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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开一门”
——王献之行草书的“混合”与“化合”

2021-10-15邓宝剑

中华书画家 2021年9期
关键词:王献之行草二王

□ 邓宝剑

关于王献之书法的特色、地位,古来多有置评,而且常常是在与其父王羲之书法的对比下进行的。有从艺术风格讨论的,如虞龢认为“二王”有质、妍之别;也有从综合技巧特征与艺术风格而立论的,如袁裒认为“右军用笔内擫而收敛,故森严而有法度;大令用笔外拓而开廓,故散朗而多姿”①。在诸多论述中,唐人张怀瓘的品评较为细致,他分各种字体对“二王”做出了评判,并且阐发了各自的审美特征。张怀瓘特别推重王献之的行草书,他说“子敬才高识远,行草之外,更开一门”(《书议》)。如果这个结论成立的话,那么王献之究竟在何种意义上“更开一门”?这需要结合相关文献与作品来进行分析。

一、从张怀瓘的“二王”优劣论谈起

1.“行、草之间”或“行、草杂糅”——王献之的优胜之处

在张怀瓘的诸种著述中,有多处涉及对“二王”书法的评价和比较②。张怀瓘的品评有总有分,“分”是对各种字体分别品评,“总”是建立在各体品评基础上的宏观判断。

总体来看,张怀瓘尊崇王羲之,而以王献之为略逊。如《书议》列举“名迹俱显”者十九人,而后特别称扬王羲之,“惟逸少笔迹遒润,独擅一家之美,天质自然,风神盖代”③,显然以王羲之为集大成者。《书断》评价王献之说“及论诸体,多劣于右军。总而言之,季孟差耳”④,虽然“二王”皆穷微入圣,但王献之毕竟稍逊于王羲之。

分别而论,则王羲之多种字体优于王献之,而在个别字体方面逊于王献之。

对于楷书,《书断》列神品三人,先后为锺繇、王羲之、王献之;《书议》列七人,王羲之居第一,王献之居第四。王献之的楷书为何逊于王羲之,《书断》解释说:“(王献之)学竟,能极小真书,可谓穷微入圣,筋骨紧密,不减于父。如大字则尤直而少态,岂可同年。”也就是说,王献之的小字楷书不亚于王羲之,但是大字楷书比较逊色。

对于行书,《书断》列神品四人,先后为王羲之、锺繇、王献之、张芝;《书议》列九人,王羲之居第一,王献之居第二。

对于章草,《书断》列神品八人,王羲之居第六,王献之居第七;《书议》列八人,王羲之居第五,王献之居第七。

至于八分书,《书断》列王羲之入妙品,王献之入能品。

以上各种字体,王羲之皆优于王献之,不过有以下两个例外。

[东晋]王羲之 得示帖 纸本 日本宫内厅三之丸尚藏馆藏

[东晋]王献之 奉对帖 拓本

其一,对于草书,张怀瓘早期认为“大王”胜过“小王”,而后期认为“小王”胜过“大王”。张怀瓘的传世论著时间跨度较大,前后期的观点难免有不一致之处,最为明显的就是对王羲之的草书,先后有迥异的判断。《书断》(起草于724年,定稿于727年)列神品二十五人,其中草书三人依次为张芝、王羲之、王献之。按张怀瓘“每一书之中,优劣为次”⑤的说法,显然他认为王羲之草书是胜于王献之草书的。而《书议》(作于758年)列草书家八人,王献之名列第三,王羲之竟然名列最后,张怀瓘对此解释说:“人之材能,各有长短。诸子于草,各有性识,精魄超然,神采射人。逸少则格律非高,功夫又少,虽圆丰妍美,乃乏神气,无戈戟铦锐可畏,无物象生动可奇,是以劣于诸子。得重名者,以真、行故也。”⑥意思是王羲之的长处在楷书、行书,而非草书,而王羲之的草书之所以不及张芝、嵇康、王献之等人,是由于尽管“圆丰妍美”但乏于“神气”,这正印证了张怀瓘标举的“风神骨气者居上,妍美功用者居下”⑦的品评标准。

