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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免缓现役”到“学徒出阵”:近代日本学生兵役制度的演变

2021-09-28曹亚坤

外国问题研究 2021年1期

[内容摘要] 以国民皆兵为原则的征兵制是近代日本军国主义存在与发展的制度基础。但在明治维新以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接受中高等教育的学生却享有在学免缓现役、短期服役等兵役特权。这种优待学生的兵役制度既在平时保证了“富国”的人才需求,又为战时储备了“强兵”的后备力量。学生兵役的制度设计与日本军国主义体制和对外战争密切相关,其兵役特权经历了产生、确立、重构、消减乃至最终解体的演变过程。随着日本对外侵略战争的加剧,兵源日渐枯竭,学生被逐渐剥夺缓役特权,最终走向“学徒出阵”,大批学生兵沦为战争的炮灰。

[关键词] 征兵制;兵役法;兵役特权;学生兵;“学徒出阵”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201(2021)01-0102-07

1943年10月21日,日本文部省在明治神宫外苑竞技场冒雨举办“出阵学徒壮行会”,为第一批被征召的数万名东京及周边77所大学的学生“壮行”。首相东条英机亲临现场,“激励”学生“勇赴国难”。这是二战末期日本“学徒出阵”①的标志性场景。“学徒出阵”标志着日本学生自明治维新以来一直享有的在学兵役特权的终止,是日本近代征兵制中所强调的国民皆兵的体现。这不仅表明当时日本的战争兵源已近枯竭,也是战时学校教育妥协并服务于日本军国主义战争政策的极端化表现。

近代日本征兵制始于明治初期,是国家军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近代天皇军队兵员更替与储备的制度基础,对日本政治、社会、教育等产生了重大影响。日本征兵制以《征兵令》(1873—1927)与《兵役法》(1927—1945)为基本法律依据,标榜“国民皆兵”。但是,鉴于接受中高等教育、拥有知识和技术的学生群体是日本建设与发展的核心力量,是国家的精英,征兵制相关法律长期规定其享有在学免缓现役特权,以保证兵役不妨碍其学业。同时,为充分利用和发挥学生智识,还特设一年志愿兵制度、干部候补生制度及六周现役兵制度等,赋予其短期服役、快速晋升等特权,从而完善了军队预备军官培养制度,并与军国主义国民教育相结合,形成具有日本特色的近代兵役制度体系。

学生兵役特权是近代日本征兵制的重要内容,但并非一蹴而就,其经历了产生、确立、重构、消减乃至最终解体的演变过程。这一演变过程与近代日本军国主义的对外扩张政策呈现出一致性,很有研究价值。迄今,日本学术界对此有一定研究,但重视不够,成果呈现出阶段性或碎片化特点,未能整体把握学生兵役特权的演变过程及其在征兵制中的地位和作用,[相关研究有松下芳男:《徴兵令制定史》,東京:内外書房,1943年;大江志乃夫:《徴兵制》,東京:岩波書店,1981年;加藤陽子:《徴兵制と近代日本:1868—1945》,東京:吉川弘文館,1996年;吉田裕:《徴兵制—その歴史とねらい》,東京:学習の友社,1981年;松下芳男:《徴兵令の対学徒政策》,《工学院大学研究論叢》1970年第8期;菊池邦作:《徴兵忌避の研究》,東京:立風書房,1977年;遠藤芳信:《戦前日本の中高等教育機関と兵役制度》(上中下),《人文論究》1982—1985年第42、43、45号;島由佳:《近代日本における学生と兵役》,《教育史·比較教育論考》1996年第18期;遠藤芳信:《近代日本軍隊教育史研究》,東京:青木書店,1994年;西山伸:《1939年の兵役法改正をめぐって―「学徒出陣」への第一の画期として―》,《京都大学大学文書館研究紀要》2015年第13号。]而在国内学界很少有专门研究。[如朱为珍编:《考察日本兵役制度报告书》,军政部付印,1936年;郑冰如编述:《日本兵役之研究》,国防研究院(印),1942年;臧佩红:《日本近现代教育史》,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10年;韩亮:《近代日本征兵制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南开大学日本研究院,2016年;马兴达:《二战时期日本“学徒出阵”研究》,硕士学位论文,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2015年。]本文擬以近代日本征兵制相关法律的出台与修改为线索,分三个阶段对学生兵役特权的演变加以论述。

