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试验区数字化监管的云南探索与实践
2021-09-30朱锐勋
摘 要:自2013年设立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以来,其已成为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和“放管服”创新发展的重要领域。围绕公共服务高效、贸易便利快捷、投资自由有序等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目标,结合对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数字化监管的实践情况、运行模式和创新举措的调查分析,本文认为,为适应自由贸易试验区数字化监管要求,可以从拓展“数字围网”监管范围、强化审批数据协同、完善新基建布局、推行全周期监督、突出监管权责问效、构建信用法治网络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
关 键 词:自由贸易试验区;数字化监管;数字化治理;数字化转型
中图分类号:F12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21)09-0044-09
收稿日期:2021-01-30
作者简介:朱锐勋,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信息技术部主任,教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数字政府与公共治理。
基金項目:本文系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项目,项目编号:202105AC160027;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创新机理与路径解析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BGL288;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2020年科研专项课题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20-15。
自由贸易试验区是现代经济发展和贸易流通的重要载体和平台。2013年8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此后陆续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在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扩大开放合作、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探索市场配置机制等方面持续创新实践,有力地推动了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特别是当下,自贸区日渐成为促进“大循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载体。随着信息技术全面渗透和互联网迅速普及,数据资产和信息资源成为继资本、技术和劳动力之后信息社会发展、核心生产力和重要市场配置资源,因此,数字化转型、数字化治理、数字化监管是全面实现自贸区公共服务高效、贸易便利快捷、投资自由有序这一改革目标的关键。
一、研究背景与相关监管体系架构设计
(一)研究背景
自贸区作为现代经济发展和贸易流通的重要平台,不论是世界海关组织《京都公约》关于自贸区“Free Trade Zone”还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关于自贸区“Free Trade Area”的定义和解释①,对自贸区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研究都由来已久。当前,数字化转型背景下的自贸区信息化监管相关研究属于新兴领域。首先,早期的研究聚焦于探讨自贸区(FTA)的功能界定和政府责任以及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对经济参与主体的影响等内容。朱颖(2007)基于美国“竞争性自由化”战略与欧盟全球贸易战略产生、策略和目标进行比较研究。[1]闫然(2014)较早研究了全球自贸区的监管模式及政策创新。[2]付亦重等(2016)系统梳理了美国自贸区监管模式及发展趋势,对直接监管和间接监管效用进行比较。[3]肖德、杜丽莉(2007)提出经济一体化变革既要考虑经济收益,也要促进多边贸易体制和国内流通政策改革。[4]其次,以上海自贸区成立为标志,有关自贸区发展改革的研究日益增多。袁杜娟(2014)关注上海自贸区仲裁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以适应国际贸易仲裁制度的国际化、现代化需求。[5]王孝松等(2014)提出上海自贸区贸易与投资改革打破了以往繁冗的行政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意义。[6]谭娜等(2015)认为鉴于上海自贸区对上海经济增长的显著正效应,研究评估结果表明具有较强的稳健性。[7]再次,随着自贸区的不断增加,自贸区建设与监管问题与挑战愈发凸显,有关自贸区监管研究成为前沿课题。包括从行政审批、税收、海关、航运、工商、检察机关等部门进行监管分析成为新兴领域。舒琴芳(2014)通过对上海自贸区的背景、历程进行思考,提出贸易便利化应进一步简化通关手续、优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8]朱毅敏等(2014)提出自贸区检察工作的执法理念应从惩治打击转为服务保障,执法水平应更专业化国际化,尽量争取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9]周明耀等(2016)探讨了广东海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运行实践中的信息技术应用和数据服务经验。[10]阳建勋(2017)提出自贸区金融法治、金融监管制度建设问题,并以福建自贸区为例进行实证分析。[11]刘辉(2018)针对福建自贸区商事登记监管制度,提出通过事中事后和“先照后证”解决信息和数据不对称问题。[12]姚辰(2019)认为建立中国式“监管沙盒”是走出金融监管治乱循环的有效路径。[13]张志昂等(2019)提出上海自贸区实施“数字围网”创新数字监管模式的对策。[14]李宁等(2020)从前海自贸区的情况出发,建议积极聚集航运要素、大力吸收培养航运人才、适应海事国际先进规则、深入推进粤港澳合作机制。[15]
近年来,为推进自贸区创新发展,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定期通报自贸区“最佳实践案例”,以此引导和鼓励各地开展制度、管理和服务创新。2018年1月,上海率先创设跨境贸易管理大数据平台,创新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但基于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自贸区监管治理体系现代化,对新领域和新实践的监管机制和监管模式的研究仍在探寻阶段。目前,就自贸区的监管研究而言,大多从海关、工商、航运、检察等角度出发对不同的领域进行分析,这对于政府构建自贸区监管体制、完善自贸区监管体系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并未建立整体的监管机制,既缺少对自贸区监管的整体思考,也没有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相关经验。
