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革命与全球能源治理变革
2021-09-25许勤华
许勤华
【关键词】能源转型 新能源革命 全球能源治理变革 生态文明思想
【中图分类号】 D8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1.14.009
能源在国家统筹发展与安全、参与全球治理中扮演着关键角色。新能源革命与全球能源治理变革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学术界和政策界需要厘清新能源革命与全球能源治理两者间的关系,把握其互动性和协同性,以明确中国在全球能源治理变革中的战略定位与实施路径。本文分三步展开论述:第一部分论述新能源革命的特点;第二部分从物质与技术、精神与社会两个层面分析新能源革命的源动力;第三部分讨论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探索全球能源治理变革的中国方案,努力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
能源转型与新能源革命
能源转型是人类文明发展和进步的重要驱动力。全球能源转型并非自今日始;能源转型亦非一日之功。“从能源史的角度看,历史上严格意义的、具有根本性和重大影响的能源转型十分罕见,往往需要复杂的技术、经济和制度条件,以及孕育较长的历史时期(数十年、上百年甚至数个世纪)。”[1]人类利用能源的方式经历了从木柴等自然能源到煤矿等化石能源的变革,并实现了化石能源阶段从煤矿到油气的升级。当前,人类社会正处于从油气资源迈向新能源的又一次重大变革之中。
第一、二次能源转型。火与木柴的使用,往往被认为是人类最早的“能源革命”。那时,先民们借助偶然的机会从自然界获得火种,并以之取暖、煮食、御兽。随着人类逐渐掌握火的产生与使用,较易获取的自然资源——木材成为早期人类获得能源的主要来源。人类此时尚处于自然能源时代,其所对应的文明类型属于农耕文明。
第一次能源转型的标志是煤矿的使用。它推动人类从自然能源时代进入化石能源时代,从农耕文明迈入工业文明。1769年,瓦特发明蒸汽机,标志着蒸汽时代和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到来,而煤炭的广泛应用恰恰是第一次工业革命产生的前提条件。19世纪末,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首次超过木柴,标志着第二次能源革命的完成。世界上第一座燃煤发电厂于1875年在法国建成。从此,煤炭与电力相结合,使化石能源通过电力得到了更为便捷、清洁和广泛的应用。
1886年,戴姆勒内燃机的发明使具有更高效能的油气能源成为人类工业文明的组成部分。随着石油勘探、冶炼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相关油气地质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并应用于实践,油气能源的产量急速上升,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所占据的比重也越来越大,并在1965年首次超过50%,遂取代煤炭成为人类最重要的能源来源,完成了从煤炭向油气的第二次能源转型。这一转型所开启的石油与天然气的大规模利用,从物质与能量供给上保障和推动人类文明相继进入“电气时代”和“信息时代”。
新能源革命。当前,人类正处在从化石能源向新能源过渡的第三次大转型中。在世界能源发展的历程中,人类经历的两次能源大转型具有一定共性,都呈现出能量密度不断上升,能源形态从固态到液态和气态,能源品质从高碳到低碳、从高污染到清洁化的发展趋势。
广义上,“新能源”通常指人类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能够生产并消费的新的能源资源,如页岩油气;狭义上,包含可再生能源(风能、太阳能、生物质燃料等)、水电能源、核电能源等三大类。水电、核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和氢能等新能源都具有清洁、无碳或低碳的天然属性。以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第三次世界能源转型具有鲜明的低碳化和清洁化特点,也是未来能源的发展趋势。此次能源转型将推动人类社会从工业文明跨入生态文明,从电气时代、信息时代跃迁到智能时代,這个过程就是新能源革命的过程。
近年来,新能源在全球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增长速度已高于总体能源消费的增速。2014~2019年,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风能、太阳能和生物燃料)的消费增长速度远快于总能源消费,其中可再生能源的年增长率超过12.5%,天然气为2.9%,两者均快于总能耗增长1.6%的速度。相比之下,同期石油消费增长则慢于总能耗增长(增长率1.4%),煤炭消费量也呈下降趋势(-0.5%)。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占据了能源市场更多份额,而煤炭与石油的市场份额开始逐步萎缩。[2]
当前,全球能源消费结构处于煤炭、石油、天然气和新能源“四分天下”的格局。[3]2019年,全球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石油、天然气和新能源的消费量占比依次为27%、33%、24%和16%。以上四种能源中,煤炭正在从高碳污染向低碳清洁利用转型,油气能源正在从常规油气向低成本非常规油气转型,新能源的消费量及占比逐年上升。全球能源工业总体上正在从化石能源向无碳新能源转型,世界能源消费结构正在向低碳化(无碳化)、清洁化转变,能源管理革命也逐步从单能利用向多能融合智慧化转型。[4]
新能源革命的源动力
新能源革命具备清洁化、低碳化、化石能源向新能源转化等特征,其演化发展趋势的核心动力是:在物质与技术层面,由技术与市场的力量共同推进;在精神与社会层面,则是源于人类环境意识的觉醒及环境保护的制度化演进。
物质与技术层面。一是科学与技术的进步创新。建立于资源基础的科学与技术进步创新是驱动全球能源变革的源动力,深刻影响着人类的生产模式、生活方式及社会管理模式、政治经济制度,推动人类社会向更高级的文明层次发展,满足人类对幸福美好生活的新需求。