一、《征兵令》的颁布与学生兵役特权的形成

明治维新伊始,新政权尚未拥有独立掌控、缓急足恃的军事力量,只能仰赖强藩。为建立中央直属的国家常备军队,山县有朋等军事改革者主张实施征兵制。明治政府成立后所实行的废藩置县、户籍改革、地税改革、颁布学制等一系列政治、经济、教育等改革为征兵制创造了条件。虽然朝野存在反对之声,但征兵制的主张最终为政府所接受,上升为国家政策。1872年11月28日,明治天皇颁布《征兵诏敕》,宣布“基于本邦古昔之制,斟酌海外各国之式,设全国募兵之法,以立护国之基”。同日太政官发布告谕,称“苟有国则有兵备,有兵备则人人须就其役”。翌年1月《征兵令》颁布,标志着近代日本征兵制正式走上历史舞台。《征兵令》规定男子满17岁编入国民军,满20岁体检合格且被抽中签者服常备兵役,继而服后备役及国民兵役。征兵制倡导“国民皆兵”,但是《征兵令》中明确列出了常备军免役对象。除身体残缺羸弱无法服兵役和因罪无权服兵役者外,免役人群还包括天皇制国家社会基本单位“家”的维持者(家长、嗣子、独生子等)、政府官吏、陆海军和公立学校学生等。

征兵制自草创起就考虑对学生免役。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当时日本征兵以对内守备为主要目标,每年征募常备兵员仅万人左右,陆海军军官基本在军校培养,而学制初建时中高等教育机构在校学生人数极少,国家建设又急需人才,与其将有才识的学生征集为普通兵员,“倒不如为文化、产业等诸事业发挥其专业的知识和能力”。[遠藤芳信:《近代日本軍隊教育史研究》,東京:青木書店,1994年,第340頁。]而且,此时学生大都出身社会上流阶层和有产阶级,“明治维新时日尚浅,(当局者)并不具备相应的实力和彻底的思想,让旧公卿、旧大名、旧藩士、大官、各地富豪地主等的子弟,同一般庶民阶级子弟一样承担《征兵令》(规定的义务)”。[松下芳男:《徴兵令制定史》,第171頁。]本来《征兵令》的免役规定是为了保障兵源质量,维持社会稳定,但它却成为这些人逃避兵役的合法手段。

对国民而言,服役即苦役,意味着经济与身心的双重损失,且“血税”[1872年太政官所发布的《征兵告谕》中提到“天地之间,一事一物,莫不有税,以供国用。为吾国人,则应竭致尽其,以报吾国。西人谓之血税,谓洒其生血以报国家也”,以“血税”之名来宣扬征兵制的强制性与义务性。征兵制颁布后,普通百姓对“血税”一词产生误解,并引发各种谣言,引发社会恐慌。1873—1874年间日本国内发生多起反征兵暴动,即“血税一揆”“血税骚动”。]的叫法加深了人们的恐惧,同时免役条款的滥用致使逃避兵役现象靡然向风,“血税骚动”和士族叛乱亦使征兵工作严重受挫。1879年10月政府以免役条款为重点修改了《征兵令》。其中缩小了适用学校范围,仅对公立师范、中学专门学校及文部省等[除文部省外,还有北海道开拓使和工部省、内务省等。]所辖官立学校毕业生平时免役。另外,为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新设在学缓征制,官立学校及公立师范学校修业满一年、公立中学和专门学校修业满三年的学生可缓期服役一年。西南战争后,日本军备逐渐由对内转向对外,以朝鲜壬午兵变为契机,1882年末确立军备扩张计划。为进一步限制逃役、增加兵员,1883年明治政府修改了《征兵令》。此次将常备兵役调整为现役和预备役,并彻底废除学生免役特权。在官公立学校(小学除外)就学满一年的学生可缓期服现役六年,官立大学本科生在学期间和毕业后在官公立学校担任教员者可持续缓役。并仿效法国新增一年陆军现役制,允许17—27岁官公立学校毕业且在营服役期间所需费用自理的志愿者减少两年现役。

