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逻辑的四维阐释
2021-09-24李福凌
[提 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党领导人民探索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形成和发展出来的一套科学的制度体系,对其发展逻辑的考察与辨析可以从四个方面入手:从理论逻辑的维度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包含动力、阶段及立场三者关系的内在统一;从历史逻辑的维度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历经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的阶段演进;从实践逻辑的维度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遵循坚持根本制度、改革具体制度及发挥制度优势的表达路径;从世界逻辑的维度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呈现突破西方话语、开辟新模式、构筑新格局的外部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逻辑进程表明,必须始终立足国情并注重丰富和完善其制度特质,进而推动其不断向前向上向好发展。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道路;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逻辑
[作者简介]李福凌: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前汉纪·孝武皇帝纪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在对革命、建设和改革不同历史时期的经验总结基础上逐渐生成的一整套科学系统的制度体系,是对社会主义制度探索及其本质认识逐渐深化的重大理论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立肇始于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但是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进一步理解和深化则要追溯到党的全部发展历程中加以考察,同时更要置其于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世界逻辑的发展进程中予以审视。
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理论逻辑
“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始终是社会主义国家建设过程中必须面对和研究的基本问题,也是全世界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面对的根本问题。从理论演进维度审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本质,厘清制度发展动力的轮廓,归根结底就是要对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进行准确把握。伴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与之相对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都要与其相适应,制度就可以更加科学地被看作是与既定生产力及其决定的生产关系相适应并努力维护这种关系结构的规范。在探索中國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进程中,必须植根中国具体国情,吸收世界优秀制度文明,秉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立场不断丰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其理论逻辑所生动阐释的正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阶段以及道路之间的关系问题。
(一)准确把握: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具有显著的阶段性特征,同时矛盾的存在决定了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属性以及前进方向。因此,通过对不断涌现出的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可以进一步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而促使社会制度渐趋完善。矛盾的出现证明既有的制度体系存在不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之处,为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因而改革势在必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动力、最根本的决定性力量。遵循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规律是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因此,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和规律决定了社会主义制度建构的方向与特征是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伴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制度能够提供相应的切实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手段。
早在新中国成立前,毛泽东在其《实践论》与《矛盾论》两篇文章中,就已经论证并阐释了社会主义社会中仍然存在矛盾的哲学思辨。到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就围绕在中国建立一套符合国情的社会主义制度展开了多次调研和更加深入的思考。其中,在《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两篇文章中,毛泽东遵循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发展了他早期的矛盾理论思想,进而创立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概述了社会基本矛盾的学说,并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存在的两对基本矛盾依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以及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214.]这两对基本矛盾的最大特点就是非对抗性和对立统一性,即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特性。并且,这些矛盾是可以借由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发展完善予以解决的,进而奠定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的理论基础。这一探索也为我们党深化认识制度建设规律、构建完善中国制度逻辑作出了重大理论贡献,具有很强的方法论指导意义。
