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的实践与思考
2021-09-28熊本国
熊本国
(中储粮集团公司监督检查与审计部北京100039)
一、引言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重大决定,全面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2018年,国家审计署重新修订出台《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进一步强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指导。2020年,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资发监督规[2020]60号),对中央企业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中储粮集团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研究、统筹谋划,精准施策、系统推进,在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方面进行了多项改革实践和有益探索,为防范化解企业风险隐患、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中储粮集团公司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的探索与实践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储粮集团公司结合公益类企业服务社会、保障民生、社会公益性强的特点,牢牢把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个总目标,改革内部审计管理体制,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审计工作,着力消除监督盲区,立足企业合规管理“第三道防线”,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控机制、加强风险管理中的作用。目前,已基本建立起以防控风险为核心,权力配置合理、内部制衡科学、上下贯通顺畅、运行控制有效、监督保障有力,并能持续改进和完善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为企业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建立“三个体系”,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一是建立坚强有力的审计组织体系。在管理体制方面,中储粮集团公司党组将内部审计作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抓手,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主管内部审计工作,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了内部审计向集团公司党组和董事会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公司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在单位党组(党委)、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了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在决策机制方面,集团公司党组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及时对内部审计报告进行审议,董事会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每年年初审议内部审计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及时协调解决审计遇到的突出问题,为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在机构设置方面,在集团公司设立监督检查与审计部,作为公司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审计策略和资源调配,对分(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审计,对公司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结合公司实际,在18个分(子)公司设立审计机构,强化对基层企业的审计监督,已基本形成“上审下”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
二是建立科学完备的审计制度体系。党的十九大以来,集团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重新修订印发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职能定位,确立集团总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统领与管控地位,为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为促进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开展,集团公司先后制定印发《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文件,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及企业发展需要,对相关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中储粮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确保了内部审计工作有章可循。
三是建立规范高效的审计运行体系。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积极采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审计流程,强化问题整改,逐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审计运行体系,保障了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高效开展。在强化审计管理方面,结合公司实际,注重运用内部、外部两种审计资源,项目审计组成员一般由集团公司审计人员与第三方审计机构专业人员共同组成;建立审计组长负责制,由集团公司审计人员担任审计组组长,审计期间常驻现场,既加强了审计现场管理,又锻炼了审计队伍,提升了审计人员职业素质和能力水平。在提升审计质量方面,现场审计工作结束后,组织第三方审计机构专家等专业人员对审计结果进行会审汇编,建立涵盖“审计组长、第三方审计机构合伙人、审计责任处室负责人、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审计报告四级审核机制,着力提升审计报告质量。在加强审计信息化方面,着眼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研究开发监督检查与审计管理系统,集成信息查询、数据分析、整改督办等功能,实现了审计方式由静态监督向动态监控的转变,为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技术支持。在开展具体审计业务时,注重利用现有信息化平台,加大信息系统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支撑,通过进行数据梳理汇总分析,发现问题线索和风险隐患,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内部审计运行图
(二)立足“四个聚焦”,充分发挥审计作用
中储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着眼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加强中央事权粮棉油管理,聚焦权力运行、内控制度、重大投资等关键领域,立足审计监督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扎实开展内部审计业务,及时披露问题,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积极发挥内部审计的“经济体检”作用。
一是聚焦权力运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围绕权力运行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坚持“离任必审”,对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国资国企改革、企业运营发展、防控经营风险等方面,实现了“应审尽审”。在公司系统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直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工作的通知》,督促分(子)公司等二级单位做好辖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提高审计标准化水平,从制定审计方案、召开审计进点会、开展现场审计、编制审计底稿、沟通审计结果、出具审计报告等方面,持续优化调整审计流程,保证审计业务开展依法合规、规范高效,推动领导干部增强政治责任担当并提高履职能力。将集团公司党组管理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纳入干部人事档案和领导干部廉洁情况活页夹,作为考核、任免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是聚焦内控制度,开展内控评价。坚持规划引领,结合公司系统实际,制定印发集团公司《2020—2022年度内控评价工作规划》,明确评价目标、评价范围和内容、评价方式、评价结果运用等,完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为规范化标准化开展内控评价工作提供重要遵循。创新工作机制,每年初在公司系统印发通知,全面布置内控评价工作,督促各分(子)公司及直属企业,组织对本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认真梳理自评结果,及时向集团公司报送内控自评报告。在公司系统企业全面开展内控自评的基础上,集团公司坚持“三年全覆盖”,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内控抽查评价,进一步加强内控评价的客观性和独立性。集团公司坚持问题和风险导向,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国资监管要求、中央储备粮管理、大额资金管控、国家政策性粮棉油购销调控任务落实等重点业务领域和关键业务环节作为评价重点,密切关注集团公司管控制度在基层的细化落地情况,客观、真实、准确地揭示企业存在的内控缺陷,充分发挥内控评价在促进企业管理、堵塞管理漏洞、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是聚焦重大投资项目,开展投资审计监督。突出关键环节,创新审计模式,自项目批复初步设计开始,将投资概算在5 000万元以上的重点投资项目,全部纳入跟踪审计范围。推动由单一的造价审计向造价和管理审计并重转变,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等方面作为审计重点,予以重点关注。跟踪审计过程中,突出重点、把握难点,加强项目事前、事中监督,实时跟踪汇报。坚持跟踪审计月报制度,突出风险预警功能,及时披露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加强对跟踪审计的现场督导,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找准突破点,选取典型性投资项目,组织开展项目后评价,促进集团公司完善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
