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宁夏地区城隍神信仰探析
2021-10-13赵毅
赵 毅
(首都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北京 100048)
一、城隍神信仰的演变过程
一般认为,城隍神始于对自然物——城池的守护之神,即水墉之神,《礼记·郊特牲》:“天子大蜡八……祭坊与水庸,事也。”郑玄注曰:“水庸,沟也。” 孔疏:“坊者,所以畜水,亦以鄣水。庸者,所以受水,亦以泄水。谓祭此坊与水庸之神。”[1]城隍神经历了由自然神向人格神逐渐转变的过程。东汉时出现“浚缮城隍”的记载,为城隍原有的含义。唐代,城隍神信仰最先盛行于南方,主要发挥自然神的功能,祈雨祈晴,抵御水旱灾害。唐中叶起,城隍神信仰已经非常普遍,并逐渐人格化,将正直之人祀为城隍神,不仅守护城池,而且掌管冥间事物。
宋代时将城隍神信仰纳入国家祀典,徽宗朝至南宋时期对各地城隍神进行大规模的封爵和赐封,将前代功臣烈士祀为城隍神,得到官方和民间的普遍认可[2]。宋代,城隍还成为人间官僚系统对应的管理冥籍的阴间官员,以庆祝城隍诞辰的城隍庙会在一些城市出现[3]。元代,在大都建城隍庙,沿袭宋代的封爵制度,对大都城隍神不断进行封爵。明洪武二年(1369),朱元璋对全国的城隍加以封爵,却又于洪武三年(1370)“诏去封号,止称某府州县城隍之神。又令各庙屏去他神。定庙制,高广视官署厅堂。造木为主,毁塑像舁置水中,取其泥涂壁,绘以云山”[4]。尽管如此,效果却不佳,明中叶以后,城隍神像纷纷塑于城隍庙之中。明代全国各地的每一个城镇均建立起城隍庙,府、州、县具有等级之别,地方官定期祭祀城隍神。洪武三年(1370),还制定了祭厉制度:各府州县置厉坛于城北,各里内立祭坛,于每年的清明、七月望和十月朔日,主要由地方长吏致祭。洪武二十九年(1396),经过礼部议定,于各处无祀鬼神坛祭祀时,城隍神主牌位需自备[5]。清代,延续明代制度,官员定期祭祀城隍神,“城隍主厉祭”逐渐发展为民众普遍参与的“城隍出巡”活动。
二、宁夏地区城隍庙的兴修与城隍神的祭祀
明朝建立后,对蒙古势力进行北伐的同时,在北方沿边地区建立军事卫所。宁夏北部地区成为蒙古势力南下的要冲,于洪武九年(1376)建立宁夏卫,徙五方之民实之,后又增置宁夏左、右、中屯卫和前、中、后卫,共计七卫;建文时,九边军事重镇之一的“宁夏镇”已建立[6]。宁夏镇隶属陕西都司,其所辖宁夏各卫,各下设五个千户所,下辖百户所、总旗和小旗。宁夏群牧千户所(韦州群牧所)于洪武时设立,三个守御千户所为灵州、兴武营、平虏,其中平虏守御千户所迟于嘉靖中期设置。卫所防御体系之下实行兵农合一的管理体制,城池之外修筑了大量具有防御功能的堡寨,军人和军余的屯种、挑渠、采草、戍守等工作保证军事防御与生产生活有序进行。宁夏南部地区兼设行政与军事建制:行政建置主要是固原州和隆德县,属陕西布政使司管辖;军事建置为固原千户所,后升为固原卫,领西安、镇戎、平虏三个守御千户所,隶属陕西都司指挥。随着蒙古火筛部入据河套,固原成为对敌要冲,弘治十八年(1505)陕西总兵官移驻固原,正式设立固原镇[6]266。
在明初朱元璋改革礼制基础上,宁夏北部地区的卫所和南部地区的卫所、州县均在城中建立了城隍庙,但城隍庙的建立时间前后不一,并不一定与礼制中城隍初设时间同步,而与城池的修建和利用相关。