(二)自贸区数字化监管体系架构设计
设立自贸区的目标在于推进公共服务高效、贸易便利快捷、投资自由有序的投资环境和营商环境变革。强化自贸区数字化监管,需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服务和智慧园区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推进政府公共管理提质增效,亦即要求聚焦在体制机制创新、数字治理变革、营商环境整治、闭环周期监管和监督本体赋能上来。
⒈体制机制创新。自贸区改革创新的目标是把体制机制变革作为数字化监管的重要内容。具体而言,着力在“放管服”改革中突出营商环境治理、服务模式创新、审批流程优化、贸易流通顺畅、应用技术革新等。通过改革释放制度红利,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实现自贸区投资贸易国际规则与国内法规系统有效衔接,对实体经济企业生产领域实行协调联动放权,最大限度减少涉企行政审批项目。完善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制度,积极推广“一次办妥”“最多跑一次”的事项审批和政务办理模式,建立“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图联审、统一验收”的行政管理机制。清理、归并和减少前置审批事项,完善、改革和优化后置审批事项,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机制的作用,及时更新并公开“先照后证” 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围绕海关风险防控和税收征管职责,实现报关审核办理、税收征管管理和协同监管模式一体化,持续深化“自主报税、自助通关、自动审放、重点稽核”等监管制度改革。
⒉数字治理变革。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流程优化、清单归并、审批并联、在线办理等方式整合政务资源,融合线上线下扩大“一次办妥”行政审批和事项办理的覆盖范围。高标准建设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自贸区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口岸公共平台、海关通关一体化平台与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相互平滑对接,形成整体性数字化服务网络平台。贯通企业设立、变更、资质认定、注销和项目投资、生产、经营、税费、知识产权以及园区教育医疗、交通住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的全程数字化服务应用集成。实现自贸区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公共服务全流程一体化在线监测。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行为的现场勘验、监督、检查等外部环节数字化监管水平的提升,构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全流程网上运行模式。开发跨境电商、国际快件、大数据应用与服务功能,搭建产品全流程数字化标识、产品安全和服务质量全生命周期追溯的网上查询平台。强化企业贸易数据以及外部关联数据的实时采集和实时比对,以数据链打通贸易链、服务链和信息链,最大限度减少人工干预,运用大数据分析对园区贸易和生产管理风险实施精准监测、有效监管。
⒊营商环境整治。以完善国际通道网络、优化国内集疏网络和打造区域性国际物流枢纽中心为目标,积极探索畅通国际贸易规则和国内市场规制的自贸区市场准入、通关安防、税务稽查、质量监管、多式联运等服务标准及模式。创新外商投资准入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健全货物申报、贸易许可、原产地证书申领、出口退税申报、运输工具申报、税费支付、查询统计等监管服务流程。营造国际化、便利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行政审批和事项办理信息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互联互通互认。深化“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先照后证”“先建后验”试验性创新变革,完善审批事项目录、服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依法推进自贸区政务服务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扩大公共数据开放范围。探索“风险预评估、商品预检验”制度和“事中验估、事后大数据分析”等快速检验、科学有效监管新模式。
⒋闭环周期监管。建立统一基本数据要素和唯一数字标识的“一单制”多式联运模式,形成支持贸易商品、产品和服务基础信息的汇集、交换、共享、监测等全生命周期追溯管理机制,支持对市场主体间投资贸易合同签订、订舱、装船、发运、抵港、理货、转运、送达、结算等全环节的信息和数据全程可查验可管理。畅通物流服务通道集疏运体系,搭建适应跨境铁路班列、航空货运、公路通道和水运航道全程监管的物流电子标识查询验证平台。创建多运输方式、多部门联动的常态化物流管理沟通协调机制,有效解决物流运营基础设施、新兴信息网络设施和大数据应用建设与共享中存在的问题。推进自贸區市场监管过程中“双告知”工作,使责任单位和部门主动查询认领企业信息,根据职责进行后续监管。构建跨境贸易和园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完善质量安全、生产安全和园区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科学、有序、高效处置相关突发事件。
⒌监管本体赋能。自贸区监管职责的履行对自身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自贸区数字化监管本体建设包括政务服务、协同监管、营商环境等。一是建立一体化行政审批体系。以“一次办妥”“最多跑一次”“指尖办”为目标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二是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建立协同监管服务体系。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营造商事便利、服务高效、监管有力的政务服务环境。深化自贸区数据同步、信息共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智慧通关”监管服务。建立一体化综合物流监管体系。围绕贸易服务便利化,以模式创新和流程再造为支撑,完善事中事后大数据监管机制,深化贸易监管、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等综合监管服务改革。三是建立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体系。构建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国内法律法规相适应的争议解决机制。
