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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教育学专业的发展现状分析

2021-10-08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9期
关键词:教育学办学机构

■ 朱 娴

(南京邮电大学,江苏 南京 210023)

一、研究缘起

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党的十九大做出了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教育肩负着培养人才的重任,要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走好教育这一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的先手棋[1]。走进新时代,党和国家始终不渝地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教育事业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贯彻十九大精神,聚焦教育发展,部署了面向教育现代化的十大战略任务,其中明确指出要开创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2]。《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更是详细提出:“要坚持教育对外开放,形成更全方位、更宽领域、更多层次、更加主动的教育对外开放局面”[3]。为顺应我国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作为教育对外开放重要载体的中外合作办学也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目前我国中外合作办学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专业领域已经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等11个学科门类200多个专业。面对新的挑战和机遇,中外合作办学更应当致力于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各行各业所需要的人才。教育学学科建设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中外合作办学涉及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教育的欲求越来越强烈,对教师队伍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些都从客观层面对教育学学科发展提出了更多期许。由此可见,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是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中外合作办学应当发挥其独特优势和探索作用,为教育行业输送更多具有国际视野的人才。当前在我国时代转折和国际形势转变的大背景下,如何推动教育学学科融通中外、向深发展,建设高水平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如何优化中外合作办学教育学学科布局?如何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教育学专业的办学质量?这都需要我们密切关注,深入研究,提出对策,落实行动。综上,本文对教育部审批和复核的全国33个开设教育学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相关调查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旨在了解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教育学专业的发展现状,聚焦中外合作办学教育学专业的问题与不足,为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提供对策与建议。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对象

本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发布的“教育部审批和复核的机构及项目名单(2021年3月8日更新)”中33个开设教育学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为研究对象,较为完整地统计了我国开设教育学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及其办学基本概况,内容涵盖举办高校名称、办学类型、办学地点、招生起止年份、开设专业、办学层次类别等。依据《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教育学一级学科下设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成人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特殊教育学和教育技术学10个二级学科[4]。本文研究对象开设专业均隶属于教育门类下的教育学一级学科,体现了研究的广泛性和覆盖面。

(二)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式,从开设教育学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办学时间周期、机构项目地区分布、中外举办方水平、人才培养层次、招生方式与学位授予、专业布局等六个维度对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教育学专业的发展现状进行全面分析。

三、研究分析

截至2021年3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发布的统计数据中开设教育学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共计33个。其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数量为31个,占总数的94%;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仅2所,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宁波诺丁汉大学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渭南师范学院莫斯科艺术学院[5]。下文将从6个维度分析中外合作办学教育学专业的发展现状。

(一)办学时间周期维度

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相对来说发展历史较短,属于教育领域的新兴事物。严格意义上,2003年9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颁布实施是我国依法开办中外合作办学的开端。本研究通过对教育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开办时间的梳理,发现湖北大学与澳大利亚悉尼大学2003年合作举办的教育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是我国首个教育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由此可见,我国中外合作办学在兴起之初就涉足教育学学科,专业发展起步较早。自2003年首个项目开办以来,我国在18年间先后开办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33个。从我国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动态曲线图(见图1)来看,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数量呈现相对平稳的小幅度上升态势。2013—2016年期间,此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数量增幅较大,增速较快。在研究统计的所有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中,60%机构项目的办学时限不超过5年,且仅有18%的机构项目的办学时限高于10年。总体而言,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教育学专业发展较为缓慢,但开设教育学专业的机构项目数量一直稳步上升。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目前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未来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图1 教育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动态曲线

(二)地区分布维度

我国33个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分布于全国17个省份。从省域分布来看,各省市开办的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数量均较少,省际差异不明显。湖北和黑龙江两省分别开办4个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数量并列全国第一;上海、江苏、湖南和吉林四省市以开办3个机构项目的数量并列全国第二;北京和浙江两省市并列全国第三,各开办2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其余各省份均只开办1个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见图2)。从区域分布来看,以国家统计局经济带分区为标准,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主要分布于中东部地区,其中中部地区更是占据半壁江山,机构项目总量并列全国第一的湖北和黑龙江两省均属于中部地区。经济与教育相对发达的东部地区机构项目数量略低于中部地区机构项目数量。而西部地区数量寥寥,此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数量仅占全国总量的9%[6]。由此可见,中部地区已经成为我国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的主要阵地,东部地区也凭借自身优势成为此类机构项目开办的优选之地[7]。

图2 教育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省域分布

(三)中外举办方水平维度

中外举办方的实力水平是决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水平和社会认可程度的关键因素。从中方举办者来看,我国开设教育学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涉及31所国内高校,包括教育部首批认定的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3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其中仅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1个教育学一流学科。31所国内高校中还包括2所民办本科院校,其余均为普通本科院校。