宁夏现存最早的旧志为正统《宁夏志》①,记载了宁夏卫城的城隍庙,建于洪武年间,为宁夏文献中所载建立最早的城隍庙。明初宁夏旧城经正统间修筑,城市空间得以拓展,之后城隍庙亦得到扩建。通过下表1可知,明代宁夏镇城作为宁夏北部地区的行政和军事中心,其所建的城隍庙极受重视,共得到七次兴修和扩建。修建人主要是地方最高军政长官,嘉靖时羽士募缘兴修,与当时皇帝崇奉道教有关,也说明城隍庙由道士管理。宁夏镇下属卫所的城隍庙建立时间不明,但根据文献可推断有的城隍庙是随着城池的拓展而建。如西路广武营,旧城仅二里,成化九年(1473)增筑为三里,弘治十三年(1500)拓为四里多[7]。城内有旗蠹庙和马神庙,而到嘉靖时已经新增了城隍庙和上帝庙[8]。中卫和后卫的军事级别高,城池规模大,建立城隍庙自不必提。守御千户所的城池规模次之,城隍庙亦是所城的标配。当然,灵州守御千户所是特例。灵州建城历史悠久,到明代时因黄河水患三次迁城,第三次于宣德三年(1428)建立新城,景泰三年(1452)增筑新城,周回七里八分,达到了卫城的规模[7]117。灵州曾由千户所改为州治,最终仍改为守御千户所,其城池规模为千户所里最大的。
卫、所城池建立城隍庙之外,其余城池多数因前代故城得到兴修和利用后建立城隍庙,或是因新建城池而建城隍庙。鸣沙州城为元故城,正统九年(1444)得到修葺,并调宁夏中屯卫于城中操守[8]235。根据下表1可知,五年后于景泰元年(1450)建立城隍庙,之后又得到当地人的两次维修。韦州城同为元代故城,洪武二十五年(1365),藩王庆靖王封居于此[7]143,尽管庆王府之后改建于宁夏,但可推断城隍庙应为洪武时所建。平虏旧城为明永乐时新设,景泰初拨前卫后千户所军余居住,弘治初因人口繁多,拓筑城池,城隍庙建于旧城,城池三里[7]177~178。可见,明初建城后即建立了城隍庙。
表1 明清时期宁夏地区城隍庙分布、兴修统计表
所属地区位置始建年代兴修年代文献出处豫王城城内明代同治间毁,左宗棠捐金重建光绪《平远县志》卷十“艺文·豫旺城城隍庙记”瓦亭城城内民国《固原县志》卷五“坛庙”杨郎镇旧城内明代明将沐英死后,相传为此地城隍,于旧城内建立庙宇,雕有神像祀之。民国《固原县志》卷五“坛庙”
明代,宁夏南部地区的城隍庙,隆德县建立时间最早,与城池的稳定有关。隆德县治所沿袭元代,洪武二年(1369)明军占领县城,六年(1373)于县治南建立城隍庙,嘉靖时县治由北向改为西向,庙宇得以拓展。固原州城隍庙建立时间较晚,与边患形势严峻下的城池修建时间相关。北魏时设原州,北周筑原州城,唐代复置原州……元初仍设原州,但将州城迁往开城,原州城遂成废城。随着景泰初年瓦剌也先对固原的进犯,固原城才得以修筑[9]。据学者考证,固原城的修筑时间并非景泰元年,而应为景泰二年[6]253~256,[9]92~93。《创建城隍庙碑记》中记载了固原城建好后,在修城者的倡导下继续创建了城隍庙,故庙记中城隍庙的创建时间“景泰元年”为误。根据修庙历时近五个月[8]91,城隍庙应创建于景泰三年。
此外,文献中也有固原卫所辖千户所之城和其他堡城设城隍庙的记载。瓦亭城,军事地理位置重要,城池历史悠久,清光绪初进行维修,城隍庙建立时间应为明代或明之前。海剌都堡,地处楚藩王的牧场,成化四年(1468)巡抚马文升建为周围四里多的土城,七年(1471)兵备杨勉增筑[10]。乾隆时,盐茶厅治所移驻海喇都堡城时,城隍庙已有,应在明代建城后创建。《豫旺城城隍庙记》载:“堡城不祀城隍,豫旺恶乎祀?元太祖将定函夏……命豫王筑城……王信佛敬神,嗜造浮屠,修庙宇,年湮悉毁,惟城隍庙巍然独存。”