由上可知,普通壮丁与学生、公立与私立学校学生的兵役负担不同,兵役义务是不公平的,这在当时产生了巨大影响:一方面社会上出现轻视兵役的现象,“社会上流之人大抵免役,服现役者多下流贫贱之人。贱者居之地其地自贱,上流子弟益贱而忌之”[福沢諭吉立案、中上川彦次郎記:《全国徴兵論》,東京:慶應義塾出版社,1884年,第44—45頁。];另一方面,引起私立学校和社会舆论不满。福泽谕吉曾对公私学校之别颇有微词,认为这事关私立学校的存废,甚至影响全国教育大局。[福沢諭吉立案、中上川彦次郎記:《全国徴兵論》,第49—50頁。]

1889年1月,作为军制改革的重要一环,日本全面修改《征兵令》,并以法律第一号形式公布。同年2月颁布的《明治宪法》明确规定“日本臣民依法有服兵役之义务”。新《征兵令》在进一步推进国民皆兵的基础上最终确立学生兵役特权。(1)在学缓役特权。废除公私学校之别,除官公立学校外,经文部大臣认定的中高等私立学校学生均可依愿缓期服役至26岁。(2)陆军一年志愿兵制度。17—26岁毕业于上述学校,服役期间费用自理者依愿可仅服一年陆军现役,且现役期满后只服两年预备役。较之一般壮丁的三年现役、四年预备役,其常备兵役缩短了五年。它属于预备军官培养制度。日本为建设扩张型近代化外征军,开始转效德式兵制,采用需要大量动员预备后备军官的战备法。“战时军官下士要员实加倍于平时编成定员。然若常置,既影响国家经济主义,又致使中上等人民汲汲于免役而忘其廉耻,故宜平时不外加费用,预先培养战时所需将校下士以备之”。[遠藤芳信:《戦前日本の中高等教育機関と兵役制度》上,《人文論究》1982年第42期。]而“适任预备将校必为有学识之壮年和能为官吏之壮年”,故要废除对学生平时免役的规定,“断然实行一般服役,增加志愿兵人数,方可获得充足预备将校”。[メッケル:《一般ノ服役ヲ日本ニ採用スルノ必要》,伊藤博文編、金子堅太郎等校訂:《兵政関係資料》,東京:秘書類纂刊行会,1935年,第103—104頁。]一年志愿兵晋升很快,现役期满且通过结业考试者以二等军曹军曹是日本独有的中士级别士官的称呼。编入预备役,经勤务演习且考试合格被任命为预备役士官,不合格则为曹长或军曹。但是,一年志愿兵制度带有明显的阶级性,其在营服役费用自理的要求令贫困学生错失资格,中上流阶层的学生则有机会成为预备军官,使得社会的阶级秩序渗透到军队中。(3)六周现役兵制度。17—26岁毕业于官县立师范学校且擔任公立小学教员者必须服六周现役,且不能成为军队预备军官。但是其服役期间极短,且为官费服役,现役结束后直接编入国民兵,无须服预备役和后备役,属于特殊恩典。因师范学校经费负担小,学生多为中下流阶层,国家通过授予短期服役特权,并进行特殊军事教育,可将小学教员作为天皇制国家忠实的最末端官僚加以拉拢,从而在国民教育过程中让其“以短暂的非苦役军队生活经历,对军队或兵营生活的表面部分进行解说宣传”,达到激励宣传兵役的效果。[遠藤芳信:《近代日本軍隊教育史研究》,第327頁。]当时,师范学校教育已倾向军国主义,六周现役兵制度与之相结合,“以军国民之思想陶铸小学生徒”,[郑冰如编述:《日本兵役之研究》,国防研究院(印),1942年,第12页。]推进了军国主义国民教育。

