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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110周年的审视与反思(笔谈)

2021-09-25罗志田左玉河

关键词:革命

罗志田 王 笛 彭 剑 左玉河 朱 英

尝试稍更广义地看辛亥革命

罗志田(四川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编者按辛亥革命自其发生,人们就开始对这场革命运动的得失及其影响进行探讨,包括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随后也通过总结辛亥革命的经验教训,不断进取,为维护和拓展革命成果,相继发动“二次革命”、护法运动以及轰轰烈烈的国民革命,写下了近代中国革命史上的系列重要篇章。随着时间的流逝,史学界对辛亥革命的研究也不断深化,取得了越来越多的研究成果。辛亥革命百年纪念之际,著名历史学家章开沅先生对辛亥革命研究提出“三个百年”的新视野与新方法,即从过去、当下、未来三个一百年的长时段眼光,重新考察和认识辛亥革命,广受史学界关注。今年时逢辛亥革命110周年纪念,以研究辛亥革命著称海内外的章开沅先生在数月前不幸仙逝,但由其毕生倡导的辛亥革命研究已进入到第三个百年探索的新阶段,将会取得更多新的研究成果。为此,本刊特以“辛亥革命110周年的审视与反思”为题发表一组笔谈文章。这组文章分别从不同的主题或角度审视与反思辛亥革命,提出了具有启迪意义的新学术见解,相信对进一步促进辛亥革命研究的发展能够产生积极的影响。

章开沅师曾提出,对辛亥革命的认识和研究,要注重“三个一百年”,即辛亥革命之前的一百年,辛亥以来的一百年,以及今后的一百年①。这是大方家的思考方式。阮元早就主张“学术盛衰,当于百年前后论升降”②。梁启超也曾以一种动态的整体眼光观察清代学术,以为“晚明的二十多年,已经开清学的先河;民国的十来年,也可以算清学的结束和蜕化”③。后来陈寅恪给学生讲“晋至唐史”,第一课就说明,本课程“名为晋至唐,实际所讲的,在晋前也讲到三国,唐后也讲到五代”④。

关于王朝史的研究不能仅以朝代时限为断,对历史事件的思考也不必局限于其本身的始终。章老师的宏观认识给我很深的启发,我没有以百年为思考单位的气魄,但感觉可以稍拓宽思路,把辛亥前十年和后十年,即约从戊戌维新到新文化运动的二十来年,作为观察对象,而把发生在辛亥年的政权鼎革视作一个象征性的转折点,相关的转变此前已发生,此后仍在延续⑤。

从民初开始,胡适、梁漱溟等学者就尝试回溯到戊戌维新,从文化视角认识那场革命及其后续发展。我们现在常把文化和政治区别看待,但在清末民初不少人眼里,还是延续着政教不分的传统思路,以为政治就包含在文化之中。在某种程度上,戊戌维新可以看作一次文化运动,辛亥革命亦然。如梁漱溟所说,从晚清的改革到辛亥革命,都是想要接受当时所见西方文化的努力,也是对自己文化的改革⑥。

到20世纪30年代,一些人仍把戊戌维新视为一个长程改革之起点。蒋廷黻1932年说:“在戊戌、民元、民十六诸年,我们都曾过了短期的改革蜜月,好像新天新地已在目前。”⑦后两次都是改换政权的武装革命,而戊戌维新也并列其中。两年后翟象谦仍说,“自戊戌政变迄今近四十年”,中国“无时不是在革命,无时不是在建设新的政治组织”⑧。

或许可以说,从戊戌维新起,相当一些中国人的共同愿望就是寻求根本性的整体变革。变法期间百政并举以图迅速破旧立新,正体现了这种急迫心态。而维新不成反致政变,是一个重要转折。此后关于革命的言说日渐流行,不几年间,经学革命、史学革命、文界革命(含诗界、曲界、小说界、音乐界和文字诸革命)等各种革命就从“今日中国新学小生之恒言”⑨迅速发展为“近数年来中国之言论”中“最有力之一种”⑩。

在梁启超轻松大谈文化领域的各种革命之时,与造反相关的政治革命基本尚未进入多数人的思考之中。到真正的革命党人出现,并因章太炎、刘师培等硕学之士的加入而凸显其正当性,作为一个国家民族前途选项的“革命”,遂逐渐成为读书人的一个重要思虑,甚至成为一种具有代表性的“时代精神”。这样一种从全面性到正面性的革命氛围,主要是在士人之中流行,使得晚清革命带有浓厚的“秀才造反”的色彩。

周荫棠曾提出,中国历史上的改朝换代,不是篡位就是民变。而辛亥革命则是“士变而非民变”。这个说法不能概括全貌,却表出了革命的一个特色。不少人提倡“革命”或参与夺取政权的暴力革命,不必是因为“民不聊生”,却带有某种“士不聊生”的意味,不过读书人面临的困境既有实际的,也有想像的或构建出来的。他们中的很多人起初并不曾想要改变帝制,但各种力量无意中的“合谋”促成了辛亥鼎革。

最重要的是,王国维后来概括的“道出于二”,此时已经成型。按照中国传统的标准,清廷在最后一段时间的作为,实不到历代亡国之君的表现。然而指引历代政教之“道”,在政治变动尚未开始的时候就已经发生了巨变。严复曾说,“中国之所以为中国者,以经为之本原”。戊戌时康有为欲借西法以抵御西学而重构经学,已是在拆毁自己的大本营。而对立的一面在卫教的同时,其实也改变了道。中国政教体系本相互依存,若教的一方失范,政被放弃也就计日可待了。

在“道出于二”的语境下,“失道”不一定明显地落实在横征暴敛等具体的政治行为之上,它也可以因“证据”的不断重复而达到不证自明的效果。近代中外竞争常以中国一方的失利结束,在以战争“胜负决文野”为代表的西式“新道”标准下,每一次军事的和非军事的挫败,都是体制已出问题的象征。这样一次次连续失败所“证明”的“失道”,任何政权都很难承受。

有时候“失道”是可以构建的。由于中国的“变”没有达到其所期望的程度,求变的士人要“说服”世人接受更有力的变革,也在传播各类半带想像的“证据”,使得清廷在传统的“道”的标准下,也显得“失道”。如慈禧太后用建海军的银两修筑颐和园的说法,就特别能体现出“失道”如何被构建。王云五回忆说,甲午后“民间传说都痛恨西太后信任太监,乱花国家的金钱,专供一己的浪费,把人民的死活看不在眼里”。不论建海军的银两是否被用来修筑颐和园以及用了多少,甲午海战的输赢与这些银两似无直接的关联。但关键不在西太后是否做,而在于民间都如此传,许多人想必也信,这对清廷就是致命伤。

其实这个故事的反复出现,说明类似的象征性行为不多,使攻击者较难以“历数”的方式证明清廷的“失道”,故不得不重复使用。而且清廷实际相当遵循民意(士意),不断加速立宪。但在“证明”与“说服”交相为用之下,清廷并没有多少严重“失道”的表现,却陷入双重“失道”的困境,成为一种在新旧语境下都日趋负面化的建制,结果被新式读书人和传统士人同时放弃。

辛亥革命不仅导致清廷的覆亡,也带来几千年帝制的终结。从年深岁久的帝制到前所未有的共和,无论如何都是一个极大的革命。这样的根本性历史大转变,本应是一个大震荡。但身处变化当中的很多时人,似乎并未觉得受到太大的影响。这与革命之前的预期有不小的落差。如梁启超在辛亥革命前夕说过,“无论何国,苟经一次大革命后,其元气恒阅十年或数十年而不能恢复”,故他不能赞成暴力革命。但事实上,革命却轻易成功。梁漱溟后来指出,辛亥革命虽“是用暴力革命方式”,但“这个暴力革命,实在太容易了。阴历八月十九日起义,两三个月即成功。这么一个大的国家,几百年的统治,一转移间即被推翻”。用时人的话说,“数千年相传之专制国,一旦水逝云卷而去;数千年未有之共和国,一旦风驰电掣而成”。

然而走向共和的革命虽甚容易,真要实践一个共和体制却困难重重。由于时人对鼎革的认识不够深入,对革命可以带来的转变又期望太高,对共和的见效速度又要求太快,这样的期许使不少人对民国生出不满。在革命结束后不久,从遗民梁济到曾经身与革命的熊十力,都很快对共和的尝试感到失望。熊十力因革命党人的作为甚至不如晚清,退而采取独善其身之策。而梁济以为民初的表现未能证明共和的优越,故选择以自杀警示国人。

李思纯认为,常规的革命“一旦既成,必能纳政治于轨物”,但因“共和成于咄嗟之间,而治平则期诸不可必之数”。章太炎更言及具体,过去的革命“或连兵一纪,死人多于枲蕉,直其罢极而后收之。其旧朝贪人恶吏,未有不诛也。今倡义不过四月,天步遂夷,而致届不及墨吏”。这样的“客观”探讨或许太过残酷,却不无所见,毕竟革命速成还有“禅让”的因素。一次由妥协结束的革命,诛不及墨吏也是自然的结果。

辛亥革命的确有各方面牺牲小的特点,显得“容易”;而尽管其实际改变甚大,似又尚未大到许多人所期望的程度。两者都导致人们还想“再革命”。章太炎就指出,由于革命太轻松,“人民见其成功之易,其他小事,谓愈可以徼幸得之”。身历其境的顾颉刚回忆,辛亥革命后人人意气高张,“以为天下无难事,最美善的境界,只要有人去提倡,就立刻会得实现。种族的革命算得了什么!要达到无政府无家庭无金钱的境界时,方才尽了我们革命的任务呢”。

当革命从不得不行的解除痛苦的被迫手段转变为主动寻求美好未来的正面努力后,那种面向未来的广义大革命的观念被很多读书人接受,使他们对辛亥之后的变化不甚满足,而对不变的部分则愈感不满,于是在文化领域“继续革命”,直到20世纪20年代之后还“互相革命”。

在胡适眼里,“若没有辛亥革命的政治大解放,也决不会有这十年来的种种革命”。一次革命的成绩,竟然是带来种种革命,最能表现时人的革命意愿。的确,武装改变政权的革命,在20世纪的中国就有三次,其中两次都在辛亥革命之后,每一次的作战规模都比前一次大许多。

而人们对暴力革命的认知也发生了转变,以前是预期代价大而实际小,后来即使知道代价大,也不得不选择革命。不以激进闻的陈衡哲说,“即使一切革命都是进步,那进步亦如激流冲岸,冲塌一度堤岸,留下一层泥土。这泥土的代价可算是大了,但在这个愚闇及自私的社会中,舍此之外,似乎又没有旁的道路”。

似此对各领域进一步“革命”的期望,多少都与辛亥革命的轻松速成相关。但辛亥革命毕竟是一个有空前绝大意义的革命。梁启超明言:“中国历史上有意义的革命,只有三回:第一回是周朝的革命,打破黄帝、尧、舜以来部落政治的局面;第二回是汉朝的革命,打破三代以来贵族政治的局面;第三回就是我们今天所纪念的辛亥革命了。”他认为辛亥革命“就像经过商周之间的革命,不会退回到部落酋长的世界;就像经过秦汉之间的革命,不会退回到贵族阶级的世界。所以从历史上看来,是有空前绝大的意义”。

这样的历史意义,是在历史进程中逐渐凸显的。1919年10月《星期评论》出“双十节纪念专号”,要胡适“做一万字的文章”,他却大谈新诗,盖“与其枉费笔墨去谈这八年来的无谓政治,倒不如让我来谈谈这些比较有趣味的新诗”。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胡适对辛亥革命的认识越来越郑重,开始特别强调政治制度变迁的深远影响。他在九一八国难后说:

帝制的推翻,虽然好像是不曾费大力,然而那件事究竟是五千年中国历史上的一件最大的改革。在一般人的心里,这件事的意义是:“连皇帝也会革掉的!”这是中国革新的一个最深刻的象征。