(二)阶段划分:远大理想与共同理想的联动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围绕未来社会的阶段划分问题进行了思考。通过论述未来社会共产主义的发展形式,首次提出了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两个阶段的学说。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对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两种方式进行了探索,发现直接过渡不符合俄国的实际情况,于是立足现实采用间接过渡的方式发展社会主义。在探索过程中,列宁意识到在经济、文化发展相对比较落后的国家,要想实现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必须经过诸多中间环节和过渡阶段,并且每一大的发展阶段中蕴含着多个小的发展阶段,即大阶段包含小阶段的思想。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中,列宁将早期“社会主义的最初级形式”和“发达的社会主义”等不同提法融会贯通于无产阶级专政后的阶段划分,即最初、低级、中级、高级四个阶段,为丰富社会主义制度发展阶段的划分方式奠定了理论基础。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对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的共产主义与社会制度的关系进行了论证阐释。他认为,对于整个无产阶级而言,共产主义既包含了科学合理的思想体系,也包含了系统完备的制度架构,这两者“区别于任何别的思想体系和任何别的社会制度”[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686.]。同时,毛泽东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并将社会主义分为不发达和比较发达两个阶段,同时对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条件进行了定义,并将物质与精神的同步提升视为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发展的标志,即“到了物质产品、精神财富都极为丰富和人们的共产主义觉悟极大提高的时候,就可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了。”[毛泽东著作专题摘编:上[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909.]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思想。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定位有了更明确的论述,即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历程,是远大理想与共同理想的辩证统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对当前制度构建与改革的现实关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则是牢牢把握基本路线不动摇,明确社会主义制度发展方向。面对具体阶段不断提升制度现代化水平的客观要求,以制度现代化保障实现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成为必然。尤其要深刻理解中国制度,必须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并以此为前进方向和终极目标。社会主义制度发展阶段中所呈现出的历时性与共时性相统一的特点,远大理想与共同理想相联动的科学发展趋势,是被实践所证明了的经得起检验的客观规律。
(三)方位指引: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立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拓展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边界。中国制度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本质特征的继承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根本不同于资本主义制度,也不同于其他僵化的社会主义制度,而是具备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因而,中国制度是丰富和阐释社会主义制度的一种表现形式。在我国社会主义早期探索阶段,毛泽东已经认识到必须构建起立足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制度。正如邓小平指出的,制度建设必须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走自己的道路而不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质言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始终秉持以我为主、立足国情的基本原则。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前进方向在于对制度文明的扬弃。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在关于社会主义制度的论述中指出了制度发展的方法及目标,是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通过吸收世界各国优秀进步的因素,促成制度的自我完善,进而“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7.]。一方面,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而言,最关键的就是要处理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105.]之间关系的问题,进而引出历史与当代、他国与本国、经济与社会几对关系之间的互动与协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生成与发展是扎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土壤中渐进式内生演化的结果,因而是极富生命力与创造力的科学的制度体系。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是封闭僵化的,我们不仅要“古为今用”,而且要“洋为中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成功就在于其在善于吸收世界优秀文明成果的同时,始终坚持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秉持兼容并蓄的发展态度,并积极践行独立自主的发展理念。实践证明,“照抄照搬他国的政治制度行不通,会水土不服,会画虎不成反类犬,甚至会把国家前途命运葬送掉。”[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286.]只有根植于中国优秀历史文化传统,从当代中国实际出发,不断学习借鉴一切优秀的制度文明成果,才能不断推进中国制度的完善巩固。
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历史逻辑
“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商君书·壹言》)。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党领导人民不断探索,建立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是在摸索中总结、反思中革新、胜利中自勉进而不断得到提升与飞跃的。这一进程也呈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与发展的历史逻辑,阐释了中国制度因时代发展而不断深化的现实要求。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绝不能割裂历史,“不忘历史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善于创新。”[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313.]