能源科技进步的总方向是节能增效与降低污染。就节能增效而言,如前文所述,从木柴到煤炭、从煤炭到油气、再从油气到多种新能源的三次能源大转型,都遵循能源利用技术不断提升、能源使用效率不断提高的基本发展演化规律。与能源使用效率不断提升相对应的是,全球平均能源强度在20世纪70年代后开始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在这一进程中,中国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中国能源效率提升幅度世界最高、能源强度下降幅度最大;年均能源强度降速超过2%,降幅达到86%。[5]
就降低污染而言,由于储能技术不断进步、风能发电技术和太阳能技术稳步提升,当前全球能源消费结构也呈现出“电气化”的发展趋势,这同样有助于减少能源在传输和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污染。近50年来,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上升至20%,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37%;随着可再生能源等新能源发电量份额的逐步增加,到2050年,全球总发电量将达到49×1012千瓦时,年均增速将达到2%。[6]
能源管理上的进步,尤以智能能源的发展为重。智能能源是指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信息技术和电力电子技术等先进技术构建的能源互联网,通过能源互联、智能管理和调配实现能源的智慧利用。[7]智能能源技术将能源结构电气化与能源管理智能化深度融合,从而实现不同能源消费主体之间的用能平衡。[8]新能源技术与数字化技术、智能化技术的融合,将有效推动能源系统向数字化、智能化建设转型,推动能源生产与消费的模式创新。[9]以清洁、无碳、智能、高效为核心的“新能源”+“智能源”是新能源革命的发展重点。
二是新能源逐年降低的成本优势。新能源除了在节能、环保、高效上需要具备优势,还须在成本控制上优于传统能源,才能够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占据更大份额,加快发展壮大。长期以来,石油等传统能源价格长期维持中、高位运行,为新能源在全球能源市场的异军突起提供了有利条件,并逐步形成替代效应。
数十年来,相对于昂贵的传统能源,生物质能、地热、氢能、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的生产成本被大幅压缩,已经达到甚至低于传统化石能源的发电成本,由此才与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传统化石能源形成鼎足之势;而技术进步与实践显然都站在新能源一边。从2010年起,太阳能光伏、聚光太阳能电池储能、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等新能源技术成本分别下降了82%、47%、71%、38%和29%。[10]2019年,在所有新近投产的并网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发电容量中,56%的发电容量成本均低于化石燃料的发电成本。新能源发电成本已经全面下降至化石能源发电的成本范围(0.051~0.179美元/千瓦时)之内,新能源的竞争力逐渐显现。[11]
正是得益于成本上的优势,新能源产业才能够在继传统石油工业之后逐步成长、发展起来,并最终对传统能源产生替代效应,推动了当下的第三次全球能源转型。
精神与社会层面。二战以前,进入工业时代的人类社会虽面临不少环境问题并日益认识到其严重性,且已经开始采取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加以治理,但尚未明确提出和界定环境保护的概念。20世纪50年代后,一些西方发达国家面临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相继发生了造成4000余人死亡的1952年伦敦烟雾事件、造成数百计65岁以上老人死亡的1955年美国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等恶性环境污染事件。在这些国家中,“反污染”社会运动兴起,并初步建立和确立了环境保护的理念和概念。早期的环境保护主要关注对大气、水、固体废弃物等的治理,同时管控噪声等对人们生产生活的负面影响,致力于消除危害、保障公民健康。
作为1972年6月联合国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的背景材料和概念性基础意见,英国经济学家芭芭拉·沃德和美国微生物学家雷内·杜博斯撰写《只有一个地球:对一个小小行星的关怀和维护》一书指出,环境问题不仅是工程技术问题,更是重大社会经济问题;此外,环境问题不是局部性问题,而是全球性问题。由此,“环境保护”作为科学技术与社会经济相结合的概念术语被国际社会广泛采纳和使用。[12]
在联合国等国际机构、组织的大力推动下,国际社会对环境保护的认知不断深化、发展。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人们对环保的认知已不再止步于污染防治,而是进一步关注和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经济发展模式,致力于更加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持经济发展在环境允许的范围内运行。总的来看,国际社会已试图从更为本质的层面探求人类对自然资源使用的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与环保意识知识化、学理化同步推进的是环境保护制度化发展。在国际层面,面对愈加严峻的温室气体排放与气候问题,国际社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应对。其中,《巴黎协定》(The Paris Agreement)的签署是近年来国际社会在能源、环保、经济国际规范领域所取得的最重要成果;当然,它本身也面临着逆全球化、经济民族主义的严峻威胁和考验。[13]2015年12月12日,《巴黎协定》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获得通过并于2016年4月22日在纽约签署,该协定旨在为2020年后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作出制度性安排,其长期目标是将全球平均气温较前工业化时期上升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并尽可能将全球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1.5摄氏度以内。[14]