从外方举办者来看,我国已经与世界7个国家33所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开展了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其中外方合作高等教育机构包括德国1所,澳大利亚4所,美国16所,韩国3所,丹麦1所,英国4所以及俄罗斯4所(见图3)。在这33所外方合作院校中,综合实力或者教育类专业排名进入全球权威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S排名前两百的高校仅4所,占比12.1%。在这4所高校中,诺丁汉大学、悉尼大学和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的教育类专业QS排名达到全球前100名。

图3 教育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外方举办高校国家

(四)人才培养层次及规模维度

我国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已经涉及本科、硕士和博士三个层次的人才培养。在本研究统计的33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中,有24个机构项目开展本科教育;9个机构项目开展研究生教育,其中仅宁波诺丁汉大学1个机构同时开展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教育,其余均只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教育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均每年招生一期,每期招生人数各机构项目不等,绝大多数机构项目招生人数都不高于100人。数据显示,总体上我国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招生规模不大,开展研究生教育的机构项目数量较少,人才培养明显偏向于本科层次。

(五)招生方式与学位授予维度

从招生方式看,我国24个开展本科教育的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均采用“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的招生方式。开展研究生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更倾向于采用“自主招生”的方式,自主招生比例高达78%,仅2个项目采用“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方式,将招生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学位授予方面,58%的开展本科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仅颁发中方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其余开展本科教育的机构项目同时颁发中方证书和外方学士学位证书。多数开展研究生教育的机构项目仅颁发外方硕博士学位证书,占比高达78%,其余项目同时颁发中外方学位证书。可见,开展研究生层次人才培养的机构项目以颁发外方证书为主。

(六)专业布局维度

根据《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划分的学科目录可知,教育学一级学科下拥有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等10个二级学科[4]。调查发现,我国33个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共开设7种专业,分别是职业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教育学、儿童发展与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国际高等教育及现代教育技术。这些专业涵盖了教育学一级学科及其下5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半数尚未被涉足。首先学前教育是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开设最多的专业,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机构项目共21个,占总数的62%,数量遥遥领先;其次,教育学专业和小学教育专业的数量略高于其他专业的数量,分别占开设专业总数的17%和9%,位列第二和第三(见图4)。其余专业开设数量极少,其中华东师范大学与美国艾里克森研究院合作开设的儿童发展与早期教育专业,其名虽异于学前教育专业,但研究方向与学前教育专业相近。由此可见,我国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以学前教育为主,在儿童教育和基础教育方面力度较大,但在近年来较为热门的教育技术学、比较教育学等领域涉足较少,甚至尚处空白。总体上,我国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开设专业覆盖面窄,重复率高,教育学科领域空白点较多。

图4 教育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布局

四、结论与讨论

(一)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总体发展势态良好,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效能

得益于“坚持教育对外开放”的战略部署和党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我国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始终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虽然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数量的增长幅度较小,但自举办以来一直呈现平稳增长趋势。部分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办学年限较短,已经停办或停招,但仍有新的合作办学机构项目不断新增。例如,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与美国东北州立大学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湖南师范大学与美国圣约瑟夫大学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都是从2021年开始运营的新项目。截至目前收集到的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数据信息,机构项目总量发展趋势短期内未显示波动倾向,仍持续向好发展。

面对百年未有的新时代大变局和百年不遇的世界疫情,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正面临巨大的考验。但作为留学受阻学生的国内升学路径和选择,中外合作办学所面临的挑战亦是难得的机遇。当前在“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的政策保护和“优化学科布局”的战略引导下,尽快适应新的国际形势,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效能,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总体发展不会受到较大影响,未来将会有更大的发展和进步空间。

(二)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地区分布差异较大,要注重区域发展均衡性

数据显示,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地区分布差异较大。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以我国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部分省份、直辖市为主要办学阵地,西部欠发达地区此类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数量较少,智力支撑明显不足。近年来,西部地区人才流失一直是两会聚焦的热点话题。中东部地区部分省份实力雄厚、经济发达,重视高层次人才的储备,给予人才引进较大的投入和支撑,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较大。而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和生活环境都不具优势,引进人才难,留住人才也难。同时,西部地区教师外流现象也很严重,存在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矛盾,更缺乏具有国际视野的师范人才。

“十四五”时期,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区域协调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8]。区域协调发展对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也提出了更高的新要求。在第十一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上,教育部国际司办学处处长毛东敏指出,要以合作办学区域和地方发展为新抓手。我国中外合作办学要把海南、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和北京雄安新区建成中外合作办学新高地,要把东北部地区作为北方中外合作办学窗口,政策要向中西部地区倾斜[9]。

