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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高职院校内部巡察机制建设研究

2021-10-18关汉玉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机制单位院校

关汉玉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纪委办公室,浙江 宁波 315000)

一、高职院校开展校内巡察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愈加健全。高校内部巡察制度是实现基层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组织延伸[1]。党的十九大在修改党章时把巡视巡察制度明确写入党章,表明了党对巡视巡察制度的极度重视。2018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2];为进一步深化政治巡视,教育部拟定教育部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2019年,教育部又专门召开巡视工作会议,教育部部长陈宝生重申巡视巡察制度的重要政治意义,要求直属高校全面开展内部巡察。开展校内巡察是强化高校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是高校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保证[3]。2019年7月,宁波市召开市属高校和国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会,对高职院校校内巡察作出了明确要求;2020年4月,宁波市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一体化协作组商讨各学校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由各个学校开展校内巡察工作。至此,宁波市属高校巡察工作拉开序幕。

校内巡察对高校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政治导向来看,通过校内巡察,可以促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这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高职院校作为高等教育的基层载体之一,通过校内巡察,可以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提升学校的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全体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为学校的发展保驾护航。从落实主体责任来看,学校党委有对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传下达的重要职责,通过校内巡察,可以进一步促进学校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及科学规范运行,提高“依法治校”“合规治校”水平,从而推动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法治化、规范化。同时,通过校内巡察,也可以净化学校政治生态环境,促进清廉校园建设[4]。从学校长远发展来看,校内巡察是对学校各项工作的全面的检验,通过校内巡察,高职院校才可能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不断改革创新机制”的基础上,增强风险意识,提高抗风险能力。

二、高职院校内部巡察研究现状

整体上看,高校内部巡察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截至2019年初,教育部75所直属高校中已有30余所高校党委通过建立巡察机构、制定巡察办法、启动校内巡察等方式开展了不同程度的巡察工作[5]。天津市各市属高校成立了巡察办,组建了巡察组,完成了各高校党委首轮二级党组织巡察工作[6];上海部分部属高校也相继开展了校内巡察;浙江大学也在2018年完成了对20家单位巡察,等等。上述本科院校的巡察工作在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在巡察过程中发现了不少问题和工作难点,如:浙江大学总结了“校内‘熟人社会’监督难、巡察把脉的针对性不够、巡察方式的时效性有待提高”等一系列经验[7];天津美术学院李泉认为,形成问题的原因是各巡察组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巡察组的工作水平良莠不齐[8];上海中医药大学纪委办公室刘青提出了高校巡察工作面临的瓶颈和问题[9];杨雯、郭枫认为,高校应注重对巡察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要完善巡察机构设置,建立健全巡察工作领导体制,选优配强巡察工作队伍,科学制定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等[10]。

综上所述,高校内部巡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各省市本科院校已逐步推行。笔者通过查阅文献,虽未见有高职院校校内巡察实施及成果的报道,但考虑到高校系统内的问题共性较为明显的特点,高职院校进行校内巡察完全可以借鉴本科高校的研究(实践)成果。为此,笔者实地调研了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学校,通过对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的内部巡察工作队伍建设机制、巡察问题征集机制、巡察沟通会商机制、巡察整改督办机制、巡察成果转化机制、巡察工作考评机制等机制建设进行分析,结合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已开展的校内巡察,为现阶段校内巡察提供思路。

三、高职院校校内巡察机制建设分析

(一)工作队伍建设机制

课题组走访了宁波市属5所高职院校,巡察工作队伍建设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宁波市属5所高职院校巡察工作队伍建设情况

由表1可知,几所高校对校内巡察工作高度重视,政治站位高:皆由党委书记挂帅,均设立巡察办公室作为党委的部门。但由于高职院校体量较本科院校小,多数巡察办未能单独设立办公室,多与现有单位合署办公。不同于本科院校将巡察办设在纪委办公室、监察室不同,走访的5所学校中的2所学校的巡察办公室挂靠在纪委办公室,3所学校的巡察办公室和纪委办公室合署办公。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设立有利于巡察工作的规划、开展和协调、统筹推进校内巡察工作,有利于在巡察初期打开局面。2020年是宁波市属高职院校巡察工作的开局之年,已经有2所院校开展了校内巡察。其中,A校由纪委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党校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人事处、财务处抽调的精干力量组成;B校由纪委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党校办主任、组宣部部长、纪委办主任、人事处处长、财务处处长、分院书记代表组成。由此可见,2所院校的巡察组成员皆由各部门的精干力量组成,为“业务范围内做到精通”提供了保障。同时,2所院校在进行内部巡察前,巡察领导小组组长均对成员进行了必要的专业培训,亦证明学校对内部巡察工作的重视。

另外,在制定巡察计划方面,根据“党委要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的要求,学校根据自身情况,依据巡察重点,每年选择1-3个二级党组织进行全面的政治巡察。同时,学校把校内巡察作为巡察的日常性工作,由纪委书记分管,巡察办全面负责,并制定巡察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二)巡察问题征集机制