其二,无论是早期还是晚期,张怀瓘始终认为王献之的行草书是胜过王羲之的。《书断》云:“唯行、草之间,逸气过也。”⑧《六体书论》云:“不真不草,是曰行书……逸少则动合规仪,调谐金石,天姿神纵,无以寄辞。子敬不能纯一,或行、草杂糅,便者则为神会之间,其锋不可当也,宏逸遒健,过于家尊。可谓子敬为孟,逸少为仲,元常为季。”⑨《书估》云:“如小王书所贵合作者,若藳、行之间有与合者,则逸气盖世,千古独立,家尊才可为其子弟尔。”⑩

《书断》所说的“行、草之间”与《书估》所说的“藳、行之间”为同义语。藳书,在历史上有不同的理解,而在张怀瓘这里,藳书就是草书,所谓“藳亦草也”。在他看来,草书得名是因为源于起草,而起草的那个本子就是藳(今人亦有“草稿”之称),“草”和“藳”并无异致,只是分别强调起草的行为和起草的结果罢了,所以在张怀瓘的笔下,“草书”和“藳书”只是同一种字体的不同称呼。“行、草之间”(或“藳、行之间”)是王献之书法的优胜之处,这种书写形式在《六体书论》中也被描述为“行、草杂糅”。

2.“行、草之间”的审美特征

“行、草之间”或“行、草杂糅”是王献之胜出其父之处,也是他自觉地进行探索的结果。《书断》、《书估》和《书议》皆记载了王献之少年时和其父的一段对话,三处记载大同小异:

献之尝白父云:“古之章草,未能宏逸,顿异真体。今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致,不若藁、行之间,于往法固殊也,大人宜改体。”(《书断》)

子敬年十五六时,常白逸少云:“古之章草,未能宏逸,颇异诸体。今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致,不若藳、行之间,于往法固殊,大人宜改体。”逸少笑而不答。(《书估》)

子敬年十五六时,尝白其父云:“古之章草,未能宏逸。今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致,不若藁、行之间,于往法固殊,大人宜改体。且法既不定,事贵变通,然古法亦局而执。”(《书议》)

在王献之的向往中,草、行之间的优势在于“宏逸”,在于兼具“伪略”与“草纵”的特征。

“宏逸”或有二解:一为并列结构,宏大、超逸之谓。张怀瓘《六体书论》“行书”条称王献之“宏逸遒健,过于家尊”,便是这种用法。前人辞例则有晋葛洪《抱朴子·辞义》:“夫文章之体,尤难详赏……其英异宏逸者,则网罗乎玄黄之表;其拘束龌龊者,则羁绁于笼罩之内。”二为动宾结构,发扬逸气之谓。张怀瓘《书断》“行书”条后附王珉《行书状》,其中有句云“伟字挺特,奇书秀出。扬波骋艺,馀妍宏逸。虎踞凤跱,龙伸蠖屈”,遣词对仗,可知“宏逸”为动宾结构。两种用法皆可通,而且皆曾出现于张怀瓘关于行书的论述或引述中,所以付诸阙如,不做取舍。

“伪略”即变化而简易。伪,通“譌”。《书断》这样解释行书:“案行书者,后汉颍川刘德升所造也,即正书之小譌。务从简易,相间流行,故谓之行书。”“譌”今又作“讹”,有变化之意。说行书为“正书之小譌”,意即行书相对于楷书有所变化。而“伪略”之“略”,则对应于引文中的“务从简易”。由此可见,“伪略”容纳了变化(“正书之小譌”)、简易(“务从简易”)两种属于行书的特性。

“伪略”是行书的特征,“草纵”(率意放纵)则是草书的特征。王献之致力于“藳、行之间”,则试图将这两种品质融为一体。

“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致”是王献之的自觉追求,而他也的确实现了这样的目标。张怀瓘在引述王献之与其父谈论“稾、行之间”的这段话之后,进一步评价说:

子敬才高识远,行草之外,更开一门。夫行书,非草非真,离方遁圆,在乎季孟之间。兼真者,谓之真行;带草者,谓之行草。子敬之法,非草非行,流便于草,开张于行,草又处其中间。无藉因循,宁拘制则;挺然秀出,务于简易;情驰神纵,超逸优游;临事制宜,从意适便。有若风行雨散,润色开花,笔法体势之中,最为风流者也。逸少秉真行之要,子敬执行草之权。父之灵和,子之神俊,皆古今之独绝也。

及其业成之后,神能独超,天姿特秀。流便简易,志在惊奇,峻险高深,起自此子。然时有败累,不顾疵瑕,故减于右军行书之价。可谓子为神俊,父得灵和。

张怀瓘是在明确的字体分类意识下进行“二王”书法之比较的。行书是居于真书(楷书)和草书之间的一种字体,行书本身又有不同的种类,兼有真书的称作“真行”(即“行楷”),带有草书的称作“行草”。王献之所擅长的便是行书中的行草,这种写法“流便于草,开张于行”,即比纯粹的草书要流便,比纯粹的行书要开张。“流便于草”,似乎不易理解,因为草书本来就是最为流畅、便利的字体,为何说行书和草书杂糅反而比草书更流便?有学者因此迂回地解释为“流便近于草书”。其实这里的“流便”,强调的就是行书“务从简易,相间流行”(《书断》)的特征。行书与草书各有其难亦各有其易,作为“正书之小讹”的行书,本来就有比草书便捷易行之处。从句式上看,张怀瓘在论述“飞白”时亦有类似的表达:“卫恒祖述飞白,而造散隶之书,开张隶体,微露其白,拘束于飞白,潇洒于隶书,处其季孟之间也。”卫恒的“散隶之书”比飞白书拘束,比隶书潇洒,处于飞白、隶书二者之间,正像行草书处于行书和草书之间一样。

在张怀瓘看来,就行书而言,王羲之擅长的是“真行”(行楷),而王献之擅长的是“行草”;二人的风格也各异,王羲之“灵和”而王献之“神俊”。

“真行”与“行草”皆属行书这一大的类别,“二王”各有所擅,本应分庭抗礼,但为何《书断》与《书议》在讨论行书时,皆将王羲之列在王献之之前呢?《书估》对王献之行草的评价给出了答案:“流便简易,志在惊奇,峻险高深,起自此子。然时有败累,不顾疵瑕,故减于右军行书之价。”既然王献之“志在惊奇”,书风“峻险高深”,则难免时有瑕疵,不能像王羲之的真行那样无懈可击。与“二王”其他各体的比较不同,行书的比较是在更为细密的分类下进行的。对于“真行”,王献之不及王羲之;对于“行草”,王羲之不及王献之。考虑到王献之的行草时有瑕疵,所以行书一体位列王羲之之后。

张怀瓘认为王羲之的“真行”胜过王献之,这一点似乎不难理解,因为倍受崇奉的《兰亭序》就是一件行楷作品。值得进一步考察的是“行草”,王献之的“行、草杂糅”是否就是一件作品中同时容纳了行书和草书?如果仅仅是这样,王献之还并不足以“更开一门”,因为王羲之的很多信札都是行书和草书并用的,比如传世墨迹《丧乱帖》《二谢帖》《得示帖》《频有哀祸帖》皆是如此。那么,王献之的行草书究竟在何种意义上有了新的拓展?张怀瓘并没有给出详细的解释,这需要结合“二王”的传世作品来进行分析。

二、从“混合”与“化合”看王献之行草书的突破

1.混合与化合——行草书的两种表现形式

既然称为“行草”,必是将行书与草书合为一体。若要了解王献之在行草书方面究竟有什么特别之处、优胜之处,还需要对行、草相合的方式有明晰的认识。启功在一则题跋中比较了《张猛龙碑》与《九成宫醴泉铭》,其中提到“混合”与“化合”两种方式,对于探讨行草书的问题颇具启发性:

古之铭石书,多故求方整,以示庄严,遂即形成相传之刊刻体。而简札书中手写体之弹性美,往往不可得见。其方不至于板滞,圆不失其庄严,每笔每字,时方时圆,或方或圆,相辅而成者,惟此碑得其妙。但仍是混合体,而非化合体。至唐之《醴泉铭》,则如盐入水,融合无间。刊刻体与手写体统一,庄严美与弹性美统一,故真书中,铭石之作,《张猛龙碑》为小成,《醴泉铭》为大成。

启功谈的是庄严之美与弹性之美的结合,在形式上则表现为方与圆的结合。结合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时而方、时而圆,有的方、有的圆,即可以明确地将方、圆两种因素离析出来分别指认;另一种则像盐溶化在水中一样,虽然可以意识到其中有盐、有水,却难以分别指出此为盐、彼为水。前一种情形为“混合”,后一种情形为“化合”。

行草书中行书与草书的结合其实也有混合与化合两种情形。

所谓混合,就是在一件书迹中,有的字是行书,有的字是草书。比如王羲之的传本墨迹《得示帖》就是典型的例子,“得示”“明日出”“触雾故也”“不”“散”等字是行书,而“知足下”“亦劣劣”“行”“迟”“顿首”等字是草书,皆可清晰地指认出来。行书字形和草书字形混合在一起,在“二王”的传世书迹中皆是常见的现象。

还有一种混合的情形是,一个字形中,一部分是行书的写法,一部分是草书的写法,比如王献之《姊性帖》(《淳化阁帖》卷九)中的“长”字、《十二月帖》(《宝晋斋帖》)中的“还”字,都是上半部分用行书的写法,下半部分用草书的写法。这种情形不常见,即使在王献之那里也是少量的。

所谓化合,就是用草书的笔意书写行书的字形,这样,在一个字中就同时具备了行书的因素和草书的因素。同样是行书,有的行书作品用笔接近于楷书,比如《兰亭序》;有的行书作品用笔接近于草书,比如颜真卿《祭侄稿》。在这种意义上,也可称前者为行楷,后者为行草。这种化合意义上的行草书,在王羲之与王献之的传世书迹中同样是常见的。仍以王羲之《得示帖》为例,其中的“不”“故”“散”等字虽然是行书的字形,但是所运用的笔法和草书的笔法是非常接近的。在混合的意义上,需要通观全幅来判断一件作品是否为行草。而在化合的意义上,可以通观全幅的主要用笔特征来判断一件作品是否为行草,也可以通过一个字的用笔特征来判断这个字是否为行草,如果这个行书字形是以接近草书的笔法来书写的,便可以将其称为行草字形。无论是在混合的意义上还是在化合的意义上,《得示帖》都是一件典型的行草书作品。

问题在于,无论是行、草的“混合”还是“化合”,王羲之都已有精熟的运用,那王献之的行草何以被视为“更开一门”呢?

通过对王献之行草书的分析,可以看到王献之在两个方面有了进一步的拓展:其一是在化合的层面进一步强化了草书的笔意,其二是在混合的层面既强调了行、草的协调,又强调了行、草的反差。

2.化合:草书笔意的强化

在化合的层面,王献之在行书中进一步强化了草书的笔意。在阐述这个观点之前,首先需要对草书的笔法特征有所说明。

若论草书的用笔与楷书、行书有何区别,那就是特别强调“使转”,即或直或曲的行笔路线。相较于楷书、行书,草书有自身独特的行笔路线,而且草书的创作也特别注重直、曲、转、折等路线的变化。启功曾经用慢车与快车的比喻来说明行书的行笔路线,“譬如火车,慢车每站必停,可比楷书;快车有些站可以不停。快车虽然有不停的站,但不能抛开中间的站,另取直线去行车”。由此可见,行书的行笔路线与楷书还是比较接近的,恰可谓“正书之小讹”。与此不同,草书的行笔路线相对于楷书有了更大的变化,已经不是同一路车的慢车与快车的区别,而是这一路车与那一路车的区别了。

孙过庭说:“真以点画为形质,使转为情性。草以点画为情性,使转为形质。草乖使转,不能成字;真亏点画,犹可记文。回互虽殊,大体相涉。”使转和点画,分别强调了笔形的路线和姿态,二者构成了笔形的全部内容。楷书的笔形,更为突显的是姿态,横竖撇捺每一笔皆有不同的模样;而草书的笔形,更为突显的是行笔的轨迹。当然,楷书中的曲直变化与草书中的姿态同样是重要的,它们具有表现“性情”的价值。