等到抗战中期,胡适进一步阐述了辛亥革命具有两层意义:一是“挣脱270年外族统治枷锁的种族或民族主义革命”,二是成为“首次在亚洲大陆成功推翻君主政体的一次最重要的政治革命”,它“不仅把中华民族从近三个世纪的异族统治中解放出来,同时也解放了中国人的思想和生活”,后者“远比陆军或海军军力更有意义”。可惜这两层意义长期都“没有被充分认识到”,因为人们忽视了不可能“在一二十年的短时间里建立一个民主体制”。其实在辛亥革命后那“无序与分裂的表象之下,巨大的变迁正在发生,并从根本上影响着中国的社会与政治生活”。

上引两文皆有必须为困难中的中国说话的特别背景,故辛亥革命的意义因抗战而更加重一层。胡适的描述或许太过乐观,然也不无所见;毕竟辛亥革命类似废除科举,其影响的长远性远大于当下性。共和取代帝制,本是一个处于持续“发展”中的大变化。而胡适认知的转变,更说明随着辛亥革命的历史价值在历史进程中不断上升,其历史意义也日趋显著。

所以章开沅师所提出的要从辛亥革命前后来认识和研究辛亥革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提示。若对辛亥前的历史研究不充分,就对辛亥革命本身的研究准备不足;而对辛亥后的历史把握不够,则对辛亥鼎革的理解和认识也难称透辟。如果从辛亥前十年的改革以观察帝制以及后面支撑帝制的整个文化改变,从后十年的尝试共和反观革命的成效与不足,或更容易理解辛亥革命本身及其所带来的转变与不变。

注释

①章开沅:《辛亥百年遐思》,见《章开沅文集》(第三卷),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432页。

②阮元:《〈十驾斋养新录〉序》,见《嘉定钱大昕全集》(第7册),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页。

③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见《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七十五》,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页。

④卞僧慧纂:《陈寅恪先生年谱长编(初稿)》,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362页。按:此课开于1935年。

⑤参见罗志田:《革命加转化的过渡时代》,《文化纵横》2009年2月号。

⑥参见罗志田:《体相和个性:以五四为标识的新文化运动再认识》,《近代史研究》2017年第3期。

⑦蒋廷黻:《南京的机会》,《独立评论》第31号,1932年12月18日,第2页。

⑧翟象谦:《建设问题》,《独立评论》第98号,1934年4月29日,第9页。

⑨梁启超:《释革》(1903年),见《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九》,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42页。

⑩梁启超:《中国历史上革命之研究》(1904年),见《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十五》,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31页。

清末新政与辛亥革命的关系再思考

王 笛(澳门大学 历史系)

虽然关于辛亥革命的研究是过去中国近代史领域中出版和发表成果最多、探讨最深入的领域之一,但仍然有许多问题等待我们去回答。我在20世纪80年代就关注清末新政的问题,发表了不少文章。后来在《街头文化》中,我致力于从微观的角度来观察民众对这个革命的态度,关注大众参与街头政治的问题。2011年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的时候,我撰写文章讨论了怎样从民众和微观的角度来看待这个中国近代历史的重要事件。

辛亥革命已经过去110周年了,现在重新审视辛亥革命,我想从十年前的微观角度,转到宏观的视野来讨论清末新政与辛亥革命的关系,也就是试图回答:为什么辛亥革命没有在清王朝最顽固、最保守和最衰弱的时候爆发,而恰恰是在清王朝励精图治、开始进行全面改革之后?从1901年开始的清末新政,到1911年革命爆发,也只经历了10年的时间。而这10年可以说是一个改革的时代,从上到下,从中央到地方,从政治、经济到军事、教育,各个方面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

从清末统治结构的改革看,这个时期也就是所谓的国家政权建设(state building)即国家政权现代化的过程,现代的国家管理机构开始在中国普遍设立,包括设立警察,各种基层管理机构,各种征税的局所……但是改革的结果,却并没有因此给清王朝带来稳定。问题出在哪里呢?

革命的发生,绝不是某一个因素造成的,而是各种问题的总爆发。过去,我们在讨论辛亥革命爆发原因的时候,指出主要有以下几点:1.清政府的腐败无能;2.编练新军造就了自己的掘墓人;3.清政府成为西方列强的傀儡政府;4.预备立宪的退步,建立皇族内阁;5.铁路收归国有,触发了保路运动;6.长期的汉满矛盾;7.人民的不满,各地民变层出不穷,等等。除了第三条今天看起来并没有充足的证据,《辛丑条约》后的清政府仍然是一个独立的政府,而非外国人控制的傀儡政府,其他各条应该说对清廷倒台都是有推动作用的。

我想指出的是,辛亥革命前十年,无论如何都是太平天国之后清王朝统治最成功、最开放的十年,但同时也是由于太平天国导致中央集权削弱以后,权力逐步集中的时代。晚清集权造成了这个王朝缺乏自我纠错的机制,削弱了执政能力,也因此缺乏应变能力。在这种体制之下,当任何危机来临,都很难正确地应付危机,因为缺乏一个有效分散危机、减少损失的机制。犹如一艘大船一旦触礁,除了等待沉没,几乎没有自我救生的可能。

在新政废除科举和现代国家政权建设之前,中国是一个士绅社会。由于科举制度的发展,每年各地有大量的学子通过各级的科举考试。但是清代实行的是小政府的政策,正式职位非常有限,大部分的有功名的士人并没有机会加入官僚体制当中,甚至一辈子都没有机会获得任何实职。不过,他们却有另外一条出路,即积极地参与到地方事务中,成为地方事务的领导者,也享有一定的特权,如他们可以免于劳役,如果陷入官司也不会被上刑。清政府的正式权力机构实际上在县衙门一级就基本结束了,虽然近些年有学者对“皇权不到县”的说法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其实本质上和我们对清代县级政权的认识并不矛盾,仍然是费孝通等前辈学者已经研究过的那样的士绅社会,即由地方精英所主导的地方社会的管理。

太平天国后恰好是整个清王朝中央集权最弱的时候,或者中央和地方分权的时候。因为社会的大破坏,国家税收的减少,大量人口的丧失,而中央政府又无力来主持社会的重建工作,这样,地方社会便发挥了其非凡的动力,这就是冉枚烁(Mary Rankin)、罗威廉(William Rowe)所说的太平天国以后“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的发展。这里要指出的是,他们的意思并不是指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所称的那种欧洲资产阶级的公共领域,而是中国传统中介于个人(家庭)与国家之间的那个社会的“公”的领域,包括各种慈善、治安、防卫、宗教、宗族、经济、贸易等各方面的组织乃至相应的活动。

公共领域的发展,建立各种非官方的自发组织,促进了地方社会的稳定。而晚清新政之后,政府规模的不断扩大,官员的日益增多,税收的持续增加,人民的负担越来越重,执政和维持社会稳定的成本越来越高。而权力高度集中的体制是最不稳定的,一旦一个链条断了,就可以造成崩溃性的结果。最后清王朝只存在两个极端,一个是官(或政府),一个就是民(或个人),中间缺乏一个社会的缓冲地带,失去了中间社会的支撑,这个社会是最缺乏稳定的。

正如杜赞奇(Prasenjit Duara)在他的《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Culture,Power,andtheState:RuralNorthChina, 1900—1942)中所指出的,现代化的国家机构把传统社会和宗教组织视为阻碍现代化的因素,因此从20世纪初的新政开始,在进行国家政权建设的时候,把地方的社会组织、宗教的和其他自发的组织削弱、甚至摧毁,就造成了所谓的政治权力的“内卷化”。也就是说,国家试图直接插手地方上的一切事务,扩大了政府的机构,增加了地方的税收负担,同时打破了过去由清政府和地方精英所建立的长期的那种稳定的地方自治的秩序,但是国家的管理并没有因此加强,反而由于对地方干涉过多,所起的作用经常是消极的。

这种现象并非是清王朝独有的,反而是世界历史上所常见的,甚至也是法国革命爆发的原因之一。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的《旧制度与大革命》讨论法国革命起源时,指出了一个类似的状况:“为了做到身在巴黎而能领导一切,洞悉一切,必须发明上千种审查手段。书面文件已经十分庞大,行政程序慢得惊人,我从未发现一个教区重建钟楼或修理本堂神甫住所的要求能在少于一年内获得批准,最通常需要两年或三年才能获准。”①在18世纪,法国中央政府“已经摧毁了所有中间政权机构,因而在中央政权和个人之间,只存在广阔空旷的空间”,而且中央政府似乎也得到了人们的尊重,“已成为社会机器的唯一动力,成为公共生活所必须的唯一代理人”②。

然而,集权并非是件好事情,哪怕是受到民众支持的集权。托克维尔接着指出,由于资源都在政府手中,那么政府将要对一切发生的不幸事情负责,万一人民有任何对现状不满意的地方,都会“指责政府”,即使是“那些最无法避免的灾祸都归咎于政府;连季节气候异常,也责怪政府”③。因此,社会中没有其他的途径可以吸收和消化任何负面的因素,一切错误和不幸,都要由政府来承担。

权力高度集中,掌权者得到了满足,最后却发现正是这个高度的权力集中,把自己推向了绝境。所以托克维尔说:“想到这种几乎无止境的划分,我便明白,既然法国公民比任何地方的公民更缺乏在危机中共同行动、相互支持的精神准备,所以,一场伟大的革命就能在一瞬间彻底推翻这样的社会。”④地方缺乏多样性,社会变得死板,没有自我修复和调节的能力。托克维尔便探讨了“各省特有的生活已经消失;这就促使一切法国人彼此极为相似。透过依然存在的各种差异,国家的统一已经明显可见;立法的一致性是国家统一的表现”⑤。所以一个国家日益变得同一化,表面上看起来是步调一致,其实却埋下了衰落的祸根。

托克维尔反复地证明,“随着18世纪的进展,国王的敕令文告、御前会议的判决数量增加,它们在整个帝国以同一种方式执行同样的规章制度。不仅仅统治者,而且被统治者也认为法律应普遍一致,在各地都一样,对所有人都一样;这种思想,在大革命爆发前30年不断出现的改革规划中均有体现”⑥。王权的统一和王权的强大,其结果便是“普遍自由权利最后死亡,地方自由随之毁灭,资产者与贵族在公共生活中再也没有联系。他们再也感觉不到有彼此接近、和衷共济的需要;他们一天天彼此各行其事,也更加陌生。到18世纪,这场革命完成了”⑦。

因此,托克维尔告诉我们,“必须详细研究旧制度的行政和财政史,才能明白一个温和的但是没有公开性并失去控制的政府,一旦它的权力得到认可,并使它摆脱对革命——人民的最后保障——的恐惧,那种对金钱的需求会迫使它采用哪些粗暴而可耻的手法”⑧。因此,法国大革命的爆发,相当程度上是集权体制的必由之路。同一化没有成为国家和平的基石,政权的稳定性反而被破坏了。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指出了一个全能政府和国家掌握一切资源的危害:如果社会进入到一个时代,人们越来越无法单靠自己去生产生活上的必需品,“政府当局的任务将不断增加,而政府当局的活动本身又将日益扩大这项任务。政府当局越是取代社团的地位,私人就越是不想联合,而越要依靠政府当局的援助”。这就是说,政府的力量越强大,个人和社会的能动性就越低。“这个原因和结果将不断循环下去。这样下去,凡是一个公民不能独自经营的事业,最后不是全要由公共的行政当局来管理吗?”托克维尔甚至认为,哪怕是在民主的国家,社会团体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一个民主国家的政府到处都代替社团,那末,这个国家在道德和知识方面出现的危险将不会低于它在工商业方面发生的危险”⑨。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托克维尔实际上也找到了为什么美国的社会具有高度的稳定性的关键,就是因为地方有充分的权力,而且这个权力不是中央政府所授予的,而是宪法所规定的。