巡察问题征集主要体现在“怎么巡”和“巡什么”,即校内巡察的方式方法和具体巡察内容。

1.巡察方式方法

通过对A、B院校调查发现,这2所院校普遍参考借鉴了上级对高校巡视巡察和宁波市委对下级组织开展的巡察经验,具体如表2所示。

表2 A、B院校巡察方式方法

由表2可知,2所院校的巡察方法相同的有听取汇报、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受理信访、列席会议等,与本科院校总结出的“一听二测三谈四访五看”较为类似。听取汇报主要是听取被巡察单位的总体工作汇报,重点听取问题。问卷调查是围绕“三聚焦”和学校重点工作进行。个别谈话是开展有针对性谈话,或发现重点人重点事后进行专项谈话,其对象涵盖党员、教师和学生代表,一般由二级党组织提供全员名单和职务,巡察组从中确定具体谈话对象,覆盖率要求达到30%以上。在受理信访方面采取主动接访、走访、暗访等方式。查阅资料是查阅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各项总结材料、师生考评材料、被巡察单位制定的规则制度、财务台账等。根据本校的特点,B学校还增加了深入课堂听课的方式,重点考察“课程思政”元素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查阅资料方面,B学校还查阅了各支部记录及教研室会议记录,抽看耗材领用、资产管理、疫情防控台账资料;为了确保所征集的问题有代表性和有效性,B学校召开4次座谈会,并力求座谈会和个别谈话人群不重叠,被巡察单位人员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巡察主要内容

在巡察实施前,各校应公布《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巡察方案》,确保巡察主要内容围绕“三个聚焦一强化”开展。“三个聚焦一强化”,即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委、学校党委决议决定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侵害师生利益行为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强化对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重点检查上级巡视巡察、审计、检查反馈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另外,根据院校具体情况,A校巡察增加了落实学校党代会精神,人才队伍建设尤其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在对接和落实学校重大战略部署、重要任务方面情况,本单位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情况,其他有关疫情防控、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清廉学校建设、文明校园建设等专项工作落实情况。B校巡察增加了落实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学校“十三五”规划以及“十三五”规划任务完成的情况(相关工作),单位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情况,生命科学馆建设情况,文明校园建设情况,清廉学校建设等。

(三)巡察沟通会商机制

根据《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在巡察前,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应召开工作会议,讨论本次巡察的工作方案并提交校党委审定。巡察办根据工作方案成立巡察组,召开巡察会议统一培训,布置任务,明确纪律。巡察办在驻点巡察前5个工作日向被巡察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巡察目的、任务、计划安排、巡察内容和工作要求,并要求被巡察单位准备在驻点当日的见面沟通会、巡察动员会和工作汇报会等落实巡察准备工作,迎接巡察组的驻点巡察。巡察组提前3个工作日在学校内网公布巡察公告,在被巡察单位张贴公告,公布巡察时间、范围、内容,公布举报电话、实体信箱位置和电子邮箱地址等。在巡察过程中,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组要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指导巡察工作,讨论反馈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驻点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召开会议,对发现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讨论、起草巡察报告,逐级提交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党委审议。同时,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了解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以召开大会的形式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意见,并督促被巡察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制定巡察整改方案。

(四)巡察反馈整改机制

巡察工作的主要目的是进行政治检验,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落实“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巡察反馈整改机制建设包含巡察整改督办机制、巡察成果转化机制、巡察工作考评机制等。

1.巡察整改督办机制

被巡察单位应根据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按照时间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向巡察办提交整改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被巡察单位在本单位公开通报整改落实情况,巡察办应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查整改落实。2019年,B校出台《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明确了学校党委应对重点巡察工作进行督查督办。被巡察单位应在学校明确要求的限期内完成巡察整改,学校相关部门应根据要求拟定督办通知,做好立项登记,随时掌握被巡察单位的落实情况。学校党委应对巡察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其结果将直接影响被巡察单位的年终考评。

2.巡察成果转化机制

学校党委应当把巡察结果作为评价被巡察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完善内部管理的重要依据。有关党组织和职能部门应当针对巡察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进而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助力学校发展。学校党委组织部应将巡察反馈意见、巡察整改报告、个别谈话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干部选拔机制中,并作为考核和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校纪委应把巡察结果记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时的重要依据。通过巡察成果转化机制,学校党委最终要达到“以巡促改、以巡促管、以巡促建”的目的,进一步提升学校各二级党组织管理水平,提高学校选人用人水平。

3.巡察工作考评机制

通过调研发现,已开展巡察工作的学校对巡察结果及整改情况高度重视,不仅将其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还将其与党委领导下的各单位部门和中层干部考核挂钩。学校根据巡察结果及时修订各单位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和考核指标,建立了巡察工作奖惩机制,并对巡察整改积极和整改不力被挂牌督办的党组织在年终考评时赋相应的权重分。

四、结语

综上所述,高职院校巡察工作与本科高校重点一致,但由于高职院校体量小,下属党组织较少且单一,所以巡察的侧重点又有所不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各高职院校按照要求开展校内巡察,急需建立一套科学、实效、创新的巡察体制体系,专业高效地完成巡察工作。高职院校开展巡察工作是完善上下联动的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创新体系”是促进高职院校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完成高职院校立德树人根本目标的重要推动力和护航保障。

由于高职院校开展内部巡察起步较晚,可参考借鉴的具有本科学校的内部巡察机制尚未完善,笔者通过研究宁波市已经开展内部巡察的高职院校现有的经验,构建一系列机制建设,以期为其他高职院校开展校内巡察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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