以草书的笔意来书写行书,“二王”都有深入的探索。相较之下,王献之将草书的使转方式更大程度地融入了行书。以《淳化阁帖》卷九所刻王献之《奉对帖》为例,这是一件典型的“作行如草”的作品。比如帖首的“虽奉对积年”,其中只有“积”字是草书,其它几个字都是行书,但是运用了纯熟的草书笔法进行书写。可以看出,牵丝和实笔的界限变得模糊,而且由于牵丝和实笔融为一体,行笔的轨迹也显得异于常规;由于行笔轨迹更加靠近草书的使转,所以结字也产生了变化,字与字之间的关系也更为紧密了。笔画与笔画间的牵丝参与了结字,字与字之间的牵丝参与了章法。正因如此,王献之的行草书不仅更草,也更狂了。就像一种化学实验,王献之将更为鲜明的草书笔意注入行书的字形之中,产生了异乎寻常的化学反应,获得一种新奇的艺术趣味,诚如张怀瓘所评:“情驰神纵,超逸优游;临事制宜,从意适便,有若风行雨散,润色开花,笔法体势之中,最为风流者也。”除《奉对帖》之外,《淳化阁帖》所刻《愿馀帖》《阮新妇帖》《诸愿帖》,以及《宝晋斋帖》所刻《十二月帖》等都鲜明地体现了作行如草的特征。

在传世王羲之诸帖里,其实也有一些特别强化了草书笔意的,比如《淳化阁帖》卷六中的《灵柩垂至帖》《嫂安和帖》《宰相安和帖》。这几件作品是否为王羲之所书是有争议的,米芾以为真,黄伯思则以为伪。帖中字形多为行书,但运笔之连贯与草书是接近的,一两笔即可写完一个字甚至多个字,极大地减少了笔毫提离纸面的次数。尽管如此,运贯于其中的草书笔意还是不如王献之的行草书强烈,行笔仍然比较严格地遵从行书书写的常规路线,牵丝与实笔之间的从属关系也是比较明确的,牵丝对字形、章法发生的影响也并不剧烈。

正是因为王献之打破常规,用更为接近草书的笔法改造常规的行书写法,所以也就难免“时有败累,不顾疵瑕”。这种有奇趣而又难免瑕疵的特征不仅表现在王献之的行草中,也突出地表现在深受王献之影响的傅山的作品中。王铎与傅山皆取法“二王”法帖,他们也都在探索行书中的连绵之趣,不过王铎的行草书更为接近王羲之,而傅山的行草书更为接近王献之。傅山的行草书有很多新奇的运笔轨迹,造成这种新奇的原因也正是在行书中更多地借用了草书的使转方式。

3.混合:相近与反差

正因王献之在行书的字形中极大地强调了草书的笔意,所以当行书和草书混合在一起时,它们是浑然一体的。就像《奉对帖》,完全是一个连贯的整体,只有通过细致的观察和判断,才能意识到原来里面有行书,也有草书。

强化行书中的草书笔意,从而让行书和草书相互接近乃至浑然一体,这只是王献之行、草混合的一种方式。在很多作品中,他不仅强调行、草的一致,而且通过将部分行书写为行楷而强调反差。比如《淳化阁帖》卷九的《授衣帖》,起首的“献之死”三字是草书,连贯而下,富有动态;之后的“罪”字是一个行书字形,接近于楷书,字形也较为平正,呈现为静态;之后的“授衣”二字为行书,不过接近草书笔法,它们和开头的“献之死”三个草书字形在节奏上完全是相呼应的。这个静态的行书“罪”字,一方面和前面的草书字形产生了反差,一方面和后面的行草字形产生了反差。通篇看去,动态和静态的转换构成了整幅的书写节奏。张怀瓘说:“大率真书如立,行书如行,草书如走,其于举趣盖有殊焉。”王献之的这件作品给人的感觉,就是忽而停,忽而行,忽而奔跑,而且转换的时候往往没有缓冲。王羲之的行草书中也有丰富的节奏变化,不过王羲之的行草书更像是跑道上的长跑运动员,有时平稳地跑,有时加速,有时冲刺。而王献之的行草书更像是足球场上的球员,忽而疾驰,忽而急停,节奏的变化更为剧烈。这种节奏变化并不纯粹是通过书写速度的变化实现的,行楷、行草、草书之间的转换也是重要的手段。