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P. Huntington)在其《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PoliticalOrderinChangingSocieties)中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完全仰仗某一个人的政治体制是最简单的政治体制。同时,这种体制也是最不稳定的。”⑩就是说,金字塔式的统治结构似乎能达到令行禁止,看起来很有效率,然而“着眼于研究稳定问题的经典政治理论家们”的结论是,“形式简单的政府最易衰败,而‘混合的’的政府形式则稳定得多”。用一句简单的话来表述,就是如果政府是高度集权的,反而是不稳定的;恰好是让社会和个人充分介入和发挥作用的社会,才是最持久、最稳定的政治体制。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美国在立国之初,那些先贤们经过长时期的反复磋商和讨论,制定宪法的宗旨,就是限定了政府的权力,即我们经常所说的“把权力关在笼子里”,保障人民的权力。说得再明白一点,就是采取了强社会、弱政府的国策。所带来的结果就是一个表面上看起来争论不休、执行能力低下的政治结构,而从长期来看,却建立了世界大国中最稳定的体制,从1778年建国以来,哪怕中间也经历过因为废奴引发的内战的灾难(不过美国历史上也仅此一次),而从来没有发生政权崩溃,延续着同样的政治体制、同样的宪法和同一个国家。而在美国建国之后,中国却经历了三次改朝换代。当美国建国的时候,中国正是帝国版图最大的乾隆后期,虽然国力强盛,但却没有带来稳定,而是一步步衰落,人民在所谓的“盛世”下,过着艰难的生活。

托克维尔和亨廷顿的分析对认识中国历史仍然是适用的,高度的集权不但不能巩固政权,而且造成了政权的不稳定。反而中央政府衰弱的时候,是经济、思想和文化蓬勃发展的阶段。春秋战国时代思想文化的欣欣向荣姑且不论,在宋代,军事力量非常衰弱,却是经济和文化发展的辉煌时期。20世纪也是这样,1917—1927年的北洋十年,军阀混战,中央的政令经常不出京城,但却是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黄金时代”,也是中国思想和文化的转折时期。群龙无首的时代,似乎看起来是无序的,但是中国社会本身就有强大的自我修复的能力。

太平天国运动时期应该是清王朝最弱的时候,却因为分权拯救了政权。当时八旗和绿营不能有效地镇压起义,而曾国藩、李鸿章通过编练湘军、淮军而掌握了军权,使中央集权大大削弱。这个权力的下移,是清统治者不得已而为之,地方督抚不仅控制了地方的经济,而且还掌握了军队,军事权力被转移到地方,并主导了洋务运动。但是,晚清新政的改革是中央收权的一个过程,但这个努力不但没有强化清王朝,反而削弱了清廷的统治。

其实,当时西方记者就看到了清王朝这个政治结构的致命弱点。辛亥革命爆发后,英国人丁格尔(Edwin J. Dingle)作为上海《大陆报》的记者往汉口进行报道,便觉察到清朝体制存在的严重问题:“中国特有的行政机构既是清朝的中流砥柱,也是清王朝最薄弱的地方。这个机构需要完全听命于一个严格、正直而又不缺乏机敏的皇帝。”皇帝本人也知道这个体制的弱点,“不止一次考虑去寻找有效的补救方法。但是,当问题被提出来时,就连皇帝最能干最忠实的大臣也坚持说,没有补救的方法”。也就是说,无论这个皇帝是多么的英明或者有才干,这种金字塔结构的本身,即皇帝大权独揽的本身,就是一个致命的弱点。更可怕的是,哪怕皇帝意识到这个问题,仍然是无法补救的,“皇帝本人也无能为力,弊端无处不在”。

怎么会是这样呢?丁格尔认为:“由于皇帝具有无上的权威,因此,所有的官员都对他隐瞒事情的真相。”因此皇帝看不到出现的问题,从上到下敷衍,都回避现实问题,无人愿意承担责任。皇帝本人(其实经常应该是指慈禧太后)也被蒙蔽:“毫无疑问,他看不到这种骚乱和民愤怨天的场面,而这更导致所有的官员更肆无忌惮地搜刮民脂民膏。下层的地方官吏为了保住职位,也会向上司行贿。而皇帝却被告知所有的一切都很好,即使是每件事都很糟糕,穷人们正在饱受压迫。”

因此,由于通过正常的官僚机构,皇帝难以得到真实的信息,几乎不得不完全依靠他的“耳目”。如果皇帝能“亲自做和考察每一件事情,好倒是好,但是,在一个像他的帝国那样大的国家里,事实上这是办不到的”。哪怕皇帝精力充沛过人,哪怕是非常勤勉的皇帝,哪怕是绝顶聪明的皇帝,哪怕他关爱百姓,做出许多努力,使他的属下忠实并恪守他们的职责,“尽管是他们份内的事”。然而又能怎么样呢?像中国这样的大国,只依靠一个大脑做出决策,那么,犯大的错误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为什么在这种体制下不能建立一个稳定的政权呢?因为在这种体制下,下面的人所作所为,都是为了做给皇帝一个人看,让皇帝一个人高兴,而非选择于国于民最有利的方案;任何事情的出发点,不是考虑是否合乎百姓(或者人民、民族)的利益,而是是否能得到皇帝的首肯,得到皇帝的青睐。此类的错误选择如果只是偶尔发生,还无伤大雅;但是如果长时期的每天都在做出错误的抉择,那一个王朝的衰落、甚至覆没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清末的王朝权力体系,是最不稳固的体系。士绅被剥夺了对地方社会的领导权,也是他们反对清王朝原因之一。传统社会所形成的社会的中间阶层是一个王朝稳定的基石,当这个中间阶层被抽出以后,底层社会与官僚集团之间缺乏缓冲地带,那么社会就会变得十分不稳定。对统治阶级来讲,最关心的是权力是否都掌握在自己手中,以为手中的权力越大,就越能巩固其政权。但事实却相反,反而是权力分散的社会,才是一个稳定的社会。

作为历史研究者,我们应该有多种角度观察历史,归纳起来,无非是两种史观,一是帝王史观(或者英雄史观),二是民众史观(或者日常史观)。不少历史学家虽然言必称历史唯物主义,但是实质却是帝王史观,在他们的眼中,只有帝王的开疆辟土,大国声威,万方来朝,皇恩浩荡,宫廷谋略,严刑峻法……在他们的历史书写中,这些帝王的基业带给那个时代的普通老百姓的是什么却是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他们看不到、也不关心那些血淋淋的历史:横尸遍野,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生灵涂炭……

西方历史学家也给这种集权神话的流行做出了贡献。如魏特夫(Karl August Wittfogel)在其巨著《东方专制主义》(OrientalDespotism)中,便证明大规模的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必须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以统治那片广袤的大地,因此君主专制便是必然选择了。而拉铁摩尔(Owen Lattimore)的《中国的亚洲内陆边疆》(InnerAsianFrontiersofChina)认为北方和中亚的“蛮族”对中原的入侵,也是建立强大专制政权的推动力。但是我们的历史学家对历史事实却是视而不见:在专制集权的统治下,中华民族一代又一代的惨痛付出,而在治水和戍边两方面都是失败的。反反复复的黄河水患,北方游牧民族的不断入侵,乃至汉民族的两次被征服,宋朝和明朝的被灭,就是活生生的历史教训。

为什么集权的体制无论防治水患还是守卫边疆都不能成功呢?表面上看来,一个政权能够调动一切资源,便能够有效地解决国家面临的危机,但是历史证明了恰恰是相反。中国历史反复证明了,大帝国并没有给人民带来幸福和稳定。而人民生活相对安定和稳定的时期如汉代的文景之治、唐代的开元之治等本来应该是常态,事实上在几千年的中国历史上,却是少之又少。

如果我们纵观中国历史,集权体制带给中国的是灾难多于稳定,几乎每个朝代都有波及全国的大动乱,当力量和资源过分集中的时候,一旦某一点被突破,混乱和崩溃就是全国性的,死亡动辄就是百万和千万。最新的记忆就是太平天国运动,造成几千万人的死亡。而且每次在一个大帝国走向崩溃的时候,给中华民族和文化带来的几乎都是灭顶之灾。有时候,哪怕是星星之火,就可能燎原到整个国家。从秦末带领一个村庄的劳役去戍守渔阳的陈涉,到元末修黄河的民工韩山童,到近代拜上帝的书生洪秀全……因此,对一个只是想好好过日子的老百姓来说,如果他可以选择的话,强大无比的中央集权,可能是他想要过安稳日子的最坏的选择了。

辛亥革命为什么爆发?首先是社会的崩溃。为什么社会走向崩溃?士绅(或者地方精英)是清朝统治的基石,士绅社会是国家稳定的基础,他们是传统社会的领导者。过去由士绅自治和统治者与士绅所达成的妥协(即地方社会由士绅和精英自己去管理)遭到了破坏,整个王朝失去了社会的稳定性。清末新政对社会组织的摧毁,打破了过去社会所建立的稳定性,过去对清朝改革抱有希望的士绅对清王朝彻底失望了。法国年鉴学派代表人物布罗代尔指出,政治革命是由社会决定的,也就是说短时段的政治波澜是由中时段的社会潜流所决定的。

不过,在辛亥革命已经过去了110周年的今天来看这段历史,辛亥革命对那个时代的老百姓来说是幸运的,因为那是中国历史上所有改朝换代中带给人民最少灾难的一次。清朝覆灭的原因是复杂的,在这篇笔谈中,我只是集中讨论了过去所很少关注的政治结构的问题。清末新政虽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在其后期,清王朝却试图收回曾经下放的权力,川汉铁路收归国有,就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各阶层的普遍不满,从而也失去了政权稳定的社会支柱。从这个角度来看,辛亥革命的爆发虽然带有偶然的性质,但是清王朝的灭亡,却是其政治体制早已决定的了。

注释

①②③④⑤⑥⑦⑧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102页,第107页,第110页,第116页,第116页,第117页,第125页,第138-139页。

⑨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下卷),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637-638页。

制定宪法与清廷覆亡

彭 剑(华中师范大学 中国近代史研究所)

关于清廷的败亡,学界已从各种角度做了有益的探讨,本文试图从制宪的角度加以审视。预备立宪是清廷在20世纪初年推行的一项重要“新政”,以建立君主立宪制为目标。既然要建立立宪制度,就必须制定一部宪法。因此,制宪成为贯穿预备立宪全过程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正因如此,可以通过制宪问题,尤其是清廷对制宪的态度,管窥其败亡的原因。简单地讲,清廷对待制宪,长期抱有一个“巩固君权”的执念。

清廷要借宪法巩固君权,这一念头,从预备立宪启动之际就有了。甚至可以说,预备立宪之所以能够启动,跟清廷发现颁布宪法可以巩固君权有莫大关系。如众所知,1901年重启改革之门后,很多人渐次提出应该推进政治改革,尤其是在日俄战争结束之后,这种呼声大为高涨。在这种情况下,清廷于1905年决定派遣五位大臣出洋考察。这次考察原本准备以“考察宪政”为名义的,但是,由于慈禧太后当时还“恶闻立宪之名”,因此,只好把“宪政”的名号收起,而以“考察政治”为名①。这一插曲表明,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之后,未必会立即开始宪政改革。

果然,虽五大臣考察归来之后都大谈推行宪政的好处,但以慈禧为首的最高统治者还是有所犹疑,担心推行宪政改革会影响君上大权。

这时,五大臣之一的皇室成员载泽看清了慈禧的心事,向她呈递了一道密折,以批驳反对宪政的官员为名,消除慈禧太后的疑虑。正是在这一封奏折里,载泽以日本为例,说明宪法可以“巩固君权”②。人们早已注意到,此折对于打消慈禧太后的疑虑,下定决心开启宪政改革有很大促进作用。这里需要补充的是,它也使清廷最高层认识到,宪政改革不但不会削弱君权,反而可以巩固之。于是,伴随着预备立宪在1906年启动,清廷借宪法巩固君权的梦之旅也开始了。