《征兵令》赋予学生在学缓役和短期服役特权,反映了明治新政权成立后的建军方针。缓征制在一定程度上调和了学生服兵役义务与继续学业间的矛盾,体现了政府重视担有富国强兵之责的学校教育;一年志愿兵制度巧妙地将中上流阶层学生纳入征兵体系,并作为战时军队军官的补充源,丰富了陆军的军官培养方式;六周现役兵制度在保障国民教育中师资稳定性的同时,也促进了军队意识形态向国民的渗透。征兵制中对学生的政策从最初迎合有权有产阶层,到认识、利用其学识能力,在不妨碍教育的前提下设计兵役特权,将其纳入军队人才培养体系,以期提高军队素质,培养军队储备干部。

二、总体战体制下学生兵役特权的重构

第一次世界大战对日本征兵制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战爆发后,日本就一直关注着欧洲战场局势及各国军事上的应对。根据欧战参战国所需兵力的大量动员、消耗与补充的情况,为扩充军队可征兵员,日本便以缩减学生兵役特权为中心修改了《征兵令》。但是,随着之后日本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国家总体战理论的不断完善,为应对新形势下的战争,军部[在近代日本征兵制中,由于“陆主海从”的地位差异以及海军士兵在平时以志愿兵为主,《征兵令》与《兵役法》等法律修改主要是由陆军省推动。]积极调整征兵制,逐渐建立起新《兵役法》体制。学生的兵役特权亦在继承原有的基础上被重新建构,以适应国防国家体制建设的新要求。

鉴于对欧洲交战各国的兵员投入、伤亡、补充及国民教育状况的调查研究,1917年11月陆海军大臣提出修改《征兵令》,经内阁和议会审议通过后,1918年初颁布实施。此次修改以“修改缓征制度以实现兵役义务之均等、在六周现役兵制度本旨基础上延长在营期间”为特征,[《徴兵令中ヲ改正ス》,国立公文書館,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A13100326700。]目的在于限制学生兵役特权。其内容包括:(1)全面废除缓征制,改为入营延期制。为消除“狡猾学生滥用缓征”之弊,实现“兵役义务均等的精神”,规定学生满20岁后皆须进行征兵体检,合格者编入军籍,但是“为钻研更高学问者可根据学校修业年限延期入营至27岁”。[《徴兵令中ヲ改正ス》,国立公文書館,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A13100326700。](2)加强一年志愿兵制度管理。一年志愿兵资格者只限定在17—21岁,且学校认定权和预备役后备役期间改由敕令而定,强化了军部对学生征兵的可控性。(3)六周现役兵制改为一年现役兵制。师范学校毕业生的现役时间由六周延长至一年。延期理由是“凡担任国民教育者必须充分涵养军人精神、修得军事技能,成为所谓敕谕中人,从而感化熏陶儿童”,对此至少需要受到一年军事教育,方能“通晓军队之实情,掌握军队教育之神髓”。[《徴兵令中改正要領及理由書送付の件》,防衛省防衛研究所,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 C03011102100。]

