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2004年与2015年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对比研究*
2021-10-21葛茂宏高伟博胥爱萍王程辉
葛茂宏 高伟博 董 兰 胥爱萍 王程辉 林 艳
我国先后于1982年、1993年[1]、2004年[2]和2013年[3]进行了4次全国范围的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获取了当时的精神障碍流行病学数据,为国家制定精神卫生规划提供了科学依据。随着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社会竞争加剧与生活节奏加快,精神障碍的种类、特点、数量、患病率发生了明显变化[4]。为掌握潍坊市精神障碍的患病水平、分布特征等,潍坊市于2004年[5]和2015年[6]进行了两次流行病学调查。本研究旨在将潍坊市两次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的患病率及分布特征进行对比,为制定符合潍坊市实际情况的精神卫生政策和工作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研究对象均为18岁及以上中国公民,并在所抽取的村或街道居住6个月及以上。2004年在潍坊市全市抽取4个县市区8个乡镇16个行政村进行抽样调查,完成有效调查4 763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60‰,其中男2 461名(51.67%),女2 302名(48.33%),拒查率7.71‰[5]。2015年在同一框架区内完成有效调查4 797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12‰,其中男2 098名(43.74%),女2 699名(56.26%),拒查率3.70‰[6]。
1.2 方法
1.2.1 调查方法 两次调查均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按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3层进行抽样。将潍坊市12个县(区)按照人口数量顺序排列,用随机数字表法抽取县(区),然后用随机数字表法抽取乡镇或街道,从抽取的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取相应的村或居委会;利用村、居委会内住户的门牌号,采用机械抽样法抽取被调查住户。调查开始时间分别是2004年7月1日和2015年11月10日。采用入户调查的方法进行,调查前所有调查对象均签署知情同意书。
1.2.2 调查工具 入户调查分两个阶段进行,分别为量表筛查和精神疾病诊断。在获得调查对象的书面知情同意后,由精神科护士用一般健康问卷(General Health Questionnaire, GHQ)进行筛查,精神科医师对筛查阳性者、因躯体疾病原因无法回答者、近1年因躯体疾病住院治疗者、因精神疾病无法完成筛查者和随机抽取的10%筛查阴性者采用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4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Fourth Edition, DSM-Ⅳ)作为诊断标准,DSM-IV轴I障碍用临床定式检查(SCID-I/P)进行诊断。
1.2.3 质量控制 参与调查的精神科医师和护士均参加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组织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现场测试和一致性测验。在调查开始的第1个月,随机抽取10%的调查对象进行独立的GHQ重测,1个月后抽取2%的调查对象进行重测。对于SCID-I/P,在调查的前2周100%重测,2周后随机抽取2%进行重测。
1.2.4 统计学方法 运用Epidita建立数据库,双人双录入,运用SPSS 17.0进行统计分析,性别、城乡间患病率等计数资料的比较采用χ2检验(由于2004年流调中部分疾病患病率数据缺失,本研究仅对2004年与2015年两次流行病学调查部分疾病的患病率和城乡分布进行对比),检验水准α=0.05。
2 结果
2.1 2004年与2015年精神障碍患病率比较 2004年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各类精神障碍患者781例,患病率16.40%;2015年调查检出精神障碍患者979例,患病率17.81%。2015年精神障碍检出率及痴呆、酒精使用障碍、心境障碍患病率均高于2004年(P<0.05)。见表1。
表1 2004年与2015年潍坊市精神障碍患病率比较[n(%)]
2.2 不同性别精神障碍患病率比较 2004年,2 461名男性中精神障碍检出率为17.68%(435例),2 302名女性中精神障碍检出率为16.33%(376例),两者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1.52,P=0.22)。酒精使用障碍男性患病率为9.63%(237例),高于女性的0.09%(2例)(χ2=227.29,P=0.00)。2015年,2 098名男性中精神障碍检出率为18.66%(530例),2 699名女性中精神障碍检出率为16.97%(449例),男性检出率高于女性(χ2=54.08,P=0.00)。酒精使用障碍男性患病率为10.65%(300例),高于女性的0.68%(25例)(χ2=334.24,P=0.00)。2015年,男性精神障碍检出率较2004年升高(χ2=39.06,P=0.00),女性精神障碍检出率无明显变化(χ2=0.08,P=0.77)。
2.3 2004年与2015年城乡精神障碍患病率比较 2015年,城市精神障碍检出率较2004年降低(P<0.05),农村精神障碍检出率较2004年升高(P<0.05)。2015年,城市中精神发育迟滞、痴呆、酒精使用障碍的患病率较2004年升高(P<0.05),农村痴呆、心境障碍的患病率较2004年升高(P<0.05),农村其他精神疾病患病率较2004年降低(P<0.05)。见表2。
表2 2004年与2015年城乡精神障碍患病率比较[n(%)]
3 讨论
2015年潍坊市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各类精神障碍检出率为17.81%,高于2004年的16.40%,说明10年来潍坊市精神障碍检出率确有上升趋势,除年代因素和样本构成不同以外,考虑可能与以下因素有关:(1)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社会改革日益深入,社会竞争不断加剧,各种心理应激因素不断增加,使得某些精神障碍如抑郁症、心境障碍等新发病例增多;(2)医疗条件明显改善以及严重精神障碍社会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许多精神障碍患者平均寿命延长,累计病例数增加[7]。
本研究显示,痴呆、酒精使用障碍、心境障碍2015年的患病率均高于2004年(P<0.05),分别上升了0.42%、0.64%和0.13%,这与Huang Y等[3]发布的中国精神障碍患病率与流行病学横断面研究结果相一致。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18.70%,65岁及以上人口占13.50%,老年人口比例上升较快,老龄化已成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8]。同时,我国老年人群中痴呆患者数量已超过600万,本研究结果显示痴呆患病率上升考虑与此因素有关。过量饮酒已成为当前重要的全球公共卫生问题之一[9],本研究结果显示酒精使用障碍患病率升高,提示饮酒过度已成为潍坊市一个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应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及早借鉴国内外经验,对饮酒、酗酒进行科学管理和控制,同时酒精使用障碍患病率升高考虑与社会经济发展及山东省的饮酒习俗、饮酒习惯等“酒文化”影响有关。心境障碍患病率升高分析可能与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城市改革力度加大,公众心理压力普遍增加[10]有关,同时也与居民健康意识和就医意愿提高、精神卫生专业人员识别能力提升等因素有关。相关文献显示,山东省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中精神分裂症患者占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68.96%,精神分裂症是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的重中之重[11]。2004年与2015年两次流行病学调查显示精神分裂症患病率无明显变化,这可能与潍坊市完善的严重精神障碍四级服务网络、患者的规范管理及救治救助政策落实较为到位有关。
关于精神障碍患病率的性别差异,2015年男性各类精神障碍检出率与2004年相比上升了0.98%,且男性酒精使用障碍患病率高于女性,这与福建省[12]的研究结果及Regier DA等[13]的研究结论吻合。2015年城市各类精神障碍检出率与2004年相比略有下降,而农村各类精神障碍检出率有所上升,说明潍坊市农村精神卫生防治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人口流动性增强,预测未来农村与城市精神障碍检出率差异会逐步缩小。
10年来潍坊市精神障碍的检出率有上升趋势,尤其是痴呆、酒精使用障碍、心境障碍的患病率确有上升,可见精神卫生问题已成为潍坊市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因此加大精神卫生工作投入,完善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体系,全力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精神卫生服务可及性[14]是潍坊市未来精神卫生工作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