二、云南自贸区数字化监管改革取得的成效与面临的困境
2019年8月,中国(云南)自贸区设立,“沿边”“跨境”与“区域性国际辐射中心”是云南自贸区创设重点和优势所在。其发展目标是贯通“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构建连接南亚东南亚大通道,打造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开放前沿。经过近两年的实践探索,云南自贸区以较高的起点快速发展,有力拉动了沿边开发开放和边疆经济社会建设。
(一)云南自贸区数字化监管改革实践取得的成效
⒈自贸区市场主体数量实现较快增长。截至2020年7月,云南自贸区外贸进出口总值131.05亿元,其中,出口60.79亿元,进口70.26亿元。新设注册企业共13902户,其中,内资企业13838户,外资企业64户。自挂牌以来,平均每天新增160户市场主体,外资企业落地数量快速增长。针对“沿边”“跨境”优势,云南自贸区开启一二级市场规范边民互市,全力打通外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绿色通道”,2020年上半年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达108.4亿元。
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办理数量稳步提高。“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进。昆明、红河和德宏3个片区共办理“证照分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6475件,其中,直接取消审批974件,审批改为备案1913件,实行告知承诺1458件,优化审批服务2130件。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12项事项全面完成。市场监管部门在企业领取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一栏分列“证”涉及的“许可项目”和“照”涉及的“一般项目”,有效区分“证”“照”功能,降低准入门槛,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审批压缩时间、精减材料、优化服务,减少了办证环节,大幅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从而在扩大改革措施受惠面的同时增强了企业的获得感。
⒊扎实推行事中事后监管。云南自贸区承接实施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已全面纳入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清单管理之中,全面完成国家改革试点的106项任务清单。在推进“互联网+监管”过程中整合平台资源和办事系统、监管系统,开展信用监管。针对高风险行业和领域重点监管强化互联网技术、科技监管应用。“互联网+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网上承诺公示等有效提升了市场开放度、政策透明度和可预见性。涉及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政策措施、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通过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布,定期更新和在线沟通。对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综合执法实施清单进行梳理并录入系统,拓展“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推送通道。
⒋积极推行登记全程电子化全覆盖。在昆明片区试点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全覆盖,推广营业执照自助打印服务。各片区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电子商务等相关领域推广应用,开启“全天候、零见面、网上办”市场主体登记服务新模式。“珠宝玉石翡翠互联网直播交易全流程监管新模式”“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全覆盖模式”“营业执照自助打印服务”受到广泛认可。商事登记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间大幅度压缩,办理流程、环节和相关材料明显简化。通过“互联网+人社”上线运行,企业申办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新办、延续、变更、年度核验、补证、注销等业务实现了网上办理,提交材料全面电子化,申请人到现场次数不多于1次。
(二)云南自贸区片区监管创新应用比较
昆明片区通过推出“货物贸易电子单证审核”、电子营业执照账户和自贸区外汇NRA账户结汇业务,创新对外开放电子化、网络化服务。推出营商环境“红黑榜”、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银税互动”合作以及建设边境贸易服务中心等新举措,在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全覆盖,推行营业执照自助打印服务,市场主体准入一址注册、多地经营等方面取得了实效。红河片区针对越南籍自然人在河口县经营活动制定专门的登记管理办法,为区内经营户制作发放中越双语《越南籍自然人经营登记证》,明确经营主体资质。德宏片区先行先试跨境电商线上融资试点,推出“胞波卡”,优化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流程,调整审批服务提供模式,为事中事后监管试点筑牢基础。三个片区监管创新应用比较见下表。
(三)云南自贸区数字化监管面临的现实困境
云南自贸区自2019年8月设立以来,由于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处于实践探索初期,自贸区基础设施、软硬件设施和配套措施正在建设,涉及到的审批体制、监管方式改革也相对缺少经验积累和创新条件,因此,云南自贸区以推进“证照分离”试点改革为切口的数据治理和监管服务还需不断深化,需要化解更多体制机制方面的制约因素。
