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印发《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2021-10-23
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物联网是以感知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实现人、机、物的泛在连接,提供信息感知、信息传输、信息处理等服务的基础设施。随着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升级步伐加快,物联网已经成为新型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打造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推进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物联网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打造支持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的物联网接入能力,加速推进全面感知、泛在连接、安全可信的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技术创新,壮大产业生态,深化重点领域应用,推动物联网全面发展,不断培育经济新增长点,有力支撑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基本原则
聚焦重点,精准突破。聚焦感知、传输、处理、存储、安全等重点环节,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技术的有效供给;聚焦发展基础好、转型意愿强的重点行业和地区,加快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部署,提高物联网应用水平。
需求牵引,强化赋能。以社会治理现代化需求为导向,积极拓展应用场景,提升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水平;以产业转型需求为导向,推进物联网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促进产业提质增效;以消费升级需求为导向,推动智能产品的研发与应用,丰富数字生活体验。
统筹协同,汇聚合力。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投资布局中的统筹引导作用,形成政策合力;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在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中的创新主体作用,形成技术合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产业合力。
自主创新,安全可靠。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水平,加强物联网技术、网络、终端、应用等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加强数据安全保护,提升安全可靠运行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
(三)行动目标
到2023年底,在国内主要城市初步建成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社会现代化治理、产业数字化转型和民生消费升级的基础更加稳固。突破一批制约物联网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培育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物联网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催生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运营服务模式,导出一批赋能作用显著、综合效益优良的行业应用,构建一套健全完善的物联网标准和安全保障体系。
——创新能力有所突破。高端传感器、物联网芯片、物联网操作系统、新型短距离通信等关键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物联网与5G、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IPv6等技术深度融合应用取得产业化突破;物联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不断涌现。
——产业生态不断完善。推动10家物联网企业成长为产值过百亿、能带动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龙头企业;支持发展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若干国家物联网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带动物联网产业加速向规模化、集约化、高价值发展。
——应用规模持续扩大。在智慧城市、数字乡村、智能交通、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建造、智慧家居等重点领域,加快部署感知终端、网络和平台,形成一批基于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具有大规模推广价值的行业解决方案,有力支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IPv6在物联网领域的大规模应用;物联网连接数突破20亿。
——支撑体系更加健全。完善物联网标准体系,完成40项以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修订;建立面向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的物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试验检测、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平台。
二、重点任务
(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1.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贯通“云、网、端”,围绕信息感知、信息传输、信息处理等产业链关键环节,体系化部署创新链。实施“揭榜挂帅”制度,鼓励和支持骨干企业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突破智能感知、新型短距离通信、高精度定位等关键共性技术,补齐高端传感器、物联网芯片等产业短板,进一步提升高性能、通用化的物联网感知终端供给能力。
2.推动技术融合创新。面向“5G+物联网”,充分利用5G网络的高可靠、低时延、大连接特点,丰富通信技术供给,拓展物联網应用场景;面向“大数据+物联网”,实现数据高效协同处理,深度挖掘物理世界数据价值;面向“人工智能+物联网”,建立“感知终端+平台+场景”的智能化服务;面向“区块链+物联网”,建立感知终端的信用体系,保障数据确权和价值流通。
3.构建协同创新机制。鼓励地方联合龙头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建立一批物联网技术孵化创新中心,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链条,推进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和工程化应用。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组建物联网产业技术联盟,探索“专利+标准+开源社区”发展模式,激发创新活力。依托基金会、开源社区,聚集开发者和用户资源,共同打造成熟的开源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协同创新生态。
专栏1:创新能力提升指引
关键核心技术。支持多源、海量数据接入的智能感知技术攻关,推动低功耗、高安全、高速率的新型短距离通信技术发展,加强高可靠、广覆盖的北斗定位和高精度室内定位技术研发,突破MEMS传感器和物联网芯片的设计与制造,研发轻量级/分布式物联网操作系统。加快边缘计算、数字孪生、IPv6等技术研发与应用。
