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情况调查分析
2021-10-21侯新月
侯新月, 赵 微, 赵 翠
(1. 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2.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北京 100038)
饮水安全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截止到2020年3月底,根据黑龙江省农村供水工程电子台账,全省农村集中供水工程19 020处,覆盖自然屯32 901个,集中供水人口1227.12万人(常住人口,下同),分散供水工程(小井)村屯2805个,覆盖人口56.24万人。由于我省地处高寒地带,特别是受水源条件、地质条件、经济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新要求等因素影响,农村供水工程在建设、管理、运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1]。保障农村供水是一项长期任务,且阶段性、动态性、反复性、复杂性、艰巨性特征明显。“十四五”期间,按照中央要求,顺应广大农民需求,亟须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使广大农村居民喝上更加方便、更加稳定、更加安全的饮用水。本研究拟对黑龙江省2020年度集中供水工程饮水安全、水费收缴、供水时长、供水工程管理、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及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旨在明确黑龙江省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现状、问题与发展需求,为工程的建设管理提供理论依据及数据支撑。
1 研究方法
1.1 材料
选取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大庆市、绥化市、伊春市、鹤岗市、双鸭山市、黑河市等9个地级行政区、44个县(市)、187个乡(镇)、359个村、427个屯、427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进行调查分析。
哈尔滨市调查9个县(市)、33个乡(镇)、68个村、96个屯、96处工程;齐齐哈尔市调查9个县(市)、35个乡(镇)、60个村、75个屯、75处工程;佳木斯市调查6个县(市)、30个乡(镇)、55个村、59个屯、59处工程;大庆市调查4县(市)、15个乡(镇)、28个村、30个屯、30处工程;绥化市调查8个县(市)、39个乡(镇)、81个村、100个屯、100处工程;伊春市调查3个县(市)、9个乡(镇)、13个村、13个屯、13处工程;鹤岗市调查1个县(市)、3个乡(镇)、8个村、8个屯、8处工程;双鸭山市调查1个县(市)、6个乡(镇)、10个村、10个屯、10处工程;黑河市调查3个县(市)、17个乡(镇)、36个村、36个屯、36处工程。
1.2 方法
采用随机抽取检查与工程现场调研、查阅资料、现场交流与座谈相结合的方法。农村饮水安全参照《精准扶贫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DB52/T 1285—2018)标准执行,水质检验报告审核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2]、《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1~5750.13)[3]标准执行,工程运行管理参照《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 310—2019)[4]标准执行。
2 结果与分析
课题组调查了黑龙江省9个地级行政区、44个县(市)、187个乡(镇)、359个村、427个屯427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饮水安全(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水费收缴、供水时长、供水工程管理、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及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详见图1~图6。
图1 农村饮水安全情况
图1可见,调查的427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中水质安全的404处,水质合格率94.6%,水量合格的422处,水量合格率98.8%,用水方便程度合格的425处,用水方便合格率99.5%,供水保证率合格的425处,供水保证率合格率99.5%。水质不合格工程中水中含杂质工程11处、水质浑浊工程18处,水有异色工程10处,实地问询群众反映,水质问题主要为有水垢、泥沙、烧开后也有白色沉淀物。黑龙江省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规模小、数量多,建设标准偏低,课题组前期研究结果表明,调查的42个县(市、区)中,有35个县铁锰发现超标现象,其中12个县铁锰超标10倍以上,23个县铁锰超标10倍以内,仅7个县未发现铁锰超标现象,水源铁锰超标现象普遍。工程运行管理过程中如锰沙滤料更换不及时、二次反冲洗操作不规范等容易引起铁、锰、色度等感官性状指标超标,进而引起群众不满。水量不合格工程5处,主要因为节假日供水人口激增、工程维修、冬季冻胀引起的水量不足。由于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农村常住人口较少,而节假日大量农民返乡过节,工程实际供水人口攀升,导致供水水量不足。受气候特征影响我省冬季寒冷,部分老旧工程入户采用斜管入户,入户管斜穿过冻土层,容易引起冬季冻胀。供水保证率及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工程1处,主要是因为该处工程处于失管状态。
图2 农村饮水工程水费收缴情况
图2可见,调查的427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中收取水费的275处,收取水费比例为64.4%,未收取水费的152处,未收取水费比例为35.6%。水费收取方式主要分为2种,计量收费3~7元/t、固定收费20~80元/(人·年)或100~220元/(户·年)。未收取水费工程水费大部分由村集体承担。徐佳等[5]研究表明,偏低的水价将严重影响农村供水事业发展,不收取水费或水费偏低,不利于社会资本的注入,难以保证工程正常运行,容易造成人才流失,限制供水事业的发展。计量收费有待进一步加强。
图3可见,调查的427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中24 h供水工程85处,24 h供水工程比例为19.9%,定时供水工程342处,定时供水工程比例为80.1%。随着农村经济社会条件的日益提高,洗衣机、淋浴器和水冲厕所等普及使用,群众对供水时长需求逐步提高,调查的工程中24 h供水比例过低,定时供水时长较短,供水时长有待进一步提高。
图3 农村供水工程供水时长情况
图4可见,调查的427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中运行管理良好350处,比例为82.0%。处于失管状态工程2处,无人期间未上锁工程19处,无围栏工程35处,无标识工程38,无管理制度18处,无明白卡工程131处,无检测报告工程44,井室内有杂物工程31处,无水处理设备工程50处,无消毒设备工程33处。我省规模较小的农村供水工程通常通过“一事一议”选定专职管护人员,致使全省农村供水工程管护人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由于管护人员专业培训不足,对供水工程的配套设备使用不规范,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相对发达地区较落后。
图4 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情况
图5 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情况
图5可见,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度为100%,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有保障。18名贫困户无水质检测单,调查的136名贫困人口中,129人满意,贫困人口满意率94.9%,7人不满意。
图6 群众满意度情况
图6可见,调查的1166名群众中(包含136名贫困户)中1040人满意,满意率89.2%,群众满意率较高。126人不满意,不满意率10.8%,群众不满的主要原因包括:有水锈、浑浊、异色、异味、小井水水质不稳定等水质问题,水源周边有秸秆堆放、禽畜养殖、农药瓶堆放、旱厕等水源安全问题,冬季水管冻胀、施工不合理等引起水量不足问题。
3 结 论
(1)调查的427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中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合格率分别为94.6%、98.8%、99.5%和99.5%,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度为100%,农村饮水安全有保证。
(2)运行管理良好工程350处,比例为82.0%,工程运行管理总体良好。
(3)调查了1166名群众(包含136名贫困户),满意率为89.2%,127名贫困人口满意,贫困人口满意率94.9%,群众对农村供水满意度较高。
(4)收取水费工程比例为64.4%,未收取水费比例为35.6%。24h供水工程比例为19.9%,定时供水工程比例为80.1%,计量收费有待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