⒈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负面责任清单尚不明晰。在“放管服”改革事项中仍有部分审批和事项办理处在向上争取、分批实施、调整优化过程中,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完成的清单与自贸区片区所在地政府部门及片区管理部门直接承接事项的具体指导、实施细则和协调运作机制等尚不完备。一些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健康安全、生态环保等方面的事项或需暂时调整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适用范围的事项,直接取消审批或下放权力,自贸区片区难以承接,存在实际操作困难或审批与监管相脱节的风险。
⒉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后续监管处理依据不够充分。改革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后,与执行“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还有较大差距,对“加强对承諾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存在缺失。在当场审批后,监管核查过程中发现企业与承诺不符的,目前依法处理、撤销该行政许可的具体法律依据不够充分。此外,推行“证照分离”后外部信息与政务信息交互不足,信息不对称导致需求与供给之间不协调。
⒊监管信息化、网络化应用滞后。自贸区很多领域的信息系统/业务平台各自平行运行,整合难度大,数据协同难。传统的基于部门和行业的离散式监管渠道和模式难以适应一体化、园区化集成监管需求。同时,新建园区和新增服务对监管部门人力、物力和财力成本压力较大,监管范围、数量和强度超过现有管理支撑能力,离散化的监管体制、分散的监管队伍和有限的监管资源无法适应大市场监管格局的要求。
⒋数字化监管缺乏全面及时准确的数据资源。一是数据分散、碎片化与标准、规范和要素不统一,增加了数据汇集、开发和共享的难度,现有的数据资源池不足以满足全周期监管所需的决策深度要求。二是自贸区各片区全面承接中央和省级层面设定事项的专业人员数量和技能相对不足,现有人员的专业配置、数字技能难以满足大数据智能化要求。三是自贸区数字化监管政策、服务模式和改革措施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大,园区企业对政策性文件、办理流程咨询存在未得到有效回复的情况,宣传渠道单一,宣传方式简单化,效果不明显。
三、推进云南自贸区数字化监管创新发展的对策
自2013年至今,我国已设立21个自贸区。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各地自贸区结合自身区位定位先行先试,通过“放管服”改革充分释放自贸区的政策红利,积极开展适应本地的差别化、特色化的管理创新和模式探索。对于云南自贸区而言,数字化监管创新应聚焦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要求,突出监管模式、途径和措施创新。
(一)拓展“数字围网”监管范围
借鉴珠海横琴新区“数字围网”经验,一方面,构建昆明、红河和德宏三个片区的“数字围网”网络平台体系,实施对地理区域范围的可视化、实时化物理监测,确保各片区安全防范与所在地区平安城市网络有效接驳和协同联动。实现与公共安全网络平台的平滑对接和同频共振,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预警,对自贸区运转实行全天候、全方位、一体化安全监管。另一方面,搭建自贸区网络空间“数字围网”监督平台,强化跨网络平台、跨行业应用和协同化服务的网上监管,打造适应数字化发展要求的“数字围网”监管体系。针对跨境贸易、电商物流形成“多仓联动”数据集成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分析和物联网平台实现商品货物运转流动,提高物流中转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将园区数据集成、数据服务有效融入地方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使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安全监管相融合,及时加强预警防控。
(二)强化审批数据协同
加快推进自贸区“证照分离”后涉及的网上审批、电子政务、电子公共服务和在线办理等数字化服务建设,如对进出口食品生产加工贸易涉及的审批、检验检疫、税费、安全生产、防疫等全部环节进行一体化、数字化闭环监管。加强自贸区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数据汇聚、集成、整合和共享。推进线上线下全流程电子化登记,建立适应G2B(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电子政务)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需求的第三方委托代办的集群注册服务模式。实现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备案信息、跨境电商信息与网络经营主体信息共建共享,形成针对不同种类进出口业务的质量安全和通关审批智慧监管模式和信用管理机制。建立“多式联运”海关和检验检疫监管模式。贯通进出境口岸间铁路班列、航空货运、公路通道和水运航道的“一单制”联运体系,实现“一单制”联运目标。整合自贸区行政审批和事项办理信息系统与“一部手机办事通”(简称“办事通”),开发云南自贸区“办事通”子平台,实现企业开办与后续经营领域事项在同一个平台办理。创新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线上线下“同步同效”认证机制,推进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确保全程无纸化网办,提高办事效率和便捷程度。
(三)完善新基建布局
建设自贸区轻量级大数据中心,汇聚企业与法人信息、区域自然资源与空间信息、政府信息与公共数据、社会信用与征信查询信息等基础数据,推进自贸区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持续夯实自贸区数字经济基础设施。统筹市政新型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园区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有效整合站址资源、杆塔资源和管道资源,支持符合园区数字化发展方向和互联网应用型的企业并给予费用补助、资费优惠,降低数字经济设施运行成本。搭建“智慧通关”一体化监管服务基础平台,发挥物联网设施设备和大数据汇聚效能。健全查验管理系统,提高非侵入式、非干扰式货物查验比例,推动大单点移动查验作业系统改革,全面推行无纸化查验作业。提高出入境车辆及货物监管自动识别、自动验放智能化水平。
(四)推行全周期监督
建立大数据分析应用服务系统。通过建立自贸区企业与法人基础数据库、专项数据库、“办事通”事项清单库,对接国家经济户籍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库。开发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园区市场主体动态监测和数据可视化监管系统,構建互市贸易全流程监管模式,规范贸易流通行为、金融付汇结算、税费申报纳统等市场交易,实现园区内物流、资金流、数据流和参与主体一体化数据汇聚、数据分析和信息共享流程创新。利用大数据技术挖掘“外围数据”“关联数据”对财务数据进行佐证和查证,实时研判公共财政资金违规使用或风险隐患,使监督审计更加精准。通过海关、税务、市场监管、商贸多部门通力配合,确保投资贸易活动数据实时汇聚,交易单证可靠,跨境付汇更加规范。