技术融合创新。持续优化低时延、低功耗、大连接等方面技术,增强5G对物联网的通信支撑。开展感知数据清洗、物理世界数据的标准建模及特征分析、多源异构数据集成与共享等大数据技术研究,进一步释放物联网数据价值。开展语音识别、视频识别、机器学习、物体运行机理模型、知识图谱等人工智能技术研究,丰富感知终端交互手段,增强物联网服务中的知识模型沉淀和专业化水平升级。深入开展轻量级、低能耗分布式账本、非对称加密等区块链技术在物联网实际应用部署中的适用性研究。
(二)产业生态培育行动
4.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培育一批技术领先、资源整合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深化产学研联合创新,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高效配置,推动感知终端、平台、网络设施的规模化部署。培育一批物联网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面向特定场景和细分领域,成为先进技术产品和适用性解决方案供应方。培育一批物联网运营服务商,开展方案设计、集成实施、网络运维、经营管理、网络信息安全防护等服务。
5.加强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产业特色鲜明、基础条件好、应用示范效果突出的地区建设物联网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持续发挥现有示范基地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快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做好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的先行先试,优化政策、人才、技术、资金等资源要素配置。
专栏2:产业生态培育指引
多元化市场主体。鼓励龙头企业围绕感知终端和平台开发通用化、系列化软硬件产品,从单点发力转向生态体系构建,推动物联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鼓励物联网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聚焦市场需求旺盛、应用模式清晰的重点领域,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广成熟的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依托物联网运营服务商,推出可复制、易推广的运营模式,为城市、企业、消费者等提供差异化服务模式,催生商业模式创新。
加强产业集聚发展。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东北全面振兴、西部大开发、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区域发展战略,构建和完善物联网产业链,推动地方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培育若干国家物联网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提升产业集聚发展水平。
(三)融合应用发展行动
6.社会治理领域。推动交通、能源、市政、卫生健康等传统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将感知终端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打造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的物联接入能力,搭建综合管理和数据共享平台,充分挖掘多源异构数据价值,推动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提升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专栏3:社会治理建设指引
智慧城市。推进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智慧管廊、智能表计、智慧灯杆等感知终端的建设和规模化应用部署,围绕跨部门数据共享和应用协同,加快建设多维多特征异构数据处理、跨协议接入及设施状态评估的城市级感知数据平台,实现城市全要素数字化和虚拟化,构建城市公共治理新模式。
数字乡村。加快推动农村地区水利、公路、电力、物流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加强物联网感知设备和技术在乡村群防群治、联防联治中的作用,提升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和疫情防控的数字化水平,支撑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智能交通。加快智能传感器、电子标签、电子站牌、交通信息控制设备等在城市交通基础设施中的应用部署,加强北斗定位技术在电动自行车方面的规模化应用。开展智能化网络化城市轨道交通综合调度指挥和运维系统建设,推广城市道路智能管理、交通信号联动、公交优先通行控制、道路危险识别,提高城市交通运行管理效能,保障交通安全。打造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协同服务综合监测平台,加快智慧停车管理、自动驾驶等应用场景建设,推动城市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载运工具、环境网联化和协同化发展。推进智慧港口建设,提升船舶自动感知与识别、信息交互、控制调度等能力,构建智能船舶船岸一体化信息系统。开展低空智联网演示验证,推动构建空天地一体的无人机应用及安全监测平台。
智慧能源。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部署区域能源管理、智能计量体系、综合能源服务等典型应用系统。结合5G等通信设施的部署,搭建能源数据互通平台,提高电网、燃气网、热力网柔性互联和联合调控能力,推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公共卫生。结合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智慧病房、远程会诊等需求,积极推进远程医疗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升级,推广智能个人定位、生命体征感知等设备,推动建立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系统。
7.行业应用领域。以农业、制造业、建筑业、生态环境、文旅等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驱动力,加快数据采集终端、表计、控制器等感知终端应用部署,支持运用新型网络技术改造企业内网和行业专网,建设提供环境监测、信息追溯、状态预警、标识解析等服务的平台,打造一批与行业适配度高的解决方案和应用标杆。
专栏4:行业应用建设指引
智慧农业。推动信息感知、数据采集等感知终端在农业生产、环境监测、生物本体识别、植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以及畜禽水产养殖、渔船动态监控、质量安全管控等方面的应用部署,建设农业农村监测网络,搭建农产品质量追溯、渔政执法远程监控和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平台,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
智能制造。加快射频识别、智能传感器、视觉识别等感知装置应用部署,推动工业现场“哑设备”数据采集和联网能力改造,实现对生产状态、生产环境、物料的实时监测。鼓励工业企业利用时间敏感网络、5G等新型网络技术,开展企业内网和外网的升级改造。围绕设备健康管理、经营管控一体化和现场辅助装配等典型应用,鼓励物联网企业联合工业企业开展物联网平台的建设。
智能建造。加快智能传感器、射频识别(RFID)、二维码、近场通信、低功耗广域网等物联网技术在建材部品生产采购运输、BIM协同设计、智慧工地、智慧运维、智慧建筑等方面的应用。利用物联网技术提升对建造质量、人员安全、绿色施工的智能管理与监管水平。