(一)站起来的飞跃:制度蓝图的构建过渡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对于中国未来制度走向的问题已经有所思考。1940年,毛泽东提出了“两步走”战略,其意在争取民族独立。通过根本改变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社会性质,完成从民主主义社会跃升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转变,清晰地论证了民主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二者间的关系问题,即“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651.]1948年,毛泽东在中央九月会议上提出要建立一个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伟大构想。随后在1949年召开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详细论证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机制及其特点,并通过比较资产阶级议会制与列宁提出的民主专政制度凸显出其差异性,借以更加全面深刻地认识和理解中国制度。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苏联的社会主义制度相比较而言,二者的国体概念有所区别。苏联的国体是无产阶级专政的苏维埃,而中国的国体则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苏维埃”[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256.]。1949年6月,毛泽东就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和内容进行了专门论述,其主要内涵与思想在《共同纲领》中得到贯彻和阐释,国体与政体是相互对应的,国体通过政体来表现,即阶级意志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来实现。
新中国的成立使得将制度蓝图的构思与探索付诸实践成为可能。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人民群众开始进入社会主义过渡阶段。1956年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标志着“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胡锦涛.胡锦涛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620.]。毛泽东对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认识,大体上经历了两个阶段,即从“全面学习”到“以苏为鉴”,进而尝试思考和探索中国化的社会主义制度建议。通过“一五”计划的实施,证明苏联模式对于提升我国经济实力具有积极作用,但随着实践的不断检验,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逐渐暴露出来。毛泽东针对苏联模式弊端所带来的经验教训提醒全党要引以为鉴,这个时候毛泽东已经萌生了“走自己的路”[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21.]的想法。1958年3月,毛泽东提出要建立一套具有中国自己特色、风格和路线的制度,这套制度秉持“原则相同,方法不同”的立场与要求。可以说,从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一直到八届十中全会,在这期间毛泽东着眼于国内国际两大视野,极为深刻地反思并总结了社会主义制度在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題。这对于当前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意义与指导作用。
(二)富起来的飞跃:两大奇迹的制度必然
改革开放40多年来,党领导人民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两大奇迹的出现内在地蕴含着深刻的制度必然性。一方面,我国的社会生产力得到了极大解放和发展,中国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同时,我国持续保持了国家政治和社会大局稳定,胜利渡过了诸多难关,有力巩固了人民政权。另一方面,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尤其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对比鲜明。
两大奇迹的诞生,既蕴于历史必然之中,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必然展现。邓小平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3.],并且事关国家安全,全党必须予以高度重视。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围绕如何使中国制度更好更稳定地发展完善进行了思考,并设想通过30年的发展,使中国制度在各方面均能达到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标准。实践证明,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实现了富起来的伟大飞跃、创造两大奇迹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有一套科学有效、极富生命力的制度体系作为依托,因而两大奇迹的诞生是符合科学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同时也是其具有强大的活力的体现。
世纪之交,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继续坚持和推动中国制度趋于完善。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提出,“在九十年代,我们要初步建立起新的经济体制,实现达到小康水平的第二步发展目标。再经过二十年的努力,到建党一百周年的时候,我们将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江泽民.江泽民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253.]到了党的十五大、十六大时期进一步对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江泽民在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上提出并且强调,“我们进行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使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使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各方面都形成比较成熟、比较定型的制度。”[江泽民.江泽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120.]
新世纪新时期,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将完善中国制度上升到一个新层次。胡锦涛指出,“要着力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各项改革成果的制度化,形成一整套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包心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规律与当代走向[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128.]这就要求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要从多维度、多领域、多层次形成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制度体系,并为其做好充分的理论准备。