(五)突出监管权责问效
从监管层面深化对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后各主体的市场活动和市场行为、贸易竞争的全周期监督管理创新,积极引导市场主体间的行业自律和业态规范管理。对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后的市场活动,明确减少事前备案清单,保留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市场活动,明确事后纠正程序和补充办法,制定后置审批事项规程。按照监管责任清单和服务事项标准化要求,进一步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自贸区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责任,结合审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全面梳理面向企业和自然人提供的具体政务服务事项,建立有关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服务规范指引,编制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服务办理事项目录,依法全面公开,做到实时更新、动态管理。构建市场信用监管平台,建立事中事后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并确立相关标准,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和风险预警监测。
(六)构建信用法治网络
在自贸区改革创新过程中,应特别注重公平法治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建设,切实做到有机协作、有效监管和高质量服务。建立行政执法协调指挥机制,形成有效监管合力,推行统筹市场监管、安全生产、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风险防控和公共事业等领域“综合检查+专业执法”的治理模式。一是强化信用监管。推进自贸区公共信用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效衔接,提供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一体化服务。支持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开展自贸区市场交易信用评价工作,健全园区信用社会评价体系,营造贸易信用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对行政执法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依托综合执法工作机制,按照“谁管辖、谁负责”原则实施首问首办后续监管,提高监管效能。二是创建自贸区市场规则体系。鼓励经营主体创新行业自律准则和规范,制定相应的账册管理、企业稽查和认证、监管平台软硬件建设、数据接入、质量信息追溯、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统计分析与监测预警等规则标准。三是推行公平竞争审查。针对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规范经营、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行为的规章规定规范,同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依法保障市场规则公平、市场行为合法、市场竞争有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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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李宁,张强.前海自贸区在国际高端航运服务业中心建设中面临的挑战[J].中国海事,2020,(2):41-43.
(责任编辑:高 静)
On the Exploration and Practice of Digital Supervision in Free
Trade Pilot Zone of Yunnan Province
Zhu Ruixun
Abstract:Since the establishment of China pilot Free Trade Zone in 2013,it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field for deepening the reform of admini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and the innovative development of “release,management and service”.Focusing on the reform objectives of the pilot Free Trade Zone,such as efficient public services,convenient and fast trade and free and orderly investment,combined with the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of the practice,operation mode and innovative measures of the digital supervision of Yunnan pilot Free Trade Zone,this paper believes that in order to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digital supervision of the pilot Free Trade Zone,we can expand the supervision scope of “digital fence” Further deepen the reform in terms of strengthening the coordination of approval data,improving the layout of new infrastructure,implementing full cycle supervision,highlighting the power,responsibility and accountability of supervision,and building a network of credit rule of law.
Key words:pilot free trade zone;digital supervision;digital governance;digital trans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