智慧环保。围绕水环境、海洋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固体废物、核与辐射安全、碳排放等方面,推動低功耗、小型化、智能化生态环境感知终端的应用部署。建设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和数据共享平台,打造污染源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生态保护、监督执法等典型应用,提升生态环境感知能力和管理决策智能化水平。
智慧文旅。推动智能闸机、景区智慧屏、电子客票、移动导游等感知终端的建设和应用,尤其加快文物保护中的环境监测、微环境调控、视频客流计数器等感知终端的应用部署,推动旅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围绕沉浸式体验、虚拟展厅、高清直播等新型文旅服务,开展智慧导览应用系统评价,面向游客提供更加安全、便利和舒适的品质化旅游服务。
8.民生消费领域。推动感知终端和智能产品在家庭、楼宇、社区的应用部署。打造异构产品互联、集中控制的智慧家庭,建设低碳环保、安全舒适的智慧楼宇和新型社区。鼓励物联网企业与运动器械制造商、康复辅具生产商、养老机构、运动场馆等跨界合作,加快推动可穿戴设备、智能医疗健康产品、智能体育装备等应用普及。
专栏5:民生消费建设指引
智慧家居。加快多模态生物识别、互联互通、空中下载(OTA)等技术与家电、照明、门锁、家庭网关等产品的融合应用,开发和推广基于统一应用程序接口(API)的APP,提升用户体验。推广视频监控、智能门禁、能耗管理、消防预警等感知终端的部署,加强个人隐私保护、数据安全和安全监管,推进楼宇和社区综合管理平台建设。
智慧健康。研发具有个人健康监测功能的智能可穿戴设备,推动具备医疗性能、诊断级性能的感知终端临床应用。推广智能体育装备在游泳、冰雪等训练、比赛中的应用。借助室内精准定位、数字孪生等技术,打造具有无人值守、节能环保、数字运营等特征的智慧场馆。
(四)支撑体系优化行动
9.推进IPv6规模应用。完善物联网终端入网检测技术标准与规范,明确IPv6网络接入要求。推进面向公众网络的物联网平台、终端、网关设备等进行IPv6升级改造和使用,推动新产品默认支持并开启IPv6功能。引导和鼓励企业面向行业应用采用基于IPv6的应用解决方案,推广支持IPv6的物联网终端和模组的应用。
专栏6: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指引
公众物联网IPv6改造。基础电信企业完成全国范围内移动物联网IPv6改造,具备为移动物联网用户分配IPv6地址的能力。
行业物联网应用IPv6试点示范。组织开展支持基于IPv6的物联网项目应用试点工作,征集支持基于IPv6的物联网技术平台以及创新应用项目开展应用示范。在智慧家居领域推动3个以上大型智慧家居平台、50款以上家庭物联网终端完成IPv6改造,支持基于IPv6的接入管理。推进家庭水、电、气领域智能物联网终端的IPv6改造,新部署的家庭水、电、气智能物联网终端应支持IPv6,并默认开启IPv6功能。
10.加强标准体系建设。优化完善物联网标准体系,建立物联网全产业链标准图谱,加快新技术产品、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应用等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鼓励团体标准先行先试。持续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信联盟(ITU)、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等国际标准化工作,提升我国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的贡献度。加强重点标准的实施和评估。
11.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创新工作思维理念,提升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训、投融资等服务能力。搭建技术与标准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新技术验证、测试认证、产品质量分级和系统评价等服务。引导地方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共同建立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开放科研仪器、检测设备、研发能力等资源。
12.强化安全支撑保障。加快围绕感知、接入、传输、数据、应用等安全技术的研究。加快物联网安全监测、预警分析和应对处置技术手段建设,提升感知终端、网络、数据及系统的安全保障水平。加强物联网卡安全管理,推动形成售前风险评估、售时分类登记、售后使用監测的物联网卡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加快物联网领域商用密码技术和产品的应用推广,建设面向物联网领域的密码应用检测平台,提升物联网领域商用密码安全性和应用水平。强化物联网应用场景与频谱资源使用的适配性,保障物联网频率使用安全。依托联盟协会,开展物联网基础安全“百企千款”产品培育计划,建设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安全能力评估,打造“物联网安心产品”。
三、保障措施
(一)优化协同治理机制
加强部门协同,推动重点任务有效落实。鼓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因地制宜推动物联网产业发展和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发挥物联网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作用,有效推动产业链上下游需求对接、资源共享。
(二)健全统计和评估机制
完善物联网产业统计体系,为评估考核行动计划成效提供科学依据。持续加强物联网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质量评价工作,规范“揭榜挂帅”等重点行动的过程管理和第三方评估。
(三)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支持和引导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加大物联网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力度,补齐人才缺口。鼓励企业与院校、科研机构共建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增强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物联网人才供给。推动健全完善物联网人才职业技术技能标准体系。
(四)加大财税金融支持
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推动作用,鼓励地方政府设立物联网专项基金,引导金融机构参与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社会资本与中小企业对接,推动解决物联网融资问题。
(五)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依托“一带一路”倡议,充分利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合作机制,促进技术研发、产业化推广、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支持国内物联网企业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积极拓展国际合作渠道,提升国际化发展层次。
政策说明:
本文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发文字号是工信部联科〔2021〕130号,发文对象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党委网信办、科技厅(局、委)、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委)、农业农村厅(局、委)、卫生健康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党委网信办、科技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兵团卫生健康委、能源局,各中央企业,各相关单位。发布日期是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