1907年8月,清廷将考察政治馆改为宪政编查馆,并规定以宪政编查馆为起草宪法的机关。宪政编查馆由军机大臣管理,完全是一个御用机构,以它为起草宪法的机关,显然是为了宪法能够巩固君权。

该馆在1908年起草了一份宪法大纲,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份由国家颁布的宪法性文件,历来颇受学界关注。如学界已反复论证的,宪法大纲的内容偏重于君权,对于臣民权利的规定则非常简略,可以说完全是一份“巩固君权”的宪法性文件。这里要简单补充的一点是,这部宪法大纲在颁布的时候,冠以“钦定”二字,此中亦有深意。在帝制时代,“钦定”二字本极平常。但到了20世纪初年,在讨论制宪问题上,有所谓“钦定论”与“民定论”的分野。所谓“钦定”,就是以君主的大权颁布宪法;所谓“民定”,则是先开国会,由国会制定宪法。在此背景下,宪法大纲前所冠“钦定”二字,也就有了宣示制宪原则的意味。宪政编查馆在呈递宪法大纲的奏折中说,中国制宪“必用钦定宪法”,并且,为了确保“钦定”,一定要先颁宪法,后开国会③。此后的制宪活动,基本上就是按照这一思路展开的。

与钦定宪法大纲一同颁布的,尚有九年筹备清单。这一清单规定了1908—1916年间在预备立宪方面要做的事情,可以看作清廷对此后宪政改革的整体规划。按照这一规划,颁布宪法一事将在1916年进行,负责机构是宪政编查馆④。清单没有规定宪法的起草时间,但依钦定宪法大纲在1908年起草并在当年颁布来看,起草宪法一事很有可能会在1916年进行。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将宪法条文起草好并“钦定”颁布,可以减少被人民干预的风险。

不过,1910年11月4日,清廷却下达了如下命令:“迅速遵照钦定宪法大纲,编订宪法条款”;“于召集议院之前,一律完备,奏请钦定颁行,不得稍有延误。”⑤按照这一命令,起草宪法马上就要提上议事日程。

为什么会这样?这其实是在践行先颁宪法后开国会的策略。原来,在这一年,立宪派发动了三次大规模的国会请愿运动,要求放弃九年清单的方案,速开国会。在请愿的过程中,督抚集团也推波助澜,参与其中⑥。在强大的压力下,清廷作出让步,在当年11月4日宣布,将在宣统五年(1913)开国会⑦。开国会的时间提前了,颁布宪法的时间也必须随之提前。于是,在宣布缩短开国会年限的同一道上谕里,命令必须马上起草宪法,并且要在召集议院前“钦定颁行”。由于开国会、颁宪法这些关键事项的时间变了,原定九年清单必须做全盘修改。按照1911年初出台的修改后的清单,颁布宪法的时间是1912年,比开国会的时间早一年⑧。

为了确保巩固君权,清廷这一回连御用的宪政编查馆也信不过,而改派两个皇族溥伦、载泽为纂拟宪法大臣,后来又加派李家驹、汪荣宝、陈邦瑞三人为协修大臣,于1911年7月初开始了制宪工作。按照“秘密主义”的原则,由李家驹和汪荣宝三次离开京城,躲进寺观名山之中起草条文,唯恐走漏消息,引起人民的热议与争权。

在起草条文的过程中,李家驹踌躇满志,曾经吟出“更无来者吊兴亡”⑨、“磐石基安待勒铭”⑩一类的诗句,似乎他们所起草的这部宪法一颁布,清王朝的统治就能千秋万代,中国从此不会再有一兴一衰的治乱循环。起草者的踌躇满志,其实也就是清廷的踌躇满志。可以说,这一部宪法草案的起草,是清廷借宪法“巩固君权”之梦的高潮。在1911年夏秋之际,对清廷而言,借宪法巩固君权一事,似乎是唾手可得,马上就可以美梦成真了。

然而,就在这时,帝国内部发生的一次震动,使清廷从美梦中惊醒。

其实,在清廷开始其借宪法“巩固君权”的梦之旅不久,就有人试图唤醒它。

开始的时候,这种呼声主要来自立宪派。如学界所揭示的,在1908年以后,立宪派中经常发出反对宪法钦定、争取宪法民定的呼声。但是,在报刊杂志上出现的这些呼声,很难对清廷产生积极影响,清廷依旧做着通过钦定宪法来巩固君权的美梦。

因此,在派定溥伦和载泽为纂拟宪法大臣之后,立宪派采取了更为积极的行动。如在1911年咨议局联合会第二次年会上,萧湘提出的《陈请速编宪法交院协赞案》被大会一致通过,并递交给了资政院。

在1911年的资政院年会上,民选议员也采取了积极的措施。他们促使资政院在1911年10月27日通过了“将宪法交院协赞”一案。二天后,资政院呈递了请将宪法交该院协赞一折,痛陈为了平息已经席卷全国的革命风暴,必须将纂拟宪法大臣所起草的宪法草案交资政院协赞。11月2日,清廷命令将宪法起草权交给资政院,次日,公布了资政院起草的《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简称《十九信条》)。

《十九信条》完全由资政院起草,打破了清廷的“钦定”之梦,而带有一定的“民定”色彩。因此,《十九信条》的立意,也就与钦定的宪法大纲大相径庭。宪法大纲以日本为模仿对象,着力于巩固君权。《十九信条》则以英国为模仿对象,对君权和皇族限制颇严。

那么,是不是可以说,是立宪派坚持不懈的充满诚意的呼唤,唤醒了清廷的美梦,使其放弃了钦定原则?

立宪派长期以来的不懈争取,确实是促使清廷梦醒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恐怕不是决定性因素。清廷能从梦中醒来,决定性的因素,应该是辛亥年革命形势的发展,尤其是滦州军人的压迫。

革命党人发扬其百折不挠的精神,趁着保路运动如火如荼的大好时机,于1911年10月10日晚在湖北武昌发动起义,一夜之间占领省府,举国震动。在那之后,各地纷纷响应,宣布独立,大清帝国的统治,顿时陷入风雨飘摇的境地之中。大清的君位都未必能保住,遑论“巩固君权”?显然,清廷能从“巩固君权”的迷梦中醒来,关键的因素,不是立宪派的呼号,而是革命派的猛击。

就在清廷手忙脚乱地试图扑灭日益蔓延的革命烈火之际,驻扎在近畿滦州的军人也采取了行动,于10月27日发动兵谏,提出政纲十二条,要求清廷以英国为蓝本制定宪法。近畿官兵的强硬态度给清廷施加了很大压力,迫使它在10月30日颁发谕旨:“著溥伦等敬遵钦定宪法大纲,迅将宪法条文拟齐,交资政院详慎审议,候朕钦定颁布,用示朝廷开诚布公,与民更始之至意。”

这一谕旨,颇可玩味。一方面,清廷在这个时候确实做出了重大让步,加快了制宪的步伐,并且给予了资政院审议宪法的权力。宪法要交资政院审议,这就意味着,宪法不是完全钦定了。

但是,还有另一方面。在这道谕旨中,有“著溥伦等敬遵钦定宪法大纲,迅将宪法条文拟齐”一语,从这一句可以看出,虽然清廷迫于形势,已经部分放弃了宪法的钦定,但是,还没有完全放弃“巩固君权”的梦想。

事实上,溥伦等奉命纂拟宪法之后,从1911年7月开始,到9月底止,已经将宪法条文起草完毕。并且,起草好的条文已经在分批进呈给载沣“钦定”。也就是说,宪法条文已经起草好,这是清廷最高决策者非常清楚的。因此,上谕命令溥伦等“迅将宪法条文拟齐”云云,实在有点装疯卖傻的味道,包藏了清廷有意拖延的用心。并且,谕旨要求,在起草宪法条文的时候,要“敬遵”钦定宪法大纲,而钦定宪法大纲是一部模仿日本宪法,特别强调君上大权而无视人民权利的宪法性文件。

可以说,这一道谕旨显示,清廷在革命形势的高压,尤其是滦州军人的“兵谏”之后,已经从梦中醒来。但是,其尚在初醒状态,还非常迷恋梦中的美景。

也正因为如此,清廷的这种表态没有得到滦州军人的认可。他们在11月1日致电军咨府,要求其代奏。电报中说,按照30日的上谕,起草的宪法必然与他们所要求的“适成反对”。他们要求“收回成命,取消宪法大纲,由议院制定”。在电报末尾,还加上一句“荷戈西望,不胜惶恐待命之至”,对清廷施以恐吓。滦州军人的这种强硬表态,给了清廷实实在在的压力,使它意识到,必须按照其政纲十二条办理,否则“不足以救危急”。

在这样的背景下,清廷于11月2日下达了“所有大清帝国宪法均著交资政院起草”的谕旨,钦定宪法以巩固君权的美梦完全被打破。

清廷在军人的压力下迅速抛出《十九信条》,原本希图借此保住君位。“巩固君权”之梦终于让位于“巩固君位”之梦。但是,为时已晚,国人中愿意继续拥护其统治的已越来越少。于是,经过南北和谈、袁世凯“逼宫”,清廷在1912年2月12日颁布退位诏书。在巩固君权之梦破灭后不久,巩固君位之梦也破灭了。中国的君主时代至此结束,从此进入共和时代。

注释

①陶菊隐:《筹安会“六君子”传》,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22页。

②《出使各国考察政治大臣载泽奏请宣布立宪密折》(光绪三十二年),见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173页。

③④参见朱寿彭编,张静庐等校点:《光绪朝东华录》(五),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总第5977-5978页,第5983页。

⑤⑦《缩改于宣统五年开设议院谕》(宣统二年十月初三日),见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79页,第79页。

⑥参见李振武:《督抚与请愿速开国会运动》,见中国史学会编:《辛亥革命与20世纪的中国》(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70-95页。

⑧参见《宪政编查馆奏遵拟修正逐年筹备事宜开单呈览折(并单)》,宣统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政治官报》(总第1161号),第7-13页。

辛亥革命时期俄国民粹主义之传入及其中国反响

左玉河(中国社会科学院 历史理论研究所、中国历史研究院左玉河工作室)

民粹主义是一种小生产者的空想社会主义,以小生产者为主的社会经济环境,是滋生民粹主义的温床。中俄两国社会经济状况的相似性,不仅使中国容易产生中国式的民粹主义,而且容易受到俄国民粹主义影响。辛亥革命时期,俄国民粹主义与虚无主义、无政府主义、社会主义交织在一起传入中国。由于俄国无政府主义思想家巴枯宁、克鲁泡特金是俄国民粹主义运动的积极参与者和重要代表,俄国民粹主义包含着无政府主义的基因和思想成分,它们在发展历程中是交织在一起的,故俄国无政府主义与民粹主义始终纠缠在一起。民粹主义虽然不完全等同于无政府主义,但清末民初中国人所称谓的虚无主义、无政府主义和社会主义等名词,在俄国实际上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均被冠以“民粹主义”总名。正因如此,当它们在辛亥时期传入中国后同样未做明确界定,清末革命党人所介绍的这种俄国无政府主义,实质上是俄国民粹主义。激进革命党人在俄国无政府民粹主义影响下,提出了更为偏激的无政府主义主张,构想了更加美好的理想社会,作出了无政府主义之中国回响。