但一战期间所作上述《征兵令》改革并未持续很久。基于战后日本国内外形势及《征兵令》存在问题,陆军省自1921年就准备全面修改《征兵令》。早在1889年《明治宪法》颁布前,陆海军省就曾提出将《征兵令》改为《兵役法》,目的是要把《征兵令》內属于行政权的征募方法以征兵条例形式分离出去,《兵役法》仅规定国民的兵役义务。但这遭到法制局反对,理由是尽管当时《征兵令》存在不少问题,但足以保证每年所征兵员和战时需求,无须进行全面修改,[加藤陽子:《徴兵制と近代日本:1868—1945》,東京:吉川弘文館,1996年,第122—126頁。]因此提案被束之高阁。但一战后,内外形势要求对《征兵令》进行全面修改,从而促成了《兵役法》的诞生。所谓内外形势,首先是指日本在1918和1919年先后颁布《大学令》《高等教育令》,并修改《帝国大学令》,进行了大规模高等教育改革,提出了高等学校创设与扩充计划,1920年代中高等教育机构在数量与规模上迅速发展,高学历学生人群不断壮大;其次、当时大正民主运动不断高涨,军部面临诸多压力。一战后不久,日本经济不景气,1923年关东大地震加重国家财政困难,加之西伯利亚出兵失败和世界范围内裁军浪潮,军部不断遭到政党与社会舆论的攻击,不得不整顿军备,先后实施山梨裁军和宇垣裁军;再次,除外生的危机意识,军部自身也汲取一战教训,为应对新战争形势提出了“总体战”构想,致力建立国防国家。同时,为缓解裁军压力,推进军事教育社会化,储备大量战时可迅速动员兵力,日本于1925年和1926年先后颁布《陆军现役将校学校配属令》和《青年训练所令》,在中高等以上学校由陆军现役军官对学生、在青年训练所由在乡军人等对小学毕业水平的16—20岁青年进行军事预备教育。

在此背景下,1927年4月《兵役法》以法律第47号形式颁布。为建设现代化精锐军队,《兵役法》重要课题之一就是军队如何最大程度地动员学生。关于学生兵役特权,《兵役法》在部分继承以往《征兵令》的基础上又予以重构,以将学生充分纳入现代军队兵员预备战力培养体系。这主要由《兵役法》和敕令颁布《兵役法施行令》《陆军补充令》规定,包括:(1)恢复在学缓役特权。新法改入营延期制为缓征制。中高等教育机构在校生可根据学校修业年限最多缓役至27岁,而具体的学校认定和年龄划分由敕令而定,提高了国家征兵政策实施的灵活性和能动性。根据《兵役法施行令》,中学、高等学校普通科、实业学校学生可缓役两年,教员养成所[教员养成所包括临时教员养成所、实业学校教员养成所、实业补习学校教员养成所。]、高等学校高等科、大学预科等学校学生可缓役五年,大学本科生可缓役七年。(2)废除一年志愿兵制度,改为陆军干部候补生制度。基于一战经验,兵器的进步与战斗手段的变化要求军队下级军官具有技术知识与独断能力,且随着战争的长期化,现役军官比重不断缩小,预备后备役军官价值提高。然而,当时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每年毕业生仅数百人,供不应求,因此平时大量培养学生出身的预备士官成为补充战时军官的重要手段。[《戦時に於ける幹部の補充及教育並之に対する平時準備に関する件》,防衛省防衛研究所,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3025159500,第23-28頁。]陆军干部候补生制度沿袭了一年志愿兵制度的采用资格与服役时间,但前提是必须通过学校军事教练考试。干部候补生入营后为一等兵或二等兵,现役期满为下士官(曹长或军曹),最终根据是否通过结业考试与铨衡会议而被授予预备役士官或下士官身份。这一制度虽暂时保留了在营服役自费的阶级性,但明确培养和补充预备役军官的定位反映了国家总体战构筑阶段兵役制度的特质。(3)废除一年现役兵制度,确立短期现役兵制度。25岁前毕业于师范学校、修完学校军训的学生仅需服现役五个月,未修完者为七个月。同以往一样,短期现役兵结束现役后就直接被编入第一国民兵役,无须服预备役和后备役。