[11]庙记作者将城隍庙建立上溯到元代豫王筑城后。实际上三边总制秦纮于弘治十四年(1501)在故城基础上修筑,设立平虏千户所,隶属固原卫[12],城隍庙应建于1501年后。庙记作者所言“堡城不祀城隍”为我们了解明清时期堡城是否建城隍庙提供了线索。礼制规定城隍祭祀于府、州、县三级治所,作者为清人,以当时的行政建置,豫王城为州县下辖的村镇,本应和其他村镇一样不祀城隍②。笔者认为“堡城不祀城隍”在明代则需分情况,如千户所城和下辖多个军堡的堡城,城池规模大,城内设军官和官兵守备,一般会建城隍庙。
卫、所下属的军事屯堡建城隍庙者,仅见一例。明大将沐英因随征陕甘有功,洪武初,赐沐家营、杨郎中堡等地为牧场。永乐初,因在牧场地界开设陕西苑马寺长乐监、开乐监畜牧官马,“而幅员遂狭,祗存杨郎中(堡)、古城、杨名、张元、蔡祥六堡而已”[13]。固原卫下辖杨郎中堡,在清代属海城县,民国为固原县杨郎镇。《民国固原县志》记载了杨郎镇旧城内有城隍庙,所祀城隍神为明黔宁王沐英。沐英死后,相传为此地城隍,建庙并雕刻神像祭祀,在民国九年(1920)地震前仍有正殿、庙房、钟鼓楼等存留,民国二十二年(1933)地方人士进行重修[14]。尽管至清光绪时封地之一的杨郎中堡废,由汉民居住[13]114,但对城隍神沐英的祭祀却延续下来。
清代废除卫所制度,改卫所为州县,县城城隍庙大多为明代所建,在其基础上进行修复,或是在清中后期新设厅治和县治新建。尽管宁夏地方志的数量多于明代,但平均到各府、州、县,仅一部者居多,三部者仅平罗一县,加之地方志的分布时段不均衡,仅能了解个别时段的历史情况。如清代宁夏府的志书均为乾隆时所作,只能了解宁夏府城中期以前的庙宇情况,尽管《乾隆银川小志》载“本朝屡修”[15],但仅有宁夏府城在地震后重修城隍庙的一次具体记录。修于清后期的《平罗县志》,使用了县档案册资料,除地震后重建外,还有知县重修的记录。地处“西河要冲”的广武营城在明代两次拓城,尽管嘉靖四十年(1561)经地震城池受到重创,但到康熙时城内及周边包括城隍庙在内的庙达12座[16]。这部宁夏唯一一部基层乡级地方志的价值在于,为我们了解明代具有屯田、戍守功能的营堡在清代时包括城池的经济、文化等发展情况提供了可能。可以据此推断,其他志书未详载城池内部庙宇的营城,如万历时新建的玉泉营城、洪广营城内也建有城隍庙。同治九年(1870),在灵州所属的金积堡城遗址上建立土城,不久成为新设宁灵厅治所,直至民国时期也未建城隍庙,为新设治所不设城隍的个例。
宁夏南部地区的城隍庙,多经同治年间战争被毁,后复建。战争结束后,于同治十一年(1872)新设化平直隶厅,城池为原土城基础上修筑[17]。根据庙内铁钟文字可知,城隍庙旧有,早于1837年而建。清廷于同治十三年(1874)升固原州为直隶州,统辖同年新设的海城县、平远县和硝河城分州,但海城县和平远县之城隍庙却迟至设县后的第四年和六年才创建,而硝河城分州则直接附于城外三圣庙内。说明在地方偏僻、经济落后又经历大的战争之地,创建庙宇存在困难,也从侧面反映出城隍之设的礼制在清末仍具有持久的生命力。下文海城县城隍庙记文,也说明在汉族人口少的情况下,缺乏信仰基础,庙宇维修受到影响,这也是城隍庙创建时间推后的原因之一。