一、对俄国民粹派暗杀活动的推崇

无政府主义是盛行于19世纪后半期欧洲的社会政治思潮,主要代表人物有德国的施蒂纳尔,法国的普鲁东和俄国的巴枯宁、克鲁泡特金等,其基本主张是:反对一切权力与权威,否认一切国家政权与社会组织形式,主张绝对的个人自由,要求建立无命令、无权利、无服从与无制裁的“无政府”社会。清政府的腐败无能与极端专制,为无政府主义的传播提供了政治环境。清末部分知识分子因对清政府的失望、愤懑而走上激进的无政府主义之路,将其作为反清革命的重要理论武器,是带有规律性的普遍现象。

无政府主义传入中国之日,正是中国反清革命兴起之时。清末革命党人在向西方学习革命理论时接触到欧洲各式各样的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正是作为社会主义理论介绍到中国的。革命党中那些接受和信奉无政府主义的激进分子,试图“另筹革命之方”、另辟革命之途径,打着“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旗号进行宣传,重新寻找中国出路的意向。所以,激进的革命党人宣传的无政府主义具有反专制的积极意义,构成了辛亥时期反清革命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早在19世纪80年代,《万国公报》和《西国近事汇编》简要报导了俄国虚无党和各国无政府党的活动。1901年,梁启超在《清议报》上发表《无政府党之凶暴》《难乎为民上者》等文,提到“无政府党”一词:“无政府党者,不问为专制国,为自由国,而惟以杀其首长为务,彼等之目的,在破坏秩序。”①1902年,马君武将英国人克喀伯撰写的《俄罗斯大风潮》翻译出版,详细介绍了俄国“虚无党”的活动。清末革命党人所谓“无政府党”或“虚无党”,实际指俄国民粹派(民意党人)。巴枯宁为首的俄国民粹派(民意党人),崇尚个人暗杀,策划了一系列针对沙俄政府的暗杀活动,谱写了一幕幕悲壮的英雄史诗。俄国民意党人英勇的刺杀事迹,尤其是1881年3月炸死沙皇亚历山大二世的壮举,引起了清末革命党人的关注:“彼无政府党者,其宗旨高,其识见卓,其希望伟,帝国主义遇之而却步,民族主义遭之而退走。”②中国革命党人在日本接触到俄国无政府主义者,阅读了许多俄国无政府主义宣传品,对“虚无党”刺杀俄国沙皇的英勇事迹予以关注并加以仿效,逐渐形成了以政治暗杀方式推进反清革命的思路。俄国民粹派对俄国专制政体采取的恐怖行动,满足了清末革命党人激进的反清革命要求。急于寻求救国之途的革命党人将俄国民粹派的政治暗杀,作为推翻清朝专制政府的重要方式大加宣传并付诸实施。因此,俄国虚无党的暗杀活动最先引起清末中国知识分子的兴趣,巴枯宁及民意党人关于恐怖和暗杀的理论,成为清末革命党人实现反清革命的重要理论武器。

清末革命党人对虚无党提倡暗杀之热衷,由同盟会机关报《民报》对俄国虚无党暗杀活动的宣传可见一斑。《民报》用较大篇幅介绍刊登了大量的虚无党人暗杀活动的照片和著名虚无党人的照片,发表了许多介绍虚无党历史和著名虚无党人传记的文章。《民报》第11号和第17号上刊登的廖仲恺的《虚无党小史》,译自烟山专太郎的《近世无政府主义》一书的第三章;《民报》第15号介绍俄国虚无党人苏菲亚的传记,高度评价苏菲亚“毫不改其自然之态度而静受刑法之执行”的无畏精神⑤。《民报》发表专文介绍俄国无政府主义的暗杀手段说:“暴君污吏,民不堪命,于是爆弹短铳为博浪之狙击,此第三法也。掌此第三法者,或称胁击团,或曰执刑团,盖对于暴君污吏处以逆民之罪之意,使若辈反省悔过耳。”⑥《民报》第11期发表的《革命党之敌》,主张用暗杀手段,以“霜矛雪戟,雄剑宝刀,折枝之枪,开花之弹,专诸聂政荆轲舞阳之伦”,“至若强梗弗化如端氏之敌,革命党则前言暗杀犹起点耳”⑦,对像端方那样顽固不化的清廷重臣实施无情暗杀。

由此可见,清末革命派对俄国民意党人的暗杀行为极为推崇。在俄国民粹派暗杀活动影响下,革命党人向往“十步之内,剑花弹雨浴血相望,入驺万乘,杀之有如屠狗”的痛快淋漓⑧,也体会到采取暗杀方式的种种优点:“羡暗杀手段,其法也简捷,而其收效也神速。以一爆裂弹,一手枪,一匕首,已足以走万乘君,破千金产;较之以军队革命之需用多、准备烦、不秘密、不确的者,不可同日而语。”⑨正是由于对俄国虚无党人暗杀活动的推崇,革命党人纷纷组织暗杀机关,聘请流亡日本的俄国虚无党人教授暗杀技术,从而在辛亥时期形成中国历史上极为罕见的暗杀风潮。

二、俄国虚无党影响下的清末暗杀风潮

早在兴中会草创时代,暗杀就成为革命党人“反满”革命的重要内容。兴中会、华兴会、光复会等结合成同盟会前后,暗杀组织更是遍地开花。除了横滨暗杀团、上海暗杀团、北方暗杀团外,还有刘思复组织的“支那暗杀团”,汪精卫的“京津暗杀团”,方君瑛的“东京暗杀团”,陈独秀的“岳王会”及北京暗杀团、天津暗杀团、女子铁血暗杀团、中国敢死队等暗杀团体。当时广大民众尚未觉醒,革命党对反动、残暴的清政府,心欲去之而力不足,只能用政治暗杀加武装暴动,双管齐下。在革命党人看来,用炸弹、手枪、匕首对清朝达官巨吏的政治暗杀,不仅容易获得成功,而且容易促成下层民众的觉醒。尽管暗杀之后会导致清政府变本加厉的镇压,但清政府的残暴压制必然引起民众更加强烈的反抗,故深受俄国民粹派暗杀行为影响的革命党人坚定地认为:“革命之先,暗杀可以广播火种。”

正因如此,除了陶成章、徐锡麟、章太炎、秋瑾等光复会热衷于暗杀之外,同盟会的领导人如胡汉民、汪精卫、陈炯明等,皆对暗杀手段加以推崇。孙中山及同盟会内部起初对暗杀并不完全支持,但随着同盟会组织的武装起义屡遭失败,黄兴、汪精卫、胡汉民、朱执信、陈炯明等人逐渐改变态度,倾向于采用暗杀手段推进反清革命的激进做法。黄兴是武装起义的坚定支持者和领导者,但同样赞同政治暗杀:“革命与暗杀二者相辅而行,其收效至丰且速。”据刘揆一披露,黄兴召集同盟会员在日本东京市外秘密研制炸弹,倡导暗杀主义。他说:“时党员因屡次倡义,中途失败,多持暗杀主义,而私自觅师学习炸药者。公恐其未能深造有得,徒自丧其身,而无效果,乃召集诸学者于东京市外,设秘密场所而试验之。”杨笃生撰写的《新湖南》,强调暗杀是救亡图存的首要途径并大声疾呼:“非隆隆炸弹,不足以惊其入梦之游魂;非霍霍刀光,不足以刮其沁心之铜臭。”⑩这两句名言,成为清末革命党人从事政治暗杀的座右铭。

暗杀之风一经吹开,立即引起有志于排满革命的仁人志士的推崇。《苏报》《江苏》《浙江潮》等革命刊物先后发表了许多鼓吹暗杀的文章,大谈暗杀的好处,号召革命志士效仿中国古代刺客和俄国民意党人,进行“刺客的教育”,参与到实际的暗杀活动中。《鹃声》杂志发表的《瓜分中国的原动力》宣称,“遇到不好的狗官,就拿一个虚无党暗杀的手段来对付他”,“所以我说只有暗杀的好,杀了一个不好的,后头来的他总不敢再不好了”,“我们到了这步田地,只有用铁血主义,并无别个法子了”。俄国虚无党鼓吹的暗杀,俨然成为无政府主义之精髓而加以讴歌:“怀炸弹,袖匕首,劫万乘之尊于五步之内,以演出一段悲壮之历史。”

1905年春发生的王汉谋刺铁良未遂事件,给革命党人吴樾以极大的刺激,促使他对暗杀问题进行深入思考,遂撰写了《暗杀时代》,提出了著名的“暗杀为因,革命为果”命题,为革命党人的暗杀行为提供系统的理论。他说:“夫排满之道有二,一曰暗杀,一曰革命。暗杀为因,革命为果。暗杀虽个人而可为,革命非群力即不效。今日之时代,非革命之时代,实暗杀之时代也。”《暗杀时代》是革命党人对暗杀主义阐述最为详细深刻的文献,鼓励革命党人把暴力直接诉诸专制独裁者,具有极大的煽动力量。在此之前,蔡元培、陈独秀、章士钊等人开始成立暗杀团,进行有计划的暗杀活动;在此之后,刘思复、汪精卫、林冠慈、蒋翊武、李燮和、温生才等人组织了更多的暗杀团,谋划了更大的暗杀活动。在此之前,史坚如行刺德寿,万福华行刺王之春,易本羲谋刺铁良,王汉刺杀铁良;在此之后,徐锡麟击毙恩铭,汪精卫谋刺载沣,林冠慈刺杀凤山,彭家珍刺杀良弼。吴樾刺杀五大臣之义举,不啻为一声惊天动地的狮子吼,宣告了暗杀时代的到来。短短几年时间,暗杀事件和暗杀预谋此起彼伏,次数频繁,足见俄国民意党人的暗杀行为对清末革命党人影响之深刻。

清末革命党人的暗杀风潮,确实是受俄国民粹派影响的结果,充满了个人英雄主义的悲壮色彩。但他们与俄国民意党人的暗杀理念又有较大差异。俄国民意党人幻想通过刺杀沙皇这样一次性的行动获取全胜,故将暗杀作为推翻专制政府的唯一手段,而中国革命党人要比俄国民意党人清醒得多。他们只把政治暗杀当成反清革命的重要手段,除了进行政治暗杀之外,他们还积极联络会党,策划新军,发动此起彼伏的武装暴动。

三、俄国无政府民粹主义的介绍

20世纪初输入中国的所谓“无政府主义”,并不是纯粹欧洲意义上的无政府主义,更多的是含有俄国民粹主义意味的“无政府主义”,故可名之曰无政府民粹主义。《天义报》和《新世纪》是辛亥革命前传播无政府民粹主义的主要刊物。法国是著名无政府主义者普鲁东的故乡,也是巴枯宁、克鲁泡特金等流亡欧洲的俄国无政府主义者的活动中心。20世纪初,仅巴黎一地,无政府主义报刊就达数十种。张静江、李石曾、吴稚晖等中国留法人士与巴黎的无政府主义者有着密切交往,在思想上多受其影响。1906年底,张静江与李石曾、吴稚晖等人在巴黎组织“世界社”,并在次年6月创办《新世纪》周刊,直接取名于法文的无政府主义刊物《新世纪》。该刊的理论基础是克鲁泡特金等人的无政府共产主义,并相应介绍普鲁东、巴枯宁、拉马尔克等人的无政府主义思想。故《新世纪》深受克鲁泡特金无政府民粹主义影响。1907年6月,刘师培和何震在东京创办《天义报》半月刊,以宣传无政府主义为主旨,以“破坏固有之社会,实行人类之平等为宗旨,于提倡女界革命外,兼提倡种族、政治、经济诸革命”。无论是李石曾、吴稚晖等人的《新世纪》,还是刘师培、何震等人的《天义报》,均积极鼓吹无政府主义。其思想明显受到巴枯宁、克鲁泡特金思想的影响,介绍的主要是带有俄国色彩的无政府民粹主义。

