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银行支农支小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分析
2021-10-12宋穗
宋穗
摘要: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和政府干预理论,从信贷资源配置、融资成本、防控风险三个方面分析了农商银行存在的不足及问题的成因,并针对问题从农商银行内外部因素提出了建议,以期为农商银行建设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和优化外部监督提供解决方案。
关键词:普惠金融;农商银行;支农支小
1.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1.1相关概念界定
支农支小是指加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降低相关经济实体融资成本。由于大量有限资源直接或间接流入大型企业、国有企业、房地产等高利润区域,农民和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长期得不到满足,而且加剧了金融风险。加大对“支农支小”的扶持力度,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必然要求。
1.2理论基础
1.2.1信息不对称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指出,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由于地位的不同而获得的信息是不同的,从而导致地位高、信息量大的一方获得更多的利益。这种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在对农民和小微企业放贷的过程中,由于农民和小微企业一般规模较小,内部管理不规范,缺少有效抵押物,导致银行在贷款时为了确保贷款人的还款能力,需要花费较大的成本调查贷款人信息,为了平衡银行收益,银行贷款的利率也会提高,这也直接导致了农民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1.2.2政府干预理论。20世纪30年代的金融危机暴露出金融行业只依赖市场调节所存在的弊端,此后,国外对政府应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的作用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在此背景下,政府干预理论提出,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不能只依靠市场自身的作用,政府应该主动对市场进行干预,以确保市场的平稳运行。
2 农商银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1存在的问题
2.1.1信贷配置资源偏离定位。尽管农商银行设立的根本目的是通过一系列的措施,为农村地区金融发展创造环境,为三农和小微企业提供普惠金融,但近年来随着经济下行、金融风险增加且三农和小微企业获得的利润微薄,导致一些农商银行在支农支小的定位上出现了偏移。满足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融资需求作为农商银行的立身之本,但一些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偏离支农支小的本心,将资金抽离农村,还有一些农商银行企图“抄近路”,将资金挪用至房地产和其他限制领域,不仅不能解决三农、小微融资问题,还大大增加了金融风险。
2.1.2融资成本高。成本的高低是决定一个企业能否生存下去的关键之一,农商银行普遍存在融资成本较高的问题,这个问题主要是由于农民和小微企业缺少有效抵押物,银行借贷风险大而导致的。
在农商银行业务中,抵质押类贷款占比一直高于保证类贷款占比,且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反映出村镇银行对缺少有效抵质物的农民和小微企业贷款意愿不足,这就导致很多农民和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再者,融资成本的增加导致银行的利润率下降。
2.2原因分析
2.2.1金融产品同质化严重。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农户有着不同的需求,对农商银行金融产品及服务多样化的需求日益增强。而农商银行的一些产品只是照搬以往的产品模式,没有以客户的角度去思考客户需求,产品和服务创新跟不上农村发展的步伐,导致农商银行“支农支小”的定位出现偏离。
2.2.2缺少有效抵押物。由于农商银行的服务对象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民没有不动产或者所拥有的不动产价值较低;小微企业处于创业初期,经营场所甚至设备多为租用,缺乏有效抵押物,抵质贷款难度大。然而,为了控制自身的业务风险,银行通常除了对优质客户提供信用贷款外,还采取一些担保措施,导致了“融资困难”和“融资成本高”的问题。
2.2.3风险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有效的风控管理从放款时落实审查,到贷款后的管控机制, 全程都需要明确相关人员责任,严格按照银行内部程序办事。银行虽然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但实际的贷前审查、信用评级、抵押物评估、贷后监督等程序仍然存在不少的漏洞。
3优化农商银行“支农支小”的具体对策
3.1内部控制因素
3.1.1完善内部控制制度。① 内部控制的完善需要强化银行内部控制的制度,在企业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一个全面、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促进农商银行加快适应当地的环境。②为了确保制度的执行力,所有流程都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规范执行,制定行为规范考核标准和惩戒措施,将各环节的责任明确到个人,对于存在不规范行为的环节,应当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1.2提高战略和产品创新力。针对农商银行金融产品同质化严重,缺少面向当地特殊需求的产品的问题,可以充分运用创新思维,在降低金融风险的同时创新银行担保方式。①农商银行充分扎根于农村地区,金融产品的创新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特点,将三农和小微企业的需求与当地种植业、养殖业等行业结合起来,鼓励员工积极了解相关行业知识,有针对性地研发金融服务和产品。
3.2外部监管因素
3.2.1强化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县域金融监督队伍建设,适当向基層银保监管队伍倾斜资源,确保基层队伍能够下沉到县办。同时,进一步加强监察部门各级内设机构设置,为各部门划清责任线,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协调部门间沟通不畅的问题。
3.2.2完善监督工作方式。完善农商银行业务办理过程中的数据监测,强化对非现场监管数据的动态监测,加强监控系统使用率,对银行运营过程持续跟进监控,在日常工作中做好随机抽查,避免某些银行为了达到绩效考核在检查之前弄虚作假。注意控制数据真实性,从源头上控制数据质量,禁止数据编造,针对长期偏离定位的农商银行,基层监管部门除了对其进行约谈、提示等直接措施外,还可采取一些间接措施,如:农商银行支农支小的贷款占银行总贷款的占比过低,可以适当限制银行除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以外的贷款发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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