明代宁夏地区处于北方蒙古势力南下的要冲,城池的军事防御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功能,因而城隍之祀的首要功能为保护城池和民众。城隍神作为冥界之神,对其祭祀也有安抚无祀鬼神的功能,尽管明代方志未载城隍神祭祀内容,但通过宁夏城“无祀鬼神坛,在城北,洪武间建”[18],“厉坛,在城北,指挥主祭”[18]150的记载,结合明初礼制规定,可推断在清明、七月望、十月朔日,由指挥将城隍牌位设于厉坛祭祀无祀鬼神。到明后期,镇城隍庙在信仰功能基础上还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功能。五月十三日和十五日分别是关公和城隍的诞辰,当天宁夏镇城的关王庙和城隍庙“趾错参拜,诸货骈集贸易”[19]。整体而言,明代宁夏地区的城隍祭祀遵循礼制,除南部地区杨郎中堡祭祀人物沐英外,再未见有关于人物神的记载。
清代志书对祭祀城隍的记载有所区别。《乾隆宁夏府志》载:宁夏府城“每岁春、秋同祭于山川坛。朔、望则行香于庙”[20],本应与城隍神发生联系的厉坛“每岁春、秋致祭。用地丁银四两六千六分”[20]181。山川坛在光化门外,厉坛在镇远门外,很显然城隍和厉坛不在同一地点祭祀。十月朔和七月望为祭厉之日,地方官仅于城隍庙中烧香。而在“风俗·四时仪节”部分,包括清明在内的三个祭厉之日,也未有城隍主祭厉坛的记载。说明至少在清中期以前,城隍信仰并未发展为民众参与的“城隍出巡”的活动。平罗县和灵州皆未有城隍祭厉的记载,而灵州方志中“风俗”部分显然抄自《乾隆宁夏府志》。宁夏北部地区,仅中卫县有“城隍神主厉祭”的记载,下文详述。此外,中卫县“城隍庙”条的按语:“今庙宇香火之盛,立仪仗,建寝宫,神及配具有诞辰,男女杂还以祭。其附会不经之甚,大抵皆原于二氏之说耳。”[21]作者的解释,说明乾隆时出现了城隍信仰受佛道影响而世俗化的现象,而当时中卫县并不一定存在此现象。
据学者研究,洪武二年(1369)城隍神改制,将城隍神设定为由首都到县五个级别,使其与行政级别相对应;明代中叶后,城隍庙恢复神像[22]。城隍神与行政级别对应体现在宁夏南部地区,固原州城隍庙“第三级献殿三楹,左右以海、平二县隍神配之”[23]。城隍庙设城隍神像的现象,固原州仍最为明显,除有三尺高的木像外,还有高四尺的城隍铜像一座[14]1256。乾隆《银川小志》载:“乾隆二十二年二月初七日午时,庙殿灾。是时,太守赵公本植被参,庙像忽自焚,民门传为异事。”[15]63此文献中的赵本植,为宁夏府知府,为人雷厉风行、廉察无遗,在宁夏任职期间均水利、治盗贼、创立银川书院等[20]162~163。笔者认为,为表达感激之情,士人倡导或民众自发,雕塑知府像,祀于城隍庙殿内,而非将其神化为城隍神,与兰州、天水等地祀汉代大将纪信为城隍神[24]不同。
三、宁夏地区城隍神信仰的功能
(一)守卫城池,御灾捍患
城隍神作为城市的守护神,守卫城池为其基本职能,而其为冥间地方官,掌管人间祸福,亦应为人们御灾捍患。管律《城隍庙重修碑》记载:“然则城以卫民,隍以卫城,其功匪细,崇乎其祀礼,伟乎其庙貌,夫岂过耶。况四境之内,日旵风倡,云兴雨霈,利益皆其所泽;马牛谷菽,水火桑麻,财用皆其所产;阐幽烛隐,福善祸恶,休咎皆其所司。是灵应于一方素矣,而信乎感格之不爽者,则又无间于上下之心。”[8]96庙记作者为进士出身的宁夏卫人,认为四境之内的一切事物包括农业生产、福祸善恶等均由城隍神管理,这是其灵应于一方的原因。民国《重修隆德县志》第四卷“金石”载:“兹定于正德八年正月,内有信士蒋经等,谒庙行香,诣平凉府静宁州隆德县城隍庙东廊下,见一钟铸造年久,风雨颓败……于是衷众施财,发心重造。用千金有余之金铁,铸造数围之镛钟,仗神灵之威灵,而器体纯。……殆见谒庙祈福,家家获福。扣钟禳灾,户户消灾。天地自立,而风调雨顺。万物自育,而国泰年丰。以致人无不和,而牺牲洁。神无不灵,而感格通。”[25]古人认为庙宇中神灵的感应与灵验离不开神器的完备,古钟为重要的神器之一,使其完备才能感应神灵,御灾捍患。因此,众人出资铸造铁钟,进而希冀城隍神能禳灾赐福。