四是聚焦关键领域,开展各类专项审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重点业务领域开展专项审计,防范各类风险隐患。2018年以来,聚焦“三大攻坚战”,每年组织对扶贫项目开展专项审计,重点关注扶贫资金使用,推动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开展信息系统专项审计,对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体检,促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对境外业务的审计监督,开展境外企业专项审计,防范境外经营风险;对资金理财业务开展专项审计,揭示问题和风险,促进资金理财业务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围绕金融衍生业务等高风险业务,组织开展专项审计,推动完善风险防控措施,提升管理水平;督促各分(子)公司扎实做好对仓储设施设备维修改造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防范财政资金使用风险。
(三)落实“两条线”整改,强化审计成果运用
一是注重基础管理,持续强化跟踪督办。按照“制度未完善的不放过、资金未追回的不放过、责任未落实的不放过”原则,建立集团公司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数据库。根据审计工作开展及问题整改推进情况,及时更新整改数据,全面动态掌握问题整改进展。严格落实问题整改跟踪督办制度,针对重点单位、重点问题,集团公司安排专人督办,利用电话跟踪、下发整改督办函、基层调研、现场检查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及时推动问题解决。集团公司每月调度分(子)公司问题整改进度,及时汇总梳理,编制形成整改月报呈报集团公司领导。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探索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可留痕、可追溯,不断提升问题整改效率和质量。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实现整改闭环管理。按照分层分级和业务归口管理原则,建立“两条线”整改机制,既督促分(子)公司落实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又督促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落实问题整改的主管责任,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审核确认。督促分(子)公司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履行整改职责,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问题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多措并举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整改对账销号制度,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求有关单位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持续抓好整改。推动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和协同配合,对复杂问题集中研究会诊,共同推动落实整改,履行整改销号程序,实现内部审计问题发现、整改、销号闭环管理。
三是加强追踪问效,强化整改结果运用。坚持整改进度和质量“两手抓”,结合审计现场工作开展,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集团公司对检查发现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重新纳入审计问题整改数据库,确保整改落地见效。督促有关单位在做好具体问题整改工作的同时,注重举一反三,认真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对干部的奖惩、考核。加大对问题整改的通报力度,以审计公开促审计整改,对整改结果每季度在公司系统进行通报,起到了较好的警示和推动作用。将问题整改完成率作为年度考核指标,与分(子)公司年度绩效考核进行挂钩,督促各单位进一步提高整改效率和工作质量。对审计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暂行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构,进一步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三、成效与启示
近年来,中储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要求,牢牢把握职能定位,积极推动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业务巡查、财务、法务等其他监督的相互衔接,不断增强监督合力,企业内部“大监督”格局逐步形成。在内部审计的持续推动下,公司系统干部员工风险意识不断增强,内控环境持续改善,风险防控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通过对集团公司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数据库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公司系统新发现问题数量呈逐年下降态势,问题整改完成率不断上升,存量问题逐步减少,以审计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取得扎实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内部审计工作的根本保证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重大决定,国有企业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对推动健全国有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促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积极发挥应有作用。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才能在审计工作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跟党中央战略决策,不断提升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是发挥内部审计作用的重要前提
党的十九大以来,特别是集团公司组建监督检查与审计部以来,为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强监督、控风险、促发展”的重要作用,在开展的各类审计项目中,始终坚持问题和风险导向,聚焦主业主责,立足监督定位,坚持依法审计、应审尽审、凡审必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敢于坚持原则、便于深入一线、勇于发现问题、善于提出建议的自身优势,围绕企业的发展堵点、治理难点、管理痛点,着力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公司系统及时防范化解了一大批风险隐患。在投资项目审计过程中,深刻把握内部审计职能发挥与公司战略方向的切合点,注重强化工程造价审计和建设资金监督,突出招标控制价纠偏、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结算造价审计,以跟踪审计为抓手,着力推动企业提升投资管理水平,实现降本增效,有效节约建设成本,防范了重大投资风险。
(三)强化成果运用是实现内部审计价值的有效途径
内部审计不只是发现问题、揭示风险,“落脚点”应着重放在防范风险隐患、推动企业发展上,同企业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既披露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又督促问题整改、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从问题和成因中总结管理经验和教训,坚持审用结合、惩防并重、标本兼治,不断提升审计成果综合运用水平。对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典型问题、苗头性问题及涉及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建议和解决办法。推动有关部门坚持纠建并举、破立并进,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解决体制机制问题上下功夫,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做到“治已病、防未病”。据统计,党的十九大以来,各分(子)公司在问题整改过程中,累计采取整改措施4 774项,健全完善规章制度626个。截至2021年6月底,列入集团公司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数据库的问题整改完成率94%,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四、结束语
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工作部署的关键举措,是促进企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内部审计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审计监督体系的最前沿,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能够及时了解本单位的内部经营管理和各类经济活动,具有得天独厚的监督优势,在规范企业管理、堵塞管理漏洞、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新时代背景下,内部审计必将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