中国是《巴黎协定》签署的重要推动者和践行者,始终致力于携手世界各国构建合作共赢、公平合理的气候变化治理机制。[15]2016年4月22日,时任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作为习近平主席特使在《巴黎协定》上签字;[16]2016年9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中国加入《巴黎协定》,从此中国成为完成批准协定的缔约方之一;[17]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向全世界郑重承诺:“中國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18]
全球能源治理变革
作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中国致力于与各国一道,同筑生态文明之基,同走绿色发展之路,共同守护美丽的地球家园,努力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
积极推动全球能源治理有序变革。生态文明是对以往不同文明形态的批判与扬弃,构建生态文明需要转化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思维方式和观念。[19]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于中国新时代的背景条件和主要矛盾,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我国在新能源革命背景下推动全球能源治理的变革奠定了思想基础。[20]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21]。生态文明建设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保障,是民意所在、民心所向,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科学把握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要求,应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生态红线观念,探索环境保护新路,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22]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阐述了携手世界各国共同推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张,包括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坚持正确的义利观、积极开展南南合作、携手打造绿色“一带一路”,等等。这些理念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基本组成部分,为人类解决全球环境问题提供了理论路径和方向指针。[23]与此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全面系统提出的“五个追求”论断也成为推动构建全球生态文明的指南,即追求人与自然和谐,追求绿色发展繁荣,追求热爱自然情怀,追求科学治理精神,追求携手合作应对。[24]
全球生态文明是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和必由之路,而改革全球能源治理体系是推动构建全球生态文明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重要内容。在能源转型背景下推动全球能源治理的有序变革,有利于倡导绿色环保的新能源发展模式,构建互利共赢的能源合作关系,有利于为世界各国建立安全稳定的能源供需格局,最终实现维护全球能源安全、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总目标。[25]
如果说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中国推动全球能源转型与全球能源治理变革提供了价值与道义上的根本遵循;那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安全与发展的相关论述则从实践层面为落实生态文明理念,推动中国与全球能源的生产消费朝着绿色化、清洁化的方向发展提供了实践指南。[26]
2014年6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即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多元供应体系;推动能源技术革命,带动产业升级;推动能源体制革命,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我国当前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面临着能源需求压力大、能源供给制约较多、能源技术水平总体较为落后等问题和挑战。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从国家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高度,标定了我国能源战略理论创新的新高度,是新时代指导我国能源转型发展的行动纲领。
探索构建全球能源治理变革的中国方案。当前,全球能源治理结构和体系的“碎片化”现状一方面制约了中国参与全球能源治理的深度和广度,另一方面也为中国进一步参与全球能源治理提供了灵活空间,“使中国能够在诸多国际能源治理机制中有选择地发挥自身的作用,规避不必要的限制”。[27]有鉴于此,中国应积极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在变革中寻新机、在变局中开新局,探索推动既有利于全球公益又能够服务于国家利益的增量变革,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不断推动全球能源治理架構的转型。
