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
2021-10-22陈晓黎桂丽
陈晓黎 桂丽
近年来,由于不可再生能源使用量越来越多,能源大量地消耗从而致使碳排放量不断上升,全球气候变暖,多个地区频繁出现重度雾霾、沙尘暴等极端天气。汽车从17世纪被发明到现在逐渐成为了人们主要代步和运输工具,随之而来的是现代汽车使用加剧造成的污染、耗能、交通拥堵等现象不断加重。汽车排放的废气是居住地环境的最大污染源之一,是导致全球变暖的始作俑者之一。因此在当前的环境下,鼓励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势在必行。而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中,税收起到了非常重要的调节作用。文章结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历程和现状,研究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提出问题并予以相关建议。
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状
(一)新能源汽车界定
新能源汽车是指燃烧如氢气、天然气等获得能量,结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拥有新技术、新结构等特点的汽车。
新能源汽车主要分为四种,包括使用氢燃料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电机驱动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其他新能源汽车和车载电源的纯电动汽车。是使用燃料除汽油、柴油以外的燃料汽车。
(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状
如图1所示,201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年产量78499辆,2015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同比分别增长3.3倍和3.4倍。2016年产业发展日益完善,产销量较2015年分别提高了51.8%和53%,这是中国首次在全世界新能源汽车排名上登顶。2017年因为新能源汽车企业骗补事件整个行业处于整改阶段,但产量仍达到70.2万辆,销量达68.7万辆。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在2018年创历史新高,销量增长到了125.6万辆,产量也增长到了127万辆。2019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由于补贴退坡的影响小幅度下降,新能源汽车产量下降至124.2万辆,销量下降到120.6万辆,相较2018年,下降了2.3%和4.0%。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较2019年提高了7.5%和10.9%,增速较上年实现了由负转正。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现存问题,首先是消费者、消费市场的不认同、新能源汽车缺乏配套设施设置、新能源汽车购买价格高和维护修理困难等各种问题所造成的消费市场低迷。其次是企业过度依赖政府优惠补贴政策来支撑企业发展,虽然这些政策能在很大程度上扶持激励产业发展,但长此以往却使很多企业失去了自主发展的能力。最后是新能源汽车相关的配套措施没有普及到位:一是消费者在能源供给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不愿选择驾驶新能源汽车出行;二是汽车制造厂商在没有完善的配套措施的支持下大批量生产新能源汽车而存在囤积风险,因此生产投入积极性不高;三是能源供应商在新能源汽车没有大规模推广使用的情况下不会广泛投资能源供给基础设施。
二、我国现行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分析
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城市建设税、车船税(不考虑与进口汽车整车及零配件相关的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是我国现阶段新能源汽车产业主要涉及的税种,在这6个税种中从税收规模的角度来看,新能源汽车产业所涉及的税种主要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为主。
(一)企业所得税
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25%,其中关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政策如下:
一是按照相关政策标准规定,高新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以15%征收。新能源汽车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因此也享受15%税率的税收优惠。二是新能源汽车企业属于环保企业,符合三免三减半政策要求。如果企业购买了专门的节能设施,可以享受一定程度的税额抵免;三是政府规定可以加计扣除企业技术发展、科技研发层面的经费支出。无法形成无形资产的技术开发费、产品设计费以50%加计入当期损益。至于变成了无形资产的投资,根据总成本加计50%进行摊销。这些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措施支撑着许多新能源汽车产业开发产品和研发核心技术。
(二)增值税
关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企业一般纳税人,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购买自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当然电动车不在消费税征税范畴内,进项税额也可以抵扣。所以这项政策对于新能源汽车和传统燃油车均适用,在促进企业购进新能源汽车方面激励作用有限。
(三)车辆购置税
新能源汽车的车辆购置税于2014年免征,极大减轻了新能源汽车消费者的税收负担。2017年我国将这项优惠政策再延长三年,进一步刺激了国内新能源汽车的消费需求。另外,1.6L以下(包括1.6L)排放量的汽车在2015年被按5%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2017 年全年,则减按7.5%征收;从2018年1月开始,车辆购置税开始回复到10%税率;自2021年1月1日开始至2022年12月31日,對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这些政策规定的出台和变化体现了我国政府对汽车工业发展趋势的引导,对汽车市场的激励已经从鼓励小型汽车转为更大程度地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
(四)成品油消费税
2014年11月到2015年1月,成品油消费税的税率总共被上抬三次,汽油的消费税税额从每单位1元/L扩大到1.52元/L,柴油的消费税税额从每单位0.8元/L扩大至1.2元/L,增幅分别达52%和50%。尽管这轮成品油消费税上调选择的办法是“提税与降价同步,加税不加价”,但这向社会释放了一个信号:今后传统燃油汽车存在禁止销售的可能性,新能源汽车是21世纪交通工具发展之路的必然走向。
(五)车船税
早在2012年,我国就推出了有关新能源汽车的车船税优惠政策对使用新能源满足政策规定的续航里程和专项检测标准的车辆,免征车船税。2018年,我国继2015年后又一次延长了政策的优惠期限,被认为是“后补贴时代”新能源汽车激励政策的延续,在提升我国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的意识方面具有明显作用。同样,这一政策在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动上的不同规定也体现了我国新能源汽车“两条腿”走路的政策方针,其中属于免征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也一定要达到相应标准才能享受这一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