《授衣帖》的节奏转换是比较频繁的,“动——静——动——静”的变化贯穿始终,王献之的很多作品都体现了类似的变化,如《淳化阁帖》中的《鹅还帖》《诸女帖》等。而另有一些作品构成一种大开大合的转换节奏,刻于《宝晋斋帖》的《十二月帖》最为典型。起首的“十二月”是行楷,写得凝重稳健,“割”字依然保留了行楷的节奏,然而从末笔开始,转换到一种以痛快连绵为主导的节奏里,直至结尾。米芾《书史》评曰:“此帖运笔如火筯划灰,连属无端末,如不经意,所谓一笔书,天下子敬第一帖也。”这件作品连贯性极强,似乎只见连绵不见起止,正是极大地强调了使转的作用。该帖犹如“一笔书”,但并非一件纯粹的草书作品,而是行、草杂糅,在“极草纵之致”的同时亦能“穷伪略之理”。王献之并不是简单地用行楷字形表现静态,用草书字形表现动态,而是用行草字形和草书字形共同表现动态。这样做,除了在运用上方便易行之外,还能构成繁和简的差别。帖中的“相”“复”“恸”“甚省”“庆等”诸字,皆为行书,运笔繁复,和一些草书字形以及笔画较少的行书字形(如“复不得”)构成了对比。通览全篇的布局,有的区域繁而密,有的区域简而疏,茂密与空灵相得益彰,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行、草杂糅。

[东晋]王献之 授衣帖 拓本

结语

综上可见,王献之的“更开一门”,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将行书和草书混合在一起,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在行书中化合了草书的笔意。关键是要看到,王献之的行、草混合与化合究竟有何独到之处。

王献之的“行、草杂糅”在两个层面上不同于王羲之。在化合的层面,王献之进一步强化了行书中的草书笔意,汲取了草书的使转方式。在混合的层面,王献之的行草字形和草书字形更为协调一致,又通过行楷字形和行草字形、草书字形的对比产生了巨大的反差。行书是处于楷书和草书之间的字体,这一中间地带可以容纳多种可能的书写风格。在楷、草两端之间,王献之并不满足于那个温和的地带,而是让行书尽可能地向两端靠近,它们和两端进行了极大的化合,分处两端的字形也形成了极大的反差。无论是化合,还是反差,都像是一种书写的探险,虽然有时难免瑕疵,但也常能收获新奇而险峻的审美意味。而这新奇险峻的风格,确属王献之的开创,正如《书估》所云“流便简易,志在惊奇,峻险高深,起自此子”。

注释:

①[元]袁裒《评书》,[清]王原祁等《佩文斋书画谱》卷十,中国书店影印扫叶山房本,第二册,1984年,第264页。

②张怀瓘的品评并不仅仅针对“二王”,而是广泛地讨论书法史上的诸多典范书家。本文只论“二王”之比较,暂不考虑其他方面,如锺王之比较。

③[唐]张怀瓘《书议》,《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第145页。

④[唐]张怀瓘《书断》,《历代书法论文选》,第181页。

⑤[唐]张怀瓘《书断》,《历代书法论文选》,第174页。

⑥[唐]张怀瓘《书议》,《历代书法论文选》,第147页。

⑦[唐]张怀瓘《书议》,《历代书法论文选》,第146页。

⑧[唐]张怀瓘《书断》,《历代书法论文选》,第181页。

⑨[唐]张怀瓘《六体书论》,《历代书法论文选》,第213页。

⑩[唐]张怀瓘《书估》,《历代书法论文选》,第1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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