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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宜昌乡村产业问题与对策初探

2021-10-12聂春

锦绣·下旬刊 2021年10期
关键词:振兴问题与对策

摘要:本文通过考察宜昌乡村产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振兴宜昌乡村产业的路径和对策。

关键词:宜昌乡村产业;问题与对策;振兴

1.导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1]。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是产业振兴,而农民既是乡村产业振兴的主体[2],也是乡村产业振兴的受益者,所以必须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调动起来。

多年来,宜昌在促进乡村产业发展上多方协作,多元施策,久久为功,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我们通过调研发现,基于各种原因,宜昌乡村产业要想进一步升级发展,还有许多问题和不足需要改进。

2.宜昌乡村产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2.1产业单一,项目独立,各自为阵。我们所走访的乡村产业,或依托村落民居发展民宿,或开发山水资源发展旅游,或借助种养业龙头带动种养,他们大多分别处于产业单一,项目独立,各自为阵状态,农民增收门路狭窄。

2.2产业整合融汇发展受限。在乡村产业里,农耕文化、民俗文化、地方特色种养等元素只有充分整合融汇,才可能变成现实的生產效益。而整合融汇的载体是更高层次的项目,但由于投资开发的主体是低端民办企业,村一级组织受自身条件限制,难以对企业和项目进行有效的统筹协调。而企业则受认知水平和投资能力局限,大多难以和上下游客户以及村居主体形成互补互助的共享产业链和利益链,往往是有项目无产业,有产业无链条。

2.3产业发展龙头企业少、带动力弱。生态良好、有一定文化特色、美丽宜居的乡村,适合发展农旅结合产业,但往往因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教育、医疗、文化、金融等公共服务和通讯、物流等基础设施不配套,对大企业下乡缺乏吸引力。所在地的小企业基本属于草根创业,大多勉强维持生存,一旦实力壮大也会选择去城市发展。本土进城农村青年回乡就业创业热情不高,即使有外来企业落户,也往往招不到可用之人。

2.4农民土地主体地位被剥离。有些外来企业,通过流转方式成片获得农民土地,举办“种养+旅游”等类产业。由于农民贱卖了土地经营权,而举办产业的企业又因为就业待遇不高,就业容量有限,一般只招聘部分中老年农民上岗。绝大多数青壮年农民不得不离开土地,外出谋生。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当地农户因为在产业项目中无股份和分红,对项目赚钱与否并不关心。农民从自家土地上逐渐淡出,其土地主体地位被产业企业剥离。

2.5产品质量和市场监管体系不健全。上一轮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乡村产品服务质量和市场监管力量普遍被削弱,与当前乡村社会经济发展新形势不相适应。

3.振兴宜昌乡村产业对策探究

3.1龙头企业带动,构建产业组织体系。 首先,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应发挥各地资源优势,按照“一村一策,一乡一业,一县一品”的思路,清晰定位产业发展重点。其次,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完善产业体系。以优势资源为合作条件,引进产业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市场体系完备的龙头企业,兴办项目。重视培养返乡创业农村能人,培育有社会责任感的本土企业成长为产业龙头。再次,科学设计产业链条。整合本地自然资源、文化资源、交通优势、区位优势、人才优势,设计具有地域符号、成长性强的特色产品系列,形成产业链条。此外,还要推进品牌培育,增强品牌影响力。围绕宜昌绿茶、宜红茶、宜昌蜜桔、秭归脐橙、宜昌猕猴桃和乡土美食等,做响一批地域公共品牌,政府主导推广、关联企业共享。

3.2明晰主体权益,构建共赢互利分配体系。其一,推动“一业一社”同“一村一社”共进,实现村民组织化和产业组织化“双提升”。健全村社农民自主决策和产业内社员协同共享的民主协商机制。实现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对同业农民全覆盖。其二,突出村两委在构建农户与龙头企业利益链条中的主导地位。如农民土地流转,可通过村级平台进行,村级根据地类协商公布指导价,由村委会监证流转合同,村级收取必要协调费用,负责调解流转和土地使用、费用支付中的矛盾纠纷,兼顾三者利益。其三,保障农民全产业链参与和受益。对愿意流转土地的农民,优先在企业务工,并获得工资、分红和流转收入;对不愿意流转土地的农民,协调企业和农民按规划和标准种养,企业以略高于市场价收购产品。

3.3探索城乡互动,构建互促共荣支撑体系[3]。第一,以城带乡,让产业资源在城乡之间畅通流动。探索“以城带乡”新机制。启动城市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志愿者,以资金、项目、信息、消费联系帮扶乡村工作,实现城乡经济共荣、贸易互补、商情相通。第二,电商下乡,让优质农产品转换为现实价值。乡村交通不便,农产品附加值较低。可借鉴对鲜活农产品的运输物流政策,开辟农村电商运输绿色通道,支持顺丰、京东等物流企业开辟产业扶贷专线,降低物流成本。政府主导在京东、天猫等开办本地区特色农产品商城,提高地方品牌知名度;第三,引导市民游乡,促进乡村经济文化的持续繁荣。

3.4多方发力,构建源头治理监管体系。一是加强源头污染的管控。农业部门要加大农牧渔业投入品管控,杜绝高毒、高残留投入品进入生产领域。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使用生物防治、绿色种养技术,减少乡村土壤和水资源污染。二是加大乡村产品质量和市场监管力度。将农村市场作为监管重点,杜绝欺客宰客、掺杂使假、欺行霸市等行为发生。三是支持企业建设智慧农业,完善检验检测和质量溯源体系。四是通过村规民约引导农民自律诚信。保持农村质朴厚道的文化传承,让游客时刻体验到家的感觉。

参考文献

[1]梁奎.乡村振兴战略: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J].吉林农业,2019,(15):23-24.

[2]王东京:振兴乡村产业要以农民为主体[J].山东经济战略研究,2019,(10):38-40.

[3]孙久文.新技术变革下的城乡融合发展前景展望[J].国家治理,2021,(Z4):33-39.

作者简介:聂春(1975—)女,湖北兴山人,讲师,研究方向:农业科技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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