刘师培等人在反清革命目标上与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基本一致,但在推翻清政府统治后建立什么样国家的问题上却存在着明显分歧。孙中山主张在革命成功后建立欧美资产阶级代议制的民主共和国;而刘师培等人则看到了资产阶级共和制的弊端,对资产阶级代议制度进行了反思和批评,反对在革命后的中国建立资产阶级代议制国家。刘师培在对托尔斯泰《俄国革命之旨趣》所加的按语中指出:“欧人之善于革命,此必当效法者也。欧人革命之目的及结果,此不必效法者也。何则?欧人之革命未尝有利于多数人民。故凡革命后进之国,均当引为殷鉴,而另筹革命之方。”在他看来,欧美资产阶级革命后建立的所谓“民主共和制”并没有给欧美民众带来实际性利益,广大民众仍然遭受资产阶级剥削压迫,这样的革命只是“以暴易暴”而已。他诘难道:“如曰共和国人民均享幸福,则试观于纽约工民,其困乏若何?巴黎之乞儿及解雇工,其贫困又若何?是则共和、专制,其名虽异,而人民受害则同。”

正因如此,刘师培等信奉无政府主义的激进的革命党人不赞同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他们斥责“民族主义”是“特希冀代满人握统治之权耳”;“既欲握国家统治之权,则排满亦出于私,与倡保满者相同”。他们揭露“民权主义”所要建立的资产阶级议会制之虚伪性,指出代议政体“为世界万恶之源,谓为平民之敌”,“专制政体之变相”;“使此制而果行于中国,吾人亦视为大敌”。他们针对“民生主义”指出:“土地既为国有,则必有分配之机关;既有分配之机关,则必有执政之人。如曰一国之民当听命于执政之人耶,则与专制、立宪、共和之政府何异?岂非彼为主治之人而民为被治之人乎?”故孙中山等人“平均地权”实乃愚民之举。因此,中国断乎不能重走欧美资本主义老路,而应“另筹革命之方”,实行无政府革命。在这些信奉无政府主义的激进革命党人看来,“于倾覆政府后,不立政府,社会上一切制度阶级,含有有政府之性质者,皆革除之:婚姻也,财产也,家庭也,国界也,种界也,俱欲一扫而荡平之”。既无国家、无军队、无法律、无阶级、无宗教、无纲常、无婚姻、无家庭、无私有财产、无货币、无职业、无种界、“无父子、夫妇、昆弟、姊妹”之别,也就消灭了一切强权。到那时“无尊卑之辨,无贵贱之殊,无贫富之分,无强弱之别,无智愚之论,无亲疏,无爱憎,无恩仇,无利害。营营而作,熙熙而息,团团以居,款款以游”,人类将实现“真自由,真平等,真博爱”,达到无中心、无畛域、无国家的境地,“无中心故可无政府,无轸域故可无国家”,从而建立“人类平等,种色莫辨”的大同社会。

俄国巴枯宁为代表的民意党人主张“村社自治”,用各级“村社联盟”取代专制政府,实际上并不是没有“政府”,各级“村社联盟”便是他们理想中的政府;而刘师培等人则根本不要国家,不要政府,进而主张无婚姻、无家庭、“无父子、夫妇、昆弟、姐妹”之别。故刘师培等信奉无政府主义的激进的革命党人,比俄国巴枯宁主张的无政府主义更为偏激、更为彻底。《天义》报公开倡言:“盖政府者,万恶之源也。不必论其为君主、为民主,不必论其为立宪、为共和,既有政府,即不啻授以杀人之具,与以贪钱之机。欲其不舞弊、不残民,安可得耶?”既然政府是万恶之源,那么,刘师培等人顺理成章地主张实行“无政府”革命,并认定中国有着进行“无政府”革命的便利条件:中国由于历代统治松弛,逃于人治和法治之外,故不像欧美、日本那样受政府干涉严重;中国自三代以后在政治上“以民性为善,必以科条法令为轻”,偏于放任,而西方则“以民性为恶,故设为科条法令,以为民防”,必主干涉;中国自古多遁世之民,纯然为个人无政府主义者。在这些逸民隐士心中“均不知政府为何物,以行其个人无政府主义”。正因有这样的条件,他们断言:“此中国人民所由易于实行无政府也,此无政府之制所由可以先行于中国也。”

四、俄国无政府民粹主义之中国回响

“绕过资本主义道路,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是俄国民粹主义在社会政治纲领方面的显著特征。它不仅仅是从俄国存在农村公社,将它视为社会主义的天然土壤这一观点出发的,而且还包含有农民和小资产者对资本主义恐惧和仇视的特征。俄国学者别尔嘉耶夫研究后得出结论:民粹派“所有的人都指望俄罗斯避免资本主义的非正义和恶,绕过经济发展的资本主义时期变为更好的社会制度。甚至所有的人都想:俄罗斯的落后状态恰恰是它的优势”。因此,俄国各派民粹主义在企图避免资本主义,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问题上,有着最具本质、最为突出的共性。

俄国民粹主义这个核心思想,在中国产生了共鸣。无论是以孙中山、章太炎、朱执信等为代表的革命党人,还是以刘师培、何震、张静江、李石曾等为代表的更为信奉无政府主义的更加激进的革命党人,对资本主义带有深层的心理抗拒和伦理上的拒斥,对资本主义罪恶进行猛烈抨击,并为中国避免资本主义祸害作了种种设想,表现出明显的民粹主义倾向。刘师培等人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彻底否定,将资产阶级政府视为“残民之政府”、“舞弊之政府”,对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予以猛烈抨击:“故议院之制,民主之政,被以一言,即众者暴寡之制也。以众暴寡,安得谓之平?”他们认识到西方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的虚伪性,认为它只是资本家及富豪专制的遮羞布。即便有些国家实行了普遍选举,但因多数平民屈从于资本家,只能仰其鼻息,故当选者依然是少数富豪和资本家。富豪及资本家利用议会这个工具,制定符合其利益的法律,维护着这些当权者的利益。故他们质疑资产阶级所提倡的民权、平等和自由的价值,将其斥为富者之自由,将资本主义文明斥为“伪文明”。其云:“所谓民权者,实富权也……自由者,富者之自由也;平等者,富者之平等也。而贫民之困苦如故,自由平等于贫民乎何有?”

不仅如此,他们对资本主义制度给予更深刻的揭露和严厉批判。刘师培对资本家的本质揭露道:“资本家者,兼有昔日贵族、官吏、教士之特权者也。佣工者,兼有昔日平民、奴隶之苦况者也。”他对资本主义制度批评道:“佣工之制……实劳力卖买之奴隶制度耳。”资本家对于工人的压迫剥削更甚于古代,其所提倡的民权、平等和自由是“伪文明”。他们指出,资本主义的经济秩序是“专尚争利,不顾社会公益,能先行垄断,便成为大资本家。而一个大资本家的财产,值数万人的财产。无财产者,劳而苦,有财产者,逸而乐,不平等,无人道,乏人理”。他们分析了资本主义制度种种弊端后断言:“欧美、日本之制果推行于中国,则多数人民失其幸福及自由,其陷于困难,必较今日为大苦。”所以,他们得出的结论是:“故吾人之意,惟望中国革命以后,即行无政府,决不望于革命以后另立新政府,以采用欧美、日本伪文明。”

中国无政府主义者不仅认为国家和政府是万恶之源,而且认为家庭是“万恶之首”,“凡诸强权皆起于有家”,故提出“毁家”的主张:“夫夫权、父权、君权皆强权也,皆不容于大同之世者也,然溯其始,则起于有家,故家者实万恶之原也。治水者必治其源,伐木者必拔其本,则去强权必自毁家始。”要破除“三纲”、否定“三权”、消灭“强权”,就必须“毁家”;要实现真正的自由、平等和博爱,就必须“毁家”。“毁家”的最简单方式是“不婚”。“不婚”则如何来解决男女之间的“性”问题呢?其办法是:“破除贞淫之说,复多设会场、旅馆,为男女相聚之所,相爱则合,相恶则离,俾各遂其情,则必无乐于结婚者矣。”他们认为,男女之间的性关系应当是绝对自由的:“男女相悦,即相合耳,何得谓奸?又何得谓淫?”对于这样一种极自由的“性”关系,无政府主义者认为应当“有限制之法,使男子知有分际而不妄交,女子知应归宿而不乱合”。这种“毁家”观念看似荒诞不经,但剥去其荒诞的外壳,却包含着某些合理的内核。它反映了中国激进分子强烈要求摆脱封建父权、君权、夫权的束缚,以期实现个性的自由解放。尽管这些主张带有空想色彩,但在当时特定的时代环境中无疑具有进步意义。

既不要“政府”又不要“家庭”,那么如何维系并保障这种理想社会的存在和正常运行?克鲁泡特金认为,互助是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生物的本能,人类据此本能可以建立和谐的社会生活。互助的范围越大,人类向最高方向的进化就越有把握。然而现实社会充满了强权与权威,其根源在于国家与私产的存在,而这是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最大障碍。为此,他主张以各种社团的自由联合来代替国家,建立无政府的自由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每个人都不受强制,都会本着互助的精神自觉担负起各自的社会义务,自发地去从事劳动。中国无政府主义者继承了中国传统大同理想并接受了克鲁泡特金互助论关于生产资料公有制思想,把“实行共产”作为其实现大同理想的重要途径:“既无政府,若不行共产之制,则富民之横暴、盗贼之劫掠必不能免。惟实行公产,使人人不以财物自私,则相侵相害之事将绝迹于世界。”因此,他们主张实行消灭一切私有制,推行“共产之制”,“土地、财产均可收为公有”,以实现“为农者自有其田,为工者自有其厂”。

刘师培认为,只是消灭国家与政府,社会仍无法实现平等与安宁,因为财产私有制是政府与权威存续的依据。富有的人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和利益以武力震慑人民,贫穷的人为了摆脱贫困会去抢掠,故必须实行“共产”才能避免这种“相侵相害”的事情发生。他将实行“共产”的主张表述为:“凡所制之器,置于公共市场,为人民所共有。所筑之室,其长短广狭均一律,人各一室。而阅书会食之地,一乡之中均有定所,为人民共集之区。”何震也对“共产之制”做了更美好的阐释:“无论什么东西,都不准各人私有。凡吃的、穿的、用的,都摆在一个地方,无论男人女人,只要做一点工,要哪样就有哪样,要多少就有多少,同海里挑水一般,这就叫做共产制度。到那个时候,不独吃饭不要靠人,还天天都有好饭吃,还可以有好的穿、好的用、好的玩。”他们认为,只要消灭“私有制”、推行“共产制”,那么,“此制既行,复改良物质,图生产力之发达,使民生日用之物足供全社会人民之使用,则争端不起而共产制度亦可永远保存”。故其强调:“今之言共产主义者,欲扫荡权力,不设政府,以田地为公共之物,以资本为社会之公产,使人人作工,人人劳动。”

刘师培认为,实行“共产”并不能使人类社会不平等现象根绝。社会分工是人类不平等的根源,故必须消灭社会分工,使人人同业,以达到人人“权利相等,义务相均,苦乐适均”。为了消灭社会分工,保证消灭私有制而实现财产公有,刘师培提出“均力主义”说,对未来社会做了大胆构想:“夫均力主义者,即以一人而兼众艺之谓也。欲行此法,必破坏固有之社会,破除国界。凡人口达千人以上,则区画为乡。每乡之中均设老幼栖息所,人民自初生以后,无论男女,均入栖息所。老者年逾五十,亦入栖息所,以养育稚子为职务。”为了实现“人人为工,人人为农,人人为士,权利相等,义务相均”的平等理想,刘师培对每个人随着年龄变化而不断改变工种的情况做了详细规划:年逾20岁开始工作,21岁筑路,22岁开矿伐木,23岁至26岁建筑房屋,27至30岁制造铁器、陶器及杂物,31至36岁纺织及制衣,37至40岁蒸饪,40至45岁运输货物,46至50岁作工技师、医师。且在36岁以前还要兼作农业劳动,之后则免除此项劳动。在刘师培所设计的方案中,30岁之前从事重体力劳动,36岁后从事轻体力劳动,每人每日劳动约2小时左右,所余时间均可从事于学。这样,人们再无士农工商之分,亦无上下尊卑之别,人人从事着无差别的劳动。这种设想,实际上取消了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工,以人类“均力”方式实现人类绝对平等。

