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康复护理对脑出血患者肢体功能、生活质量的改善作用
2021-10-08周慧鹏
周慧鹏
(河南省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医二科 平顶山 467099)
近几年来随着医学的进步发展及人们生活品质的提高,对于脑出血的治疗要求已不仅局限于挽救生命,而是延伸到患者治疗后肢体功能和生活质量保障方面[1~2]。如何帮助患者更好、更快地康复,已经成为脑出血临床治疗重点研究课题之一。近期,我科在脑出血患者临床护理中引入了早期康复护理干预,在提高患者出院后生活质量、恢复肢体功能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取2016 年1 月~2019 年1 月我院收治的脑出血患者106 例为研究对象,依据护理方法分为对照组和研究组,各53 例。对照组男30例,女23 例;年龄45~75 岁,平均年龄(66.36±4.15)岁;高血压病史3~21 年,平均(14.48±1.15)年;出血部位:脑干13 例,基底节区34 例,丘脑5例,脑叶1 例。研究组男28 例,女25 例;年龄47~75岁,平均年龄(66.97±4.06)岁;高血压病史5~21年,平均(14.87±1.54)年;出血部位:脑干15 例,基底节区30 例,丘脑6 例,脑叶2 例。两组患者性别、年龄、高血压病史、出血部位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纳入标准:经脑部CT 扫描等影像学检查,结合病史询问、临床症状与体征分析等明确诊断为高血压脑出血,且出血量在30 ml 以内;患者发病后存在肢体偏瘫;神志清醒,可听从指令完成康复锻炼动作。排除标准:合并其他脑部创伤性、病理性疾病;患者发病前存在肢体功能性疾病;中途转院。
1.2 护理方法对照组实施常规护理,根据医嘱提供相应治疗、护理,入院后进行入院宣教,告知家属患者具体病情变化、陪护期间注意事项等,病情稳定后则介绍康复锻炼方法,并叮嘱家属监督、辅助,出院时告知其复诊时间。在对照组的基础上,研究组实行早期康复护理干预。(1)早期心理干预。以患者、家属为服务对象,入院时对患者(患者心理评估可在患者清醒后)、家属心理状态进行综合评估,从而制定个性化心理疏导方案,及早进行并贯穿始终,消除患者病后恐惧感、家属焦虑感等,减轻患者及其家属的心理压力,获得患者及其家属的信任;同时,鼓励患者多与外界接触,与之建立友好护患关系,必要时还可介绍成功病例现身说法,帮助患者树立康复信心,积极接受治疗。(2)早期康复锻炼。发病后24 h,应严密监测患者生命体征,尽量不搬动患者,协助其维持肢体功能位,避免患肢肌肉痉挛、关节脱节变形。术后2~3 d,患者此时生命体征稳定,脑血肿症状控制良好者可适当在短时间内进行肢体关节被动活动,避免关节活动受限。护理人员在为患者做肢体关节被动活动时,应注意按摩顺序,指导患者保持平卧位,从上到下,由近及远,从健侧开始直至患侧,对各关节进行被动按摩与运动,每日1~2 次,每次半小时,注意保持动作轻柔。术后3~10 d,增加床上被动活动量,按照缓慢、柔和、以患者感觉不耐受为宜、逐步增加运动量的原则,逐步恢复患者肢体功能。术后11~20 d,根据患者实际情况进行床上主动运动,依照先健侧后患侧、从易到难、动作舒缓、量力而行的原则进行。术后3 周,指导患者离床活动,患者最开始于床边静坐,再借助护理人员或者家属的力道缓缓站起,缓慢前行,叮嘱患者不可操之过急。每日坚持离床3~4 次,而每次离床时间应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做调整。
1.3 观察指标(1)两组患者肢体功能康复效果比较。观察患者护理后3 个月的偏瘫肢体功能康复效果,并计算其肢体功能康复优良率,优良率=(优例数+ 良例数)/ 总例数×100%。判断标准:患者可抬起重物,可以筷子夹起食物或者正常行走,生活能够自理,肌力恢复至3~4 级,则为优;患者可抬起一般物品,但不可抬重物或者可以抬重物但仅能持续数分钟,或可下床行走但速度迟缓,生活基本能够自理,肌力恢复至2~3 级,则为良;只能拿轻物,手臂可以抬起,活动不灵活,无法下床行走,腿可以在水平方向移动,部分生活行为依赖他人,肌力恢复至2级,则为可;手不能提,手指不灵活,无法抬腿、移动,仅能见肌肉收缩,生活完全无法自理,肌力在1 级左右,则为差。(2)两组护理前后生活质量评分比较。参考脑卒中后生活质量量表,评估患者护理前(病后生命体征平稳时)、护理后(出院时)的生活质量水平,评估项目包括手活动能力、行动能力、情绪变化、日常行为能力等,评分0~100 分,最高100 分表示生活质量水平极高,评分越低表示其生活质量水平越低。
1.4 统计学方法数据采用SPSS20.0 统计学软件分析,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率表示,采用χ2检验。以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肢体功能康复效果比较研究组患者肢体功能康复优良率为94.34%,高于对照组的79.2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肢体功能康复效果比较
2.2 两组患者护理前后生活质量评分比较护理前,研究组和对照组的生活质量评分是(49.31±5.48)分、(49.72±5.17)分,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t=0.396,P=0.346);护理后,研究组生活质量评分是(90.15±3.18)分,高于对照组的(79.86±6.34)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10.562,P=0.000)。
3 讨论
脑出血作为一种严重的急性脑血管疾病,是当前中老年人死亡的主要原因。脑出血有起病急、病情凶险的特点,多因高血压引起,在国内脑卒中发病率中占比高达30%[3~4]。据报道,脑出血急性期病死率高达40%,急性期过后可遗留程度不等的神经功能障碍,表现为肢体偏瘫,严重影响患者生活自理能力,降低其生活质量[5]。
护理服务作为医疗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效、优质的护理服务在改善脑出血患者预后方面效果突出[6~7]。目前,脑出血患者术后常规护理方案存在机械性、片面性等缺陷,无法满足患者、家属护理需求。早期康复护理用于脑卒中术后护理的依据是:脑出血患者神经功能损伤后,中枢神经系统在功能、结构上具备功能重组、代偿能力,表现为细胞树突“发芽、轴突再生、突触阈值改变等”[8~10]。基于此,本研究对脑出血患者肢体偏瘫后实施早期康复护理,通过早期功能康复训练方式,促使部分受损神经元再生,一般而言,在发病数天后开始,在病后1~3 个月内最快,3 个月后可因部分继发性障碍降低康复速度。早期康复护理实施是从患者病后24 h 开始进行,此时期以保持肢体功能位为主,从病后第2 d~3周内,逐步从被动活动转为主动活动锻炼,逐步恢复患者肌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同时辅以全程心理护理干预,保证患者心境平和、积极配合锻炼。本研究结果显示,研究组肢体功能康复优良率、护理后生活质量水平均高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明早期康复护理在改善脑出血患者肢体功能、生活质量方面有积极作用。综上所述,脑出血患者适宜在病后实施早期康复护理,可改善肢体功能康复效果,并提高生活质量水平,建议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