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县域产业扶贫项目发展分析
2021-10-01曹金鸽
曹金鸽
2021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脱贫攻坚胜利号角吹响为乡村振兴拉开帷幕,产业扶贫项目作为乡村经济发展的重头戏和敲门砖,对发展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振兴乡村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如何发展持续又稳定增收的产业扶贫项目,是实现乡村振兴发展的重中之重。
但从目前情况看,各地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效果不佳,并且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导致贫困户脱贫成效有待进一步提高。笔者主要以县域乡村振兴为例,在此背景下对产业扶贫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索产业扶贫项目未来的发展方向。
县域地区产业扶贫项目发展的必要性及意义
目前我国正处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内,统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任务和项目,避免重复建设和资金资源浪费,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发展产业扶贫项目,首先,要实现产业振兴和增加农民收入,努力打造县域产业项目特色,保证项目实施达到的预期效果,确保贫困农民参与其中并获取相应报酬。其次,有利于保证项目有效管理和效益发挥,避免出现地方政府投资的各类扶贫车间、基地项目多头重复评定、重申报轻管建。同时,明确要求已实施项目严格建立落实利益联结机制。最后,要强化产业项目后期运行和管护使用,促进地方政府建立运营管护长效机制,明确管护运行主体和经费来源,加强后期管护,杜绝出现项目闲置废弃、无法使用甚至损毁等绩效不高情况。
县域地区产业扶贫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目前情况看,产业扶贫项目在拉动贫困人口收入,改善贫困地区生活方面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由于产业发展基础薄弱,再加上产业项目自身发展缓慢,致使一些产业扶贫项目建成投用后未能达到预期的效益目标,贫困地区发展仍面临错综复杂的局面。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产业扶贫项目经营中断现象时有发生。招商引进扶贫产业,本是一件村集体、农户和企业多方共赢的好事,但由于前期招商工作不够扎实,未开展充分调研、组织相关人员到外地进行观摩和学习,没有充分考虑当地的资源环境禀赋、产业结构和农户的种植养殖传统等,引进的企业可能出现严重的“水土不服”,无法与当地实现融合性发展,导致企业难以长期持续稳定经营,效益目标难以实现。
2.双方签订的租赁或者承包协议不尽完善。从目前情况来看,深度贫困县地区大多数扶贫车间和扶贫基地等产业扶贫项目采取租赁或者承包经营的方式,由村“两委”直接交给引进的承租承包企业使用并签订经营租赁协议。在签订协议时,仅简单约定期限和租金,没有将带动农户数量、吸纳就业人数等关键事宜写进协议,无法使产业扶贫项目与农户形成长期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
3.村“两委”未能及时如约收取租金或者承包金。一些行政村“两委”人员或碍于情面,或为应付上级部门硬性检查而引进企业,对引进企业缺乏有效管理,履职尽责不到位。没有依法严格执行租赁和承包协议的约定,致使个别正常经营的产业扶贫项目的租金也没有及时收缴,有的甚至拖欠一年以上。如果出现入驻企业经营不善一走了之,那么村集体经济损失将无法挽回。
4.村集体经济发展缺乏专业化人才。招商引进的企业都交由企业自主管理,任凭其发展。村“两委”缺乏产业项目发展的专业人才进行有效指导。目前,县域地区实施的“致富带头人”项目多由村里的村委主任及村干部和资深能人参加培训,但是这些人员学历低、知识结构未形成体系,无法保证培训效果。再加上组织培训资源分散,培训贫困人数占比低,无法有效建立专业化人才队伍。
5.产业扶贫项目产业化水平低。产业扶贫没有形成规模化、完整化的产业链条,发展模式还停留在粗放型发展层面,简单的初级生产难以带来良好的效益。再加上产业发展对政府政策扶持依赖性过大,小规模企业或合作社无法正常运转、盈利,想要生存需要依靠政府的资金扶持,处在输血式发展阶段,仍未完成造血式发展的转变,发展没有可持续性。
关于乡村振兴背景下产业扶贫项目发展方向
摆脱贫困是乡村振兴的前提。县域地区将“产业+扶贫”项目作为助力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不仅有助于全县贫困人口脱贫,还能为乡村振兴提供产业基础,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通过对产业扶贫问题进行剖析,充分认识到产业扶贫项目工作目前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1.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入驻企业发展。产业扶贫项目由财政投资建设,政府出资帮助筑巢引凤,而项目资产和收益全归村集体所有,这是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助力农民脱贫致富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乡村两级一定要增强服务意识,用心呵护引进的企业,帮助他们协调解决用水用电用工用地等实际问题,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用真情弥补资源、交通、区位等方面的短板和劣势,促使入驻企业正常经营健康发展,真正实现多方共赢。
2.增强法律意识,明确企业带动责任。乡村两级干部都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在签订租赁或者承包协议时,不仅要依规约定不低于财政投入资金8%的租金收益,而且要坚决明确约定带动农户的数量及吸纳的务工人数,明确带动农户的方式和渠道,促使入驻企业承担辐射带动责任,真正与农户形成长期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真正带动农户通过自身劳动脱贫致富。
3.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农村集体收益。村“两委”班子成员不仅是全村群众的致富带头人,更是全村群众最信赖的人。因此,村“两委”成员一定要严格履行管理职责,放下私心情面,摈弃好人主义,杜绝个人私利,敢于公正捍卫村集体利益,严格执行协议的约定,依规收取租金收益,确保村集体经济有所积累并不断发展壮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确保村集体经济有能力有实力通过二次分配,为防止返贫筑起坚实的防线,不负民意,不忘初心,在带领全体村民脱贫致富的新征程中不遗余力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4.做好人才保障,促进人才回流。首先,县乡(镇)基层政府部门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政策支持,促进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享受优惠政策照顾。其次,健全人才回流奖励机制。根据县级产业项目发展需要,定期组织技术人才免费到高校、科研机构等进行学习深造,更新理论知识,提升技术水平,保证县域产业项目发展,摆脱知识落后限制。最后,完善配套政策。对反哺家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住房补贴和购房补贴。同时为其打通就医、子女上学、落户办理绿色通道,解除后顾之忧。
5.树立品牌意识,打造优势特色产业。利用资源禀赋优势,结合当地自然生态环境优势,依靠入驻的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依托品牌化实现价值增值。县域地区产业发展,首先要甄别市场发展潜力大与本地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形态,只有基于贫困县特色农林产品与劳动力等禀赋结构优势的产业发展,才能够形成有竞争力的产品。注重基于优质农产品产业链的品牌化建设,以品牌溢价创造更高的价值,打造特色优势产业。
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是农业农村发展到新的阶段设定的一个新目标,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这个战略的实施对于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当前,随着全国脱贫攻坚已经全面收官,乡村振兴即将全面开启的大背景下,意味着接下来产业项目的发展需要向更高要求、更好质量、更大效益迈进。特别是对于县域基层而言,始终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乘势而上、埋头苦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把鄉村产业做大、做强、做好,始终努力朝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作者单位:汝阳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