新实施的《兵役法》通过“义务教育—青年训练·学校军训—军队教育—在乡军人会,将男子从学龄到满四十周岁一贯而下进行军事性组织”,[大江志乃夫:《徴兵制》,東京:岩波書店,1981年,第139頁。]奠定了战时进行大规模兵力动员的基础,形成具有军国主义特征的《兵役法》体制。陆军干部候补生制度意味着军部更加重视发挥学生的作用,“因这一预备役培养制度,日本陆军才在昭和十二年之后的大动员时代得以补充下级军官”,[熊谷光弘:《日本軍の人的制度と問題点の研究》,東京:国書刊行会,1994年,118頁。]学校逐渐沦为“皇军干部养成所”。而学生兵役特权与陆军配属将校制度的密切结合,也成为军部扼住学校教育咽喉的重要手段。

三、对外侵略战争与学生兵役特权的解体

1931年,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开始了侵华战争。随着对华战争的长期化和对苏备战,日本不断扩充军备,兵员日渐枯竭,特别是下级士官不足问题日益凸显。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陷入侵华战争泥潭的日军又被迫分兵太平洋作战,为迅速补充陆海军亟须的大量兵员,日本军部被迫采取临时动员方式。而学生的在学缓役特权不断被削减并最终解体,发生“学徒出阵”。

1937年日本全面侵华,中国军民的顽强抵抗击碎了其速战速决、灭亡中国的企图。随着战场的扩大,日本陆军原有的17个常设师团兵力明显不足,为此日军新编7个师团,师团数达到24个,其中中国战场16个。1938年在徐州、武汉会战等大规模作战后,战局进入长期持久战阶段。为补充兵力,当年日军新编10个师团,总数达34个,累计投入中国战场32个。通常,战时维持军队质量和战斗力需保证动员师团不超过常设师团的两倍,因此1938年日本陆军动员能力就“已达到一定界限”。[山田朗:《軍備拡張の近代史—日本軍の膨張と崩壊》,東京:吉川弘文館,1997年,第168頁。]但同时,日本仍极为重视对苏备战,在兵力部署的质与量上有增无减,并多次在中苏边境挑起国境纠纷。1937年陆军驻守东北的3个师团增至6个,1940年多达12个,且优先配置传统精锐的常设师团。战争中陆军兵力大规模动员导致前线下级指挥官严重不足,被迫召集大量预备役军官。平时每年采用甲级干部候补生人数是4 000名左右,但1938年为5 601名,1939年激增至10 995名。[戸部良一:《日本の近代(9)逆説の軍隊》,東京:中央公論社,1998年,第324頁。]

为加强预备役军官教育,提高军队素质和作战能力,1938年干部候补生在营服役时间延至两年,取消短期服役特权。1939年3月日本修改《兵役法》,以迅速充实军备。针对学生兵役特权,(1)废除短期现役兵制度,理由是“近年军队装备显著机械化,战斗方法亦颇为复杂,仅在五个月内不能充分实施军队教育”,將其废除可实现“一朝有事之际小学教员同普通公民一样可立即站在国防第一线”,并“进一步取得国民皆兵之实”。[菊池邦作:《徴兵忌避の研究》,東京:立風書房,1977年,第510—511頁。](2)下调学生缓役年限。基于“军队精否取决于官兵之体力、智力之优劣,而官兵之体力、气力主要受年龄制约……战时占国军下级干部很大部分的预备役干部的新锐化,在此次事变中痛感必要”这一认识,[《兵役法中改正法律案特別委員議事速記録第一号》,帝国議会会議録検索システム:第七十四回帝国議会貴族院,昭和十四年一月二十八日,第1—2頁。]以及干部候补生服役时间延长,为在不妨碍学生就学的前提下降低干部候补生年龄,学生缓役最高年龄由27岁降至26岁。并且,适用各级学校和条件更加细化,旧制中学、高等学校普通科、实业学校学生缓役0—1年,高等学校高等科、师范学校、大学预科学生缓役2—3年,大学本科生缓役4—5年,大学医学部学生缓役5—6年。(3)明确规定“值战时或事变之际,尤其是在必要情况下可通过敕令不再延期征集”,理由是“在国家危急存亡之秋,暂停学业、前赴国难乃学生当然之责任义务”。这为之后取消学生缓役特权,“学徒出阵”发生提供了法律依据。