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应该紧跟大局,缩小地区分布差异,立足区域经济发展。要让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较好的省市继续发挥优势,做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的领头羊;也要将目光转向暂未涉及或涉及较少的省市和西部偏远地区,打破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局面。国家应做好宏观调控,出台和完善倾向性政策,增强对西部地区的支持保护力度,弥补其发展和先天不足。各地区要找准定位,改革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模式,打造区域特色,探索新型高等教育国际化之路;要充分认识到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的独特优势,大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师范人才[10]。这既能为中西部地区相关领域输送高层次人才,又能改善和促进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区域科学布局。

(三)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外方举办高校层次有待提升,要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从我国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双方举办者层次水平角度来看,高水平举办高校数量较少,以教育学为优势学科的举办高校更是屈指可数。中方举办者多为普通本科院校;外方举办者87%以上都为综合实力及教育类专业QS排名两百名以后的院校。根据上海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教育学学科数据,发现中方举办高校仅华东师范大学和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在列,但排名均在200名后;外方举办高校有9所在列,但除弗林德斯大学、阿拉巴马大学、诺丁汉大学和悉尼大学排名前200名,其他大学排名均靠后。可见,从境外举办方高校排名的角度来看,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并未充分引进外方优质教育资源。双方举办者水平是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水平有力的基础保障,我国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在对接世界一流大学或学科方面尚需加强。另外,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中“短期办学”现象扎堆出现,60%的机构项目的办学周期仅为5年及以内。这些外方低层次高校来华与中方高校短期合作的机构项目,似乎以获取收益为目的的意图更甚,这对于提高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非常不利。

十九大以后,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社会现阶段的主要矛盾对发展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教育事业也开启了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到要建设高质量的教育体系[8]。因此,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在未来的发展进程中,应该在保证“量”的基础上实现“质”的飞跃。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发挥其教学与科研优势,更多地参与到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建设中。在选择外方合作办学对象时要进行慎重且全面的考察,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尤其在世界疫情的大背景下,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更应抓准时机,吸收借鉴外方师范人才的培养理念和方案,打造“本土留学”模式,努力建设一批高水平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10]。

(四)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高层次人才培养规模较小,要逐步调整人才培养类型与层次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教育事业被赋予新任务和新使命,教育对外开放正面临更全方位、更宽领域、更多层次、更加主动的新局面,国家教育领域亟需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人才。人才是富国之本、兴邦大计。高层次人才是实现中国梦的强力支撑,也是国际竞争中的战略优势。我国重视高层次人才培养,在指导高等教育发展的政策文件中就有明确体现。《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为高层次人才培养指明方向,提出:“推进高层次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不同层次学生的培养结构,适应需求调整培养规模,适度扩大博士研究生规模,大力培养高精尖急缺人才”[11]。

据上文数据显示,我国73%的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仅培养本科层次人才。研究生层次人才培养规模较小,其中只有宁波诺丁汉大学开展博士研究生教育。可见,现阶段我国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以本科生为主,对于高层次人才培养贡献不足,无法满足社会需求。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具有独特优势,是借鉴吸收国外教育理念和优质资源,培养国际性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在优质教育人才高需求的社会背景下,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应意识到自身责任和使命,发挥优势,融通中外,逐步调整人才培养类型,适度扩大高层次人才培养规模[12]。充分发挥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效能,为国家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高层次人才资源储备。

(五)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覆盖面较小,要科学规划学科专业布局

通过对我国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统计分析,发现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开设专业仅涉及半数教育学下属二级学科。在教育学原理、教育史、比较教育学、成人教育学和特殊教育学领域尚处于空白。而部分专业重复出现的现象较为严重,如在仅有的33个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中,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机构项目数量高达21个,占比过半。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存在比例失调的结构性矛盾,专业布局不均衡。这种现象也暴露出我国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严重问题:领域覆盖面狭窄,合作办学重心放在儿童教育和基础教育方面。而中外合作办学作为一种融合国内外教育资源的特殊形式,是兼容国内外理念推动学科向深发展的重要契机。目前,部分教育学二级学科迫切需要大力发展,比如随着新兴技术涌现与互联网快速发展而受到广泛关注的教育技术学。特别在疫情期间,国家“停课不停学”的号召加速了教育信息化进程,教育技术学学科发展更是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十四五”期间是我国社会和科技发展的关键期,国家对教育技术学高级人才有着大量需求。我国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应该拓宽涉足领域,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为教育学学科全面协调发展贡献力量。为打破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布局不均衡的局面,国家应该做好统筹规划,合理设置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布局,积极引导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方向,加大对紧缺专业的支持保护力度。教育学中外合作办学本身也应明确办学目标和发展定位,科学规划学科专业布局,打造多元化办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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