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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影响因素的周期差异性实证研究

2021-10-23许秀梅

湖北农业科学 2021年18期
关键词:培育农民培训

赵 静,许秀梅

(青岛农业大学管理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9)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指出,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优化农业发展结构。2012年至今,多个中央一号文件中指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并将其作为破解乡村振兴人才瓶颈的重要途径。《“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提出坚持精准培育的基本原则,科学遴选培育对象、分类施策,把职业农民培养成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精准培育和精准施策的前提和核心是精准识别,只有精准识别新型职业农民在不同发展时期培育影响因素的差异,才能更好地契合新型职业农民发展过程中的动态需求,促进新型职业农民高质量平稳发展。因此本研究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以新型职业农民的主要群体(家庭农场主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为研究对象,精准识别出各个发展时期影响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关键因素,提出相应的建议,以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1 文献综述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自启动以来,已有诸多相关研究,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2个方面:一是关于新型职业农民的相关培训和政策培育,如陈利昌等[1]通过计量模型分析得出,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育影响因素大小依次是农民对政策制度的了解情况、家庭年人均收入水平及年龄,而家庭规模、文化程度、婚姻及人均耕地面积对农民是否参加职业技能培育的影响不显著;朱启臻等[2]指出土地制度、农业组织制度、政府的支持与服务以及农民教育制度是新型职业农民生成的重要环境因素;张笑宁等[3]指出52.8%的农民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并不满意,并且指出要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更好地贴近农民的实际情况,应该提升培育内容和实际对象的契合度,分类型、分产业、分等级制定培训标准,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满意度;周杉等[4]通过对四川省等地的实地调研,发现政府对新型职业农民后续生产经营扶持缺位,使其面临的周期长、风险高、收益低等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阻碍了新型职业农民的后续发展;唐军[5]指出目前以政策导向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规范有很突出的局限性,即政策的原则性无法解决其所需要的具体规则和政策的落实缺乏有效的法律救济机制;刘洪银[6]指出职业农民培训和培育的适切性差、成果转化受限,并提出精准制定职业农民培育政策、精准促进农民职业化。二是关于新型职业农民收入及产业发展的影响因素研究,如吴晓婷等[7]通过对新型职业农民收入效应的ESRM评估,得出新型职业农民政策培育能够显著提高农民收入均值,耕地面积和培育政策了解情况、农业兼业情况对新型职业农民农业收入有显著正向影响,文化程度、培训经历和村级新型职业农民数量对农民选择是否培育有显著正向影响,并且不同类型新型职业农民,其培育收入效应差异明显;陈建伟[8]讨论了新型职业农民身份对农民农业经营收入具有正向影响;李宝值等[9]通过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分类研究,发现培训的收入效应在不同类型农民收入之间存在差异,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的培训收入效应高于其他2种类型;朱奇彪等[10]对新型职业农民产业经营状况进行了详细分析,提出了新型职业农民发展阶段的概念,并且对影响农业产业发展的15个相关因素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对农业纯收入的影响因素大小依次为采纳新的种养技术、新品种推广、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吴清华等[11]对生产经营性新型职业农民的非农就业经历所产生的收入效应进行了研究,以其收入水平高低进行分组后发现,非农就业经历在中低收入水平组增收效应更加显著。

既往文献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影响因素进行了较为充分的研究,并且提出了新型职业农民发展阶段的概念和精准促进农民职业化的建议,但对处于不同发展时期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影响因素的周期差异性缺乏分析与归纳。事实上,新型职业农民的不同发展时期往往决定了其需要不同的培育政策、培训内容和扶持方向。与其他研究相比,本研究的创新点在于采用不同期作为参考方案,进而分析不同发展时期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影响因素的周期性变化,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影响因素的周期差异性理论框架和实证模型,并以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实地调研结果进行检验,为新型职业农民的精准培育和精准施策提供参考和对策。

2 相关概念界定

2.1 新型职业农民的界定

新型职业农民是农业专业化、产业化、市场化的结果[12],是指占有一定的农业资源和具有生产经营技能,以农业为职业且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9]。按照《“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规定的培育对象要求,本研究以家庭农场主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作为研究对象。

2.2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影响因素的界定

根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相关研究,总结出其职业发展情况受个体特征[13,14]、生产经营特征[6]、政策培育[6]等3个方面13个因素的影响。个体特征包括文化程度、非农从业经历。文化程度越高,则新型职业农民的认知能力和接受能力就越强[4],并且能够更有效、更准确地掌握和利用农业相关的各类经济和社会资源;丰富的从业经历会影响个体的知识结构和社会资源[15],目前新型职业农民或多或少具有不同的非农从业经历,其资源禀赋和对社会资本利用率各有差异。文化程度和非农从业经历属于个体内部非农属性的累积性资源,通过影响个体的知识结构层次和综合素质能力进而影响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和发展状况。生产经营特征包括特殊生产经营技能、耕地面积、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水平、市场与营销、品牌知名度、使用新品种或品种更新、基础设备或设施、农业贷款和保险服务。特殊生产经营技能和生产技术可以从不同侧面反映出新型职业农民对所经营农产品的核心技术和一般技术的掌握和应用情况;耕地面积在总体上反映现阶段新型职业农民的生产经营规模;市场与营销和品牌知名度反映新型职业农民所经营农产品在销售市场的基本情况,以上特征能够从农产品生产经营能力方面影响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政策培育特征包括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政府农业优惠政策或项目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通过整合各类优质资源,采用理论学习、实践操作和外出参观考察等方式,能够逐步提升新型职业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信心和能力;政府农业优惠政策或项目支持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农业经营所面临的周期长、风险高、收益低等问题,政策培育特征主要是通过外部政府支持的方式影响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