随着德意法西斯大肆进军欧洲,日本为打开对华作战局面,获得战争资源,企图武力南进,与美英等国的对立日益激化。太平洋战争爆发前,日本陆军师团数已达51个,常设师团扩大了三倍,出现“水肿”状态。[山田朗:《軍備拡張の近代史—日本軍の膨張と崩壊》,東京:吉川弘文館,1997年,第171頁。]下级军官不足问题更加严重,一度成为陆军兵备课反对对美开战的理由。[小沢真人:《赤紙―男たちはこうして戦場へ送られた》,大阪:創元社,1997年,第194—195頁。]为对英美备战,除了动员学生资源已别无他途。为此,陆海军省、企划院与文部省进行多次交涉。1941年8月,文部省向内阁提交临时缩短大学学部等在学年限的建议,理由是在军事上,“将来之情势推移虽尚不能预测,然不难预想南北各种事态之发生。今日我国兵力虽未必不足,但需急速增加将校之数。军队中可指挥第一线部队者既已召集殆尽,每年士官学校培养不过两三千人,大部分需干部候补生之增加培养”;在劳务上,“近年劳务之供给源明显窘迫,充实各种计划产业要员实为不易。加之应召者之补充亦日益紧急,故提前学生生徒毕业期,除上级升学者外均为国民皆劳之一翼,迅速充实技术、事务及劳务之大量需求”。[福間敏矩:《学徒動員·学徒出陣:制度と背景》,東京:第一法規出版,1993年,第113—114頁。]经内阁与枢密院审议,10月16日天皇以敕令第924号批准。据此,同日文部省下令将预定1942年3月毕业的大学、专门学校等学生的修业年限临时缩短三个月,1941年12月提前毕业。同时,由于按规定这批提前毕业学生最高可缓役至27岁,为保证其顺利入伍,日本政府根据敕令923号与陆军·文部省令将其缩减至25岁。[根据1939年《兵役法》附则第四项规定,1939年12月1日中等学校以上学校在学者依然享有1927年《兵役法》规定的学生特权,不受新《兵役法》第41条的限制,即缓役最高年限为27岁,及不能根据敕令停止其缓役特权。1941年9月16日敕令924号删除此项附则,即1939年入学、预定1942年毕业的这批提前毕业生缓役最高年限变为26岁。另外,根据陆军·文部省令第2号,高等学校高等科以上学生缓役年限又均缩短一年,因此这批提前毕业生的缓役最高年限降到25岁。]这样,大量提前毕业学生在1942年初就被征召入伍。

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在短暂的胜利后,日军在中途岛海战、瓜达尔卡纳尔战役中皆以惨败告终,损失大量作战官兵,逐渐丧失战略主动权。为扭转战局、应对盟军反攻,军部亟待重整军备,动员更多的兵力。为保证兵备的量与质,陆海军纷纷针对学生推行特别志愿制度,以募集大量预备士官。1943年3月,政府修改《兵役法施行令》,废除了中学、高等学校普通科学生的在学缓役特权。同年9月21日,东条内阁通过《现情势下国政运营要纲》决议,为强化国内状况主张废止对学生的缓期征集。25日,陆相以“基于时局之要求,特别是军队干部补充上之需要”为由将《学生征集延期临时特例》敕令案提交给内阁。10月2日,日本正式暂停学生的在学缓役特权。10月25日到11月5日,全国大学、高等专门学校满二十岁学生都临时接受征兵体检,合格者12月初入伍出征,由此出现“学徒出阵”历史现象。[1943年11月1日《兵役法》修改后规定学生在“军事上仍需继续修学时依命令可延期入营”,13日陆军省又颁布《为继续修学延期入营等件》,理工医科与教员培养学校学生在接受征兵体检后可延期入营一年。因此,“出阵学徒”主要是大学、高等专门学校文科专业的男子。]这样,大批来自高等院校的学生兵[“出阵学徒”人数众说纷纭,至今尚未确定,相关统计亦相去甚远,少则4.7万,多则9.8万。可参见西山伸:《徴集猶予停止に関するいくつかの問題について》,《京都大学大学文書館研究紀要》2016年第14号。]走向战场,成为日本对外侵略战争的“生力军”。

