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风不正 必有余殃
2021-10-13潘铎印
潘铎印
“亲属收受他人财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生活奢靡腐化,道德沦丧,家风败坏”。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发布的中管干部党纪政务处分通报中,涉及家风不正的接近60%。今年以来,22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中管干部中,也有11人被明确通报涉及此类问题。(9月1日中国纪检监察网)
“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历来重视家风建设,历代无数仁人志士都是耕读传家、清风传家的楷模。《礼记·大学》有云:“古之欲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
“将教天下,必定其家,必正其身”,良好家风的培养不容忽视。从近年查处的案件来看,有的党员干部自身作风不正、行为不端,沉醉于低级趣味,不注重修身立德,带坏家风,给家庭家教家风带来严重负面影响;有的党员干部治家不严,纵容家属在幕后收钱敛财,子女、亲属也利用其影响经商谋利、大发不义之财;有的领导干部搞“一家两制”,“前门当官,后门开店”,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导致家风腐败,沦为贪腐“父子兵”“夫妻档”。
家风的“家”,是家庭的“家”,也是国家的“家”。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不只是人们身体的住所,也是人们心灵的归宿。《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明确将廉洁齐家列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的处分规定。党员干部家风问题不仅是道德问题,也是党性问题、纪律问题。党员干部要把培养良好家风作为必修课,加强党性修养和品德修养,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培育家风,带头做清正家风的倡导者、建设者、维护者。
家风建设并非一家一姓的小事,而是关系到党风政风民风,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不论时代如何变化,不论职位高低,党员干部都要涵养好家风、滋养好作风、培育好党风,还要管好家人,管好身边人,不断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执纪监督,推动党员干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惩治腐败,对纵容、默许配偶、子女等近亲属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党员领导干部严肃处理。
家风不正,必有余殃。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正所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党员干部要切记,良好的家风是砥砺品行的“磨刀石”,也是抵御贪腐的“防火墻”,家风不正,害莫大焉。党员干部只有守好家中的“廉洁门”,筑牢家庭的“廉洁墙”,才能家和万事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