第一,广泛吸纳和联合新兴经济体和非国家行为体深度参与全球能源治理,扩大其在国际社会的代表性,推动构建真正全球性的能源治理协调机构。传统的全球能源治理架构过度依赖作为石油消费者的发达国家集团(以国际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IEA为代表)和作为石油生产者的石油输出口国集团(以石油输出国组织Organization of the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OPEC为代表),其发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吸纳新兴经济体和非国家行为体广泛参与,有助于推动全球能源治理秩序朝着更加公平、有效的方向发展。[28]在这一进程中,应依托金砖国家组织和G20两个重要平台,并加强与国际能源署等既有专业性全球能源治理机构的深入合作。
在全球能源市场,金砖五国无论作为能源供给方还是需求方,都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同时,也面临着巨大压力和挑战。事实上,他们在能源及其治理领域上的利益诉求并不互斥,且有着较大的合作空间。[29]因此,中国应携手金砖国家积极构建开放、包容的多边全球能源合作机制,使金砖五国作为一个整体在国际能源市场中积极发声,在全球能源治理中发挥更加有效的建设性作用。
G20作为比金砖五国机制更具包容性和代表性的全球治理平台,在全球能源治理领域同样发挥着愈加重要的作用。[30]G20集团覆盖了全球最具影响力的经济体,其成员既包括全球最主要的能源生产者,也包括消费大国,且在能源领域的多层次治理主体之间已初步具备了一定的协调机制和危机应对能力。目前,G20主要在全球能源治理领域的四个方面发挥作用:提高能源数据的透明度与真实性、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以及削减化石能源补贴。[31]
未来中国在推动全球能源治理变革的进程中,亦可以借助G20平台,推动新兴经济体更多地参与全球能源供需结构,从而更有效地平衡全球能源市场,推动发达国家与新兴经济体在能源治理方面达成更加广泛的共识。
第二,积极培育包括亚投行在内的新兴国际基础设施融资投资机构,整合既有的国际金融机构与平台,加大国际(绿色)金融机构对新能源产业的融资支持力度。能源产业的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巨量投资资金的有效、稳定供给;尤其在能源贫困、新能源技术创新等领域,金融机制与平台的作用更为重要。[32]对此,中国应在进一步加强亚投行等新型国际基础设施融资机构建设的同时,积极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世界银行等在全球或区域的贸易、投资机制的改革,促使其更好地在投资层面带动全球能源技术向新能源产业倾斜,从而优化调整全球能源治理的结构。[33]
从具体操作层面来看,中国不妨以亚投行为主要的国际绿色发展、新能源研发的融资平台,支持合作国家围绕绿色金融合作,开展双边或多边的财政金融对话,鼓励当地具有良好资质的金融机构参与共建绿色发展银行等公共金融服务平台。与此同时,探索与亚洲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多边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和业务对接,共同为需要协助融资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国家争取国际资金支持。此外,通过亚投行等机构平台,鼓励合作国成立新能源领域的行业自律组织,并设立金融机构的绿色标准、运作规则和信贷信用体系;通过提高违规成本,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区域绿色金融与新能源发展的规则制定。
第三,以“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合作为抓手,推动“中国版”全球能源治理方案加快实施。“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不仅关乎沿线地区乃至全球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整体形势,也是中国在区域和全球范围内推进能源治理改革方案最重要的政策抓手,应不断试验、反馈、修订、落实、内化、推广中国提出的改革方案与治理模式落地落实。
同时,建立健全“一带一路”新能源发展合作机制与平台,与“一带一路”合作国商议共建节能減排低碳领域的重点任务和需求清单,设计共建合作的机制与平台,使该机制尽可能对合作相关方形成一定的外部约束力,譬如利用限制参与资格等方式提高违约国成本;设置相关议程,为“一带一路”合作国家在新能源研发、电网接入等领域的信息交流、跨境协商提供平台。同时,以推进全球能源治理为契机,不断强化中国与“一带一路”合作国间的战略互信,全面提升区域治理能力。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研究”和国家社科一般项目“新时代中国能源外交战略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分别为:18VDL009、18BGJ024;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能源战略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王鹏对此文亦有贡献)
注释
[1]吴磊:《新能源发展对能源转型及地缘政治的影响》,《太平洋学报》,2021年第1期。
[2]《能源世界:全球能源转型顺利进行》,中国石化新闻网,2020年9月17日,https://www.sohu.com/a/419128037_463997。
[3][7]邹才能、潘松圻、赵群:《论中国“能源独立”战略的内涵、挑战及意义》,《石油勘探与开发》,2020年第2期。
[4]Xia Chenxia; Wang Zilong and Xia Yihan, "The Drivers of China's National and Regional Energy Consumption Structure under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 2021(285) .