综上所述,日本的对外侵略扩张导致国内动员兵力不断膨胀。为确保战力,《兵役法》及其相关制度被频繁调整,学校教育亦逐渐被纳入战时国家总动员体制。日本在尚未彻底解决侵华战争中所暴露的下级军官不足问题的情况下,又将战火燃烧至整个太平洋地区。为补充陆海军预备军官,迅速实现学生的战力化,日本只能不断削减乃至废止学生兵役特权,将学生兵作为“最后的杀手锏”投入战争,甚至堂而皇之地用古代武士奔赴战场的词语“出阵”来粉饰这一行为。但是,“轰轰烈烈”的“学徒出阵”并没有挽回日本侵略战争最终失败的命运。

结 语

“武功文教互相依助,同为国家兴替之关键”。[郑冰如编述:《日本兵役之研究》,第12页。]在日本近代史上,学生是学校教育的参与主体,是国家建设的重要力量,承担富国责任;同时,学生又是军队的征兵对象,是国家军事力量的组成部分,负有强兵义务。基于这一身份的特殊性,近代日本巧妙地进行了制度设计,使其长期享有兵役上的特权,从而既在平时保证了“富国”的人才培养,又为战时储备了“强兵”的后备力量。

近代日本学生兵役特权在特定历史环境中不断变化。《征兵令》最初赋予学生以免役特权,几经修订最终形成在学缓役、在营短期服役等特权。从学生出身及其军队职能来看,当时学生兵役制度更多体现了阶级性。一战后,日本国家发生整体转向的大变革,在总体战体制的构筑中,《兵役法》对学生兵役特权进行重构,强调学生作为预备下级军官的作用,使其成为近代化軍队以平时少数之培养完成战时多数之动员的重要手段。侵华战争时期,在日本对外疯狂侵略、对内实施国家总动员过程中,随着军备不断扩充,学生兵役特权不断削减,最终走向“学徒出阵”。纵观近代日本征兵制中的学生兵役,统治者始终坚持的立场是如何最大程度发挥学生服务国家的作用,并基于这一认知赋予学生以兵役特权,但从未将其排除在征兵制之外。这就是学生兵役制度“变”与“不变”的根源所在。

近代日本征兵制的终极目标是为了在战争中取胜。当战争规模超过国家正常后备兵役的极限时,学生兵役特权的最终解体亦具有历史必然性,学生终会同普通国民一样被征召上战场。但是,“学徒出阵”是在军国主义日本疯狂的对外侵略战争、盲目畸形的国家“大东亚共荣”行为中发生的。数以万计的青年学子本应把自己的青春贡献给日本的和平发展事业,却在军国主义的教育和统治下作为学生兵参加天皇的军队,充当了日本对外侵略战争的炮灰,既加害于被侵略国家与人民,又丧失了自己的大好前程甚至生命。历史的悲剧应该牢记不忘,尤其是当今日本青年学生,更应该汲取历史教训。

(责任编辑:冯 雅)

[收稿日期] 2020-11-20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抗日战争研究专项工程“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及研究”(编号:16KZD020)。

[作者简介] 曹亚坤(1988-),女,河北邢台人,南开大学日本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① “学徒出阵”意为学生从军、出征。学徒是学生与生徒的统称。按照当时日本法令及文部省划分,学生是指大学本科生,生徒是指本科生以外的选科生、听讲生、专修生或除大学外的中高等教育机构的在校学生。据考证,该词首次用于1943年6月每日新闻社出版的小册子《学徒出阵》(高户显隆编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