(三)强起来的飞跃:治理境界的臻于完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符合中国国情,是具有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的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定型化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制度定型化,而是基于具体国情和现实要求提出的,具有特殊的内在规定性。[参见:贾绘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定型化论析[J].理论月刊,2018(04):14-19.]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着国际格局和时代潮流的急剧变化,中国制度发展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激增,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在实践中取得了巨大成就,全国各族人民对其信心更加坚定,但是正如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特色鲜明、富有效率的,但还不是尽善尽美、成熟定型的。”[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75.]因此,持续稳定地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日臻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境界水平,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确保当代中国不断发展进步的根本保障。
党的十八大第一次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概念并解释了“三个有机结合”的论断,这标志着中国制度的内涵日渐丰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首次引入并提出了治理现代化的概念,进一步细化了“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系问题,以国家根本制度建设为视角,分析论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时空方位,并明确到2020年要“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514.]这个科学制度体系的发展目标就是将“国家制度”“国家治理体系”“制度体系”三者融会贯通,通过总体论视角阐释其追求善治的合理内核。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就“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各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791.]作出了明确规定。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并指明了到21世纪中叶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重申并细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治理现代化的发展目标与战略部署,就是要从国家制度层面进一步推动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境界。《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如何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提法较之从前有所变化。从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到十九大“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再到十九届四中全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进程,生动地阐释了从“完善和发展”到“坚持和完善”的制度发展历程,这一发展历程既始终坚定不移地凸显了“坚持”的价值意蕴,更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治理境界更高目标追求的不断完善。
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实践逻辑
“听言不如观事,观事不如观行”(《傅子·通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作用与效果,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实践外在地表现出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实践证明,必须一以贯之地坚持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不动摇,秉承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不改变。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成熟定型,既需要通过实践不断完善其中存在问题的具体制度,更需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统筹全局,推进系统化改革向纵深發展。通过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日趋完善,更充分地发挥制度优势。
(一)坚定道路:以科学化方向践行根本制度
旗帜决定方向,方向决定道路。从类型学的角度分析,科学社会主义实践表现为三种形态,即理论形态、运动形态和制度形态。与实践形态相对应,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历史大致经历了经典理论创立、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制度化三个递进的阶段,并且每个阶段分别对应实践的三种形态。[参见:郭为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成熟定型的逻辑进路——兼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解读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模式[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20(01):4-17.]可见,科学社会主义的实践形态是不断向更高阶段发展进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对应科学社会主义实践的第三种形态,即制度化阶段,同时也表明我国把坚持科学化的制度方向作为发展目标的伟大愿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进程中,那些“顶层决定性、全域覆盖性、全局指導性作用的制度”[《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175.]就可称之为根本制度。而根本制度又决定了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本质特征以及国家性质。苏东剧变的惨痛历史教训足以证明,丢弃或偏离根本制度,就会犯颠覆性错误。
社会主义道路与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内在统一性。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与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是同质同向的,二者不能偏废。中国制度为社会主义道路提供了制度保障,社会主义道路为验证中国制度的优越性而积累了经验并提供反馈,二者相辅相成。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确立后,在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探索和实践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强调要牢牢把握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强调“老祖宗不能丢”[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69.],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正如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所以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就是因为我们没有丢掉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26.]。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首要前提就是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制度这一国家根本制度,这对于保证正确方向、坚定前进道路、实现奋斗目标而言,意义重大。
(二)自我革命:以系统化布局改革具体制度
