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方百计提升营商环境便利度
2021-09-2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以下简称“省营商局”)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以提升营商环境便利度、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努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良好营商环境。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培育“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省营商局出台《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版)》,厘清政府部门权力边界,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外无审批”。全省共分11批取消调整行政职权2203项,仅2020年就取消下放调整省级行政职权1005项,精简率达50.7%,成为全国省级行政职权最少的省份之一。推进自贸区精准赋权工作,按照“应赋尽赋”“重点赋权”“全链条赋权”要求下放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对全省11.4万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逐项优化流程、缩减办理时间。开展对取消下放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回头看”,对基层“接不住、用不好”的事项按照法律规定适时调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全面推行企业开办6个环节同步办理,实现“全程网办”“一网通办”。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和省级层面设定的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以清单的形式固定,实现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之外无审批。
省营商局深入开展“一网通办百日攻坚战”,采取“扁平化管理,项目式推进”方式,全省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100%,实现了统一身份认证和电子监察。省级69个、市级136个自建政务服务系统与省一体化平台顺畅对接,政务服务“好差评”实现100%全覆盖,电子政务外网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府部门和便民服务站点100%全覆盖,2531项“高频刚需”事项接入“辽事通”APP,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纵深发展。牵头推动东北三省一区“区域通办”改革,与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建立合作工作机制,拟定54项跨省通办事项。
按照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只提交一次材料”的总体要求,省营商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的实施意见》,配套细化了各市和省(中)直部门《2021年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只提交一次材料”重点工作任务表》,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全力推进线下实体办事大厅与线上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
省营商局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今年以来,依托工改审批系统实现并联审批,工程项目审批时限最长不超过75个工作日。项目管家帮代办服务、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等改革创新做法,得到了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认可和肯定。加快5G通信工程项目审批,被国家作为可复制改革经验向全国推广。
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改革,企业群众“办事不求人”成为常态。在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开展“政务服务驿站”试点改革的基础上,省营商局大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立了“首问负责、容缺受理、否定备案、代办服务、绿色通道”等服务制度,出台《辽宁省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指引》,有效实现“线下大厅(政务服务中心)”和“线上大厅(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相互补充,有机结合。省级40个部门、660项事项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651项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应进必进”“应上必上”的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进厅上网”。同时,将省级、市级、县级部门自建的政务服务中心纳入政务服务体系,做到服务统一、平台统一、评价统一、监察统一。
为畅通企业和群众诉求服务渠道,省营商局建立了覆盖省、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屯)5个层级的诉求服务工作体系,完善诉求事项受理、转办、反馈、回访、监督、评价的“闭环式”管理流程,形成“纵向贯通至基层站所,横向联结各級政府部门、行业单位”的工作格局,实现企业群众有诉必应、接诉即办。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