(二)监察官员,威慑百姓
城隍之设充满了政治色彩,“朕立城隍神,使人知畏。人有所畏,则不敢妄为”[26]。统治者试图通过设立城隍神达到威慑百姓的目的。明清时,儒释道三教合流,城隍神成为道教的神祗,又与佛教掌管地狱之神的阎罗等同祀于城隍庙,神像个个面目狰狞、阴森恐怖,使祭拜之人心生畏惧,丧失邪念。如田赐《创修固原城隍庙记》载:“正殿五楹,金身丈六,栋梁桷榱,中绳直影。献殿巍峨,棂扉洞达。两厦之间,罗刹森森。刀林剑池,孽镜如照。阎罗庄严,仿佛对簿。”[14]943城隍之设的另一目的是监察官员,使其勤政爱民,廉洁奉公。“新官赴任,必先谒神与誓,期在阴阳表里,以安下民。”[27]明代,新官上任前,必须先到城隍庙向城隍神拜谒并起誓,这样城隍神对官员的行为起到一定的监察作用。朱栴《夏城城隍庙神应梦记》云:“予又问:‘人生世间,阴府所纪录者,何罪为大?’曰:‘……今之居官者,贪飨无厌,惟财利是求,于国家钱谷,侵克盗隐数盈巨万,剥削下民,卖官鬻狱,贿赂公行;为商者,乘时射利,昧己祈人,贸迁有无,争锥刀之末;为盗贼者,穿窬逾垣,恣为寇扰,劫夺行旅……久而人怨神怒,俾之败露,财散身亡,家业陵替,祸及子孙,此亦神之报也。’”[18]364~365反映了地方藩王对城隍神威慑力的认识,认为无论官员还是百姓只要作恶,作为掌管人们生死祸福的城隍神必然使其得到报应。
(三)惩恶扬善
城隍神不仅掌管冥间事物,还管理人间不平之事。遇不平之事,城隍神会显灵惩恶扬善,帮助蒙受损失之人。宣统《新修固原直隶州志·艺文志》记载了明清两代城隍神显灵惩恶扬善的例子。《城隍感应碑》载:“按碑刊于明嘉靖三十八年,邑贡生陈玥建在城隍庙内。其略云嘉靖壬子夏玥被同族巨绅诬控于官,官屈于势未能平其情。玥与同族绅同誓于隍神,族绅忽得暴病在床呻吟,自语曰‘吾不合欺陈玥也,神谴诚可畏。’不数日而卒,玥因勒石而以显应名其碑。”[23]474~475族绅和贡生鸣誓于城隍神,尽管双方皆为当时社会地位和知识水平较高之人,但诬陷贡生的族绅忽得暴病,使其相信神的谴咎之可怕,亦使贡生相信城隍神惩恶之灵验。《隍神显应碑略》载:“按碑刊于乾隆三十七年,绅民共建,在隍庙廊下。其略云:清平监民乔天仓,因携钱入城,寄于店内,原一千文,店伙误写一千五百文。阅二日,天仓取钱,店伙以误书实情告之,天仓生诬赖计,云:‘我本寄钱千五。’店伙付之,心不平,因鸣誓于庙,遂各散。又阅一日,天仓赴城,途中忽见皂衣人,与语曰:‘奉命传质’。天仓遂直入隍庙,跪阶下,若庭讯状。以手自批其颊,号呼曰:‘不应昧良’!里人以为神之灵也,遂泐石。”[23]483本存钱一千文的天仓因店伙计误写成一千五百文而赖账,心生不平的店伙计于是鸣誓于城隍庙。城隍神派手下传讯天仓接受审判,天仓来到城隍庙仿佛见到了审讯场面,后悔不已。尽管现在看来极具灵异色彩,但当时的民众却笃信城隍神惩恶扬善之灵应。
(四)驱赶厉鬼