[5]OPEC, "World Oil Outlook 2040", https://www.opec.org/opec_web/static_files_project/media/downloads/publications/WOO_2018.pdf.
[6][11]IRENA, "Global Renewables Outlook", https://irena.org/-/media/Files/IRENA/Agency/Publication/2020/Apr/IRENA_GRO_Summary_2020.pdf?la=en&hash=1F18E445B56228AF8C4893CAEF147ED0163A0E47.
[8]Ahmad Tanveer; Zhang Dongdong, "Using the internet of things in smart energy systems and networks", Sustainable Cities and Society, 2021(68).
[9]邓建玲等:《从工业4.0到能源5.0:智能能源系统的概念、内涵及体系框架》,《自动化学报》,2015年第12期。
[10]IRENA, "Renewable Power Generation Costs in 2019", https://www.irena.org/-/media/Files/IRENA/Agency/Publication/2020/Jun/IRENA_Costs_2019_EN.pdf?la=en&hash=BFAAB4DD2A14EDA7329946F9C3BDA9CD806C1A8A.
[12]Barbara Ward and Rene Dubos, Only One Earth: The Care and Maintenance of a Small Planet, New York: W. W. Norton and Company, Inc., 1983.
[13]H?kon S?len et al., "How US Withdrawal might Influence Cooperation under the Paris Climate Agreement",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Policy, 2020(108).
[14]Jon Birger Skj?rseth et al., "The Paris Agreement and Key Actors'Domestic Climate Policy Mixes: Comparative Patterns",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Agreements: Politics, Law and Economics, 2021(21).
[15]习近平:《携手构建合作共赢公平合理的气候变化治理机制》,《人民日报》,2015年12月1日,第2版。
[16]Zhuang Guiyang and Zhou Weiduo. "Shift in Global Climate Governance and China's Contributions", Contemporary World, 2016(2).
[17]刘文学:《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巴黎协定〉》,《中国人大》,2016年第18期。
[18]《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全文)》,新华网,2020年9月22日,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leaders/2020-09/22/c_1126527652.htm。
[19]包庆德、王金柱:《技术与能源:生态文明及其实践构序》 ,《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
[20]宋献中、胡珺:《理论创新与实践引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期。
[21]杜海英等:《习近平生态建设思想视域下环保新能源产业发展趋势研究》,《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8年第11期。
[22]周生贤:《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求是》,2013年第17期。
[23]丁金光、徐伟:《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东岳论丛》,2010年第11期。
[24]钟声:《全球生态文明新视野》,《人民日报》,2019年5月3日,第3版。
[25]朱雄关:《能源命运共同体:全球能源治理的中国方案》,《思想战线》,2020年第1期。
[26]吴新雄:《积极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人民日报》,2014年8月28日,第7版。
[27]连波:《国际能源治理结构“碎片化”探析——兼论中国参与国际能源治理的战略行为》,《国际经济评论》,2021年第4期。
[28]马妍:《全球能源治理变局:挑战与改革趋势》,《现代国际关系》,2016年第11期。
[29]赵庆寺:《金砖国家与全球能源治理:角色、责任与路径》,《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4年第1期。
[30]Hossa Almutairi and Adam Sieminski, "G20: Energy and the Role of Circular Carbon Economy", Italian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Studies (ISPI), 2020-11-20, https://www.ispionline.it/en/pubblicazione/g20-energy-and-role-circular-carbon-economy-28068.
[31]刘宏松、项南月:《二十国集团与全球能源治理》,《国际观察》,2015年第6期。
[32]马妍:《全球能源治理变局:挑战与改革趋势》,《现代国际关系》,2016年第11期。
[33]Morgan Bazilian; Smita Nakhooda and ThijsVan de Graaf, "Energy Governance and Poverty", Energy Research & Social Science, 2014(1).
責 编/张 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