成中国特色银行业的风险管理体系。从内部控制的角度而言,内部控制环境有外部控制环境与内部控制环境两个部分构成。外部控制环境是不受银行操控的外界条件,所以想要改变这样的状态,银行就要根据外部环境的要求随时改变。
2.2规范上市商业银行的审计费用
在我国,相关的注册会计师行业中,大都是严格的按照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作为现行的计费基数。通常情况下,如果某企业资产总额比较低,可是其营业收入却很高,那么,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仅仅按照资产总额进行收费,那么体现为比较低的计费;而如果按照营业收入进行计费,则体现为过高的计费。相反,如果某企业的资产总额比较高,可是其营业收入却比较低,那么如果严格的按照资产总额进行计费,则体现为过高的计费,反过来,如果仅仅按照营业收入进行计费,则体现为比较低的计费。针对于不同行业而言,其营利能力存在很大的不同,因此,审计收费标准也有着一定的区别,对此,我们需要制定出合理的上下浮动的区间。
2.3加强意识建立公众监督信息披露平台
在我国上市银行的发展过程中,未来发展应探索更合理的内控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使其具有推广性,为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体系的研究及提升我国上市银行内控信息披露质量。一方面,高质量的内部控制信息对外报告能帮助利益相关者熟悉它的经营管理状况,树立投资者对上市银行的信心,建立投资者对其的忠诚度,进而改变投资方向。另一方面,在对外报告上市银行内部控制信息的过程有助于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制度的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和优化。
2.4加强对国家内部控制信息公开的监管力量
我国需要继续加强信息披露审查机制的完善力度,建立综合监管体系。第一,对应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的相应发现机制,建立健全企业股东集体诉讼以及股东的衍生诉讼机制,明确适用司法程序的顺序。第二,有关部门应当不定期检查可疑上市公司的一部分,并对他们的内部控制实施强制审核。第三,学习外国的监管措施,对于这些上市商业,国家应当根据要求明确不愿承担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处罚纳税人的可能性。对于这些上市商业银行,应当根据要求明确承担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具体责任落实到个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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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葛雪飞.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及对策途径「M」财经界(学术版)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