2.3 影响因素的周期界定

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时期可以按照发展年限进行分类,根据李宝值等[9]、朱奇彪等[10]以及吴兆明等[16]关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年限的阐释,本研究将1~5年作为发展初期,6~10年作为发展中期,11年以上作为发展成熟期。

3 数据来源与模型构建

3.1 数据来源

本研究数据来源于2020年12月9—11日山东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问卷调查,调查对象为家庭农场主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为充分了解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时期影响因素的周期性差异,本研究采用调查问卷与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发放问卷共156份,其中接受访谈并回收问卷153份,有效率为98.08%,调查内容主要涉及职业发展各个时期影响新型职业农民职业发展的3个方面13个因素。各变量赋值及描述性统计见表1所示。

表1 变量定义及描述性统计

3.2 模型设定

由于计量模型中因变量是新型职业农民的3个发展时期,因变量水平大于2,故取多分类Logit回归模型进行实证。调研数据来自于同一时间截面处于不同发展时期的新型职业农民,为了比较3个不同发展阶段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影响因素差异,在模型的构建中,本研究采用2次Logit回归,分别以发展成熟期(y=3)和发展初期(y=1)作为参照水平,得出3个发展时期影响因素的周期性差异。

4 结果与分析

运用SPSS 20.0软件对调研数据进行信度和效度分析,Cronbach’s的α系数为0.883,KMO值为0.871,Bartlett球形检验近似χ2达到0.01显著性水平,说明问卷信度和效度检验通过。运用Stata 12.0软件对问卷数据进行2次不同参照水平的多分类Logit回归,结果如表2、表3所示。

表3 以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初期(y=1)为参照的Logit回归模型参数估计

由表2可知,家庭农场主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初期的主要影响因素大小依次是使用新品种或品种更新、非农就业经历、农业优惠政策或项目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生产技术,并且均达到1%的显著性水平。在发展初期,合作社带头人和家庭农场主都非常关注品种更新,根据地质状况和市场需求选择适宜的种植品种,经营品种的正确选择和及时更新不仅可以提高其经济效益,而且可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非农就业经历有助于增加其物质财富的积累、开阔视野[17]以及提升资源获取、整合和利用的能力[18],这与罗明忠等[18]研究非农就业经历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影响结果相符合,在实地调研过程中发现,家庭农场主或合作社带头人大多都有非农就业经验,这为流转土地、土地的初步改良、从事农业生产和销售积累了一定的资本和销售途径;关于农业优惠政策或项目支持之所以有比较重要的作用,跟初期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的经济效益较低有关,在实地调研的示范社中,尤其经营的第一年,有的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的年净收入仅千元左右,所以尽管农业优惠政策或项目支持的资金有限,但是在经营初期能够发挥很强的影响作用;此外,在发展初期家庭农场主多因农业相关经历及农业技术受限,在农业种植品种、经营产业范围的选择上有较大的盲目性和高风险性,而此时期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能够获得农业实用技术、市场信息和政策信息[19],减少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经营风险,并取得较高的边际收益,有助于家庭农场或合作社提前进入发展的中期。在发展中期,各因素按照影响力大小依次为品牌知名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市场与营销、经营管理水平。随着经营品种的专一化、规模化和生产规范化,部分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在此时期有资格和能力供应国内知名企业甚至出口国外,而不再是将产品卖给小商小贩,农场主和合作社带头人都非常关注商标注册以及提升品牌知名度,品牌知名度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提升作用显著增强,同时,农场主和合作社带头人往往更加积极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原因在于:一方面因参加培训所放弃的机会成本有所下降;另一方面,他们认为培训带来的实用生产技术、发展理念和培训提供的交流平台为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伴随着农业产业的做大做强,他们逐步关注农场的管理水平以及如何高效地发挥人力资源的优势,但合作社本质是一种类企业组织,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经营管理水平也在此期变得更加重要,经营管理水平不仅跟合作社的收益直接相关,也直接影响合作社能否发展到成熟期。

表2 以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成熟期(y=3)为参照的Logit回归模型参数估计