明代宁夏地区各卫、所、州的治所,清代宁夏地区各府、州、县的治所,均建有厉坛,用以祭无祀鬼神。乾隆《中卫县志》:“厉坛在城西北,每岁三祭,祭日奉城隍神以主厉祭,设无祀鬼神之位于坛下。春则清明,秋则七月十五日,冬则十月初一日祭,仪节省于各坛,止行一跪三叩礼。”[21]57可见,祭厉之日为中国的三大“鬼节”,城隍神从城隍庙被抬至厉坛,由地方官主持祭祀仪式,通过叩拜祈求冥界的城隍神抚慰无祀鬼神,不要在人间作祟。明清时期,民众的鬼神观念浓厚,三大祭祀节日中,民众祭奠亲人、寄托哀思,城隍神对厉鬼的驱赶亦对民众心理起到安慰的作用。清代中后期,祭厉活动逐渐演化为声势浩大的“城隍出巡”活动,成为民众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的灵武市“城隍出府”部分可知,清末灵州绅士许相出资请回紫檀木城隍老爷像适宜移动,更便于清明节城隍出巡。上文所述清代固原州城隍庙内木城隍像和铜城隍像,应该也是为满足日常的城隍祭祀和祭厉之日的城隍出巡而设。清末,清明节城隍神主厉祭时,也会演戏诵经,安抚亡魂。如宁夏南部地区的硝河城“三月清明,公迎城隍出城至厉坛,演戏讽经”[28]。
据今人研究,清末宁夏府城一年有三次“城隍出巡”:第一次在清明前一天,城隍神一路巡游至“城隍行宫”③住宿,开场的庙会中有舞龙舞狮活动,之后还有打醮和诵经活动。清明当天,城隍神一路出光华门到社稷坛,民众沿途祭拜,最后回府。第二次在七月十五,地点在北塔,进行佛教的盂兰会、诵经、做法事和超度亡灵活动。第三次在十月初一,城隍神沿路到南关外的普济寺,沿途有唱戏和诵经打醮活动[29]。宁夏府城城隍信仰,在清后期更加民间化,演变为具有地方特色的与当地佛教、道教结合的民俗信仰活动。
(五)祈雨御旱
向城隍祈雨的方式在唐代即已盛行。唐时许多文人如张说、张九龄、许远、韩愈、杜牧、李商豫等都写过祭城隍文,祈雨解旱[30]。古代社会,农业的丰收与社会经济息息相关,在遇到天旱时,地方官有责任设坛向神求雨,因城隍为冥间的地方长官,县官亦会向城隍神祈雨,这一悠久的祈雨文化迨至清末不衰。如《重修隍庙记》:“县治旧有隍庙,年久失修。……欲筹款增修之,而邑多天方教,素不敬神,乃捐廉修二门一座,将东西墙建筑谕汉回绅士督工。虽未美轮美奂,而规模毕具,庙貌一新,神之格思,庶有冀乎?时值天旱,设坛祈雨。工成之日,普降甘霖,喜而志之。”[13]181
明代城隍之设充满官方和政治色彩,宁夏地区地处蒙古南下要冲,城隍神信仰的官方和军事色彩浓厚。随着清代北方边患的消除,宁夏地区的城隍神信仰逐渐民间化,但南部地区的民间色彩比北部地区更加浓厚。中央对城隍神信仰极力推崇的根本目的在于加强对地方的控制,通过对明清时期宁夏地区城隍神信仰功能的分析,可知这一目的已经成功实现,地方士绅与民众无不通过对城隍神的信仰活动进入到中央对地方的统治秩序中来。清后期,宁夏地区的城隍信仰发展为集信仰与娱乐为一体的声势浩大的“城隍出巡”活动,城隍神巡视城内外,寓意惩恶扬善和社会安定,人们参与其中,祈求个人与家庭的幸福安康。城隍文化延续至今,今宁夏灵武市、固原市、隆德县、泾源县等多地保留或复建城隍庙,成为弘扬传统文化宝贵的文化遗产。
【注释】
② 宁夏回族自治区图书馆收藏有宣统元年(1909年)、二年(1910年)宁夏地区的地理调查表,“附记”一栏中记录了各城市和村镇中的学校、寺庙、井、泉等内容。仅有《甘肃宁夏府宁朔县地理调查表》中的李俊堡和《宣统海城县地理调查表》中的杨郎堡内建有城隍庙。
③ 张传勇《明清祭厉与城隍行宫的建置》(《历史教学》,2020年第12期)载:“一些城隍行宫,不但建筑宏大,且树立城隍神像,与庙宇无异。……有关宁夏府西城外城隍行宫的记述则显示,院内建有城隍厅、孤魂堂、戏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