刘师培所设计的“人类均力”的理想社会,显然来源于《礼记·礼运篇》设想的大同社会“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原则,其所描绘的是一幅绝对平均主义的、自给自足的农业社会主义蓝图。这幅蓝图不是建立在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物质产品的极大丰富基础上,而是建立在落后的小农经济基础上,故实行“均力”来消灭社会分工,只能是不切实际的“浪漫的幻想”。它不仅要求人们在劳动分配上完全一致,并且在人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方面也要绝对平均,具有明显的绝对平均主义倾向,可以视为中国传统均平思想与西方近代无政府民粹主义的混合物。中国传统的绝对平均主义与无政府主义追求的绝对平等相契合,便构成了刘师培“人类均力”的理想社会。

中国是小生产者的国度,农民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农民问题是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受俄国民粹主义影响,中国无政府主义者开始将眼光投向农民,注意农民问题,这是值得称道的。刘师培所创办的《天义》及《衡报》中发表了许多文章,体现了他们对于农民的深切同情,主张通过农民革命,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刘师培关注当时长江下游的小农状况并做了相当精细的调查,表达了对农村问题、土地问题极大的重视:“中国而欲无政府,惟当举农工军民切身之苦,启其愤激之心,使人人均以反抗特权为志。”他为农民悲惨境遇鸣不平,认为救济农民之办法是“锄富民,覆强权,诛酷吏”;而号召农民起来革命的动力,则在于土地:“尽破贵贱之级,没豪富之田,以土地为国民所共有。”故其对土地问题的基本主张是没收地主的土地,使人民获得土地,“土地者,一国之所共有也,一国之地当散之一国之民”,现同为一国之民,田地“有多寡之殊,兼有无田有田之别,是为地权之失平”,因而“非复行井田即足郅治也,必尽破贵贱之级,没豪富之田,以土地为国民所共有,斯能真合于至公”,“故豪富之田,不可不借,然欲借豪富之田,又必自农人革命始”。而要没收地主的土地,决不能采用温和的态度及和平的手段,必须采用暴力方式,组织农民协会,用“农人革命”办法推翻统治阶级。当然,与俄国民粹主义走向农村进行宣传革命不同,刘师培等人尽管关注、同情农民并提出了农民革命的主张,但这些主张主要停留在文字宣传上,更谈不上组织农民进行暴力革命的实际运动。

总之,辛亥革命时期,俄国民粹主义思想传入中国并产生了巨大反响。因反清革命的需要,俄国民意党人的暗杀活动最先受到革命党人的关注和推崇。巴枯宁和民意党人关于恐怖和暗杀的理论,成为革命党人实现反清革命的重要理论武器。那些激进革命党人进而接受俄国无政府民粹主义,提出了更为偏激的无政府主义主张,构想了更加美好的理想社会,采取了包括暗杀、暴动等激进的革命方式。从采用俄国民意党人的暗杀,到举行民粹主义的暴动,再到和平方式的宣传鼓动,信奉无政府主义的激进革命人运用了多种策略手段,从而使辛亥革命呈现出一幅革命手段多样性的图景。

注释

①梁启超:《难乎为民上者》,见《梁启超全集》(第1卷),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年,第375页。

②④马叙伦:《二十世纪之新主义》,见葛懋春等编:《无政府主义思想资料选》(上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年,第7页,第8-11页。

③《虚无党》,见葛懋春等编:《无政府主义思想资料选》(上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年,第3-4页。

⑤《苏菲亚传》,《民报》第15号,1907年7月5日,第123页。

⑥《欧美社会革命运动之种类及评论》,《民报》第4号,1906年5月1日,第127页。

⑦《革命党之敌》,《民报》第11号,1907年1月25日,第80页。

⑧金一:《自由血·绪言》,见葛懋春等编:《无政府主义思想资料选》(上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年,第53页。

⑨张继:《〈无政府主义〉序》,见葛懋春等编:《无政府主义思想资料选》(上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年,第24页。

抵制美货:辛亥革命前新商人群体兴起与商民外交发轫

朱 英(华中师范大学 中国近代史研究所)

相对传统商人而言,近代新商人群体是具有新时代特征的商人。中国近代的新商人群体,以上海新商人为代表,诞生于辛亥革命前夕的20世纪初年,在社会生活的许多领域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与影响。其特点是具有近代思想与意识,以独立社会力量的新姿态,踊跃参与内政和外交以及其他方面的社会活动,甚至成为反帝爱国运动的发起者和领导者。在中国近代新商人群体形成过程中,1905年的抵制美货运动,是具有特别意义的重要历史事件。它既是辛亥革命前爆发的一场大规模反帝爱国运动,也是近代上海新商人群体登上历史舞台的标志性事件,同时还为具有重要影响的近代商民外交的发轫提供了契机,从各方面体现了辛亥革命前民众运动发展的新趋向,值得深入考察和剖析。

一、抵制美货运动的发起者

空前普及与规模盛大的抵制美货运动,是首次由上海新兴商人发动的一场全国性反帝爱国运动,表明新商人群体已发展成为一支独立而有影响的社会力量。

1904年美国强迫中国签署的华工禁约时值修约期,海内外华人强烈要求取消其中的歧视性条款。在抵制美货运动兴起之前,旅美华侨联名致电清朝商部、外务部和驻美公使,力主废约。檀香山《新中国报》发表文章,提出以抵制美货的方法迫使美国政府接受废约要求。至1905年5月初,上海的报刊也不断报道美国政府强迫中国续签华工禁约消息,清政府“由出使大臣梁诚与美政府磋商数月,美政府一意坚执,无所通融”,“此约若成,辱国病民,损我甚巨。……深望爱国之士,共起而谋所以对付之”①。随着媒体报道的增多,国内民众也群情愤激,爱国热情普遍高涨。一旦有人发起反美运动,必如星火燎原迅速漫延全国。

5月9日的《时报》在“本埠新闻”栏目报道了一条重要消息,称“美国华工禁约之害,本报已痛言之,兹采得本埠绅商以此约关系甚大”,已定于次日在上海商务总会“聚集各帮绅董,会议抵制之策”②。“绅商”是清末报章对新兴商人的流行称谓,此则报道透露的重要信息,是新兴商人将在新式商人团体——上海商务总会的会所召开商议抵制美约的会议。该报记者具有相当程度的新闻敏感性,认为“爱国之士当乐与斯会也”。事实表明这次会议确实非同一般,成为载入史册的一次发起全国抵制美货运动的重要会议。会议议定,“以两月为期,如美国不允将苛例删改而强我续约,则我华人当合全国誓不运销美货以为抵制”,全体与会者无一反对。“随后公议电稿,禀请外务部坚拒签约,并请南北洋大臣鼎力主持,电部抗阻。又遍电各省商务局请为传谕各商,协力举行抵制办法”③。以上报道略有不确之处,一是除外务部、南北洋大臣之外,同时还给商部致电;二是向各省发布的通电,其实是通电全国21埠商会,并非官办的商务局。这项举措,对于抵制美货运动得到全国各地商人积极响应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在此之前,从未有过由“四民之末”的商人发起大规模反帝爱国运动的先例。对于上海商人的这一空前爱国举动,舆论不吝各种赞誉之词给予了高度肯定和赞扬。有报纸评论兴奋地表示:“勿谓中国人无国家思想也,请看今日沪上绅商之集议;勿谓中国人无权利思想也,请看今日沪上绅商之集议。”不仅如此,该评论还详细阐明了上海商人此举的深刻意义与影响,认为“美国华工禁约问题,关于国权及国体之大问题也,关于吾国商工业之前途之大问题也,关于吾全国四百二十兆同胞之人格之大问题也。吾知全国将无一人不当设法对付此约者,而今沪上绅商,独顾公利公益,而先为天下倡,吾高其义而感其热诚,吾望此次集议之能结良果,吾尤望全国人闻风继起,合大群而共谋抵制之策,使吾政府有舆论以为之声援,而又使外国知吾国民之并非可侮,则于中国外交之前途,其或不至于长此失败也”④。正如这篇评论所期望的那样,上海商人发起抵制美货的倡议之后,全国各地各界群起响应,函电纷驰,很快就使抵货行动发展成为规模空前的反帝爱国运动。上海的报纸为此还发布特别征文告白,阐明:“华工禁约一事,为当今最要最大之问题。现同志决议,以相戒不用美货为抵制最善之策。但此中条理甚繁,如海内诸君,别有高识雄论,务请指陈切实办法,惠寄本馆,俾得代为公表,以资互助。”⑤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5月10日向全国发起抵货倡议的这次重要会议是在商务总会举行的,加之当时某些消息的误导,包括本人在内,海内外史学界曾长期误以为上海商务总会是抵制美货运动的发起者,但实际上这次会议并非商务总会所召集,商会领导人不仅未主持,甚至也没有出席会议。发挥核心作用的是福建籍沪商曾铸(字少卿),他在上清朝外务部书中说明:禁约涉及国体民生,必须合群力争,遂邀集各帮商董开会商议,“定不用美货以相抵制”⑥。事后,上海商务总会领导人的消极表现曾受到时人批评。尽管如此,这并不影响上海新兴商人发起抵货运动的结论。而新兴商人群体在形成之初,即发起这样大规模的反帝爱国运动,自然令社会各界刮目相看,也受到舆论称赞。

二、抵制美货运动的联络者和领导者

上海新商人不仅发起了抵制美货运动,而且还担任了这场爱国运动的联络者和领导者重任,更进一步体现了新商人群体所具备的重要能量与影响。

上海商人向全国发起抵制美货运动之后,并没有自封为这场运动的联络者和领导者,但全国的商人及各界人士却毫无疑义地予以认可,于是为数众多的相关函电雪片似地向上海飞来。由于致电商部、外务部和南北洋大臣,以及向全国21埠商会发布通电,都是由曾铸个人署名,所以全国各地绝大多数函电都寄给了曾铸。另外,上海各大报纸在报道发起抵货行动的这次重要会议时,都会提及会议是在上海商务总会举行,故外间也有误以为商会是抵货行动的发起者和领导者,有些函电也寄给了上海商务总会。但耐人寻味的是这些函电虽然是寄给上海商会,接收人却是曾铸,而不是商会的总理或协理这两位主要领导人,也不是负责商会日常会务的坐办。当时的曾铸,在上海商会中并非举足轻重的人物。类似情况在史上极为少见,表明全国各地各界都一致将上海商会和曾铸作为运动的联络者和领导者。

在抵制美货运动初期,这些函电大体上主要表达了三个方面的意向。其一是积极肯定倡导抵制美货的行动具有重要意义。例如人镜学社致商会函称:“美禁华工续约,贵会提倡抵制,各埠各帮闻风应之,他日效果功收,我同胞之幸福,实贵会诸君之所赐也。”⑦此外,多有称赞曾铸之函电。有的表示“吾公登高一呼,全国响应”;有的说明“执事于禁约一事,领袖其间,爱国之忱,尤为士民所钦仰”⑧。这些言词,对商人发起抵制美货的爱国之举无不大加颂扬,这在当时对商人无疑是极大的鼓舞。