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不动摇,必须一以贯之推进具体制度改革不停歇。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指出:“最重要的是一个制度问题”,改革就是制度的除旧布新,其本质就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在反思“文化大革命”所暴露出的制度缺陷时,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具有优越性,但“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的弊端,妨碍甚至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27.]这些存在弊端的具体制度,包括领导制度、工作制度、组织制度等,必须通过改革来消除其弊端和缺陷,否则就会使根本制度的发展得不到保障,进而危及中国制度的健康发展。正如邓小平提出的,不改革就没有出路,就是死路一条,而改革最重要的就是从具体制度入手向多层次、全方位和纵深化的领域持续推进,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进程而言,持续不断地推进改革的历程就是自我革命的历程。
要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以实现自我革命,必须通过系统化布局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亨廷顿在研究改革与政治变迁的关系时指出,“改革者的道路是艰难的。他们所面临的问题比革命者更为困难。”[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王冠华,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287.]那么,如何改革具体制度?这一问题十分迫切地摆在中国共产党人的面前。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临新的世情、国情、党情,习近平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而全面深化改革,新在全面,难在深化。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发展进入新常态,面临新情况。一方面,那些容易改的都已改掉,留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因此全党要更加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另一方面,伴随着各方面制度的日趋完善,改革开放的任务也相应地发生改变,从“摸着石头过河”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经验,转变为以制度建设巩固改革开放成果的更高阶段。在这一过程中,习近平进一步发展形成了以系统化布局改革具体制度的思想,提出制度在精不在多的观点,尤其强调制度的实用性、针对性和指导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整套相互衔接的制度体系。以系统化布局的方式推进自我革命,有利于促进制度体系之间的相互衔接以及制度体系的良性运转。尤其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有机结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系统性发展提供了完备的理论前提。习近平也多次强调,要想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好、更成熟而持久,必须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针对具体制度的改革,必须要做到全面系统以及各领域间的联动集成,只有从全局把握具体制度改革,才能达到有的放矢的效果进而实现制度的优化升级。
(三)现实旨归:以现代化治理诠释制度优势
中国制度优势的表现之一是对解决现实问题最优路径的积极探索。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继续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是要把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二者相结合。中国制度的优越性如何体现,要从政治上、大的方面去评判和把握,说到底要以是否以人民为中心、是否在社会主义实践中取得胜利,以及能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基准。早在1980年,邓小平就指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是通过对资本主义制度三条标准的全面超越彰显的,即以经济、政治、人才三个方面的要素作为衡量制度优势的标准和尺度。制度化是现代化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现代化国家的标志之一就是制度完备健全,也就是所谓“制度化社会”。制度化是现代化国家治理的基本要求和本质特征,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经路径。[参见:何星亮.为什么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J].人民论坛,2018(36):46-4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充分发挥其优势需通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来实现,即好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两方面共同发挥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就是党的领导。毫无疑问,党的领导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运行和优势充分发挥的重要保障。对于党的领导优势的阐释,则主要聚焦于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发挥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党的领导在确立、完善和发展中国制度实践过程中始终具有决定性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运行是以党的领导为前提的,在这一过程中,党可以通过不断的实践进而总结经验最后形成新的科学的理论以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122.],从而进一步深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和治理现代化水平的现实意蕴。
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世界逻辑
“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中庸·第三十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呈现出鲜明的原创性特征,是对西方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垄断下的西方制度体系的突围,并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实现了治理与制度的有机统一,从而开辟出在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实现现代化的新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成功实践也为优化全球治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了力量。文明的繁盛、人类的进步离不开求同存异、开放包容,离不开文明交流、互学互鉴。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继续稳固发展,进而形成一套成熟、稳定、定型的好制度,既需立足国情,更需全球视野。
(一)范式建构:突破“西方中心主义”窠臼