由表3可知,在发展进入成熟期,各因素按照影响力大小依次为品牌知名度、农场的基础设备或设施、市场与营销、耕地面积。发展中期的生产技术、品牌打造、市场营销均已经稳定之后,农场和合作社的基础设备或设施以及耕地面积就变得更加重要,农场主在此期开始寻求发展的转型和升级,如发展休闲农业、高科技农业、节水农业、农业加工等,因此硬件设施设备变得更加重要。并且在访谈中发现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因发展初期的资金受限以及考虑土地流转成片等因素,农场选址多是在荒郊野外,道路条件差,如果在发展成熟期选择发展休闲农业,那么道路硬化则是农场主最为关注的影响因素,雨雷天气,往外运货变得非常困难,而现在政府也没有确切的扶持措施,这主要跟合作社的常态化作业、预防灾害天气以及改进土质有关。除此之外,有部分已经注册商标并且具有一定品牌知名度的农场主,在此期更加希望能够流转更多的土地,以便提高产量,满足市场的供货需求,进而提升经济效益。

综合各发展时期,农业贷款或保险服务的影响作用较弱,可能是由于目前农业金融、农业保险的服务内容没有契合家庭农场主的需求,例如不少农场主反映涉农贷款手续繁杂、贷款困难、农业保险险种单一、保险实际价值低等问题,因此对此影响因素的评分较低。

5 结论与政策启示

本研究以家庭农场主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为研究对象,对发展过程中的各时期运用2次不同参照水平的多分类Logit回归,探讨了不同发展时期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影响因素的周期性变化,通过分析得到如下结论:①新型职业农民在发展的不同时期,其主要影响因素呈现周期性差异;②在发展初期,其主要影响因素有使用新品种或品种更新、非农就业经历、农业优惠政策或项目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生产技术;在发展中期,其主要影响因素有品牌知名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市场与营销、经营管理水平;在发展成熟期,其主要影响因素有品牌知名度、农场的基础设备或设施、市场与营销、耕地面积。为进一步精准推动和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初期,政府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对新型职业农民适宜经营的农产品种类进行科学的引导选择,如结合当地科技特派员队伍、搭建相关农产品技术服务和市场供求信息平台、购买第三方专业服务、积极对接农业高校科研项目等,促使新型职业农民能够根据农场或合作社的地理区位、土质情况、市场供求状况等多方面综合因素选择最为适宜经营的农产品。加大对发展初期家庭农场或合作社的政策综合扶持力度,改变目前“普惠式”农业补贴制度,精准识别发展初期新型职业农民最为迫切需要的政府外部支持,制定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发展过程中涉及创业扶持、土地流转、经营种类选择、市场信息服务、农业技术帮扶、销售对接等全面化综合性扶持政策体系。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电视直播、网络微信等多种渠道进行信息推送,对各种惠农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和推广,确保各类政策为民所知,为民所施[16],使扶持政策能够真正对有能力、有实力、有意愿的新型职业农民带来实惠。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实施过程中,根据发展各时期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影响因素的周期性差异,落实分阶段培养原则;充分利用农业高校、地方农广校、当地“土专家”、种养大户等各类资源,优化师资结构、完善培育体系和加强经费支持[20];逐步编写新型职业农民标准化课程,从培训的对象、主体、内容、形式、环境、意图和效果等方面不断提高培训与新型职业农民之间的供需匹配度,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在发展初期对自身职业认识、农业发展前景、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理念、农业相关政策等方面有全方位的认知和掌握。

2)在新型职业农民发展中期,影响因素主要与市场有关。可以通过以下2个方面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一是借助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契机,结合专家或企业家关于农产品品牌建设方面的经验和真实案例,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农产品品牌意识的培育,帮助其选择品牌要素,构筑品牌资本,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把品牌建设的理念自觉转化到标准化生产的具体实践中。因农产品品牌与工业品品牌不同,尤其生鲜类农产品,流通环节和零售环节对产品的质量、安全产生重要影响[21],因此新型职业农民需同时重视供应链上其他主体的相互配合。实施品牌传播项目,通过广告传播、活动传播、终端传播等多种方式,实现农产品品牌效应。提升家庭农场或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及组织架构,促进农产品品牌长远良性发展。二是应加大政府引导和扶持力度,增强农产品品牌和地理标志的注册及保护意识。各级工商部门应广泛宣传农产品品牌使用、管理与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名牌观念,建立农产品品牌提升服务机构,完善农产品品牌建设与监管[22]。

3)在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成熟期,针对改善田间的基础设备和设施的问题,应遵循市场导向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的投入,结合以工代赈的方式对田间生产道路进行铺垫整修或硬化,打通农场或合作社的“最后一公里”,彻底解决新型职业农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交通问题;给予发展成熟期的新型职业农民相应的设施设备改进补贴,大幅度提升家庭农场或合作社的集约化、高效化生产经营水平,促进农场或合作社生产水平综合提升或发展方向的优化转型。落实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规定,切实保障土地承包方和经营方的利益。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流转,以解决新型职业农民在发展成熟期耕地面积不足的问题,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

除此之外,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应将财政补贴、涉农金融、农业保险以及政策和制度红利无缝连接,以实现资源的集中高效利用,并向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支持[10],才能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得到更加充分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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