其二是表示坚决响应上海商人倡导的抵制美约号召,积极参与抵制行动。各地函电均踊跃向曾铸表示采取一致行动,坚决响应抵货号召。如南京学界致电曾铸表示:“抵制美约,宁已全体赞成,候示实行。”⑨各地致上海商会的函电内容也相似,例如“九江士商致上海商会电”:“商会诸公鉴:抵制美约,极表同情,敝埠定实力遵行。”贵州学界致上海商会电也表示:“实行抵制,海内同情,敝处亦照办。”同时还向上海商会建议:“此系国民合群基础,鄙见宜亟趁此提醒各处商帮组织大小商会,联订规则,互相扶助,遇事维持,以固团体,而杜流弊,全在大力提倡,国民幸甚。”不仅如此,海外华商也积极予以响应和支持,例如新加坡华商致电表示,对于抵制美约“力赞如议举行”,槟榔屿“华人全体极愿赞行上海商会所议不用美货”。

其三是视上海商会尤其是曾铸为抵制运动的领导者,请求对抵货行动予以指导,或告知具体行动步骤。济南商会致电上海商会表示:“美货抵制一事,凡见诸沪报者,已择要印行,并于会议时详细解说,惟此事贵会应议有章程,究以何事为始,即请赐示,以便遵守。”汉口八大商帮共同阐明,以相戒不用美货的方式抵制美国禁约,实乃最妥善之法,请上海方面注意“两月后是否改约,电示即照办”。厦门商会更明确表示,届时“如应实行,请即电示,当即遵办”。可以看出,各地函电提出的较多要求,是将上海商会视为抵制行动的领导机构,希望拟订详细的抵制美货章程与实施办法,告知国人,以便采取统一行动。曾铸在上海泉漳会馆举行的抵制会议上曾发表演说,提出包括不用美货在内的五项具体抵制办法,但并没有向全国推广,上海商会则由于并不是抵货行动的发起者,稍后同样没有制定抵制美货的章程或办法,只是就华商积压的美货如何处理提出了“疏通”之策,但受到不少团体的反对与批评。

全国各地乃至海外发来函电之多,几乎使上海方面颇有应接不暇之势。曾铸亲自回复以及就相关问题做出说明的函电,也为数众多。有记载称,曾铸因“倡议抵制,全国响应,往来函牍,多至二十万言”。这一方面体现了全国民众对他的信任与支持,另一方面也使他陷于极度繁忙之中。海外华商为支持曾铸领导抵货运动,还主动为其捐款,曾铸不得不在报上登载启示,阐明屡屡收到海外各埠所寄之款项,足见海外同胞公谊,“但敝处一切用费,皆系自备”,故将所有来款悉数退还,并“特此鸣谢,以志高谊”。由此可见曾铸全心投入公益而不计个人得失的良好品德。

上海商人提出的两月期满后,美国政府并未修改华工禁约,于是各业商董又在上海商务总会举行特别大会,曾铸发表演说,号召合力实施抵货行动,获与会者赞同,“各帮签名毕,即拟定通告全国三十五埠电稿”。随后,全国各地纷纷响应正式实施抵货的号召,采取一致行动,使抵制美货运动达到了高潮。不仅通商大埠,即使穷乡僻壤,“戒用美货,万众一心”,形成“文明抵制,照耀环球”的壮观景象。

由于种种原因,曾铸在8月11日发表《留别天下同胞书》,表示“为天下公益死,死得其所”。紧随其后更多函电纷至沓来,“日必数百起”,纷纷表示拥戴曾铸在抵货运动中领袖群伦的重要地位,阐明“义声一倡,天下响应,非服从曾少卿也,乃服从曾少卿抵制之策耳。曾少卿可死,抵制之策不可死。死一曾少卿,什伯曾少卿且起。……天下同胞,愿与曾少卿并肩铸铜而立者,幸勿踌躇瞻顾”。曾铸在抵制美货运动中的英勇表现,使其声誉大增,随后在上海商务总会的换届改选中当选为总理,并成为上海城厢内外总工程局的四位办事总董之一。几年后曾铸因病去世,更被誉为“二十世纪中国商界第一伟人”。

由上可知,新商人群体兴起以及在抵制美货运动中发挥倡导和联络作用,均受到舆论的广泛关注与称赞。《东方杂志》发表的专文指出:“抵制一说,一唱百和,学界商界,皆表同情,奔走呼号,相戒以不卖不买。自上年以迄今日,其影响及于内地,报章所载,络绎不绝。”

三、抵制美货运动与近代商民外交的发轫

在封建专制体制下,无论内政外交,小民均无权预闻,更无从干预,但到辛亥革命前随着民众爱国运动的高涨,这种状况开始在某些方面出现新变化。上海商人发起抵制美货运动的主要目标,就是抵抗美国强迫中国续签华工禁约,要求清政府在未经商民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在条约上签字,这显然是在外交方面要求拥有发言权,可以视为近代商民外交的发轫。当时的商人对此也不乏认识,例如苏州商人即曾明确指出:“夫中国为二千余年之老大专制,无论内政外交,向任执事独断独行,国民纤芥不得预闻。内政之腐败在是,外交之失策亦在是。现今略施教育,顿使雄狮睡醒,振摄精神。此次抵制禁约,是我四百兆同胞干预外交之第一起点,慝〔惹〕动全球之注射,隐寓二大国国际关系。此次若不办到废约地步,将来各国效尤,试问我华人尚能出国境一步么?”可见商人对于此次抵制禁约肇始商民外交的意义,在主观上显然具有较明确的认识。

在抵制美货运动中发轫的商民外交,既受到清政府重视,也引起美国以及国外舆论的关注。上海商人发起抵制行动时,公开向清朝商部和外务部致电,告以“众商拟相戒不用美货,暗相抵制”,阐明“事关国体民生,吁恳峻拒画押,以伸国权而保商利”。商部和外务部相继致电两江总督,进而通过上海道转告上海商人,将尽力维护海外华人利益。另还向商人和学生表示,对于华工禁约,“必不轻易签押,以致失国家体面”,“政府必与美国极力抗议,以保全国权”。上海商人发起抵制美货的行动,也使美国方面首次看到中国商民外交的能量与影响,美国代理驻沪总领事一方面对此深感惊奇,另一方面急忙设法与商董联络,试图当面阻止抵货行动的实施。当时,中国驻美公使梁诚始终不肯在续约上签字,“美人行将移其交涉于北京”,美国政府新任命的驻华公使和驻沪总理事匆忙赶赴中国。在此之前,还通过代理驻沪总领事照会上海道,请传谕各帮商董,择日当面详加说明,以消除所谓误会,避免有碍两国邦交。

抵制美货运动中的商民外交,并非限于上海商董对美隔空喊话,而是与美国新任驻华公使和驻沪总领事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涉。在美国代理驻沪总领事的请求下,上海道致函上海商务总会表示:“各帮商董以爱群之热心,筹抵制之方法,血诚毅力,实深钦慰。”同时说明:“今美总领事既愿与闻此议,且允为转达政府,于此事未必无益,用特奉布,即希贵总会转告各业商领袖,或在洋务局,或在贵总会,订定齐集日期见示,届时弟亦当亲莅也。至各业商迭次会商办法,亦请转致抄录一份送署为荷。”上海商务总会的商董也认为有此必要,于是在美国新任驻华公使柔克义和驻沪总领事劳治师到沪后,双方即于5月21日在美国上海总领事署正式会晤,开启了近代中国商民外交的历史性帷幕。

就双方会唔的整个过程而言,上海商务总会的商董们,尤其是曾铸的表现可谓不卑不亢,可圈可点。美驻华公使柔克义急不可耐地表示:“近日颇有敝国续定苛约,腾为口实者,然其实并无此事。本政府拟定续约,极欲改良,务使两国均沾利益,外间所说,似有误会。”这显然是以所谓误会为由,指责商董不应发起抵货行动。曾铸指出绝非误会,“仆于书肆购得贵国华工禁约记,特专呈阅览,有历届约章以及种种苛待,言之极详,窃愿贵公使一为流览”。柔克义还企图拖延中国抵制美货的实施时间,声称“续约须由下议院议准”,而其开会的时间,“尚在六个月后”,所以,“今议抵制,殊非其时”。其最后一招即是威胁,“敝国与贵国睦谊最敦,商情亦素所最洽,一旦不用美货,于两国交情或有关碍”。曾铸对这些说法均一一予以驳斥。报章评论称:“我华人受禁约之害,隐忍已二十余年,至今忍无可忍,乃有抵制之议。……美禁华工数十年,于我交情,尚无关碍,今我一议抵制,乃遽曰关碍,揆之情理,宁可谓平。”

即使是民间性质的商民外交,也需有礼有节,当时的商人对此不无认识。所以,美国驻沪总领事主动与商董会晤后,作为酬谢,商董也公宴美国总领署官员与美商代表。宴会开始之前,美国总领事仍强调所谓“中美两国交谊”,“以为环顾各国与中国交谊之笃,无有逾于美国者”。商董虽也表示“贵国与敝国交谊,向为上下所共知,亦为中外所公认”,但指出美国对华“工禁过严,波及旅客耳。若于往美士商予以自由,并将工禁酌予改良,商董对于贵国来货,将欢迎之不暇,尚何别筹抵制哉”。稍后,曾铸与美驻沪总领事之间多有函件往来,重申上海商人的要求,而总领事则以前述之理由予以敷衍,甚至威胁说“如必欲强而致之,则非本总领事所敢预知也”。从实际结果看,商民外交很难达到既定目标。原定两月很快届临,在正式实施抵制行动之前,曾铸又曾与美国总领事当面进行交涉,仍无结果,最终只能正式实施抵制行动。抵货运动后期,驻香港的美商也曾主动联络粤商举行过两次会议,双方围绕禁约、抵货与商务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并表达各自的立场与要求。

在抵制美货运动中发轫的商民外交,最主要的诉求为“伸国权而保商利”,目标是拒绝美国提出的续约要求,修订华工禁约,取消其中歧视和虐待华人的条款,具体斗争方式即是“相戒不用美货”。由于商民外交的交涉对象主要是美国,并不是清政府,所以运动初期商人主动表示愿做政府后援,以商民外交帮助政府达到修约目的。当清政府一再遭受来自美国的强大压力,其态度与行动发生变化之后,商民外交的策略也随之有所调整,强调不用美货系所有中国人自有之权,非他人所能强制执行,即“不用美货,乃人人自有之权,与国际毫无牵涉”,故“无论美人不能干预,即政府亦不能禁止”。

在此之后,商民外交同时也向清政府施加压力。曾铸在抵制大会上提醒众人:“中国向来与外国交涉,均不令民间与知,此约无论迟早,倘我政府贸然遽行画押,则民间必实受其害,故吾人必须向此层留意,设法预为防备。”随后,曾铸在上书外务部时代表商董向清政府明确提出要求:“美使到京,务求促令赶紧改良,并明言此次约本,必须寄与沪商公阅,方能由部画押。”之所以提出这种前所未有的要求,曾铸曾予以说明:“按换约谋及商人,或讶无此政体,此中国向来之说,若外国则素重商权,无一国不咨询后行,所以外交鲜有偾事。”不难看出,在辛亥革命前初始登上历史舞台的商民外交虽不尽完善,但不仅提出了过去从未有过的要求,而且对内和对外的行动都呈现出全新的姿态,由此受到舆论的关注与肯定。

综上所述,1905年的抵制美货运动促使了新商人群体的兴起以及近代商民外交的发轫,使近代中国反帝爱国的民众运动呈现出全新的发展趋向,这一重要变化对于辛亥革命的发展无疑也会产生积极的作用与影响。

注释

①《电报一》,《时报》1905年5月5日,第3版。和作辑:《一九〇五年反美爱国运动》,见《近代史资料》(第8册),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第13-14页。

②《定期会议美国华工禁约问题》,《时报》1905年5月9日,第3版。

③《各帮商董议决对付美约办法》,《时报》1905年5月11日,第3版。

④《时事批评》,《时报》1905年5月10日,第2版。

⑤《本馆特别告白》,《时报》1905年5月22日,第2版。

⑧《杭州士民致曾少卿函》,《申报》1905年6月24日,第2版。

⑨《南京学界致商会公电》,《时报》1905年6月21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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