“西方中心主义”的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的本质是建立在种族优越论基础上,并为不平等和剥削而辩护的制度。“西方中心主义”这一概念也是西方国家近代以来才创造并使用的,它伴随着西方国家对意识形态话语体系的垄断以及依托于资本主义工业化所带来的以西方为主导的世界秩序的构建,在此基础上生成的以自由主义为内核的西方资本主义制度体系便成为西方国家拿来任意裁量其他国家政治制度的标尺,甚至妄言人类历史将终结于资本主义制度。全球化浪潮为“西方中心主义”的传播提供了便利,然而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在应对全球性危机时,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却频频失灵。20世纪90年代之后,伴随着新自由主义主导下的“东亚模式”和“拉美模式”相继破产,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逐渐认识到西方的资本主义制度存在着严重的制度弊端。尤其在2008年席卷全球的经济危机爆发之后,资本主义国家的制度危机竞相暴露。与此同时,在全世界因经济危机而陷入萧条的情况下,中国经济却呈现出一派截然不同的景象,成为全球经济复苏和可持续发展的推进器与稳定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民族在世界历史进程中形成和发展出的优秀制度成果,是立足中国国情又兼容世界格局的理论体系。一方面,西方的政治理论与发展道路并不适合中国的国情,充满了“西方中心主义”偏见的资本主义制度体系不会使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及地区实现现代化,只会成为加剧地区动荡与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从而帮助经济落后以及欠发达的国家实现快速发展的目标。从历时性与共时性的角度来看,破解“西方之乱”的关键恰好是“中国之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质上建构了一套顺应“和平与发展”时代主题的新范式,是根本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制度“零和博弈”思维的好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带来的经济迅速增长与社会长期稳定的辉煌奇迹与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发展渐入末路的强烈反差,实际上已经打破了“西方中心主义”这套制度体系的神话,同时也宣告了“历史终结论”“中国崩溃论”等的破产。
(二)制治互洽:开辟现代化道路发展新模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治理现代化呈现出功能同构、结构互表的关系。制度与治理共同寓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之中,通过对实践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使之上升为理论,从而进一步完善制度以达到更加科学化的水平,进一步促进治理能力以达到更高效的程度。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是兼顾国际国内两个大局、蕴含全人类共同价值理念的现代化模式。这条道路超越了西方现代化理论的固有结论,将现代化与西方化进行了分割,证明了并不是只有走西方化道路才能实现现代化,从而让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认识到立足本国国情、发展有本国特色的现代化的重要性和可行性,“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8.]。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为陷入发展困局的资本主义国家提供了某种借鉴”[余金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新型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写在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J].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06):35-45.],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启了“全球治理的新文明类型”[吴晓明.“中国方案”开启全球治理的新文明类型[J].中国社会科学,2017(10):5-1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坚定不移地推动其发展和完善,在有效解决中国问题的同时,更应该向世界貢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中国道路的开辟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中国道路的发展创新为中国制度获得价值认同提供了广阔的世界舞台。中国道路
就是在中国制度语境下,同时吸纳了中国传统治理思想与西方优秀管理经验,重新建构起来的一套逻辑自洽的现代化发展新模式。其突出特点就是具有极强的包容性、凝聚力和向心力,能够将各种积极要素融汇凝聚起来形成合力,共同作用于制度建设和治理水平的提升探索。“中国的实践证明,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根本不可能产生中国的成功发展模式”[陈锦华.中国模式与中国制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6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伴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治理现代化面临的新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新要求等以叠加累积的形式纷纷出现。传统的治理模式已经越来越难以应对全新且复杂的问题,这就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不断发展,实现制度与治理二者更有效结合。“制治互洽”为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全新的道路模式,在这套道路模式的指导下,中国越来越自信且积极地参与到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并成为经济全球化的受益者和重要贡献者,中国自身的发展在为世界各国提供了经济发展机遇和发展红利的同时,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世界意义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增强了中国道路的示范效应。
(三)全球向度: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新格局
“无产阶级只有在世界历史意义上才能存在,就像共产主义——它的事业——只有作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才有可能实现一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39.]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意义与价值不应当只局限于对中国现代化进程起到的作用,还体现在为世界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内在地规定着中国的发展道路和前进方向,“走和平发展道路,是我们党根据时代发展潮流和我国根本利益作出的战略抉择。”[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247.]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命题,进一步明确了中国制度的发展任务。中国制度“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9.]。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了系统总结,并将完善和发展中国制度的具体任务和方法进行了阐释,即“在吸收世界智慧的同时,摒弃西方新蒙昧主义和绝对主义,共同探索和建构‘后西方话语时代的中国话语。”[张维为.中国震撼:一个“文明型国家”的崛起[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125.]
从世界现代化的角度来看,社会主义思潮、运动、制度的出现与演进,本质上是对西方现代化路径反思的产物,旨在提供一种替代性的方案。[参见:蒲国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世界意义[J].理论与改革,2018(02):11-18.]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质上是要把中国的发展理念传播到世界各地。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蕴含并体现了中国传统的“和合”思想,以及中国人民对于“大同世界”的追求与向往的思想渊源和文化底蕴,其内在逻辑既吻合当今世界的开放发展格局,也符合全球共治共享的历史潮流。“美美與共,天下大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追求和平与发展,反对霸权与欺凌,对全世界人民而言,人类命运共同体能够肩负起繁荣经济、交流文化、稳定世界秩序的希冀。这套新秩序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价值属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奉行、倡导并积极践行的宏伟目标。由此,我们要坚信“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完全有信心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中国方案”[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37.],从而构筑起人类命运共同体新格局。