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与发展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平衡原则探究
2021-10-12张虹
摘要:古往今来,个人与集体之间都会发生各种利益冲突,且这种冲突可大可小,就现代企业与个人而言,二者之间所导致的利益冲突就使得知识产权法应运而生。本文中将简单探究驱动与发展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平衡原则,同时了解了它的适用领域。
关键词:利益平衡原则;知识产权法;适用领域;体系;驱动发展
知识产权法产生于人类社会不断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过程中,它为劳动成果提供了保障,是一种重要保障权利。当前,该保障权利是非常适用于知识产权的利益冲突活动中的,所以就出现了利益平衡原则,它希望确保知识产权法健全化。
一、知识产权法与利益平衡原则的基本概念
知识产权法为产权人利益提供了合法保护,在一定范围内它也负责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不同于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原则则在特定范围内针对所有对象提出利益平衡划分基本法律原则,并将该原则作为标准,有效调整利益冲突问题。一般来说,利益平衡原则是能够为知识产权纠纷提供有效解决途径的,所以它也是知识产权法中的关键部分,它也为知识产权法立法提供了一定参考依据。在本文中则重点探讨了知识产权法中的利益平衡原理基本应用策略要点。
二、知识产权法与利益平衡原则的关系
知识产权法包含利益平衡原则,所以可以在知识产权法中阐述利益平衡体系的建立内容,大体来说它反映出了以下几点关键内容:首先,可通过利益平衡体系确保私人或公共利益完全平衡,这在知识产权中有所体现,即要保证构建一个利益平衡原理基础,这一点在《著作权法》中有所提及,它推动了文学作品的有效推广与传播,价值作用表现明显。而在《专利法》中也阐述了这一点,这一点与知识产权法中的立法核心恰好相同,所以才说利益平衡完全可作用于产权法中,解释产权法中的某些关键内容;其次,在知识产权法中,利益平衡原则可结合标准制度提出某些针对利益冲突的重要法律内容,实施知识利益平衡划分过程比如说针对作品出租权的前利益平衡划分;再次,需要基于体系之外分析知识产权法相关内容,扩展法律内涵,推动知识产权实现利益有效平衡,保证对知识产权法中的各种发展战略、规范以及政策等等内容进行分析,保证知识产权利益平衡保障到位。许多企业都需要获得知识产权保护,并运用到利益平衡基本原则,结合产权法对知识产权内容展开单一保护过程,确保利益平衡全面有效实现[1]。
三、知识产权法中利益平衡原则的适用领域与方法
利益平衡原则在知识产权法中应用范围较大,可适用领域与方法都相当之多。下文简单谈3点。
(一)对私有领域与公有领域的划分
首先在私有与公有领域划分方面会采用到利益平衡原则,结合知识产权法展开分析,确定权利种类与保护规模,比如说在科技、文化等等领域都能体现这一点内容,这是一个从无到有的完善过程。某些特殊知识产权如商业机密、高级学术研究成果会采用到利益平衡原则,基于知识产权层面上衍生新的认可专利权,确保彻底掌握此项发明内容,并做好承担一定风险的可能性。必须承认,像高级学术研究成果可能會被某些不法分子抄袭偷窃,为此就要采用到利益平衡分配原则,结合创作技术内容分析相关仿冒情况,深刻理解知识产权中所存在的专利权所属,并对利益平衡适用成果进行进一步分析,了解公有部分与私有部分之间的关联关系与区别,体现私有领域与公有领域之间各自功能,确保发挥它们在知识产权法中的重要应用作用,体现一定价值,这为随后私有权利应用年限的提出与确定都是有好处的[2]。
(二)对私有权利应用年限的提出
利益平衡原则中需要对私有权利的应用年限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约束,保证对知识产权较为特殊的物品权内容进行阐释,保证知识产权时效性足够强。比如说结合专利类型知识产权进行分析过程中,需要结合其新专利类型与外观设计类型来设定知识产权年限(应当为10年)。在这一过程中,应该商讨私有权利的应用年限,因为一旦知识产权的公有保护年限到期就会自动转入到私有领域中,可供民众所以应用支配。就这一点来讲还需要对知识产权内容,制度个体与整体之间的利益平衡体系建设进行进一步分析与调整。
(三)对平衡权利行使方法的提出
最后要提出平衡权利行使方法,对知识产权中的利益平衡原则进行分析,实现平衡权利行使方法有效调整,落实相关规范内容,保证知识产权人能够随意行使其自有权利。而在结合权利行使过程还需要对其他相关利益人所造成的利益影响进行分析,保证权利行使到位,结合合法权益所造成的影响结果进行分析。主要应该对当前社会中某些民众的合法权益所造成的影响进行解释,确保其继续受到法律保护,如果不再保护需要收回权利,对社会大众所具备的合法应用权限进行进步分析,对知识产权中所拥有的个人利益所造成的任何影响进行分析,优化自身权利,对自身权利限内容进行调整,确保知识产权被合理应用[3]。
总结:
在我国,知识产权法中的利益平衡原则适用性探究一直是法律层面上的热点问题,它关乎大多数人利益,为始终保持一种平衡状态,就需要对其利益平衡体系进行构建。总结来讲,需要通过利益冲突内容来展开分析,深度了解利益平衡原则所发挥的主要作用以及适用领域,推出有效平衡之道,体现知识产权法的权威性。从本文研究结果看来,知识产权法中利益平衡原则的适用领域范围还是相对较广的,值得在未来进一步研究应用。
参考文献:
[1]梁杨清. 知识产权法中利益平衡原理的适用[J]. 法制与社会, 2020, 000(011):208,226.
[2]高凌霄. 探讨知识产权法中利益平衡原理的适用[J]. 卷宗, 2019, 009(012):280.
[3]俞风雷. 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利益平衡理论及其制度构建——以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为例[J]. 求索, 2019, 000(006):82-87.
作者简介:张虹(1990—),性别:女;民族:汉族;籍贯:浙江杭州;工作单位: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方向: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